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租赁合同13篇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
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
物品名称
规格
单位
价格
备注
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1日为结算日。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
第三条:押金
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
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元,模板卡丢失每个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元,螺丝丢失每套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灯光设备租赁,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租赁项目要求
乙方为甲方录制《》提供灯光设备及灯光人工服务(具体项目见附件);
1、项目举办时间:本次时间为:年月日
2、项目举办地点: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于 年月日按设备清单要求安装调试本次录制所需灯光设备,达到甲方录制节目所需要的灯光要求。于 年月日录制全部结束后,将灯光设备拆除。
2、乙方需严格按照既定时间、灯光设备种类、规格、安排配送、安装,并安排技术人员在录制中进行操作。确保节目录制的顺利完成。
3、乙方需提供备用灯光设备,以保障演出的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全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需安排专人协调其它技术部门安装,确保乙方安装时间;
2、录制结束甲方按合同金额将租赁款X日内一次结清。
3、如需改变原租赁方案,履行相关手续后进行;
第四条租赁价格
1、租赁费价格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具体内容详见附页。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2、租赁费支付方式:租赁费于活动结束后三日内一次结清。
3、乙方收取甲方交纳的租金后,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守时、保质完成安装、调试工作(除甲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外),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不提供或终止灯光设备服务。同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在协议中出现违约情况的,过错方应负责相应的赔偿责任给非过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如因不可抗因素(如地震、洪水、管制等)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立即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贰份(设备清单后附),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负责人(业务代表): 负责人(业务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客户方:
承办方:
一 活动现场名称:
二 活动现场地址:
三 活动现场布置时间:承办方于 年 月 日 时可以进场, 日 时前布置完毕,年 月 日 时结束时,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承办方开始撤出现场布置物品。
四 租用物品名称及其它:
五 付款方式、时间:
客户需要预付定金 元,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定金抵作服务费,在承办布置完毕时客户方应结清余额;否则,承办方有权撤出现场各种布置物品(不返定金),不承担任何损失,并终止合同。
六 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客户方于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及时验收,对其品种、数量、质量当场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客户方不得以自身的变化、天气的变化、未如数使用租用物品或提前结束活动时间等为理由,而拒付或减付服务费。
七 租用物品丢失或损坏后赔付方式:
租用物品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磨损或损坏,客户方无需赔偿,(承办方也不承担因其磨损或损坏而造成的其它损失及费用);因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时,由客户方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表内单价赔偿(三日内付清)。
八 租用物品的摆放及使用要求:
承办方可按客户方的现场指挥一次摆放到位,不再重新摆放,户外所用物品中不得淋雨、水泡的物品,应避免淋雨、水泡;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
(一)、单方解除合同时须陪付对方违约金为总服务费的%;
(二)、承办方不按时完成现场布置时,每推迟一小时应扣除总服务费%的费用;
(三)、客户方不按时结清服务费或不按时赔受损租用物品而超过期限的,客户方除付清费用外,还应每日向承办方增付欠款额的5%违约金;
(四)、客户对方擅自延长使用时间的,除加补费用外,还需赔偿承办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客户方必须担负租用物品的防火、防灾、防盗和正常使用等安全责任。
十 活动现场联系方式:(1)客户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 手机 ;
(2)承办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 手机 。
十一 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 活动结束后双方交接租用物品记录[若无承办方签收,即为客户方没有将租用物品交还给承办方,而在超期使用]:
(1)没有丢失或损坏,承办方委托人验收后现场记录: 签名:
(2)若有丢失或损坏,客户方委托人查验后现场记录: 签名: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含传真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愿双方友好合作,共同遵守。
客户方(章):
承办方(章):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办 公 电 话:
办 公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含传真)地址:
(一)该房屋的家具、家电及设备清单:
家具、家居:
床张、电视柜个、床头柜个、沙发个、餐桌张、茶几个、餐椅把、衣柜个、酒柜个、书柜个、书桌个、梳妆台个、其它。
家电、装修:
□彩电□音响□机顶盒□洗衣机□冰箱□空调□微波炉□饮水机□电饭煲□热水器□灶具□油烟机□电话□煤气包□厨卫固定设施
房屋固定装修,包括天花板、墙面、地板、封闭阳台等。
其它
(二)该房屋的费用清单:
电(度数):总水(度数):有线电视费:
网络宽带费:电话费:
□水卡□电卡□有线电视卡□钥匙
其它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合同编号:
客户方:
承办方:
一、活动现场名称:
二、活动现场地址:
三、活动现场布置时间:
承办方于年月日时可以进场,日时前布置完毕,
年月日时结束时,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承办方开始撤出现场布置物品。
四、租用物品名称及其它:
五、付款方式、时间:
客户需要预付定金元,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定金抵作服务费,在承办布置完毕时客户方应结清余额;否则,承办方有权撤出现场各种布置物品(不返定金),不承担任何损失,并终止合同。
六、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客户方于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及时验收,对其品种、数量、质量当场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客户方不得以自身的变化、天气的变化、未如数使用租用物品或提前结束活动时间等为理由,而拒付或减付服务费。
七、租用物品丢失或损坏后赔付方式:
租用物品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磨损或损坏,客户方无需赔偿,(承办方也不承担因其磨损或损坏而造成的其它损失及费用);因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时,由客户方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表内单价赔偿(三日内付清)。
八、租用物品的摆放及使用要求:
承办方可按客户方的现场指挥一次摆放到位,不再重新摆放,户外所用物品中不得淋雨、水泡的物品,应避免淋雨、水泡;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一)、单方解除合同时须陪付对方违约金为总服务费的%;
(二)、承办方不按时完成现场布置时,每推迟一小时应扣除总服务费%的费用;
(三)、客户方不按时结清服务费或不按时赔受损租用物品而超过期限的,客户方除付清费用外,还应每日向承办方增付欠款额的.5%违约金;
(四)、客户对方擅自延长使用时间的`,除加补费用外,还需赔偿承办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客户方必须担负租用物品的防火、防灾、防盗和正常使用等安全责任。
十、活动现场联系方式:
(1)客户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手机;
(2)承办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手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活动结束后双方交接租用物品记录[若无承办方签收,即为客户方没有将租用物品交还给承办方,而在超期使用:
(1)没有丢失或损坏,承办方委托人验收后现场记录:签名:
(2)若有丢失或损坏,客户方委托人查验后现场记录:签名: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含传
真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愿双方友好合作,共同遵守。
客户方(章):承办方(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办、公、电、话:办、公、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含传真)地址:
合同编号:
出租人:签订地点:
承租人:签订时间:
第一条租赁物
租赁物
名称:
数量:
质量:
配套设施:
用途:
使用方法和性质: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日内续订租赁合同。(期限超出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租金(大写): ¥:
支付方式与期限: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范围及时间: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
第六条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延长租期)。
第七条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九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所有。
第十条租赁期满返还租赁物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第十一条出租人违约责任:
承租人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承租人:
出租人(章):承租人(章):
住所: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产品明细
甲方向乙方租用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租赁期限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
2、结算方式:
第四条: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第五条:运输方式
第六条:付款方式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符合乙方使用质量要求的.物品,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相关物品交付;甲方负责将出租物品运输到乙方要求的指定地点,相关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因甲方提供物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相应物品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维护、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所租物品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所租用的物品严禁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3、租用期间,乙方负责所租物品的.完好性,乙方在租用物品过程中如因自身过失或使用不当导致物品损毁的,应承担对甲方的相关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品的,属违约行为,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相当于物品租赁总金额的20%。
2、若乙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应按日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滞纳金(相当于未按期支付租赁费用金额的3‰)。
3、本合同所涉及相关内容以及授权委托变更、合同履行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擅自单方面改变合同的履行情形,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的日租金执行,并在下月1日-15日向甲方交纳上月租金,乙方不得拖欠逾期未交,每拖欠一天按全月合计金额加收百分之一违约金,结算时按拖欠天数累计收取。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根据租用物品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 元(所租物品为退清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第四条:租用期间所租用的物品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不准改制,退还时发现有损坏丢失,见合同附表(租赁物品价格及赔偿标准表)收取维修费及赔偿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灯光设备租赁,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租赁项目要求
乙方为甲方录制《》提供灯光设备及灯光人工服务(具体项目见附件);
1、项目举办时间:本次时间为:年月日
2、项目举办地点: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于 年月日按设备清单要求安装调试本次录制所需灯光设备,达到甲方录制节目所需要的灯光要求。于 年月日录制全部结束后,将灯光设备拆除。
2、乙方需严格按照既定时间、灯光设备种类、规格、安排配送、安装,并安排技术人员在录制中进行操作。确保节目录制的顺利完成。
3、乙方需提供备用灯光设备,以保障演出的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全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需安排专人协调其它技术部门安装,确保乙方安装时间;
2、录制结束甲方按合同金额将租赁款X日内一次结清。
3、如需改变原租赁方案,履行相关手续后进行;
第四条租赁价格
1、租赁费价格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具体内容详见附页。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2、租赁费支付方式:租赁费于活动结束后三日内一次结清。
3、乙方收取甲方交纳的租金后,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守时、保质完成安装、调试工作(除甲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外),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不提供或终止灯光设备服务。同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在协议中出现违约情况的,过错方应负责相应的赔偿责任给非过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如因不可抗因素(如地震、洪水、管制等)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立即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贰份(设备清单后附),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负责人(业务代表): 负责人(业务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出租人:签订地点:
承租人:签订时间:
第一条租赁物
租赁物
名称:
数量:
质量:
配套设施:
用途:
使用方法和性质: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日内续订租赁合同。(期限超出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租金(大写): ¥:
支付方式与期限: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范围及时间: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
第六条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延长租期)。
第七条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九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所有。
第十条租赁期满返还租赁物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第十一条出租人违约责任:
承租人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承租人:
出租人(章):承租人(章):
住所: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的日租金执行,并在下月1日-15日向甲方交纳上月租金,乙方不得拖欠逾期未交,每拖欠一天按全月合计金额加收百分之一违约金,结算时按拖欠天数累计收取。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根据租用物品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 元(所租物品为退清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租用期间所租用的物品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不准改制,退还时发现有损坏丢失,见合同附表(租赁物品价格及赔偿标准表)收取维修费及赔偿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品种、数量、租价及价值
上述租赁物资数量及品种按双方经手人签字后的发料单为准。同时,甲方应提供与所拿取租赁款等额发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款项。
第二条: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计算:租赁物交付之日起至租赁物归还之日(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超出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收取租金的标准:
第四条:押金。押金按租赁物价值的%计算,乙方先付押金后提货,押金不抵作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时间。
第六条:租赁物交付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应将租赁物交付的时间、规格、数量提供书面清单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到甲方验收提货。
2、乙方如需要甲方代办装车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装车费( 元/吨),运费 元/吨(不足 吨算 吨)。
第六条:归还租赁物。
1、乙方归还时,必须先到甲方核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乙方运到甲方指定仓库验收,卸车、堆放费(元/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租赁物资进行验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物需要维修,其修理费和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费支付办法:
第八条: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提供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支付质量不合格租赁物租金的 %的违约金;
3、如租赁物无法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提供租赁物租金的%的违约金;
4、如因租赁物存在权属瑕疵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租赁物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总额的 %的违约金。
第十条: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及装、卸、运、修理、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欠费的 %计算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价递增 %,租期为不定期。
第十一条:变更。租赁期间甲方将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正式通知乙方,新的所有权人即为本合同的甲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乙方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甲方把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甲方负责所租房屋产权事宜,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因素引起的连带责任。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东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屋内清单:。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