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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租赁合同11篇

2023-07-31 22:28:43合同

罐车租赁合同11篇

  以下是会员“cxk201”分享的罐车租赁合同11篇,供大家参阅。

罐车租赁合同

罐车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现租赁乙方的罐车台,m。满足现场施工。为保证该项内容的顺利实施,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内容,特立此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免费负责乙方食宿和车辆燃油费用(柴油)及车辆停放场地,并确保车辆行走路面畅通。

  2、由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或混凝土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职责

  1、乙方罐车司机必须听从本站的调度和现场工地的管理。

  2、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正常营运。

  三、租赁费

  每月每台车辆按大写:元整(¥:元),乙方不承担发票费用。

  四、付款方式:

  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按100%结清上月的租赁款,剩余部分在车辆撤场日结清。

  五、其它

  1、起租日期为进场时间(签字日期),不足月部分按实际天数计,标准为天,每月给天修车即车辆保养时间。超出部分扣款,扣款标准:

  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和现场的.管理,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人员,乙方应及时调整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调整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由于甲方的工作需要和指派而离开现场,因证照不全被交管部门查扣,甲方协调解决。

  4、因罐车故障原因,造成砼时间过长而不能使用,其责任由乙方负责,按成本价赔偿给甲方,在当月结算中扣除。

  5、甲方包括服务方所有的物品乙方不得擅自带出现场,如发现一次除按物品价值索赔外另处罚元。

  6、到月不按时结款,乙方有权停车(停车期间一切(直接、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车辆如出现重大事故,合同自动终止。

  8、乙方工作时间(单班司机)

  9、如单方违反约定,对方有权在身份证所在地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罐车租赁合同 篇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签订时间:

  项目名称:

  车号:

  大架号:

  乙方拥有的混凝土罐车台,出租给甲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愿意共同签署本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1、租赁期限暂定为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与乙方重新签订补充合同;

  3、使用地点为设备使用的地点;

  第二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

  1)租赁费按运输方量进行结算,运输费为¥元/m3;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合同款的80%,扣除2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连续扣除三个月,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6个月内结清;

  3)租凭期第四个月甲方支付当月100%合同款。(甲方可提供燃油,但燃油在月结算时扣除);

  2、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正常投入生产的日期为设备租赁费计费开始时间;

  2)在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的停工,乙方免收停工期间的租赁费,并承担因乙方设备故障而造成的甲方误工费、增加投入的设备使用费等,并积极协调人员组织维修;

  3)退租时,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上标明的日期(即设备停止工作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3、设备进退场费:设备进出场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使用全格证及司机特种机械从业资格证;

  第三条租赁设备使用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租赁机械的毁损(含正常损耗在内)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

  (4)当乙方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时,则视为该设备自动退场,该设备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3、乙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费、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4、乙方在设备进出场过程中的一切人员、设备、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5、乙方在进出场时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其他约定

  1、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及设备的各种润滑油,操作人员的.工资及日常生活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

  4、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5、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设备的财产险、运输险、机械操作人员等一切保险费用;

  6、甲方负责为该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住宿及该设备在现场施工所需要的安全场地。甲方负责混凝土罐车进出场地作业区的正常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场地区、场地压实、现场路面维护等相关工作;

  7、乙方随机配备操作手在依据该设备安全使用规范的前提下保证甲方正常施工,服从甲方管理;

  8、乙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五条不可抗力

  1、乙方要对其设备和人员缴纳相应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造成乙方设备损毁的,甲方概不负责;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调回自用;

  2、乙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3、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进行操作施工。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设备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罐车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混凝土罐车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项目名称:混凝土罐车租赁合同

  车号:大架号:

  乙方拥有的 混凝土罐车 台,出租给甲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愿意共同签署本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1、租赁期限暂定为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与乙方重新签订补充合同;

  3、使用地点为设备使用的地点;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

  1)租赁费按运输方量进行结算,运输费为¥ 元/m3;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合同款的80%,扣除2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连续扣除三个月,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6个月内结清;

  3)租凭期第四个月甲方支付当月100%合同款。(甲方可提供燃油,但燃油在月结算时扣除);

  2、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正常投入生产的日期为设备租赁费计费开始时间;

  2)在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的停工,乙方免收停工期间的租赁费,并承担因乙方设备故障而造成的甲方误工费、增加投入的设备使用费等,并积极协调人员组织维修;

  3)退租时,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上标明的日期(即设备停止工作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3、设备进退场费:设备进出场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使用全格证及司机特种机械从业资格证;

  第三条 租赁设备使用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租赁机械的毁损(含正常损耗在内)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

  (4)当乙方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时,则视为该设备自动退场,该设备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3、乙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费、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4、乙方在设备进出场过程中的一切人员、设备、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5、乙方在进出场时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及设备的各种润滑油,操作人员的工资及日常生活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

  4、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5、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设备的财产险、运输险、机械操作人员等一切保险费用;

  6、甲方负责为该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住宿及该设备在现场施工所需要的安全场地。甲方负责混凝土罐车进出场地作业区的正常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场地区、场地压实、现场路面维护等相关工作;

  7、乙方随机配备操作手在依据该设备安全使用规范的前提下保证甲方正常施工,服从甲方管理;

  8、乙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乙方要对其设备和人员缴纳相应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造成乙方设备损毁的,甲方概不负责;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调回自用;

  2、乙方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3、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进行操作施工。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设备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八条 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罐车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年月日前。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立方米,若低于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年月日,交接地点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罐车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罐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一台,行驶里程数公里,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车辆状况良好,无任何安全隐患与潜在故障。

  租还车地点。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押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

  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

  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联系甲方办理延期手续。

  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期实际天数收取每天超时费为原日租金的倍,以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元。

  超15天如未归还,甲方有权报送机关公安。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

  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发生丢失由乙方按照市场该车辆评估价格倍进行赔偿,自丢失之日起至全部赔付完毕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以及定期保养中需要的各种滤芯等日常保养更换配件由乙方自行负责。

  17、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违章由乙方承担,乙方租期满后,甲方有权将押金留作违章备用金30天。

  在租赁期间如有违章罚款或扣分情况,甲方将扣除备用金相应罚款以及每分200元,不足部分乙方承担。

  18、乙方用车期满归还时,车辆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19、乙方提前归还,按照甲方租期不同相应价格支付日租金。

  1—6个月:60元;6—12个月:55元;12个月以上:50元。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

  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人:

  日期:

罐车租赁合同 篇7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冀EF5336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 元,(大写: )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人民币:元。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罐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发动机号为、底盘号为)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开户行: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年月日前。

  2、交付地点: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立方米,若低于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年月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法定代表:

罐车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租用乙方油罐加油车壹辆,租用期限为三个月,20xx年8月1号至20xx年11月1日止

  二、租用期间每月租用费7500元/月(柒仟伍佰圆整)

  三、甲方必须每天正常使用,车况良好,加油后必须停在乙方指定处

  四、甲方提供加油站储存油罐及停车场免费给乙方使用

  五、因甲方油罐车加油计量器损坏,乙方买加油计量器两个花1500元(壹仟伍佰圆整),从甲方油罐车租金中扣除750元(柒佰伍拾圆)

  双方无异议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罐车租赁合同 篇10

  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水泥罐车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临时租赁乙方一台载重量为50吨的散装水泥罐车一台,车号为吉J。

  二、水泥罐车的`工作内容为:从甲方临时库房转运袋装货物到甲方混凝土拌站并泵送至散装货物储存罐内。

  三、水泥罐车租赁单价为人民币元/天,在租赁期间内甲方负责乙方的车用燃油。

  四、乙方应确保租赁车辆的'机况良好,若因乙方本身车辆机况问题致使甲方租赁时间延长的,甲方不承担延长时间的任何费用。

  五、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应将设备停在甲方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车辆驾驶员食宿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运输途中应注意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由乙方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七、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需经过居民居住区,必须降低行车速度,以免造成扬尘过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xx年6月26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罐车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SLA5Z、发动机号为0、底盘号为5A8)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年12月20日至20年12月19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20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20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20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20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杨艳,开户行:农行柳州支行柳石路第三分理处,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立方米,若低于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