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8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2、甲方的出租房屋为简装,厨房和卫生间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卫生间一水龙头漏水,厨房有一处插座已坏,门口灯开关接触不良,右侧大卧室吊灯有3个灯泡损坏,地面铺的地革有部分破损,阳台窗户有部分损坏,部分墙体因水汽腐蚀已脱落,家具及设备以现有为准。(家具及设备情况见附表)。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
3、入住时甲方暂收乙方家具及设备押金人民币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及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4、房屋租赁期共 月年 3 月 26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把房屋交还甲方。
5、乙方把房屋交还甲方时,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此房屋,在租赁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7、甲乙双方议定房屋年租为人民币整,以现金一次性支付,乙方先交款后用房,甲方收款后开具收据给乙方。
8、水费、电费由乙方自己每月20号以前到相关部门缴纳,取暖费收取一半,
首次交费时甲方可引导乙方到先关部门办理。若因乙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造成的断水断电及滞纳金、违约金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入住前的水、电用量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入住后的水、电用量由乙方承担费用,入住时水表底数是 吨,电表底数是 度。
9、小区物业管理费由乙方缴纳。
10、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家具作不定期检查(一般为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如出现自然损坏问题甲方应当应乙方要求予以修复,如人为损坏则由乙方修复或赔偿,甲乙双应积极配合,以保障安全,正常使用。
11、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介入。
1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且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
(1)擅自将承租房改造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不能按时交纳房屋或其他费用的;
(4)擅自改变城镇房屋结构或设备安放地点,造成重大破坏的;
13、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1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约者处以年租金的50%作为罚款。
15、租赁期将满时,乙方是否续租,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合同期满应提前壹个月支付甲方续租租金。
16、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17、若乙方要更换外门门锁换锁芯必须将原钥匙及锁芯归还甲方。
1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出租 租给乙方作居室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室内设施及家具、家用电器
1、设施:水电、水阀齐全,并安装到位,门窗完好无损,排水管道畅通。
2、室内家具:写字台两个,沙发一套,茶几一个。
3、家用电器:电热水器一个,洗衣机一台,消毒柜一台,冰箱一台,电视两台。
4、以上设施、家具、家电均完好,乙方爱惜使用,如有损坏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二、租用期限及相关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一年,从日起至年日。
2、房屋租金:元/月。
3、付款方式:按年交付,由乙方自承租之日起将半年的'租金交给甲方(乙方需在前一个租赁期内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将下一个租赁期内的租金交给甲方。乙方在交第一个租赁期租金时,另付押金100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租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4600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乙方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按时按规定交水、电、卫生等各项费用。
5、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黄色等物品,或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互换房屋,如双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7、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租金加价,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觉遵守本协议,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壹仟元的违约金。
四、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
五、附则
出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XX市城市房屋租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县) 区(镇) 路(街、巷)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租赁用途为 .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月租金单价为 元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额合计(大写) 元(小写 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的前 日内交付甲方。付款方式: .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为期房,自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三条 上述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房屋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以下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 个月一次)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责任。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转让上述房屋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需抵押上述房屋时,甲方应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前告知乙方。
第六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要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如要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他人或与他人交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须在租赁期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6、应及时缴纳所使用的水、气、电、电话、网络、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使用费用。
第七条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额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逾期 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为期房,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时间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逾期超过 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合同继续履行;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部门履约,可不承担违约金。
第十一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负责及时维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四条 以上条款中未尽事项,有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增设附加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出租人应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为期房租赁,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预租登记。待房屋竣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再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房屋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概况
甲方将座落于 ,共六层,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用作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截止 年 月 日前,为甲方无偿赠送乙方装修时间。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小写 元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小写 元); 拾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 元)。
2、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第一年支付租金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第二年租金支付时间为 年12月31日,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租金支付时间以此类推。
3、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支付甲方 万元作为押金。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确认租赁物无损坏不计息退还该押金予乙方。
4、以上金额均为甲方实收金额,如需交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2)甲方应当自与乙方签订合同支付租金之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按乙方的需求,办理电量增容手续。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两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转让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另行订立书面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承包期间如因国家政策需要撤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房屋及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房屋装修及经营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该楼顶层晒台及广告位不属于本租赁合同租赁物,由甲方管理、使用、收益。
2、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形成附合的装修归甲方所有。未形成附合部分归乙方所有,乙方对该部分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时予以拆除,拆除中不得损坏租赁物。
第九条 争议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押金及 年租金予甲方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区楼单元号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一或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出租人(甲方):
电话:
年月日
承租人(乙方):
电话: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房屋44平方米,坐落在凤山区苗克秀街城建综合开发职教中心综合楼114号,现租赁给乙方使用.租用期年.租金元,上纳租.乙方租用期间此房所发生的费用如:水、电、取暖费和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出租后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乙方在租用期间,必须保证房屋室内设施,墙壁完好无损,也无权另租他人,乙方租用期满后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交纳下年度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此房,乙方无权干涉甲方的处理权。乙方在租用期间内,甲方如需用此房,乙方必须无条件倒出此房,甲方退还剩余租金,乙方室内按的设施,甲方不承担一切经济补偿。租期内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一切意外事件(如被盗、丢失、起火等)。
乙方租用期满,必须结清此房屋租用期内所有的`一切费用,并保证室内一切完好无损交还给甲方,甲方验证后双方解除租用合同。租期从签字之日起计算。
若乙方在租用期间私自将原房屋结构改动或将门窗封堵等,在乙方租用期满后应自行将恢复原样,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共 层 第 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
(2)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度。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