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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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友好协商,并经原承包合同发包方(铁山街道XX)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本文由.c收集整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山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具体内容见原合同。)
第二条:转让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第三条:转让费和支付期限
1、转让费:人民币八万元整(小写:元)。
2、支付期限:年月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第四条:其他约定
1、付款后,甲方将原承包合同文本转交给乙方,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承担;转交后,乙方关于原承包合同的一切行为或事物与甲方无关。
2、甲方确保未用该承包经营区域内的树木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抵押或清偿债务。
3、甲方承包费交至年月日,自年月日起,由乙方向发包方交付承包费(年交费额见原合同)。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乙方:(签字按手印)年月日承包经营合同篇10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宾馆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教院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甲方将宾馆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宾馆财务管理: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但要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室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优先安排来校进行外事、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宾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学校承接的各种会议服务,在接待校长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时其住宿标准按当时对外的最低价再优惠10%收取(实际收费标准与上述规定的差价由学院签单),在确保以上任务的情况下,寻找机遇,开拓市场,挖掘潜力,争取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甲方监督学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承包基数
第六条乙方年承包费为50万元人民币,年总承包费为250万元人民币整,在每年月底前付清承包费50万元人民币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月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承包数的构成为现金、银行转帐及学院签单方式。关于学院内部签单结帐事宜:甲方内部各种签单结帐以院办签单为准。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装璜时间八十天,期间免交承包费,其余费用全部自理。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
一、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四、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宾馆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二、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三、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当学院需宏观调整房屋使用用途时有权提前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宾馆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
一、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如乙方经营需要,对宾馆进行改造更新,及宾馆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甲方认可。对零星购买,以不影响乙方经营、提高运营效率、减少审批程序的原则,可由甲方事后确认。院审计室每年度对宾馆的装修改造和固定资产投入进行一次审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按实际造成损失的2倍给予处罚)。
四、乙方若以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借贷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义务
一、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宾馆转让给
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负责宾馆的装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以乙方所报甲方审批同意的维修改造方案为准,且乙方在年内投入装修改造及购置设备费不得低于110万元人民币),以审计结果为准,年投入的改造资金少于110万元人民币需以现金方式补齐,如乙方超额完成上缴数,超额部分可以冲抵。负责甲方移交资产的保管维护工作,杜绝资产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备,合同期满,乙方有处置权。
三、严格按照省市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工作,兑现对职工培训费用的承诺,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四、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价执行)等费用。
五、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物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在校园内进行经营宣传和广告设置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单方面或遇学校重大决策须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严重的违约行为的须交纳违约金50万元。
第十六条考虑到乙方初次投入装修改造费用较高,第年缓交上缴费用,其50万元上缴费用在以后两年补齐即第年上缴70万元,第年上缴80万元,后两年每年上缴50万元。按以上标准,如果乙方当年完不成上交学院承包金额的80%或连续两年不能按时完成应上缴的承包费用,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双方各执5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为更好、更有效地盘活我村 市场的资产、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市场的经济收益,根据 市场的实际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同共遵守:
一、 市场概况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市场位 ,市场各项设施及建筑状况以参加投标前所考察现状为准。大铁棚内的铺位、猪肉档、鱼档、冰鲜、烧腊、熟食、咸杂,毛鸡档、光鸡档、瓜菜档、水果档,临散档以及地摊,原供销社铺位,牌坊以内的档位,牌坊以内的档位,农商行门口的夜市档位(附图),如政府整治时则必须配合,同时不影响道路畅通为原则,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和作出处罚。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将 市场整体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为 9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租金及交租时间以及分期租金的升幅
1、因涉及到甲方在承包前已签定铺位租用期,部分还未到期,因此第一期、第二期的承包租金都按中标价人民币 万元计算。经甲、乙双方协商,承包期限为9年,第一期承包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期的租金同样是承包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期开始承包租金按中标价为基数每年升幅5%,即承包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正(大写: )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租金采取按月缴交当月租金,以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支付每月租金,乙方需于每月5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由甲方开具缴款发票,其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
2、乙方接管后,原来甲方与档位使用者的合同到期后,才能与档位租用者重新签定合同,乙方在遵守国家规章制度及租赁合同等规定,自主经营,保持市场稳定。
四、合同定金的交纳
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投标时所交的押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转为合同定金。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或不续约时,甲方将在一个月内无息退回上述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在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应办理好市场交接手续。对于该市场内原有的承租户在合同期内需维持现状,在承租户合同期满后乙方将市场档口对外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原租用者应有优先承租权。
甲方原来与档位租用者的合同到期后,乙方才能重新与档位者签租用合同,收押金的额度应是档位每月租金的三倍,并且押金的收取是由甲方暂收代管,目的防止乙方收取押金后,弃场不理、不管,从而带来甲方无法运作和损失(如乙方接管后,不等于原租用档位合同未到期就取消,重新签约,所带来的一切争议和后果,由乙方负一切责任)。
自交接之日起, 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及费用(如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发票税费、管理费以及国家的规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必须严格参照相关政府部门对本市场的经营秩序、卫生管理的要求。如果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市场混乱,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定金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管理好市场的秩序,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对市场范围的乱搭乱建的临时物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清拆。如果乙方认为需要对市场进行改造或整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提交有关改造或整改方案(改造或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拆。改造及整改部分,在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乙方与市场摊档经营者签订的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的最后期限,不得改变原摊档的种类分布格局,如需变更必须向甲方提供变更方案,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作乙方违约。
合同期内,若遇政府部门征收, 市场原有建筑设施及土地的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出资建造的.设施赔偿则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之日起, 市场所有建筑及设施(含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建筑及设施)归甲方所有。
五、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监督的责任,联同有关部门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对市场进行考核,乙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权派工作人员对 市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 市场用于经营农贸市场,保证市场有序运营。
2、乙方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并负责出资购置市场消防安全等各类用品。
3、乙方自行承担市场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费用,并承担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乙方对本市场的用水、用电、防火等安全负责,市场范围的用电要符合用电安全规范。在乙方承租期限内必须对本市场购买 万元的财产险,受益人必须为甲方,以及市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市场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定金。
七、违约责任
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限缴清租金,若延迟交纳租金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缴交人民币 元(大写: )滞纳金;若乙方延迟支付租金3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定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其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市场承包期满后,原承包者如有意向继续承租时,在期满前三个月应向甲方提出意见,同时甲、乙双方协商定出承包价,重新签约承包租用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经协商甲方将其发包于乙方经营,乙方在承包期间享有该的经营权。
第二条场所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区域位于,总面积约平米。
2、该区域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按合作协议有偿供于乙方使用,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承包期限、经营用途
1、该水吧区域承包期限共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甲方将所涉区域提供给乙方经营,乙方在承包合作期内应合法正当经营,不可随意更改的经营范围。
3、承包期间乙方经营时间应按甲方开放时间统一管理。
4、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店面,乙方应如期交还。
5、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享有续约权,但应在此期限内提前1个月双方订立协议为准。
第四条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店每月承包金为元(大写仟佰拾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承包质押金元,以后每月5日前按时支付当月承包金。
第五条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租租金由甲方交纳。
(2)承包期间内甲方为乙方提供该房屋的水电、物业等相关基础设施服务,所涉费用甲方承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甲方提供之设施,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担保),乙方的抵押(担保)额元。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自身经营所需之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3)承包期间内的承包合作租金元/月。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店面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店面。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店设施向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店面和设备。
3、本承包合同结束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店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店面。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店面结构。
(3)损坏承包的设备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5)利用所承包的店面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店面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门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店面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完好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店面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店面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店面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承包结束后,乙方遗失或损毁的设备应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乙方:
门店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关于装饰装修以及合同订立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甲方门店位于,实用面积平方米,甲方将此店装修事宜交由乙方负责,具体开工时间为年月日,竣工时间以商场方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二、关于装修价款以及结算的约定
1、店面装修总承包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2、第一次付款日期约定为合同签订之后五日内,甲方将装修总价的30%即人民币元预付给乙方,乙方即需进场施工;
3、第二次付款时间为乙方装修施工进展至吊顶以及立体隔墙成型验收后,甲方支付装修总价的30%为进度款,即人民币元;
4、第三次付款时间为装修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甲方支付装修总额的20%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元;
5、剩余20%款项,在通过商场全面验收后,甲方先行支付15%款项即人民币元给乙方,其余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之日起壹年内,若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在其后三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三、装修资质约定
在甲乙双方签订本装修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装饰、装修相关公司资质证明、承包方负责人身份证、暂住证、电工证等复印件。
四、关于装修材料及费用的约定
乙方承包单价内,除石材、地砖、地板、灯具、开关由甲方负责提供外,其他所有材料、人工费用、垃圾清理费以及保洁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装修手续办理与装修保证金
甲方应协助办理与商场方的装修手续,乙方必须提供商场所需的装修资质、电工证、焊工证等合法手续,装修保证金由甲方上交商场方。
六、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商铺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七、其他事宜及相关约定
1、甲方承担喷淋改造、通风口改造产生的费用;
2、乙方必须保证装修施工所有造型与设计图纸一致,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甲方或设计公司沟通,不得擅自改变设计要求;
3、乙方必须保证所用一切材料符合富森美家居商场规定,不得以此充好,偷工减料,如有发现,甲方将予以重处;
4、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不得以赶进度,忽略施工质量;
5、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以上行为,甲方有权责令整改;若整改不到位,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停止施工,并更换装修承包方,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误工与其他所有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
6、乙方在装修期间,必须全力配合并遵守商场管理规定,与商场方发生的一切纠纷都将与甲方无关。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丰富旅游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承包经营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场所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承包给乙方。乙方的经营范围为。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特许经营项目必须取得特许经营权,否则不得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足额缴纳全年承包费后,甲方方可进行经营。承包期限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但乙方应于承包期届满日前90天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条承包费、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全年承包费为人民币元(大写:整),即每月元;工商费、税务费、水电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在交付承包费时一并向甲方预付该场所的承包保证金元(大写:整)。合同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于抵扣协议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如有不足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足额缴纳。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承包费及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整),甲方收款时应出具收款收据并载明承包费的起止日期。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及管理,严禁乙方随意扩充或增加柜台、乱摆乱放商品及在门前过道摆放柜台和销售商品;
(二)甲方应保证所承包的场所权属清楚,无使用权之纠纷。在乙方支付全部承包费并交付保证金后将上述场所交付乙方,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提高承包费;
(三)承包期满,乙方不继续承包的',甲方有权收回该经营场所。乙方应在承包期满后两日内将承包的场所交还甲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场所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承包期间享有该经营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并负责本经营场所内相关设施的维修维护,如承包经营的场所为房屋或茶楼的,不得改变其房屋结构,不得损坏墙体、天花板、地板、梁、柱等。爱护景区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按照原价负责赔偿。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转让、联合承包以及交换该经营场所。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全面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该经营场所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灭失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无法恢复原状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负责赔偿。
(三)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商品经营范围予以经营,对所售商品明码标价,不得有损景区形象的情况发生(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过期、变质的商品、欺诈游客、围追客人兜售商品、强买强卖、与游客争吵等),若因此给景区和顾客造成损失和坏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接受相关执法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对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要及时进行整改。
(四)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每天必须随时进行清扫并接受甲方监督与检查。如检查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并每次从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500元,乙方需在两日内补齐扣除部分的保证金。若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的,扣除全额保证金。
(五)水电费、卫生费、税费、工商费、安装电话和宽带、安装有线电视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日乙方按照其电表实际使用的数额1。00元/度的价格向甲方缴纳,甲方应给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据,因使用该经营场所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六)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着统一服饰或配备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统一服饰,普通话交际,举止文明,热情大方。
(七)乙方应完善消防设施,树立防火意识,严禁私自乱搭电线,严防大小火灾事故的发生。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甲方有权收回该经营场所;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火灾的,乙方除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变更和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和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承包费及保证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在承包经营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该经营场所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2、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联合承包以及交换该经营场所的;
3、从事超范围经营引起的游客投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服从甲方日常管理,对甲方提出的各项合理建议和要求,乙方拖延或拒不执行的。
(三)承包经营期间,如甲方因该经营场所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经营场所,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甲方将该经营场所抵押给第三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扣除应由乙方缴纳的承包费后,将剩余的款项足额无息返还乙方。
(四)在承包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承包费按未履行的实际承包期限所缴金额无息退还乙方,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乙方退还本经营场所: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承包期间,乙方承包的经营场所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3、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要求景区功能布局调整及甲方建设需要调整的。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赔偿
(一)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经营场所。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年承包费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二)若甲方擅自、无故中止本合同,除退还给乙方实际未履行期限内的承包费外,还需支付给乙方年承包费总额10%的违约金;若乙方擅自、无故中止本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承包费,乙方还需支付给甲方年承包费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违反第五条规定的,除付清所欠款项外,还需支付给甲方年承包费总额1%的违约金。
(四)因乙方的原因引起游客投诉,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情形严重的(情形严重包括:省级责任投诉一次、区级责任投诉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游客受到损失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年租赁总额15%的违约金;
第八条免责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的经营场所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国家政策含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对景区功能布局调整及对集团公司所属景区做出的任何调整方案,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神旅集团法律事务部、财务投资部、湖北有限公司各执壹份存档),乙方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居民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
年月日
年月日
编号:
合作方(甲方):商贸城
地址:高安市路路交汇处
电话:0795——
传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商贸城商铺合作经营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标的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市路商贸城路,第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与乙方合作使用,商铺一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层合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合作使用该商铺的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经营范围及铺位管理
第三条本市场的定位及经营范围是经大量的市场调查及充分的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准确认定及长期保持,对本市场总体经营成败及每一位经营者的经营成功与投资回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本市场的`定位必须得到甲、乙双方的遵守。
第四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服从甲方功能分区规划,不允许经营非区域规划商品。乙方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单方面改变经营范围。
第五条乙方自行装修其铺位,其装修设计、色彩须与市场整体设计、色彩协调;其设计、装修方案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负责办理装修报建和验收(包括消防)等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装修过程还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装修规定。
第六条自接到甲方入场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提出装修方案并报甲方批准,方可入场装修。
第七条乙方必须配合商场统一的开业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开业,而影响到整个商场形象者,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并有权让乙方退场。
第八条协议期内,乙方如将约定商铺转让、转租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或经营,之前必须报甲方备案,并保证第三者签署协议,认可本协议和各项条款。乙方所享有的优惠,在转让给第三者后,第三者可以继续享有剩余优惠,直至各种优惠使用完毕。否则,乙方不得将约定铺位转让、转租或转包。
第九条商铺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占使用面积,除责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处以五千元的罚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条乙方经营的商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如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查处,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若因此导致提前结束经营,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概不退还。
四、营业管理
第十一条“商贸城”由甲方组建或委托专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与乙方有关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参与。
第十三条经营场地的二次装修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乙方不可以将场地内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或移动,所有活动的货架及其他装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后替换或撤走,否则将扣押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
五、费用缴纳
第十四条乙方须每月10日前预交次月的各项费用,包括:
1、自市场开业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规定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费标准按国家每年的物价指数调整。
2、各个铺位的电费(按电表数额),电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五条合作经营保证金标准及收取:
本商铺的合作经营保证金为人民币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六条商铺合作金标准及收取办法: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商铺合作金。
双方约定商铺的合作金为元/平方米。月(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合计金额为元/月。乙方如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则,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义务,即第一年乙方无须向甲方交纳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元/月)向甲方交纳优惠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计金额为元/月)向甲方交纳标准合作金,每六个月交纳一次,交纳时间需提前一个月。
第十八条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向甲方缴纳合作金。
第十九条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合作金,则应承担滞纳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计算),甲方并可自延迟交纳的次日起,采取停电、水或封闭营业场所等措施。
第二十条甲方自商铺实际交付一年内,承担保修责任;若商铺损坏非甲方责任所致,甲方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期满,乙方无违法经营、无违约行为、无拖欠各项应缴纳费税并完好无损交回商铺后,甲方应退回合作经营保证金。
六、协议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如违反下列任一款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尚须交清所有应交纳的费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变卖,优先受偿,对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偿权。
1.未按约定交纳合作金;
2.所拖欠各种应缴款项总额等于一个月合作金金额;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商铺用途;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包、允许他人使用或用作担保;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营业;
6.严重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经甲方书面告知仍无改正;
7.经营过程中严重侵害甲方权益;
8.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禁止营业、停业整顿或被处罚;
9.有其他违法行为。
七、其他约定
第二十三条协议期内,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所引发之纠纷概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将商铺及甲方原有物品对外担保。
第二十四条乙方的雇员或经乙方同意使用商铺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应于200年月日前将合作商铺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场通知或公告,视为交付行为。
第二十六条协议期内,甲方有权处置(转让、抵押)商铺,但必须保证商铺的权利继受人履行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回保证金并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元);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商铺个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十条或二十六条,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商铺,而被迫迁离。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乙方应于3日内迁离,商铺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条甲方有权对有关市场管理事项进行修正调整,甲方应将变更后的内容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本协议双方签章后及时成立,为双方信守之合约。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商贸城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医院)的经济效益,实现双方共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就乙方承包经营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承包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包经营期限共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承包模式
承包业务范围:医院的所有业务、医保业务、养老中心所有业务。
在确保医院的名称、股东、股权结构、医院诊疗科目及诊疗水准、医院营利性质等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实行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独立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养老中心单独建账,乙方保证政府给养老中心的拨款专款专用和不被挪用。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甲乙双方共同派驻人员重新组建院务委员会,院务委员会负责参与并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利润分配及费用
乙方同意按照下列计算数额较高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提成:
3.承包期内分阶段向甲方支付固定的提成款。即第至年度,每年万元;第至年度,每年万元;第至年度,每年万元。
.2承包期内乙方按照年度利润的%向甲方支付提成费用。
提成费用支付时间:第年度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半年期届满时支付。第年度每年支付一次,于当年度期满时一次性支付。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万保证金。该保证金由甲方收存(不计息),用于甲方监督约束乙方的经营行为。承包期满,甲方应在期满后天内退还剩余保证金。
承包期内,因乙方医疗过错产生的医疗纠纷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违背医保规定造成的医保处罚及其他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均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具体金额以实际产生金额为准,保证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如无特别约定,乙方应将保证金及甲方的提成费用支付至甲方下列收款账号,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甲乙双方的下列共管账户支付万元装修、改造费。该费用乙方应当在承包期限的前三个年度内分摊完毕。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权利义务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资产及信誉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产权证、土地所有权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账号、与第三方交易的银行打款记录。
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将医院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列明清单,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乙方应当在协议到期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向甲方移交医院和养老中心的所有设备、公章、证件、银行账户、医院资质、财务账簿等医院所有的资产、文件。
乙方应确保甲方的资产不减少、不损坏。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承包经营前,医院的所有资产权属保持不变。承包期内,除非乙方在投入前与甲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乙方新增的设备、装修等资产一律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医院的`各项资产,不得进行破坏、处分。
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将医院移交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医院移交前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风险、收益归属甲方,移交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风险、收益归属乙方。
移交时,对于医院现存的药品,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发票记载的价格、及现有数量向甲方支付相应的采购费。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改变医院的名称、股东、股权结构、营利性质,也不得减少医院的诊疗科目、科室,降低诊疗水准。
甲方应当将其掌握的医院现有信息告知乙方。但是,甲方对相关信息的描述并不构成甲方的任何承诺。乙方应当根据市场行情、经营实际、自身情况等因素进行谨慎核实,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履行告知披露义务,而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在医院为甲方派驻人员提供一间办公室,甲方派驻人员有权代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及财务等进行监督管理。
0乙方承包期间,可以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财务公司进行财务管理和审计,但财务做账的原始单据应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1乙方承包期内,应保证医院原有人员的工作岗位保持不变,薪资待遇可提升,但不能降低。
2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保证金及装修改造费后日内,将医院的印章、证件、银行账户移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订相应交接手续。
3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正当使用医院的相关印章、证件等,除医院正常业务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的任何行为。否则,应承担一切后果,并按当年度甲方提成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承包期内,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合同、对外借款、对外担保均须经甲方全体股东审核同意。
5双方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乙方同意医院移交前已经签订的各项合同,均由其承继履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承包期限内,乙方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过错所产生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及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支付提成费用、保证金、装修改造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日的,应同时向甲方支付当年度提成费用%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移交医院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元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即视为违约。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经济损失的%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茶楼承包经营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于年月日前将茶楼,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退回给甲方。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违约金人民币元。
三、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补偿金人民币元,用于补偿乙方的损失。
四、乙方于年月支付的中央空调保养费约人民币元,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根据实际票据金额进行分摊元。
五、乙方添置2张全自动麻将桌和一台发电机,约人民币10,元,由甲方根据实际票据金额进行分摊元。
六、乙方第一年承包经营期间(20xx年6月1日——20xx年5月31日)的费用280,元已经交清,乙方实际使用11个月,甲方同意退还一个月的承包经营费即人民币23,元。
七、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物业服务费、垃圾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结清,并提供相应票据复印件。
九、乙方缴纳的押金(人民币50,元)扣除本协议第七、八款下的费用后,仍有剩余的,由甲方于20xx年月日前一次性全部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押金(人民币50,元)不足以抵扣本协议第七、八款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补足或者从甲方支付的补偿款、违约金和承包经营费中抵扣。
十、甲乙双方于20xx年月日前,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乙方搬离出茶楼,并将茶楼退还给甲方,承包经营合同于20xx年月日解除。
十一、承包经营合同解除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资交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发包方:
承包方:
双方根据,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二、承包经营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承包形式: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数额: 承包方按(递增)%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时间按计算,即:年月交元;年月交元;。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月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元。风险保证金、保函须以银行不可撤销、被承包企业可以单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业留利部分:生产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通过清产核资,发包时,被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为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元人民币;
2、承包期间净资产应保持或增值总额不低于万元,其中年万元;年万元;。
3、企业资产的维护:设备完好率达到%;固定资产净值率%。
4、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
5、新产品开发项,主要新产品是。
6、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技术投资总额元;年为;年为元;。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者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被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 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被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应每月(季)的日前据实向发包方董事会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
十、承包经营期间,企业债务的安全线为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的。
十一、承包期间对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
十二、承包期间企业的劳动管理:。
十三、承包期间工资、福利管理:。
十四、承包期间企业的保险办理:。
十五、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
十六、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被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
2、清产核资的原则:;
3、计价办法:;
4、移交程序:。
十七、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
2、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造成承包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经的,发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时间内不能上交承包金的%,发包方有权收缴承包者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
4、连续年(月)未按合同规定上缴承包金的,或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或严重违背法律、法规的,发包方除有权收缴承包方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须经被承包企业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对本合同的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同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起三十日内,应由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十、承包经营期限计算始于登记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承包经营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合同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送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协商不成,应提请仲裁裁决。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份。副本一式份,分送、。
二十四、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甲方:
乙方:
为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共谋企业发展,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真诚合作、诚信、合法经营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部分业务承包协议,望各方严格遵守履行。
一、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承包经营甲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部分业务,按时上交承包经营款人民币捌万元,并分三次交付。首次交款为协议生效后五日内交付贰万元,再次交款为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在交付叁万元,最后交款为协议生效后九个月内交付叁万元;
二、甲方承诺在每次收到乙方上交的承包经营款项后,()应准许乙方开展甲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部分业务;
三、乙方承诺在承包经营期间,要严格按照国家上级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开展业务、合法经营,并承担承包经营期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在承包经营期内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债务等,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乙方上交款项不予退还,并保留继续追究乙方责任、债务的权利(比如:乙方的业务销售发票所产生的税收、规费有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有违法、违规经营产生的罚款、业务往来产生的债务有乙方自行承担等。);
四、乙方承诺在承包经营期间要对甲方的财产爱惜使用,若在使用过程中有损坏,乙方应及时负责维修完好或赔偿,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及相关费用都有乙方承担,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乙方上交款项不予退还,并保留继续追究乙方责任、相关费用的权利(比如:乙方进行设备的加固、维修产生的费用、尤其是对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产生的相关费用也都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等。);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成文签字后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水果店年度承包协议如下:
1、乙方承包甲方的水果店经营水果,承包期为年上学期开学至年下学期结束,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元。竞标成功后当场交清。
2、乙方经营项目为水果,不能进行水果加工和变相加工经营,不能经营其他项目,一经发现上述不能经营的情况,罚款壹仟元,并立即取消其经营协议且不予退承包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合同转让,乙方与外界发生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甲方提供门面一间给乙方作为营业场所(由甲方指定)。
5、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爱护水电设施,节约水电,水电费按实、按市场价由乙方主动向甲方交纳。
6、工商、税务、卫生等其他费用甲方可帮乙方协调,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护学生,不经营腐烂、变质水果,遵纪守法,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交费用不退。
8、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不享受学校任何福利待遇。
9、乙方竞标时必须交纳壹仟元的保证金,承包期满没有违约情况时由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