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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合同(必备12篇)

2023-09-02 09:25:10合同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必备12篇)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篇1

  出借人: ,住 市 区 身份证号码 (下称甲方)

  借款人:,住 市 区 身份证号码 (下称乙方)

  担保方:住 市 区 身份证号码 (下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万元人民币(用于。),丙方对该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并与乙方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计月。借款的实际出借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按月结息(付息),月利率 %。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则按日双倍计息。

  第五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偿还。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若乙方发现甲方出现不利于偿还借款的情况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

  第八条: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篇2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贯;;身份证号:

  借贷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姓名;籍贯:;身份证号: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列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第201条;《民法典》第2章2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精神,经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诸条款,供方保证遵守履行,终不反悔。

  一、甲方将权属归已的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借贷给乙方作使用,利率为%,于年月日准时一次性以人民币结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还贷日不能全部归还贷款者,甲方有权向丙方如数追偿乙方的上述贷款,丙方无条件的有义务按《民法典》第2章21条规定,向甲方还贷。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适应《民法典》第26条规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担保期内,若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可将权属归己的实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将抵押物折价清偿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追偿。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方不按合同诸条款约定偿还贷款者,若超过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担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损害赔偿金。即:追款误工费、交通费。

  2、实现债权的起诉费,交通食宿费,聘请律师费及其他鉴定等费用,由违者承担。

  六、上述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约束力,至甲方收清贷款日止失效。

  七、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处理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出借人:借贷人:担保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篇3

  出借人(甲方):保证人(乙方):

(1)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2)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3)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就保证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就甲方与(以下称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年字第号)向甲方提供担保。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范围:甲方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五、甲方保证其向借款人提供的借款来源合法。

  六、还款期限届满前,乙方发现借款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由乙方代其向借款人催款。

  七、如《借款合同》之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乙方代偿后向借款人追偿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追偿。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浙江省海宁市。

  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篇4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住所: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

  住所:

  乙方因 的需要,向甲方借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

  二、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乙方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归还甲方借款。

  三、借款利率为月息,利息每 天付一次,结息日为每 天后的对应日(相对于借款日)。

  四、违约责任: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利息,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以 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从每期利息起算日计算,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金,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以未足额归还部分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从 年 月 日起计算。

  五、担保条款:

  1、为保证本合同各条款的履行,乙方承诺: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乙方愿意将其所有的位于

  抵押给甲方并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甲方可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由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 年。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则由乙方和丙方一起向甲方承担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

  六、若三方应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 市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篇5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 地址: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 4保证担保方式: 向甲方提供担保。

   甲方进账方式:出借人甲方按借款人乙方要求于 年 月 日通过账户 (账号 : 、开户银行: )转账人民币 万元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中: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支行。

  2.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3.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乙方权利、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5.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约定日支付借款,否则乙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支付的违约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不变。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5.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5.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5.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债权遭受严重损失的;

  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乙方逾期不归还借款本金和不足额支付利息的,或者丙方接通知后,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则甲方有权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的总额以每日1‰计收逾期罚息,或者选择按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加未付利息总额的30%计收违约金,直至乙方或者丙方承担完全部偿还责任为止。

  6.合同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人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离婚、失业、死亡、失踪及担保人名下财产涉及法律纠纷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

   本合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补充协议方可变更,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变更本合同。

  7.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任一方均可通过诉讼解决。

   发生争议是通过诉讼或者其他非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则乙、丙方除要承担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的赔偿责任外,还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必然产生的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三方约定按300元/天计算支付;律师费按律师事务所收费开具的票据为依据承担支付。

   若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赔款能力的,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随时收回借款本息并可直接向保证人丙方主张要求其全额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还本付息及违约金的偿付责任,也可直接起诉丙方主张上述债权,丙方自愿承担偿付责任无异议;若丙方在借款期间或者债务偿清前突发疾病或遭遇交 3

  通事故、地震、海啸等意外事故而受伤、失踪或者死亡等导致丧失担保能力的,则甲方可立即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方式,以确保甲方债权的安全。否则,甲方可不受借款期限的限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计算至收回借款当日止。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相互之间对本合同债务负连带担保责任。

  8.其他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丙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篇6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

  第二条借款用途 :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 ,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保证方提供担保,当贷款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方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方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盖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篇7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

  借贷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列

  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第201条;《担保法》第2章2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精神,经

  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民间借贷担保合同诸条款,供 方保证遵守履行,终不反悔。

  一、甲方将权属归已的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借贷给乙方作 使用,利率为 ‰,于 年 月 日准时一次性以人民币结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还贷日不能全部归还贷款者,甲方有权向丙方如数追偿乙方的上述贷款,丙方无条件的有义务按《担保法》第2章21条规定,向甲方还贷。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适应《担保法》第26条规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担保期内,若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可将权属归己的 实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将抵押物折价清偿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 (

  )方追偿。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 方不按合同诸条款约定偿还贷款者,若超过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担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损害赔偿金。即:追款误工费、交通费。

  2、实现债权的起诉费,交通食宿费,聘请律师费及其他鉴定等费用,由违者承担。

  六、上述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约束力,至甲方收清贷款日止失效。

  七、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处理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篇9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甲方因涉诉特向乙方短期借款,为保障双方权利义务,特依据、相关规定,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用于情结原债权债务关系。

  2、乙方同意向甲方借贷上述款项,并承诺该款 年 月 日前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3、双方约定该款利息为 ,延期给付的日为本金总额的万分之一。

  4、借款期限20天,自甲方收到全部款项起算。(20年8月日——201年8月 日)

  5、因甲方借款数额较大,自愿用公司名下 所有权、使用权作为担保财产,并保证上述财产没有进行查封扣押抵押担保等任何他项权益的设定。如因到期不能清偿欠款以该财产为抵押物,同时甲方承诺配合办理全部手续并支付相应费用。

  6、担保人自愿用持有的甲方 股权作为担保,如甲方到期不能清偿欠款,以自己全部 股股权为担保财产,作价清偿抵押物不足部分债务。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争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处理,届时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执行费、律师费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篇10

  出借方(简称甲方):

  姓名 : ,

  性别,

  民族 汉

  住址:

  身份证:

  借款方(简称乙方):

  姓名 ,

  性别,

  民族 汉

  住址:

  身份证:

  借款方(简称乙方):

  姓名 ,

  性别,

  民族

  住址:

  身份证:

  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数额:83万元整(¥ 元整)。

  该款项含甲方分别于20年1月5日和20年3月26日以现金方式出借给乙方的借款;本款项包括欠款利息。 具体明细如下:

  第一笔借款 万元,每年约定利息为 %,即每年应支付利息为 万元,20 年至今应为 万元( 年),扣除前期已支付利息 万元,本息共计 万元。

  第二笔借款 万元,每年利息为 %,即每年支付利息 万元,20 年至今已支付 万元利息,尚余 万元利息未支付,本息共计

  2、本次借款使用期限: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但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归还。

  3、违约责任: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甲方借款,乙方如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息,乙方除自愿承担甲方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外(其中包括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及交通费等)。还自愿将位于 房产抵押给甲方(土地证和房产证附后)

  4、本协议由乙方提供的位于 地产(土地证号 )字第084号;房产证号 号)作为抵押物。

  5、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应将前面二张借款原件归还给乙方。同时,甲方处理上述房产所有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相关费用一并在该房产价值中扣除。

  6、本协议履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篇11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百分之二即(小写):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房屋所有权证号: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已出租的经贷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元。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含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民间借贷担保合同 篇12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甲方借款,丙方进行担 保。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借款为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作为保证人为乙方担保,如乙方不能按时还款,丙方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条:本借款用于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月利率为 %。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二〇一九年八月三日至二〇一九年二月二日。

  第六条:乙方按月支付甲方利息,每月于借款月满对应日前存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按利息额的日1%计付滞纳金(存入日期以账户所在银行的对账单记录为准)。

  第七条:借款到期一次结清本息。逾期按本息额的日1%计付滞纳金。

  第八条:还款期限届满前,甲方如急需用款要求乙方提前还款时,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时还款。

  第九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签字)

  签字)

  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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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xx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