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简单的借款合同8篇

2023-08-14 10:29:52合同

简单的借款合同8篇

简单的借款合同

简单的借款合同 篇1

  甲方(贷款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向甲方借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利率

  月利率 %,利息总额 元;每 为一结息期,每结息期内须付清当期利息 元;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因国家利率的调解而调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当日清偿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为确保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共管帐户结算借款本息。

  甲方账户名: 乙方账户名:

  账 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第二条 借款用途

  乙方保证上述借款用于,并承诺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约定还本付息并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催缴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及时提供资金的义务。

  3、甲方有权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真实信息或法人单位的真实情况。

  4、甲方承诺其对出借资金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否则由甲方对违约或损害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及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的义务。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违约的,甲方为实现本合同约定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披露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信息,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配合甲方的调查、检查、审查。

  6、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单位)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四条 担保

  1、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向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2、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担保事宜另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为:

  编号为 的《 》,担保方式为,担保人为

  3、本条约定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1、2、3、第六条 争议事项处理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

  经办人

  乙方(签章

  合同权威发布20xx年融资借款合同样本,更多20xx年融资借款合同样本相关信息请访问合同。

  章):

  经办人

  共有权人(签章):

  丙方(签章):

  经办人

  共有权人(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简单的借款合同 篇2

  编号 县 乡

  经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

  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 %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借款担保协议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简单的借款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预计用款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一九年月起至一九年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一九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盖章)贷款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简单的借款合同 篇4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借款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借款人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币别)佰拾万仟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月(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算)

  第三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按结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账户或(开发商)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不得提取现金。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归还。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每月的还款日为日。

  甲方还款采用如下第种方法:

  1.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元。

  2.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应为: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年每月元

  第九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种方式担保:

  1.由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2.由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3.由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必须在还款日前天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2.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部分,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比例)计收损失补偿金;

  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4.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5.乙方有权在约定的还款日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存款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已经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收回: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日;

甲方逾期未付款项总额达元人民币;

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违反保证、抵押或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抵押;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0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行为。

  第十四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

  3.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受权签字人)

  年月日

简单的借款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出借人:

  胯款人:

  胯款人因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胯款金额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胯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胯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还款日为每月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胯款的发放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胯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胯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借款人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或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胯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胯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

  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盖章):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市区

简单的借款合同 篇6

  借入方:(甲方)

  地址:

  出借方:(乙方)

  地址:

  甲方为了在事业进一步得到发展,需要美元的流动资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美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元(大写:美金元整),按甲方实际需要分期贷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币支付借款;

  2、以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内,将美金元,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4、本笔借款的提款期为本协议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 0%;

  2、根据汇率变化,允许利率有年;

  3、甲方视为经济情况,亦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二年内偿还;

  5、甲方在同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清偿权。

  四、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全部产权房及全部产权房,共计平方米作为抵押,甲、乙双方依法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甲方按时偿还所借的本息,甲、乙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时间按上述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2、甲方如延期偿还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双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偿还上述债务,该抵押房乙方拍卖时,应优先偿还乙方的债务,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偿还。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友好的协商;

  2、如发生纠纷,由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3、本合同自签署后,经外汇管理局登记后生效,本合同项下还本付息,事先经外汇管理局批准。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呈外管局存按份,律师楼存证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简单的借款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元,

(大写)元。

  二、利息率为□每月%(大写)。

  每年%(大写)计算。

  三、借款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借款到期日为年月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的滞纳金。担保人对本息和滞纳金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经营或生活发生重大困难,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一方联系方式的改变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被联系不到的后果。

  七、双方必须亲自签名并按手印,一方为法人则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八、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的借款合同 篇8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出借方将于年月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年月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

  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出借人(签字):

  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