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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合同【精选13篇】

2023-07-13 15:35:47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精选13篇】

  【简介】每当我们需要租赁厂房时,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保护双方的权益,我们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租赁合同。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完善的厂房租赁合同呢?以下是热心网友“jh3”分享的厂房租赁合同(共13篇),以供借鉴。

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简单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简单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3、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7、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8、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 月 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厂房出租给承租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约束双方行为,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租赁厂房

  1.出租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交付

  1.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租赁保证金

  1.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

  1.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物业管理费

  1.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供电增容费

  1.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费支付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承租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1.出租方开户行:

  2.帐号:

  3.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承租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9、

  1.保险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

  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江苏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12、转租

  1.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

  2.如发生转租行为,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出租方存档。

  5、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6、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合同解除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4、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1款执行。

  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5、合同终止

  1.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6、广告

  1.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出租方备案。

  2.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7、有关税费

  1.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律师见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费,按有关规定应由出租人、承租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出租方负责办理。

  18、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出租方给予承租方或承租方给予出租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19、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0、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出租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承租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注册地址:地址:邮编: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厂房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厂房占地面积亩,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续租,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租金元/年,于每年月日以现金方式上缴,实行上打租。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按期交付租赁费,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元。

  2、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并负责一切费用。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准私自转租他人。

  4、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四、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鉴证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鉴证单位或镇监管办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法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工业园厂房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邮 编: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责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工业园厂房 层A户型 间、B户型 间、C户型 间出租给乙方使用。其中厂房出租面积 748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第二条:厂房、宿舍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第三条:厂房租金由租金和管理费、电梯维护费构成,按厂房出租面积计算收取。其中厂房的租价为 元/平方米/月,管理费、电梯维护费为 元/平方米/月;宿舍租金为A户型 元/间/月,B户型 元/间/月,C户型 元/间/月,厂房、宿舍的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 拾 萬 仟 佰 拾 圆 角 分整。 第四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 大写: 拾 萬 仟 佰 拾 圆 角 分整,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部返还给乙方。

  一、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厂房、宿舍转让、转借或抵押给第三方,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 二、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 天(自规定交租之日起),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宿舍,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追讨所欠租金及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厂房租金含税,甲方向乙方提供租金税票,管理费、电梯维护费甲方仅提供收款收据。

  第六条:厂房、宿舍租金每满每次在前一租期租金的基础上递增%,依次类推。

  第七条:水费、电费和用电管理费的收取:

  一、水费根据实际用量(每月抄表读数)按 元/吨计收。如在承租期间遇供水部门调整水费单价,则按相应比例调整。

  二、基本电价的收取根据乙方所需要的变压器容量 千伏安按 元/KVA/月计算,由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月的总额人民币 480 元(大写: 元整)。

  三、电费根据乙方的实际用量和供电站“峰、平、谷”的收费标准计算收费(乙方所需的电度表由乙方支付费用,甲方统筹安装)。

  四、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用电量按 元/度向乙方收取,作为用电设备的管理维护和耗损费用。

  五、宿舍和公共(含电梯公共照明等)用电的电费按 元/度计算收费;如在承租期间遇供电部门调整电费单价,则按相应比例调整。

  六、甲方在每月2~5日向乙方下达用电缴费通知单,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到本物业管理处缴纳水电费。推迟不交者,从11日起按应缴水电费用收取5‰的滞纳金;在20日仍未交齐者,甲方有权停水、停电。

  第八条:每月5~10日为缴纳当月租金的时间。

  一、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到本物业管理处缴纳当月租金;

  二、如乙方推迟不交者,从11日起按应缴租金收取5‰的滞纳金;

  三、拖欠至16日未交者,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限期在5天内缴纳齐;

  四、在21日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

  五、跨月未交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与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租赁期间,乙方应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一、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工商、税务、消防、环保、计生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费用)。

  二、如乙方不按国家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或从事违法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三、乙方应遵守劳动法,必须每月于双方约定付薪日前付清上月员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协助追讨员工工资。

  四、乙方在租赁厂房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噪音废气污水污染消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未达标需要整顿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厂房的安全合法使用,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乙方应按照本工业园管理处的管理条例服从管理:

  一、物业管理的内容:

  1、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电梯使用、维修、保养、供电保障、安全保卫、园区绿化和公共卫生管理。

  2工业园保安主要负责大门进出车辆及人员的检查、登记以及工业园内的安全保卫,但并不等于乙方可以免除自身的安全防盗责任,乙方仍应配置必要的安保人员负责乙方厂区的安全、防盗工作。

  二、电梯的使用必须按政府有关部门及工业园的规定使用,由于乙方原因或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应保持厂区整洁,不能乱堆放货物和杂物,不准乱搭建。

  四、甲方将厂房、宿舍移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应负责对租赁物业内的设施进行保护及维护,如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的,应自行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工业园区内、生产车间内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进行生产车间的布置和生产,严禁堵塞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按规范要求配置灭火设施,否则视同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2、严禁在生产场所宿舍生火做饭,违者按违约处理。

  六、装修规定:

  1、乙方应保护厂房设施及结构完整,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用途,不得随意损坏、拆建,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同违约处理。

  2、严禁改变厂房的结构及外观。

  3、不得随意改变卫生间的位置,装修时必须按要求做好防水处理,防水隐蔽前必须经本物业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4、生产车间的用电线路布设,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须经供电站或本物业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其验收费用由乙方自理。

  5、装修队伍进场必须向本物业管理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收取装修押金,方便统一管理。

  七、为保证本工业园区内的安全,方便甲方工业园进行封闭式管理,乙方的工业废品由甲方按市场聚格协商收购,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第十一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甲乙双方互免所有赔偿责任,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在合同期间,甲方违约(不包括提前终止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将所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全部返还给乙方,并支付与租赁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或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不得破坏物业现状,无偿移交所租赁物业给甲方,甲方所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结清一切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等),方可搬迁机器设备。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需续租的,应于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所租赁物业需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交清所有应付租金及费用后(包括因乙方原因造成物业结构或外观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方可搬迁机器设备,甲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六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不当导致厂房结构有任何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十七条:其他:

  一、在租赁期间或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如属非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政府按规定收取的费用由各厂家分摊缴纳。

  第十八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在附件中另行约定,附件之内容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经双方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车间厂房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厂房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位于火车站西侧,租赁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约520㎡,砖混瓦房间。

  2 .厂房的开工日期和租赁期限:厂房的租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的年份。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甲乙双方同意车间月租金3000元,年租金元。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厂租金押金,即一个月的租金。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甲方前一个月..如果甲方有权在期限内解除合同,租赁保证金将被没收。租赁期内如无其他费用争议,甲方应及时退还押金。

  4.租赁期内,乙方依法经营,因使用厂房而产生的一切工商费用、税费、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任何非法经营、拖欠工资、责任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导致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维修。如乙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和安全状态。在检查和维护期间,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如需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地面增加的所有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使用权。

  6.工厂的转租和返还

  1.租赁期内,乙方转租厂房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中途转租厂房,甲方不予退还租金和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2.租赁期满后,工厂归还时,应正常使用。

  七、租赁期内的其他相关协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内,乙方应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和市政搬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无条件迁出,无拆迁补偿。

  4.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损坏原房屋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租赁,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6.租赁期内,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一个月不交租金,甲方有权增加5%的滞纳金,并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有优先权;期满不再出租的,乙方应按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8.其他条款

  1.租赁期内,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并违约的,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的租金。租赁期内,乙方提前续租违约的,应向甲方赔偿三个月的租金。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依法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人:。

  授权代表:。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签字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厂房租赁合同简易版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厂房、宿舍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

  甲方将名下位于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框架厂房,宿舍,平方米办公室(以下统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租赁物的各项情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租赁物。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

  1、厂房租金每月每平米元,宿舍租金每月每平米元,办公室租金每月每平方米元,厂房每月租金元,宿舍每月租金元,办公室每月租金元。在租期的第年起(即自年月起),租金标准均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浮元每月每平米计付,直至本协议履行完毕。

  2、租金按月结算,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以后乙方需在每月号之前将下月的租金转入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名:账号:

  四、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甲方保证乙方用电(即安),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2、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按月结算。每月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当月水电使用度数后,按当地水电常规费用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水电费用。乙方未按时缴纳水电费的,甲方有权阻止乙方继续用水用电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逾期缴纳水电费用累计超过30日或累计超过共元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3、电梯使用维护和年检的费用,由所有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摊。

  4、租赁期间因使用该租赁物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和相关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续租和转租

  1、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应将厂房、宿舍交还给甲方。如需要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60天前与甲方协商,并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转租租赁物。

  六、租赁物的改造与维修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建、装修、加装或改装有关配套或附属设施。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进行上述改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若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恢复原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物内电梯、水管、门窗的日常维护维修。因乙方不当使用造成租赁物及相关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物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在乙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时,应保证租赁物内水管、门窗、消防器材、宿舍电器、厂房电梯能正常使用。乙方租赁期间自行安装水电设施、装修等,租赁期满后,不能拆走。

  3、乙方承租该租赁物时已确认租赁物的装修标准和消防管道、下水道等设施,消防配套箱只。租赁期满后乙方退租离场前需按甲方原装修标准修复相关设施,正常使用导致的损耗除外但应确保相关设施能正常使用。

  七、其他规定

  1、乙方自行负责对所聘工人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保险的购买。若出现劳资纠纷、事故、拖欠工人工资或保险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规,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及安装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设施。若租赁物内发生用电或火灾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租赁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乙方负责安当地环保等相关部门标准对租凭物周边进行绿化等相关建设或由甲方代理建设,建设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如有违法经营并被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无条件收回租赁物。

  5、乙方在租赁期间如无违法相关规定,合同期满乙方办理退租手续并结清所有租金及水电等费用后,凭保证金收据由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6、乙方须委托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单位对厂区及宿舍进行统一的管理,乙方应于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另议元

  7、甲方提供的厂区及宿舍属有偿使用,道路属公用。乙方如占用道路和空地要先征得甲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他租户的情况下与甲方协议有偿使用,价钱另议。

  8、协议双方按本协议项下通信地址发出的双挂号或特快专递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即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八、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甲方知会仍不纠正或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收回租赁物,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相关税费和管理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月租金额和应付相关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或先行停电停水,逾期一个月或累计超过5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乙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或出现协议约定解除租赁关系情形,乙方应在出现上述情况后15天内与甲方办理退租手续并退场。若乙方逾期不办理退租手续并退场,则视为乙方放弃其租赁物内财产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在租赁物内所有的原材物料、半成品、成品和装修、生产设备及办公设备等一切物件。

  4、租赁期间乙方如无任何违法或违约行为,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因特殊情况如政府要拆迁、征用或租赁物改造需拆迁的除外,甲方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租赁期间满乙方没有违约的继续租赁,甲方在同等条件内优先考虑乙方继续租赁。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视为未变更。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名:代表: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书范本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市镇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工业厂房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出租方有一砖厂厂房和设备租赁给承租方生产使用,承租方同意承租砖厂厂房和设备,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愿意把座落在莲花镇莲花村砖厂厂房(17间)设备(砖窑1个)及机器设备(详见附表)租给承租方,上述财产均能正常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二年,从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1、租金每年30万元,二年计60万元。

  2、保证金10万元。

  2、交纳方式;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交齐。四、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由承租方维修和保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六、生产安全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租赁期间所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内安全生产工作。

  七、厂房转租和归还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设备归还时,应当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八、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厂房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改变场地用途,场地取土只能用于本砖厂生产红砖。

  2、承租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土,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

  4、承租期内,承租方自购设备,承租期满后,由承租方撤走。

  5、如出租方需要使用租赁厂房,承租方无条件退还。

  6、场地内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取土坑)和有关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负责安全管理,发生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九、若因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国家政策的调整及不可抗力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收到承租方支付租金及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置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2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方双方约定,该厂房含办公楼租金以2年一次性付清,付清的金额是人民币壹拾壹万整(¥元)此合同生效。

  2、租期期间,使用该厂房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如续租,租金按每年5%递增。

  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还。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地、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属第层,租赁建筑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在合同生效时进行现场确认。厂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甲方对该厂房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二、厂房交付日期和租凭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未按期归还房屋,甲方可选择停止供应水、电和蒸汽的方法,促使乙方中止生产经营活动来履行合同;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元。租金由合同的第三年开始每年按照%递增。本合同租金金额为甲方收取的净租金,与租金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缴纳税金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具房屋租金发票。

  2.首期租金由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给甲方第一年的%,六个月后支付剩余%。第二年起乙方房租需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一年一付,于届期的每年月日前支付,逾期由乙方承担日%的滞纳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蒸汽等费用及损耗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折算方式见物业管理规定,乙方必须在每月规定之日前付清。逾期由乙方承担日1%的滞纳金。

  2.租赁期间,因乙方共用电梯所产生的电力费用,维护费用,由电梯的使用者共同分摊。

  3.所有乙方使用的、应支付的其他费用,须在每月前付清。

  五、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及甲方免责条款。

  1.乙方在签订租房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后,有权在甲方所出租的厂房内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因乙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违章作业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录用、聘用的各类生产及技术人员均由乙方自主招聘录用,乙方须严格遵守国有劳动部门有关劳动保障、工薪、社保、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足额全面、及时地为其员工提供相关保障,如乙方未能按国家及开发区主管部门的要求,违法使用相关人员,其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承诺守法经营,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经核准的营业范围,符合消防安全、环保达标、排放达标。如乙方违法经营,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当前各项性状良好,甲乙双方在协议生效时现场验收交接。

  2.乙方如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核,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按规定须前置审批的,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租赁期满和归还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清理厂房内所有属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的财产和设施,无法搬离的部分不得拆除或搬离,但该部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如因乙方逾期仍未处理的财物或设施,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的弃置物,甲方可随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2.协议期满归还厂房时,乙方应保证将厂房恢复原状,但如在取得甲方谅解或同意的情况下,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因恢复现状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破坏甲方的房屋结构和设施,如有损坏,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间的现场管理

  1.为规范管理,乙方车辆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办理进出登记手续,在指定的位置停放和装卸。

  2.为搞好厂区内的公共环境卫生,乙方厂房范围内的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生活垃圾应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每月承担给甲方垃圾清运费及现场管理费伍佰元整,该款在支付房屋租金的同时付清。生产垃圾的堆放和清运由乙方自行解决。

  3.租赁期间,乙方须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治安管理秩序,遵守消防安全条例,保护好消防设施、消防标志的性状完好,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如乙方人员违反相关条例,构成违纪、违法和犯罪的,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环保约定

  1.乙方使用的助剂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厂家的助剂,不可使用会影响甲方污水处理的原料,尤其注意的是不可以使用含磷、高氮助剂。对产生特别污水的设备征收专项污水处理费用。

  2.乙方在取得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发放的许可证书之前,厂区内不得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或者有毒的危化品。

  3.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染料或者助剂。

  4.乙方排出的污水中不能有固体杂质或者垃圾(比如果壳烟头等,这些物品会阻塞污水管道,会引起严重后果)。

  5.乙方需要无条件同意甲方在环保和污水处理上任何合理要求,配合甲方污水处理的工作。

  6.废气不准直排必须经过过滤后达到环保要求才可排放。

  7.压力容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8.以上约定,如果乙方违反,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少量工业废水的排放,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排放管线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由乙方负责。

  十、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非法活动,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或政策性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可以向甲方提出要求对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前,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装修方案,装修方案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物的基本结构,装修方案在甲方确认同意并书面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和装修活动,否则因乙方擅自装修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发生拖欠情况,甲方收取乙方欠费金额每天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且可以终止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如果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超过一月,甲方可以停止供应水、电、蒸汽,直至乙方付清费用为止。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7.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蒸汽的接入端口和接入方式,同意在乙方在接入端安装独立的开关和计量表,但从接入端口到乙方所在地位置及用于接入相关的计量表、管线、开关等直接和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水、电、蒸汽的使用量按甲乙双方另行签约规定的用量使用。

  十一、特殊规定条款

  1.租赁期间如果政府拆迁导致无法继续生产的,涉及到政府赔偿内容的,其中与承租人合同内容有关的赔偿、补偿归乙方主张和享有。与土地和房产等所有者权益相关的赔偿、补偿归甲方主张和享有。乙方的请求权从属于甲方,在提出主张时由乙方主张,委托甲方代理,但乙方有知情权,且甲方不得侵占属于乙方和利益。

  十二、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一方因违约致使合同提前终止,应赔偿对方三个租金。如有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3.租赁期间,水、电、蒸汽、及物业费用计算方式:

  用水计费方式:水费组成,自来水厂收取的自来水费,开发区收取的纳管排污费、以及工厂自己污水处理维护成本费,特殊设备加收特别污水处理费。排污许可指标由甲方负责购买,使用人根据排污总量分摊一定比率的费用。

  用电计费方式:电费计算以类峰谷为电为依据计算,加上变压器无功损耗容量值,以及按照实际使用比例分摊,甲方每度加收一角用于分摊变压器开户、检测维护的费用。

  用气计费方式:按热电厂给予的单价计算实际使用量,并且按照用气量分摊蒸汽损耗。甲方每吉焦征收三元用于分摊蒸汽开户、检测维护的费用。

  物业收费每月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费元,安保费元,保洁费元,职工车库充电费元,其他管线、绿化等维护元。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模板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租凭位于。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地点

  甲方同意把现有厂房租凭给乙方,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免费使用权。

  二、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为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

  每年人民币(大写)年内租金不变。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一年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押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每年提前天支付下年租金)

  2、基本费用:乙方承担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税费。

  六、场所的维修,建设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乙方无关。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

  九、违约责任

  1: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2: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违约合同终止,违约方若是乙方,甲方不返回租凭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并且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方若是甲方,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十、其它

  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2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有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工厂厂房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地上附着物包括、、等(地上附着物详见附件:租赁物清单,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乙方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三、厂房租金为:每年元(大写:元),乙方应于每年的月日将本年度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帐号:户名:)。该协议签订后,乙方需于年月日提前支付甲方第一年度租金:元(大写:元),在甲方收到此笔租金后协议生效,甲方应于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物。

  四、在租赁期间内,不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因经营不善需要退租,需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否则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在租赁期间内,乙方要遵纪守法,不得利用该处所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将厂房收回,该协议终止,且不再退还任何费用。

  六、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保持所租厂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厂房损坏的,由乙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果确实需要改造或增设厂房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协议期满时双方一致同意新增厂房及固定设施按如下方式处理。

  七、在租赁期间内,由于政策变化、县里统一规划等原因甲方需要收回厂房的,需提前个月告知乙方,便于乙方有时间进行搬迁。乙方的租赁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

  八、在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除本合同有约定外,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九、甲方已经告知乙方租赁物存在抵押的情况,甲方保证乙方可以正常使用,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租赁物纠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或者乙方要求退租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无法经营期间和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在租赁期间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纠纷、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十、在租赁期间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社会公共费用(包括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自行缴纳。

  十一、如果因不可抗力、政策规划等原因,对双方或其中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二、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出现违约,则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元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