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聘用劳动合同10篇
甲方:四川其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八标段项目部
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述内容。
一、承包内容
乙方承包甲方合同段内 塔机操作(工地所有材料吊运)、塔机指挥、维(检)修(含紧固螺丝、机械保养、钢绳更换、故障维修)。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该工地塔式起重机司机工作。
2、乙方自愿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负责搞好本塔机的驾驶、检查、保养、维修等工作。并使塔机正常及时为各施工班组服务。
3、因工作需要乙方合理调配安排加班时间,必须保证各施工班组所用材料、物品、工具正常及时使用。
二、劳动报酬
承包用期内乙方每月工资为 。(含塔机操作、维修费、生活费、加班费等其他国家规定的费用),现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月工资 ,不足一月按当月出勤使用天数计算。每月1-5日为上月工资结算期,10-20日(业主单位支付甲方进度款拨付到账后)甲方将发放乙方上月工资款。余款待合同期满一次性付完。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合同内容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人员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和考评。
3、甲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工资,乙方伙食自理、住宿由甲方提供。
4、根据乙方检查、维修发现的问题,经甲方核查后及时更换损坏的塔机零部件。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认真执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甲方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利益。
2、服从甲方的本职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讲条件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各项本职工作任务。
3、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严格执行塔吊操作规程,搞好本职工作。按约定领取劳动报酬,按约定解除合同。
4、爱护塔机。保持塔机清洁,每日开启前必须做到先检查后启动,先试运行后工作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保证塔机安全、可靠运行。
5、乙方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停止作业。直到安全障碍排除。
6、每日做好上下班的工作和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决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7、保证施工期间塔机正常运转,除机械修理及停电,大风不能操作以外,根据施工需要保证随时运转。
8、禁止大风天气和塔机带病工作。
五、其它约定
1.乙方须有充足人手保证甲方白夜班施工需要,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施工进度有2次迟缓、停滞情况,甲方将以1000元/次扣罚乙方款项,超过3次甲方将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余下工资在甲方工程结算完后支付乙方)。
2.乙方须提供所有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明给甲方,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甲方承担赔偿。
3.乙方在塔机运行期间须留心注意塔机运行使用状况并逐日做好记录,定期检查塔机构配件使用状况,发现塔机有可疑状况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检修排除故障并做好检修记录。
4.为保证工期进度,甲方须逐月按时发放乙方人工工资。
5.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安排、调动,根据施工需要,为满足材料吊装乙方须及时(准时)出勤,不耽误甲方相关班组人员用工时间。若乙方未能及时出勤耽误甲方相关班组人员用工时间情况属实,甲方将耽误时间长短扣罚乙方工资款。
6.乙方须与甲方其他班组间团结协作,不吵架,不斗殴,不盗窃。若乙方班组人员偷盗或造成斗殴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并罚款200---20xx元。
7.乙方的所有人员禁止向施工班组任何人员索拿卡要,一经发现,甲方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七、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通知对方,待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八、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所述内容,不得自行解除合同,不得随意离职。
九、本合同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自签字日生效,至合同期满自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代表人: 日 期: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市精神病医院
具体部门:住院部
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护士
兹有聘用单位决定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1、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叁月。
2、试用期合格后,续签正式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 年。
3、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科室安排。
2、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中专以上学历。
3、必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毕业不足一年者除外。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
5、身体健康,外表形象、气质良好。
6、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条件。
二、待遇与奖惩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2、乙方在试用期叁个月的工资按试用期固定工资1500元发放。试用期满,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期的工资按固定工资每月1300元发放,在本单位工作满壹年者按固定工资每月1500元发放,正式聘用期定额配套医疗保险及社会养老保险共计500元每月,如乙方本人自行办理手续,则此费用500元发放工资中,如甲方办理手续,则由甲方扣留500元代为办理,并享受相应职称工资,护士职称每月50元,护师职称每月80元,主管护师职称每月100元,另根据国家工资政策调整及物价浮动等因素,甲方经院务会研究可对聘用人员相关待遇进行适当调整。
3、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其他福利待遇相对正式职工减半,但均不享受年终奖金、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及交通补助费。
4、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乙方须向甲方缴纳2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5、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四、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费用兑现。
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由护理部)。
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如医院因工作需要,招聘正式护士时,参加公开招考,达到录用标准后医院给予优先聘用。
五、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工资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
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
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 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工资。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工资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
八、合同签署与争议:
1、 具体程序为:
(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
(2)护理部按所需条件认可
(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
(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身份 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
(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工资标准并签字认可
(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 人事处备存,其余由乙方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上级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两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公民身份证:
根据工作的需要,甲方聘用 作为甲方驾驶员,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聘用驾驶员,聘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之日止。
第一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的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或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不准私自用车及利用公司车辆谋取私利。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酒后驾车、无照驾驶等)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第十一条、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和扣驾驶证分的处理:
A.年度违章2次以内的,公司可以帮乙方承担违章罚款(每次罚款限 元以内,)但违章扣分由乙方承担,
B.年度违章超出2次以上的,第三次或更多次违章时,乙方承担所有罚款及扣分,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C.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二条、公司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点,次日将行车记录交管理人员审核签章。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服从管理人员的其他工作安排。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四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五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十八条、费用报销:司机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十九条、违反本管理规定以上条款或用车保养不当,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两次以上书面警告处分,三次以上记过并扣罚100-200元。
第二十条、全年行车未出安全事故及车辆保养良好并且工作态度认真负责、表现良好者,公司给予奖励1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出辞职时,乙方的工资于辞职后20天发放。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为依据,驾驶员务必遵守。
第二十三条、协议的执行和解除。聘用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未尽部分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将会适时予以补充修正,以前该方面规定同时废止,并按原协议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效力不变。协议期限届满,聘用协议终止。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甲乙双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聘用协议。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驾驶员签字(指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签字:
甲方:
乙方:
公民身份证:
根据工作的需要,甲方聘用作为甲方驾驶员,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聘用驾驶员,聘用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之日止。
第一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
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的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或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不准私自用车及利用公司车辆谋取私利。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
对于旁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
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
如因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酒后驾车、无照驾驶等)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第十一条、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和扣驾驶证分的处理:
.年度违章2次以内的,公司可以帮乙方承担违章罚款(每次罚款限元以内,)但违章扣分由乙方承担,
.年度违章超出2次以上的,第三次或更多次违章时,乙方承担所有罚款及扣分,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二条、公司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点,次日将行车记录交管理人员审核签章。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服从管理人员的其他工作安排。
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四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五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
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
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十八条、费用报销:司机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十九条、违反本管理规定以上条款或用车保养不当,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两次以上书面警告处分,三次以上记过并扣罚100-200元。
第二十条、全年行车未出安全事故及车辆保养良好并且工作态度认真负责、表现良好者,公司给予奖励1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出辞职时,乙方的工资于辞职后20天发放。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为依据,驾驶员务必遵守。
第二十三条、协议的执行和解除。
聘用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未尽部分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将会适时予以补充修正,以前该方面规定同时废止,并按原协议程序办理。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效力不变。
协议期限届满,聘用协议终止。
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甲乙双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聘用协议。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驾驶员签字(指纹):
代表人签字: 驾驶证编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公司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籍贯:省市(县)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手机号:
驾驶证初领时间:
准驾车型: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公司驾驶员,合同期限为年。
二、乙方经甲方聘用后,需经考核上岗
1、试用期一个月,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
2、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照运输物资运费的`百分之十提取工资报酬。
三、工资发放:
1、货运工作由财务会计结算,每月日发放月工资。
2、因驾驶员运送货物票据不全因素影响,会计无法对车辆月成本核算,当月工资在核实数据准确后发放;
四、公司承诺
1、来自外地招聘的驾驶员,在本岗位工作满三个月,路费凭票证可以实报实销;
2、公司提供驾驶员住宿条件(包括水、电、暖、床、空调、卫生间设施);
3、试用期驾驶员一经正式录用,驾驶员行驶在货运途中,伙食补贴为每天50元;
4、电话费为每辆车每月100元。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产生后果和责任予以经济赔偿。
2、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人民币6000元,
3、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应赔偿甲方6000元人民币,并解除劳动合同。
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弄虚作假,如燃气费、修理费或隐瞒出车费用,虚报产值。无论金额多少,情节如何,一经查证,甲方有权从驾驶员当月工资扣除赔偿金额,同时中止劳动聘用合同。
六、公司负责购买驾驶员车辆保险一份元(大写),保险公司消费险以及车辆上的人身险,保险公司理赔后,本公司概不负责其他赔偿,因乙方责任造成合同期未满无法继续留任工作者,其保费由驾驶员自付。
七、公司与驾驶员公担责任赔偿,车辆如发生交通肇事,事故赔偿以交警大队责任鉴定为准则。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理赔后,公司损失部分应与驾驶员分担(公司分担陆,驾驶员分担肆成)。
八、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机械部件损坏,所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以公司车辆管理专工检查鉴定书为准。
九、经驾驶员拉运的货物损坏、丢失,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1、本协议期限:从米易县殡葬服务所驾车到遗体接运地点运送遗体到攀枝花市殡仪馆(或指定地点)之间的往返时间内。
2、乙方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遗体接运工作;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必须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并做好自我保护,如造成任何伤害事故或酒后驾车追究责任,责任自负。
4、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150元(人民币)/次(大写:壹佰伍拾元整)。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5、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担任兼职校车司机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主要工作职责是:及甲方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乙方主要工作方式:根据甲方的时间安排,在乙方无合理客观原因的情况下必须随叫随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必须保证遵守以下几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由以下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留追诉权利。
(一)在任何时候不得影响甲方的声誉,不得利用甲方名义进行与甲方业务不相关的业务活动。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不得与甲方同类型的其他单位进行业务性质相类似的活动。
(三)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保护好车辆、人员安全,防止出现事故。
四、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甲方给乙方提供以下的报酬。
(一)劳务费:每月元人民币。
(二)其他福利:。
(三)在每月日前发放上月劳务费。
五、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有效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可以续签本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单位的司机,聘用期限为三个月,自20xx年11月25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止。试用期内,乙方不胜任驾驶员岗位的,甲方提前三日以口头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如被甲方认可,试用期计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并续签正式聘用合同。
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驾驶执照等)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正常工作日内按时上下班,否则,甲方可以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
四、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转交他人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赔偿损失并解除聘用合同。
五、车辆晚上应停放在指定车库内,车钥匙放在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停不到车库时,也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否则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
六、试用期间的工资报酬和待遇:
甲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试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否则,此合同终止。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个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可以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甲方的司机事宜达成以下聘用合同内容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的专职司机。
二、聘用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用期限届满本合同则自行终止。
三、乙方受聘期间的报酬构成为:底薪1100元(该1100元中已含电话费补贴)+提成两部分构成;乙方所得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如是驾驶45座以上车辆的话则按收入减去路桥费用后所得利润的7%计算提成,如是驾驶45座以下车辆的话则按收入减去路桥费用后所得利润的9%计算提成。发薪日应在下个月份15日前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由甲方每月支付300元社保费用给乙方,乙方在收取上述社保费用后则由其自行负责购买社保。
四、乙方在聘用期内应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按照甲
方指示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办事,准时上下班;按照甲方的需要,自觉加班,不讲怨言,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五、乙方在聘用工作期内如发生车辆违章违纪、车辆碰撞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或人身损害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在工作期间内每天应对车辆进行保养、擦洗及对车辆进行性能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如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责任都由乙方来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明确清楚熟悉并理解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内容并同意遵守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的条款内容,如有违反则同意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八、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营运证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件;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本合同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