公司租赁合同精彩8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租赁的房屋为位于甲方公司A栋二楼办公室(共7间,其中办公室6间,大会议室1间)。
第二条 房屋用途乙方用作其公司办公场所。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甲方出租的以上房屋租期暂定 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月伍仟元人民币(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租金按每满半年(即6个月)为一个周期结算一次,由乙方于每个周期未的10日前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给甲方。
第五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因甲方以上房屋属新装修而未使用过,所以乙方使用时要特别爱护,不得随意损坏屋内设施或损坏墙面,如乙方需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设置对于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租赁期间,属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以及按县文件规定交纳的卫生费等费用由均乙方自理,并按时交纳。
第七条 租赁期满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并续签租赁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已付的租金不退回;如在乙方正常履约情况下,甲方单方收回房屋,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 合同生效时限及份数目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甲方大院内仅允许乙方停放小型汽车,其它大型车辆、工程车辆、工程机械等都不得进入院内停放。 乙方所停放车辆不得占用甲方车位(B栋一楼为甲方车位)。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层号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每年纯租金元,即元整。
二、本合同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水、电、卫生费由乙方支付,电表读数度。甲方每季度抄表一次,电费为元/度,水费元/吨,卫生费元/月。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先支付半年水费元,半年卫生费元,共计元。房租费由乙方先一次性付清半年的房屋租金共计元,先交钱后用房。下半年的租金须在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
三、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预收乙方房屋押金共计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双方合同到期在没有出现违约问题时退还乙方(不计息)。支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账户支付给甲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无故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其房屋保证金,并追收所欠费用。
(1)承租期间,乙方在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设施设备费、装饰装修费、物管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以及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2)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设计方案须经甲方盖章同意。装饰装修期间应遵守装饰装修中的强制性标准、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全同期满乙方退出该房屋甲方不给予任何补贴。如果乙方擅自动工引致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3)为了大楼的整体形象,乙方须服从甲方的总体安排和统一管理。如遇城市建设需要或甲方重大经营决策需新建、改建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中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配合甲方执行,租赁费、水电费、卫生费均按实核算。
(4)为保持本大楼的外立面美观,大楼外墙严禁自行制作广告牌和防盗网,确实需要安装防盗网的,须用不锈钢制作且安装在门窗内。
(5)承租期间,乙方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和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承租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和政策,乙方必须出示有关证明、证件后方可办理租赁手续。
(6)乙方租期内,损坏房屋或公共场地和设施的,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并负责修复或委托甲方修复,修复款由乙方负责。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恢复承租前房屋的原貌(墙面、地砖、门窗、灯具完好)。
(7)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违约方须向对方缴纳半年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认同此房屋已交付乙方使用,并且即日起此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由乙方负责。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
(9)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10)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院号楼单元号,建筑面积平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12月1日至年12月1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元/年。
第四条付款方式
按一年支付一次,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
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3页,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 的房屋一间,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5 年。 自 20xx 年5月1至20xx年4月30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4、乙方的权利义务
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如房屋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另行签订协议。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xx年5 月 2 日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期限
自旋挖钻进场开工,至旋挖钻施工结束后撤场为止。
旋挖于20年月日晚进场,3天后即月日开始起算租金。
当实际期限与合同期限不一致时,应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第二条:租赁设备型号及价格
三一25型旋挖钻机元/月,大写万整。
第三条:相关费用承担
第四条:设备服务范围
①、甲方机械验收负责人负责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验证,验证标准执行甲方《公司机械设备检验标准》,特种设备要有特检合格证,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
②、要求司助人员具有操作该机械的有效证明,特种设备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
③、在合同期内,乙方设备要随时听候甲方安排,保障甲方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必须保证设备每月完好率为90%,维修保养时间不超过3天,若超过3天按日结算(日租金=月租金/30)。
④、对旋挖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设备及人员安全负责。
第五条:租金结算及付款
1、租金结算:甲方对租赁机械首月合同签订三天后付月租的80%,余下20%在月末付清。
次月租金自月首起15天为周期进行一次半月租金付款。
合同约定2个月后继续施工按天计租金。
2、月租机械不计大小月,全部按30天计酬。
3、乙方收款人为,收款账号:。
第六条:设备的续租及退场
1、合同期满,乙方有权撤离设备。如甲方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周内续签合同。
2、合同期满,乙方设备撤离甲方场地,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设备快速撤离现场,并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其他必要的支持。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退场造成场地紧张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责任
1、甲方施工场地,必须保证乙方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若乙方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机械伤害、机械故障及与第三方的纠纷等,概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甲、乙双方权利
1、在租赁期内,甲方只享有设备的使用权,所有权归乙方。
2、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乙方正常维护保养时间一般为每月3天。保养维修原则上应在7:00~19:00时间外进行,以不影响白天施工为准则。
3、甲方应按设备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提供符合设备作业的材料及场地。
4、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人员不得随意开启乙方设备。
5、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出现消极怠工,不服从甲方指挥等不利于甲方工程进展、安全管理的现象,甲方有权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若单月罚款超过月租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对施工质量、垂直度负责,若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返工所消耗时间不计入有效工作时间。若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附带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7、若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方面屡次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占据场地迟迟不退场等消极负面抵触。若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扣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采取如下一种方式解决:a.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解决;b.诉诸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机械设备退场结清费用止自然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以下简称本房产)层号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寓类型属于;出租给乙方使用。
(本合同所指的公寓类型是标房/单人房、商务房(甲型)、商务房(乙型)、双套房四种)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年,暂定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每年的月日至次年月日为一个出租年度。
以上租赁期限的起始时间为暂定时间,具体以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时间为准,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本房产的买卖合同实际交房时间在年月日之后,本合同的租赁起止时间顺延。
第三条 房屋交验
甲方授权乙方按本合同附件《装修配备表》与公司直接办理本房产的交接手续(本授权为不可撤销之授权),该交接手续亦视为甲乙双方的交验手续。
因乙方经营需要,可以对本房产的功能进行调整,交房之前,在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之后,可以直接要求公司进行有关内部装修、配备方面的变更。但在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终止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本合同附件《装修配备表》进行恢复、配置。
第四条 房屋租赁使用管理
1、租金标准:租赁期间,年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小写:¥),折合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小写:¥)。如本房产的实际面积与本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租金标准不作调整。乙方依照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租金之外的义务,也不作调整。
2、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1)在月度期满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租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开户行为:;户名为:;账号为:。若甲方有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开户行必须是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
(2)若以非银行按揭方式购买的,甲方可以到乙方公司财务部门领取租金。
(3)甲方因购买本房产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按揭贷款合同》约定,甲方分二十年期逐月支付贷款本息。从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期开始,乙方应按期将应付租金直接转入乙方的还贷账户。如有余款,一个出租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六条 甲方权益
2、在免房费住宿期之外,甲方凭乙方发放的会员卡同时享有下列优惠折扣房价:。乙方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及季节的更替适时修订业主优惠计划,并据此制订优惠措施,乙方将通过信函或网站、或电话形式告知,由此引起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甲方无异议,但乙方应充分保证甲方可以享受超过普通客户的价格优惠。
3、天的同类型公寓免房费住宿期间,若甲方自行组织客户入住,酒店实际收取的房费在扣除20%的相关税费及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乙方返还给甲方。
4、如甲方自行组织客户按超出乙方给甲方的优惠价格入住,超过优惠价格部分在扣除20%的相关税费及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乙方返还给甲方。 上述第3项、第4项由乙方返还给甲方的金额随租金一起支付,支付方式与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一样。
第七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修。
修缮房屋由乙方负责。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楼宇安全。所有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所有权归属甲方。
第八条 租用期间的房屋使用管理
在本合同的租赁期内,甲方房屋的管理权委托乙方行使,乙方的合法经营行为和措施不受甲方干预,但乙方不得因自身委托单位的原因,影响甲方的收益。
租赁期内,乙方经营中所发生的管理费和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合法继承人和其他权利人)时,甲方有义务告知该第三方有关本房产的租赁事实及全部详细情况,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房屋户内设备设施的维护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公寓,配有全套家俱和装饰(具体情况见合同附件《装修配备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负责户内家俱和用品的维护、保养及易耗品更新,并承担相应费用。
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公寓内全套家俱和用品,但对装修及物品正常使用年限内的折旧,乙方不负更新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当期欠付租金的万分之五乘以逾期天数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转移户内有关物品或未经乙方同意而采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本房产,致使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关系中断,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以相当于当期年租金三倍的标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若乙方同意解除合同,因双方租赁关系中断,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及相关协议应尽的责任。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第十五条约定的方式处理争议。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本房产。
(1)擅自将房屋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与他人调换;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四个月。
2、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约定,按以下条款处理:租赁期限内,如甲方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法定机关依法撤销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而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双方在结清实际租赁期内的租金后,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若甲、乙双方依约定解除或依法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再承担包括支付租金在内的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 送达条件
1、为保证乙方向甲方及时有效送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准确及时付款,甲方须提供其便捷、准确的通讯联络方式与收款账户等个人资料。因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有误或变更未及时书面告知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他责任由甲方自行负担。
2、若甲方提供的收款帐户是非本市帐户,又要求乙方电汇支付的,电汇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在支付时扣除。
3、甲方要求免房费住宿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函寄或传真)提前3天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诸如天灾、战争等等)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而导致合同终止的,租金按乙方实际租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方:
一、出租人将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天,加罚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
出租人:承租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