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合集3篇)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租赁方与出租方之间关于厂房场地租赁的权利和义务的合作协议。以下是网友“liansha”收集的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共3篇),欢迎参阅。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市镇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位于厂房,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全年租赁费为人民币元),每年的租赁费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
二、乙方在使用期间,厂房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一切票据保留)均由乙方自行交纳。
三、在租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厂房完好无损,不得改变厂房主体结构。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按价赔偿。乙方向甲方交纳厂房抵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时,如厂房没有任何损坏,则甲方将抵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注意厂房的安全防火、防盗,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五、厂房到期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应重新协商,乙方如不继续租用,应按时离开,并将厂房完好交给甲方,甲方将验收厂房的完好性。
六、乙方不得利用此房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
七、如因乙方原因院内水泥地面造成破损,乙方应立即停止生产,维修路面,否则立即终止本合同,抵押金不退。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手机:电表: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地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地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地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地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地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地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地,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地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地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五、厂地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地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地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地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地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地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地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地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