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房合同(精华12篇)
出租方房东<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乙方>: 联系电话:
兹有甲方房房屋一套,位于 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元整,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
二。租房时甲方将于 年月日以前水、电、物业费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租期内水、电、煤气、宽带、有线电视、卫生费、物业费、暖气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按时交纳。
三。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因素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若因其他不可控因素(地震、水灾等)造成的房屋损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若乙方未住满规定租期,则按乙方违约处理,乙方支付甲方三个月的房租作违约金。
五。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并应协助甲方保持房屋卫生整洁。
六。 登记好房内物品(电视: 台,沙发: 套,空调: 台,洗衣机: 台,热水器: 台,燃气灶: 台,床: 张,写字台: 张,衣柜: 组,钥匙: 把)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有意租赁甲方物业且甲方愿意出租,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利,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制订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位于的房屋,共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设立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双方另行在附件中进行确认。
第三条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交纳期限、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租金元/月(含税价),由乙方在每月日前交纳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日内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格发票。
2、房屋押金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支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出具相应的收据。
3、租赁合同到期双方交接完毕后日内,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4、租赁期间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自行缴纳。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屋及其设施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缮房屋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人为损坏的部分及乙方增加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装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带走,不可拆卸部分归甲方所有。
5、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
第五条产权保证
1、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保证本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出租权。若因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导致房屋被拍卖、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备合法权利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应按照日租金的%(以天数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预收的租金、押金并支付等同于押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日租金的%(以天数计)向甲方交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3、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违反此规定,则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若乙方违反此约定,则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5、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继续短暂使用承租房屋的(以日为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载地址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书均按照该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后果。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房屋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元整,每月元人民币。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按支付,每月日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和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用由支付。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八条租赁期间应注意电气防火、防盗、防触电,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租赁合同。
1、租赁用途及期限
甲方将合法拥有的座落在 的房屋( m2)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租赁期为个月。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需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双方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 元整(大写: )。租金按 个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以后的租金应于每个支付期前10天内足额支付,先付后住。
租金以 现金 方式支付,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收取滞纳金,如超过10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 元(大写: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
租赁期满后,乙方交还房屋及设施,并结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气费、有线电视费及物管费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如期缴纳(乙方应妥善保管缴费单据,以便结账)。
4、甲方的义务
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见设施清单)交付乙方使用。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5、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保证不在该租赁房屋内做任何违法之行为。
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房屋的结构装修,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
乙方要爱护和正确使用租赁的房屋及设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以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6、违约处理及其它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金双方同意为 元整(大写: )。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的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的违约金。
房屋因不可抗力(如特大自然灾害、地震等)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租赁房屋从事经营事宜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1. 租赁房屋
甲方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平方米。
租赁房屋的装修、设备设施状况及同时交付乙方使用的其他设备设施,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一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交还租赁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乙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不得超出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日/月)免租期,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免租期供乙方用于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承担租金,但于此期间发生的乙方施工实耗水、电费用及物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乙方应按约定归还,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最晚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双方未签订新的书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时腾空并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
3. 租金及保证金
本合同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租金的支付时间为:首期租金应于日前支付,其后每期租金于日前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按照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保证。
租赁期间,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甲方有权自行扣留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以抵付损失,并保留继续索赔的权利。
在乙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下,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且按附件一向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在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退回剩余保证金。
4. 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甲方缴款通知单后三日内支付。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乙方应按(一年/半年/季/月)缴纳物业管理费,免租期物业管理费应于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余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与租金同时支付,支付方式、时间同条租金支付时间、方式。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租赁房屋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对其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应承担其他由相关部门征收的与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
5. 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首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交付时,双方应派代表持合法授权委托书按附件一进行交接,并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予以确认。乙方签署确认书或实际占有租赁房屋即视为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确认书签署之日或乙方实际占有租赁房屋为租赁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6. 转租和归还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如果擅自全部或部分转租,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再退还已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和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按附件一将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的装修、装饰之部分或全部,但乙方不得故意损害或拆除租赁房屋本身之结构体及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日内未拆除或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任其处理。
即使有上述条规定,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甲方仍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以使租赁房屋处于良好、适租状态。对于乙方拒绝拆除的,甲方可不经通知乙方代为拆除,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自行扣除。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租赁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搬迁腾空,否则由此造成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甲方保证及责任
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房屋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
甲方应对租赁房屋及其提供的消防、配电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甲方对租赁房屋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应的便利。
9. 乙方保证及责任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房屋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一切法律、法规的规定。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设备,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租赁房屋或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由于乙方施工或使用对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由于乙方或乙方雇员、客户行为失职或疏忽,而使甲方人员或财产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乙方可根据租赁用途对租赁房屋内部布局进行设计和装修。该设计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乙方进行装修或改扩建不得改变租赁房屋基本结构。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对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被要求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0. 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赁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尽快修复或重建。在租赁房屋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待租赁房屋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合同有效期也相应向后顺延。
若发生甲方不可预见的市政规划、土地征用等事件致租赁房屋无法出租经营,则甲方应自收到相关通知后及时告知乙方。双方应按实际租用天数,即时结清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损失:
10.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超过个月或元时;
10.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租赁用途的;
10. 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
10. 乙方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拆改结构的;
.5 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解除,乙方应及时腾空并交回租赁房屋,乙方已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亦可选择不予解除合同,但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选择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
10. 甲方违反其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在乙方通知的补救期内又未及时补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或使乙方的合同权益受到实质的损害。
乙方根据上述情形提前终止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搬迁腾空交回该房屋并结算相关费用后应及时退还乙方剩余的款项,租金照实计算;乙方亦可选择不予解除合同,但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时,每逾期日,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月租金之的违约金,但因乙方原因致使迟延交付除外。
1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租金或费用之的违约金。
1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若乙方未能将租赁房屋按附件一交给甲方,乙方除按实际使用天数双倍支付租金及承担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1 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本合同项下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可以累加适用。
12. 不可抗力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所负的本合同义务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间可暂停履行,并且应按暂停时期自动延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声称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其它各方,并且在此后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已经发生和持续时期的充足证据。声称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也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到最低程度。
13.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仍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14.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如该租赁行为需经双方主管部门审批,该合同应在通过审批程序后生效。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乙方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手机号:
一、甲方将市浑南区铁匠街号私有住房租予乙方使用。月租金元。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个月,押金元。付租方法:上打租,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个月的租金元。余款需于年月日前支付。
二、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不得私自增加房价。
三、在租用期内,乙方不得破坏屋内设施,不得私自对室内结构进行改造,不得转租、转借、转让他人租用,或另做它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如乙方利用所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含搞传销),则甲方有权收回住房使用权。
四、在租用期内,乙方负责:水费、电费、有线电视、物业费等费用,采暖费用由甲方负责。电表指数,水表指数按元吨,乙方发生费用待合同到期时结算。乙方负责月的有线费用(按元月)。
五、室内配有下列物品:
⒈家电类:
太阳能热水器
油烟机
电视机
洗衣机
电话机
空调两台
⒉家具装饰类:
米宽床
书柜
晾衣架
椅子把
灯具
阳台装饰材料
煤气罐等物品
上述物品如乙方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六、由于乙方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不当,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由于乙方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八、在租期到期后,甲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欲续租应提前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提前日续交下期房租,到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九、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手印)(手印)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房屋坐落于小区,位于第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付款方式为 一年 一付。
四 、房屋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他人使用,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水、电、气、物业、闭路由乙方支付,不得拖欠租金。乙方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五 、乙方需保证甲方屋内家具等物品及房屋结构的'完好,不得损坏,并向甲方交 仟元保证金,若有损坏,从押金中扣除,无损坏甲方全部退还乙方。
六 、租赁期间不得提前退租,若提前退租视为违约,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七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二 个月向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八 、钥匙 把,电梯卡 张,门卡 张。
九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若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马鞍山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承租方(乙方):安徽安祺新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县)梅山路399号科创中心内B408、409室。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218平方米。
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
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的行为已经有权机构批准,且该房屋产权清晰。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所租赁房屋;乙方逾期不交还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公开市场竞价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
该房屋租金单价8元/月/平方米,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支付期限该房屋租金每季(月/季/半年/年)支付一次。
3、支付方式乙方须于每个支付期前七日内将下一期租金(其他费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向乙方开具合法票据。
第四条房屋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孵化项目研发生产,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该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第五条房屋维护及修缮
1、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须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审核确需进行维修的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3、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该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门前三包。
第六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万仟佰拾元整)。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滞纳金及赔偿等,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七条房屋使用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担方式为:
1、乙方承担的费用:孵化咨询、技术等综合服务费每月元,电费按表计价,水费公摊(单
独用水按表计价),其他费用另行协议。
2、甲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应承担的相关税款。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交还的期限、方式及验收
1、交付:甲方应按租赁期限规定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乙方予以验收,并于交接时由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
2、交还: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将房屋全部交还甲方,甲方予以验收。按合同约定乙方可移走的所有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无论物品价值大小,都视为乙方放弃对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双方于房屋交接时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
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后,对乙方物品的处理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若支付的违约金
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3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支付逾期费用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租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如有乙方违约,还应支付甲方为仲裁或诉讼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食宿费。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征用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不得有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粉尘、辐射等一切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排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解除本协议,限三个月迁出孵化场所,同时上报国家环保部门。
2、乙方若发生欠费情况,甲方有权停止转供水、电通讯等服务。
3、首次费用交纳月日至年月合计元,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交纳。
4、关于滞纳金特别说明:如遇利率调整,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滞纳金不再收取。
5、租赁期满,如无有效合同,乙方实际占用甲方房屋期间,除按原标准收取占用使用费外,另收取2元/平米/月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时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份。
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编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酒店式公寓的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也经甲、乙双方实地看房后,自愿协商达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乙方租借甲方南京市公寓的房屋(1室1厨1卫),期限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付款方式:一年两付,期满后如不续租要结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完好地交还甲方提供使用的物品,同时甲方退还居住使用押金给乙方。
二、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先付第一次费用(半年租金与押金)后住,半年租金(大写元整),租住使用押金元(大写元整)(包括家具物品保证金)。第二次费用(半年租金)提前壹个月支付。半年租金甲方出具收据凭证给乙方为准。如乙方续租,乙方在承租内必须提前壹个月支付租金。(每年的租金根据本小区市场行情适当调动)
三、乙方在租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南京市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服从管理,争做文明市民。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入住手续。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租住使用的房屋,必须保障其安全,可用,可住的原则。乙方在租期内必须承担所实际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在租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转租,转让他人居住使用等,甲方发现有权收回租房,不退任何费用。
六、租赁期间,甲方在出租公寓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公寓及配套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公寓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七、根据本合同约定如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如期交还房屋。到期搬出全部设备、物品,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搬迁后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乙主动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八、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常用物品清单列表》:
以上清单物品经双方清点交接无误。如乙方造成甲方的物品被盗。去向不明,人为火灾及损坏等,需照价赔偿。
九、在租期内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中途终止本合同,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造成对方损失,必须赔偿对方有关的直接损失,直至请求法律保护。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写明。
十一、备注:。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区楼单元号 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一或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1、甲方将位于常州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该租房合同不足之处可以补充)
2、甲方提供设备如下:单人床、桌子、衣橱、电视机、电冰箱等。
3、房屋使用性质: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
4、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账号:抬头:
5、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6、租金: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租金支付:租金先付后租,在签合同时乙方先支付给甲方元,余款在年月日前付清。
租金及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7、乙方需交付给甲方200元水、电押金,到期返还给乙方。
8、当事人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房屋租赁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押金: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
11、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
1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1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15、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16、本租房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管理处存档。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