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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劳动合同(最新7篇)

2023-08-08 17:04:43合同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最新7篇)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号码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 篇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或完成建筑工程任务)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工程项目班组从事工作。乙方依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按规定具体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在□中打"√",选一种工时制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制度,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1、按日计薪:元/日;试用期为元/日。

  2、按月计薪:元/月;试用期为元/月。

  3、按建筑面积计薪:元/平方米。

  4、其它:。

  (二)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提供的食宿福利,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三)甲方采用按建筑面积计薪的,可按工期进度结算乙方工资,但每月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应当依照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二)甲方应对乙方先安全教育后安排上岗;特种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

  (三)甲方应当采取措施,做好预防,避免和减少工伤,职业危害。甲方应当公示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

  六,劳动纪律:

   乙方要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并告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规范,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

  乙方有权拒绝违章和冒险作业,对危害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七,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

  甲方,乙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可终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 篇3

  用人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营业执照号码:

  劳动者姓名(乙方): 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张家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生产, 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张家港市建设 安全生产。

  工程项目工资预留户试行办法》的精神,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五、劳动纪律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 一、合同期限 合同自月日起至月 以完成 项目(任务)为期限, 该项目(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从事工作(工种),并保质保 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约定为:每月元。或每工元。(二)工资支付形式: (三)工资支付时间: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 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

  安全与健康。 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法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因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章): 年 月日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叁年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期自 20xx 年 8月 1 日起至 20xx 年8月日止,共计个月。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技术员 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现场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能力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和休假按甲方工程进度酌情安排,以每周休息一天为标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及相应奖金。

  第九条 乙方劳动报酬月工资标准为 元,如果甲方工程在丹江口市城区,乙方的衣食住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工程不在丹江口城区,乙方由此产生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通讯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条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应物价水平进行对现行工资标准提出增加调整意见,调整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2日以货币形式,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发放。其中第一个月(20xx年8月)甲方从支付乙方工资中扣除元作为劳动保证金。

  第十二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发放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四、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的保险福利待遇包含在其月薪中,甲方不另行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制的

  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八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

  排的工作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在

  此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并濒临破产;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九、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 地址:乙 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 篇5

  用人单位(甲方)

  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员工(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年,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从年月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完成止、

  (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周期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

  2、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属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宝安区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月;试用期满工资为/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甲方每月日为发薪日、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三)乙方加班加点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以及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的处理等事项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 篇6

  用人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营业执照号码:

  劳动者姓名(乙方):性别:出生年月:

  住所: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张家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生产,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张家港市建设安全生产。

  工程项目工资预留户试行办法》的`精神,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

  一、合同期限合同自月日起至月以完成项目(任务)为期限,该项目(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乙方从事工作(工种),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一)乙方工资约定为:每月元。或每工元。(二)工资支付形式:(三)工资支付时间: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法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五、劳动纪律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七、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建筑工人劳动合同 篇7

  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建筑工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基本情况

  乙方自身的身体状况:是否患有下列疾病(如有请在“□”内打“√”):□高血压□心脏病□癫痫□贫血病□痴呆症□其他传染性疾病;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疾病。

  二、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年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志。

  三、工作岗位和工时制度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二)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条工时制度执行。

  1、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四、劳务报酬

  劳务费元整(元)/月;每月号,现金支付。

  五、甲方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国家的劳动法进行用工,不得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手段强迫工作劳动。

  (二)甲方必须按时发放工资,按有关规定制作工资表,乙方签字领取,并作为领取工资的凭据。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工具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四)甲方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制度以指导乙方开展工作。

  (五)甲方负责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包括三级教育、岗前教育、班前教育和定期教育等)、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等的教育。

  (六)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教育乙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七)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应证件(如“平安卡”、职业资格证、暂住证等)。

  (八)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九)履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六、乙方责任

  (一)服从甲方以及各监管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安全、质量、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环境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从甲方日常工作的管理及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并达到相关质量及文明施工的要求。

  (三)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工作,可拒绝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标准指挥的作业。

  (四)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物,合理使用作业所需的材料,按要求做好甲方提供工具的保管以及施工现场成品的保护。

  (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培训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六)自觉遵守有关的治安管理条例的要求,不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发生争执、打骂。

  (七)乙方须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体状况(尤其患病情况)、年龄、婚育状况等基本情况供甲方用工或岗位调动时考虑。

  (八)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不得携带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的亲属和无关人员进入。

  (九)乙方应自觉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当发现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应立即向甲方提出更换申请。

  (十)乙方在自我感觉不适时(如身体患病等情况),应主动报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

  3、。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3、。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3、。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一)劳务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