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合集8篇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三、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四、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五、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六、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合同号
承运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关系,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钢卷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对货物丢失,短缺,损坏,雨淋,生锈等原因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
2:甲方委托乙方于年月日起,开始运输如下地区的货物(每次以实际交货地点为准)
始发地目的地数量(吨)运价(吨/元)说明
3:运费结算方式:按月现金结算,如需开具发票双方协商决定。
4: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汽运物流公司,须具备国家认可运输资格,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为保证发出货物的安全,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将5万元保证金交给甲方,乙方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和客户。若乙方未按规定赔偿,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权追索。
6:乙方必须按甲方约定的时间路线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须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损
失由乙方陪偿,过期到达货物每过期一天按20元/吨对乙方处罚。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运到非指定地点,造成卸错货的一经核实,对其按200元/吨处罚。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9: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10:合同生效后,承运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的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出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车型,司机姓名,驾驶证号及联系方式等。
有限公司
委托方代表人(甲方):承运方代表人(乙方)
为确保甲方的.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2、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6、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依法维护承、托运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自愿签订协议如下:
二、运费计算的.标准:每吨¥:元。
三、装卸时间
按先后顺序排档装卸货,装货时间天,卸货时间天、台风、大雪、下雨天、节假日及机械故障不能装、卸的`时间除外。
四、货物的安全责任:
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负责货物的安全(封仓、防雨、防盗等)。货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场价赔偿;因货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变化,与承运人无关。前后仓无水、干眩:左公分,右公分。
五、违约责任:
1、装卸货超过第三条第一款约定时间的应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每吨每天
2、托运人在船队(舱机)开航前预付运费
3、合同签编印后,承运人不能提供船队承运货物的,或托支人不能提供货物供船队承运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约定运费10%作为违约金。
六、履行期限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货物交付完毕、运费、延搁费、转港费、违约金支付完毕之日起终止。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参照《合同法及水运规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七、付款办法: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托运方:
承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年月日
购苗方:(甲方)
运苗方:(乙方)
为了完成好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运输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苗木数量初步定为万株,分批运输,每次运输数量和地点双方临时协商而定,运输费用以实际运输数量结算。
二、运输苗木单价以公开招投标价格为准,每株 元。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要求乙方按照协商的'时间和地点把货物按时运输到目的地。
2、要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保证苗木无短缺、无损坏。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
4、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苗木安全送达目的地后,有权向甲方收取运费。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保证苗木无短缺、无损坏,如有短缺或损坏,应以实际价格赔偿,并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
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3、乙方在向甲方收取运费时,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票据。
五、违约责任:若未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任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现有货车苏 由乙方承包运输,现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条约。
一、 乙方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超速、禁止酒后驾车,不违规操作,确保车辆反光灯、反光标牌及牌照清理整洁,如有违规造成处罚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 乙方对车辆要做到定期定点检修、定期换油,按时检审,不留任何故障隐患,维修费和油费由乙方实用实报,如有虚假十倍处罚并终止合同。
三、 工作量:乙方确保厂里石灰按时运输到码头,上班和休息时间不固定,根据厂里生产情况由厂里安排,不得迟到或早退而影响厂里生产,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由乙方自行找驾驶员代替,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承包运输固定指标为每月 车,每超出一车由甲方支付乙方费用 元,多超多得。
四、 乙方完成固定运输指标,甲方支付乙方每月承包费 元,其他补助费每月 元。付款方式为每月支付 元。余款合同期满全部结清。如乙方全年出色完成指标,甲方根据业绩给予乙方相应奖励并续签下年合同。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单位 数量、价款
货物名称
规 格
单位
单 价
数量
金额(元)
合计
合同金额(大写):
二、包装要求
托运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简易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三、货物运输方式
1、 货物起运地点:。
2、 货物转运地点:。
3、 货物到达地点:。
四、货物运输期限:
1、货物承运日期: 年 月 日
2、货物转运日期: 年 月 日
3、货物运到日期: 年 月 日
五、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
六、货物装卸责任及方法:
。
七、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
八、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结算:现金( ) 转 帐( ) 支票( )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否则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十、违约责任
托运人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及无异味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人的责任
1、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污染、损坏,首先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然后由承运人向其他有过错的区段负责人进行追偿。
5、有下列情形之一,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人本身存在过错。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约定: 。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托运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承运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