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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合同精品14篇

2023-08-22 08:05:02合同

合伙协议合同精品14篇

合伙协议合同

合伙协议合同 篇1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1、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2、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3、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二、合伙人的姓名、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 、性别: 、住所: ,出资 万元人民币,用 出资,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合伙人 、性别: 、住所: ,出资 万元人民币,用 出资,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三、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如企业亏损亦按投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合同范本《合伙经营合同范本》。

  四、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3、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5、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6、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7、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其他财产权利,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表决同意。

  8、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伙协议合同 篇2

  合伙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同担、重大事宜共同商议的原则经营快餐饭店。双方就合伙经营饭店达成如下:

  第一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各出资元(人民币),共计出资元(人民币)作为经营总资金。

  2、合伙期间两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3、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经营方式

  1、饭店日常经营及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参与经营,每月付给甲方经营管理费元(人民币)。

  2、饭店员工的聘用及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甲方定期将饭店经营情况向乙方通报,饭店重大事项双方合伙共同决定。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双方出资金额为依据,按5:5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5:5比例承担。

  第五条 退伙,出资的转让

  1、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另一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2、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饭店日常的经营、管理。

  (2)聘用饭店务工人员。

  2、乙方的权利:

  (1)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2)听取甲方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第七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双方对资产进行清。

  (2)清算后如有盈余,按5:5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5:5比例承担。

  第八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双方签字起生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合伙协议合同 篇3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商铺出租方)

  根据《合同法》,就甲方将位于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年月日前将位于商铺{面积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月租为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赁合同,每月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押金归乙方所有 。

  第三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其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币大写万元整{小写: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乙方再转付给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租用期内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交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职责,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赔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下令撤迁店铺,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违约金 。

  第九条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合伙协议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慎重的考虑和充分协商,决定合伙经营宠物商店,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甲、乙双方暂共同租赁座落于用

  以经营由乙方任法人代表的店名为的宠物商店。经营范围为: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合伙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终止或继续合伙。

  第三条股份、出资、债权债务、利润的分配二人合伙开电器店

  1、甲、乙双方各占店铺50%股份,店铺的投资、债权、债务和利润均按1:1的.原则承担或分配。

  2、前期店铺的租赁、装修、进货等各项投资(截止于年月日),共计人民币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后期如要扩大经营规模、改善店铺形象或经营方式、增加经营范围、增强行业影响等等需要继续投入资金,须经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双方仍按1:1投入资金。

  3、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期间,店铺资金以及店铺物品、债权债务、来往账目均为共有,任一方不得随意支取、分割,经营账目由双方共同保护和管理。

  4、店铺实现盈利后,原则上按月结算盈利,双方按比例收取经营利润。此外,店铺账户余额及现金达到两万时(即账户余额+现金≥两万时),甲、乙任何一方可提出分配利润,但须保留继续经营的必要资金。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经营。包括: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经营性合同、协议;

  2、对合伙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共同决定合伙事项;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收取和支付经营中的债务;

  5、分配盈利。

  第五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私自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并赢取利益。禁止任一合伙人另在铅山县范围内再开经营宠物及宠物用品的店铺(包括与他人合伙经营相同店铺)。违反本条者,另一方可要求对方退伙,且获得店铺总资产30%以上的赔偿。

  第六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向法院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份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年月日

合伙协议合同 篇5

  第一条合伙宗旨: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经营范围: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作价)人民币元;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各占。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如未按时交齐,应向其它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出资应占比例按各方实际出资确定。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届时按约定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可约定)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6、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7、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可再约定其他)

  以下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全部同意方可执行。

  1、处分合伙共同不动产;

  2、改变合伙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支付合同债务。

  (可增加)

  合伙负责人超出委托范围的行为,被其他合伙人追认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不予认可的,由合伙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合伙或其它合伙人损失的,由合伙负责人予以赔偿。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伙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合伙成立后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合伙协议合同 篇6

  甲(姓名):

  乙(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现住址:

  现住址:

  丙(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现住址: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为,系该店铺的。

  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方自愿合伙经营理发店,总投资为万元。

  甲(姓名):;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姓名):;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丙(姓名):;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购进常用货物;

  ③支付合伙债务;

  ④。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每年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X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XXX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的违约金。

  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年月日签约日: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聘用、解雇;

  4、审定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的%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份送、、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银 行 帐 户: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银 行 帐 户:

  年月日

合伙协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合作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作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在双方合作期间,由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早孕试纸。

  第二条:乙方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与其他医院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

  第三条:合作期间,乙方不得销售除甲方提供的早孕试纸外的其他任何医院提供的早孕试纸。

  第四条:甲方可以随时进行了解乙方对早孕试纸的销售情况。并可以派业务员到乙方药店进行产品促销。

  第五条: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间不得与其他医院以任何名义进行类似甲方的合作方式,乙方违背协议和其他医院合作按贰仟元赔偿与甲方。

  第六条:甲方必须及时供货,如果出现断货的情况,甲方须按上个月乙方早孕试纸日均销售额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上个月乙方早孕试纸日均销售额*断货天数。

  第七条:合作期间,涉及医疗健康而开展的宣传活动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资源共享,以达双赢。

  第八条:甲方在乙方药房内设置规格为 广告牌 个,广告位置必须按甲 方要求张贴或悬挂,广告在设置后以照片的形式附本协议后,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人 民币 元做为广告费,乙方必需确保广告完整及按要求设置,如乙方违背 本条协议,按伍佰元赔偿与甲方。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等同本协议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为过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 地址: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合同 篇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伙协议,并自愿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双方协商,由双方投资经营,地址:沙河口区龙祥花园330号,经营面积平方米,经营范围:干洗、皮革清洗保养等(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批准的为准)。

  二、合伙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0年。除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三、出资方式、额度及利润分配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投资人民币50万元。

  2、经双方协商,乙方需以现金及劳务方式进行投资,现金投资人民币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每天遵守合伙组织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并依照双方的约定负责培训新学员以及皮革的清洗保养业务。

  3、经双方协商,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双方同意仅对合伙组织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净利润分配比例为1:1。在本协议签订后,该合伙组织开始经营之日起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工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经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合伙人工资、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款等)的净利润为分配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及时间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4、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不足以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费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的.条件:须承认本合同;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及其他义务;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的义务,未按时按点上班超过三次的;

(6)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内容的;

  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执行人

  1、合伙人会议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耿长波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情况决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公布当月收支情况,研究下月合伙事务的具体安排。

(3)一般事项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4)重大事项是指: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务执行人

  1、本合伙组织的事务执行人为耿长波。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决定加盟事务,对外签订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合伙组织的用人权利、开除员工的权利及员工的薪酬;

(5)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

(6)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

(7)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10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合伙组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连续长期不能有盈利运营达个月以上的;

(3)合伙事务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被相关部门吊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人终止后的事项:

(1)经双方协商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三方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所欠税款、合伙人收取债权、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先后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组织共同财产清偿合伙组织债务,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附件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合伙协议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结成长期商务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合作内容 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乙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如甲方自身还未与客户签约时,乙方的合作进程则听从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客户与乙方直接签约,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甲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为甲方推荐的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以及最优的价格。

  4、乙方同意以约定的结算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三、合作条件

  1、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客户成功与之签约,即视为推荐成功。

  2、成功推荐项目后,被推荐方向推荐方支付该项目实际营业额的2%做奖励。

  3、付款方式:自被推荐方首次收到客户服务费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每月结算一次,每月日前支付。推荐方则提供对应的正式发票。

  四、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任何一方对利润分配的基数、方式有异议的,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五、补充变更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六、协议终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七、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盖章:

  盖章:

合伙协议合同 篇11

  甲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范围

  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置信?芙蓉古城”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

  二、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合作期限

  1、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2、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3、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合作项目费用标准

  1、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的价格。

  2、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

  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

  六、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

  1、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2、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

(3)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员。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协议内容主动缴纳各类费用。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服务,产品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专业促销人员须到促销现场。

(4)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发票。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做好顾客的售后服务工作。

  八、责任

  凡未能本着诚信原则行事、欺-

  诈、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授予权限之外行事而导致诉讼、索赔、罚款、赔偿,或为履行本协议有关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索赔、罚款、赔偿,如果系甲方原因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误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不可抗力

  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况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执行协议任何义务,因此而导致在耽误期间不能执行该义务应予免责。

  十、附件

  1、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协议附件有关内容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十一、本协议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名):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合伙协议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并处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背景介绍:甲乙双方共同购买了两套房屋用于投资,其中一套位于古美路14弄2号503室,(以下简称古美路房屋,属于期房,甲乙双方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尚未取得小产证);另一套位于上海市古龙路7弄63号701室(以下简称古龙路房屋,属于二手房,甲乙双方已经与出卖方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办理古龙路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产权归属为甲方一个人所有,房产证为甲方一个人的名字;由于甲乙双方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古美路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已经以甲方的名义申请了按揭贷款,小产证届时办理出来将是甲乙双方共有,房产证上将是甲乙双方两个人的名字。因此,甲方同意:虽然古美路房屋的产权为甲乙双方共有,但甲方同意明确放弃与古美路房屋相关的所有权益,该房屋实际上归乙方一人所有,并配合乙方办理古美路房屋的出售手续(如乙方愿意出售),古美路房屋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负责按时偿还,甲方应给予配合。

  三、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已经协商解决。

  四、产权比例

  古龙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甲方享有。

  古美路房屋的所有权益实际由乙方享有。

  五、甲方授权乙方办理古美路房屋的出售手续以及还贷手续(如乙方愿意出售),并向乙方出具公证委托书。

  六、房地产权证保管

  古龙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甲方保管;古美路房屋产权证等证件由乙方保管。

  七、古龙路房屋与古美路房屋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并及时缴纳。

  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

  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

  八、物权行使

  古龙路房屋物权由甲方行使,古美路房屋物权由乙方行使。

  九、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古美路房屋虽然已经以甲方名义贷款,但实际由乙方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2、古龙路房屋以甲方名义贷款,并由甲方负责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十、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及收益权等权益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行使。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上海诚律师事务所保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合同 篇13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创业人的应该遵循的章程:

(一) 规矩

  凡事勤立规矩,不要无章可循。

(二) 负责

  对自己负责,对企业及合伙成员负责。

(三) 信任

  信任对方,体谅对方;不互相埋怨,不隐瞒。

(四) 诚信

(五) 创新

(六) 服务

(七) 共赢

(八) 共鸣

(九) 合作

(十) 健康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创业、经营“”(详情见附件一),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并兼顾每人的付出与参与时间长短配以股权。所占股份分别是×%、×%、×%。

  第三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备注:运营到达一定程度,在合作三方同时认可的前提下,可依法申办公司运作,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四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二)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合伙人分工与责任

  为了保证计划的顺利地进展,对合伙成员进行分工:

(一) WEB设计部分,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助;

(二) 数据库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

(三) 信息采集:由信息采集软件初步完成采集,然后人工参与加工、发布,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助;

(四) 美工、页面设计、模版设计等:此项落实工作由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助;

(五) 组织、外联、运营策划、宣传策划、合作,以及筹资融资等: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助;

(六) 运行环境搭建、系统测试等为主要责任人,其他人为辅。

  第七条 股权与权益分配原则

(一) 此合伙创业的所有成果(文字、代码、数据信息、图像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代码、图像纪录成果)与收益盈余,按全部权重计算;

(二) 可分成果(企业盈余资金等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所有原始参与者都拥有分配一份均等、收益的原始股权权益;

(三) 不可分成果(文字、代码、数据信息、图像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代码、图像纪录成果):所有原始参与者都拥有不可分成果一份同等、同质成果的权益。

  第八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合伙合作中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合伙之外的其他人、其他单位或其他组织批漏 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甚至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合伙人协商取消、取 缔其合伙人的资格。

  第十条 协议之不可转让性:

  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具有不可转让性,任何人在未获得其他合伙人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协议书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让,否则实施转让方将视为严重违约,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一条 撤出

(一) 合伙创业经营中任何一方单独明确的书面提出撤出时,合伙人须结算企业的营业盈余并清偿所有债务,方可撤出。

(二) 撤出时,同时遵循本协议的“第五条”、“第七条”内容执行。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 合伙期满;

(二) 合伙人协商同意;

(三) 合伙创业、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协议书发生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附件

  附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作为合伙的依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建设可行性分析与创业计划书》

  其他附件以及补充规定等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合伙协议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对“XX”火锅进行合作经营,现经双方商议,由乙方现行试营运三个月,待三个月试运营结束后再约定具体合作事宜,现将三个月试运营期间合作具体方案约定如下:

  一。店面具体情况:

  1.法人代表:

  2.店面地址:

  3.现有人员配置情况:

  4.店面配置设施情况(详见盘点配置单)

  二。具体约定事宜:

  1.三个月试营运期间,由甲方提供营业店面现有所有配置,包括营业执照、操作间设备、楼面现有餐具、桌椅设备以及前厅所有运营设施,同时保证乙方运营权限的完整性。

  2.此期间由乙方全权负责所有运营事宜,甲方在此期间不需投入任何资金,乙方在此期间不向甲方交纳任何费用。

  3.此期间店面经营的盈亏情况与甲方无关,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4.此期间店面所有经营内容,包括财务、人事、后勤等各方面。乙方可自行安排调整,甲方不予干涉。

  5.此期间甲方不得以法人身份干涉乙方的任何经营行为。

  6.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转让甲方店面的所有设施、设备,并保证甲方店面所有设施、设备的完整性。

  三。甲乙双方再试运营期间无任何形式经济合作,并无任何形式的风险利润关系,乙方自负盈亏,待此协议期满后双方在进行商议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合作经营费方式,试运营期限为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