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通用6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3、租赁经营时间
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4、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5、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6、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现金支付,本租赁合同终止。当年租期满(已交纳租金有使用权的日期)后乙方无条件搬出,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的一切税、费等开支,如:店面所有设施的维修,水电费及经营过程的各种纠纷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租赁期满,乙方不得以装修、装璜为由,折价给甲方,且不得破坏乙方现有的地面、墙体及房屋吊顶的装修,否则押金不退。
七、合同租赁期间,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店面转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含合伙人之间的.拆伙转让),剩余租期内租金由甲方另定,且乙方须交纳 元转让费给甲方,否则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均无效,甲方有权在乙方租期未满的情况下,终止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店面的使用权,未满期租金及押金均不退还。
八、本店面不准从事有关鞭炮、农药、化肥、餐饮以及法律法规不允许从事的经营活动,甲方一旦发现,将有权提前收回店面使用权,且剩余租金、押金不退。
九、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等措施,如发生事故与甲方无关;损坏店内墙面墙体,必须负责无偿恢复。
十、如店面中途因县城规划需要拆迁或遇不可抗力,甲方只负责退回乙方已交纳的剩余租金及押金,甲方在此店面内的任何投资及其他费用均与甲方无关;店面如有任何补偿款全归甲方享受,乙方不予享受。同时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租赁期使用权的情况下将店面出售给他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时间: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租金 元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转让。
第四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如果不租,乙方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第五条,乙方开业前,如需对店面进行装修,装修费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解除关系前,乙方不得拆除地砖、吊顶和墙面装修,保持店面完好。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青岛市,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共平方米,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租金第1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从第年起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依此类推。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3%加收滞纳金。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向乙方不计息退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商铺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合同届满、乙方中途退租或乙方违约被甲方中止合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将承租商铺内的装修及固定在墙上的设施完整地移交甲方,不得撤除及毁损。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管理费: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卫生费等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月/平方米。
水电费:水电费由乙方室内实际发生额及公共分摊组成,由乙方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商铺经营活动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商铺,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为统一出租商铺形象,乙方如需在承租商铺的门头、外墙或附近设置广告牌、装饰物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承租方应撤除。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有权对乙方经营场所的消防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有权监督乙方是否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及查阅乙方雇员工资发放的凭证,乙方并对提供的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4拖欠雇员工资发放超过15天的。
解除合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商铺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快递、传真、当面送交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乙方通讯地址如下:。
1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将坐落在杭州下沙C区1-305#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期:年11月22日-年11月21号。租金为拐万伍仟元整。(元)第二年租金按某地租金上适当增加部分。以后续租乙方有优先权。押金为壹万元(元)
二、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三、甲方以前的债权俩务等各种费用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五、店里的。装修损坏必须要赔。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处
一间,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此合同。
二、租赁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赁费用元,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第一期房租,以后每年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交清下一期房租,乙方不能按时交房屋租赁费用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营业。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如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要依法经营,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六、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间,承担土地改变用途使用税、房屋出租税以上两项费用,其他税费(包括水、电费及取暖费)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间,不承担国家征用、扩路、退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但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愿意退给乙方未使用期间的房屋租赁费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广告。
九、合同期满,乙方不再使用该房屋时,保持房屋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十、房屋租赁期间,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一、此合同经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共同持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