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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订货合同(合集4篇)

2023-08-07 15:02:32合同

加工、订货合同(合集4篇)

加工、订货合同

加工、订货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供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需

  一、

  ┌────┬─────┬──┬──┬──┬──┬───────────┐

  │    │     │  │  │  │  │   交货时间   │

  │ 品名 │规格质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

  └──────────────────────────────────┘

  二、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特约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1.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一方因故需变更、中断或废除本合同时,限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通知对方。双方应立即协商,另立协议书。重要产品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2.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由合同管理机关按国家合同规定进行裁定,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4.其他未尽事项,另订附件。

  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开户银行、主管机关各一份。

  ┌───────────────────┬──────────────┐

  │供方:   (盖章)         │需方:   (盖章)    │

  │                   │              │

  │企业照号码:             │企业照号码:        │

  │                   │              │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

  │                   │              │

  │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

  │                   │              │

  │代表:   (盖章)         │代表:   (盖章)    │

  └───────────────────┴──────────────┘

加工、订货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六、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七、违约责任划分:

  八、其他:

  九、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合同方可有效。如擅自修改或终止,则负全部违约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加工、订货合同 篇3

  加工、订货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甲:

  乙: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品(材料)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日期

  超欠幅度%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1.质量标准: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

  3.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4.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5.结算办法及期限:

  6.原材料供应办法:

  7.其他:

  经济责任:

  甲方承担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乙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乙方实际损失。

  (2)中途退货的,偿储乙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的',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并付给运输部门违约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他

  乙方承担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乙方应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7)其他:

  甲乙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本合同一式份。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甲方:代表人: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代表人: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加工、订货合同 篇4

  委托方:市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布鞋帮委托给乙方缝纫加工,双方并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

  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

  二、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如数向甲方交够成品帮,应按甲方相应成品帮的价值赔付甲方,如拖延时间给甲方造成间接损失,须另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成品帮价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违约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应加工费的,须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加工费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违约日起计算。 十

  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

  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

  五、本合同有效期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

  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县黄庄镇白卫路 地址: 县 乡(镇) 韩村工业区 村

  电话:039X3566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