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合同协议书(精选15篇)
【导语】每当我们签订店铺合同协议书时,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顺利合作,我们会认真起草一份详尽的协议,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下面是热心会员“th924”收集的店铺合同协议书(共15篇),以供参考。
转让方(甲方):
顶让方(乙方):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协议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协议。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协议执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超市,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
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协议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协议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一、原房屋租赁协议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一切设施清单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门面转让给乙方,让乙方租赁使用,门面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由乙方与业主按原合同条款相关规定,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业主与甲方就上述门面,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
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业主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业主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四、为顺利履行本合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年月日之前向乙方交付钥匙及其门面的使用权,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先期已支付元。
上述费用已包含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对乙方接手前甲方产生的债权、债务负责;
乙方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照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按规定时间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照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定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合作方(甲方)姓名:
合作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店铺名称: 住址: 店铺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个人情况的审核,同意乙方将 (产品) 加入在位省(市、自治区)市(地区)县(区)街道 号的 (店铺名称)内进行销售。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所有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为一个经营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三条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签约日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合作协议书》;在续约前若有第三方要求与甲方合作,乙方有优先权。
第四条由于乙方所销售的产品与甲方店铺销售的产品为错位产品,不影响甲方产品的销售,不存在于抢生意之说,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私自从其它渠道拿与乙方同种产品在店内进行销售。由于乙方是借用甲方的店铺:
①乙方愿意以每月租金为 元支付给甲方,甲方腾出 平方的地方(靠近门口)做为乙方进行营业的柜台,就此柜台在协议有效期甲方不得随便占用更不可更改使用面积,甲乙双方的产品销售互不干扰。
②乙方愿意每月从自己产品月销售总额(根据一个月下来的收据)中提取 %作为租用甲方店铺之租金付于甲方。
③乙方以帮助甲方销售甲方所经营的产品每月销售总额达为 元作为租用甲方店铺之租金相互抵消,若乙方未达甲方要求的的月销售总额,乙方将按月销售总额的差额部分的 %支付于甲方。(以上3条任选一条)每月租金(包括水电费)支付(合计)日为每月月底最后一天。
第五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为了共赢,相互帮助销售对方产品,各方按照帮对方月进行销售的月销售总额的 %提成作为劳动酬劳。(此条款仅供双方愿意进一步合作时作为参考,同时与第四条中给出的3条参考建议不相冲突)
第六条附加条例:
第七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九条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或是有需要补充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条例中予以更改、修正或是补充,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条例中的更改和修正或补充,在本协议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协议签约地点:
一、概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额、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双方的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债务,乙方承担%债务。
六、入伙、退伙与出资转让
入伙:1.承认本合同;2.经甲乙双方同意;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1.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2.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3.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4.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甲拥有权限:义务:
乙拥有权限:义务:
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八、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产权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店铺(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乙方作经营床上用品营业使用。
第二条 产权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租金为人民币。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产权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 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 甲方应保证产权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产权方不同意店铺转让,要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确保产权方业主的租赁合同转由乙方签订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宜
附件: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文件如下
1. 产权方与甲方租赁合同原件。
2. 甲方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地税、国税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甲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甲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互惠和诚信、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委托承包方现场制作安装为了被免在实施的工程中发生纠纷,特签订本施工合同协议书,内容条款如下,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xx县第x中学xx教学楼
二、工程地点:
威宁县工业园区五里岗
三、承包方式:
承包方,执行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包制作安装资料包验收。
四、工期:
从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开工工期工期为20xx年xx月xx日,竣工工期为20xx年xx月日。
五、付款方式:
双方合同完善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方支付门制作安装定金10%给承包方,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经验收合格发包支付承包方材料款30%,3#教学楼门制作安装完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尾款30%,扣出保修金5%。
六、工程质量:
按发包方提供门的型号尺寸,结合施工图由承包方现场核实对照,如有失误承包方自行负责。承包方必须提供制件的各种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竣工验收按照国家的门窗工程验收标准执行,提供竣工验收全部资料。门制作
七、单价:
八、安全:
门制作安装中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任何责任。
九、门安装保修金支付时间:
保修时间为一年,从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保修期中出现门的损坏、门柜松动,及时通知承包方,通知时间不到发包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工费、材料在保修金扣出,在门制作安装造成返工由承包方自行处理解决。
十、未尽事宜:
双方共同协商解决,需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门制作安装施工合同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铺面出租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号铺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租期: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铺面租金: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元。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元+(-----×-%)为租金。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年租金为第二年租金+第二年租金×8%为年租金。
4、铺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个月交清下年租金。
四、铺面押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需支付给甲方元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内要保证按时交纳水电费。期满乙方必须交给甲方当时乙方装修时的原貌不得损坏(以乙方装修好时的照片或录象为依据)若无损坏则甲方退还铺面押金,否则甲方不退还所收铺面押金。
五、从合同签订日起,甲方给乙方一个月的装修时间,铺面由乙方自己出资装修,甲方不给予任何费用补助,到期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甲方不退押金。
六、相关税费:在租期内水电费,收视费铺面出租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在租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水管、电表、电路、卷帘门等各种维修费。
八、乙方在租期内若需转租,应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租,而且,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权,并不退还租金和押金,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按应收总额收取每月10%的滞纳金。
九、乙方在租期内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活动。
十、承租期内,乙方应依法经营,服从相关部门管理,加强安全意识。如出现火灾或非正常事故,其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负责。
十一、其它事项:
十二、合同一经签订,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租金和定金,若乙方违约则甲方不退换定金,若甲方违约,则双倍退还定金。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话:
电话: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方愿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房产地址 。
第二条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每年租金为陆万伍千元(小写:元)。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每年月日前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的全年租金。
第四条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应支付万元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城市管理费、卫生费等,按照法律规定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水电费、日常维修费等由乙方承担,若出现政府部门有规定而需要整改临街门脸的,乙方按照政府规定自行处理。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证件原件并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必须依约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若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日为实欠租金的1%。如拖欠租金超过3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结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不得拆除已装修部分,无偿交给甲方。乙方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遵守国家法律,合法经营。未经甲方同意或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乙方自理,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九条合同期满,如甲方同意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调整)。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相关合作事宜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负责收购原料,乙方负责监督管理加工,共同合作生产。
第二条:资金及人员投入,结算方式
1、 资金投入:乙方负责收购款及甲方在收购中产生的船、车、运输费用、加工费用、包装费用,乙方按成品每吨元提成付予甲方。
2、 结算方式:所有成品乙方将按照低于市场价收购,甲方提成款在加工结束后将所有费用付清。乙方提最后一车货时结清。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的义务。
1、 甲方负责收购原料,必须保证原料的价格最低,质量上等的标准。
2、 甲方负责原料安全的运输至加工厂,更需有准确的原料数量、规格、价格的明细单随车而至。
3、 甲方必须根据乙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厂内加工监督,质量检查。因为此加工产品为乙方品牌产品,产品质量需按乙方要求完成。产品包装的设计及订货由乙方负责。如有剩余包装,剩余包装的费用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计入成本合算内。
2、 乙方负责全部成品货物的销售。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按时提供低价,高质量原料,则均属违约,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如甲方所收购的原料高于市场价格,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 若乙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甲方5%滞纳金。 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五条: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订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 性别: 年龄: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年龄: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年龄: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年龄: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
各方自愿合作经营 ,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名称: ,
经营地点为: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起,
至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合作人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经各合作人协商,盈余分配按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等),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他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出;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事业的事由。
退出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合作事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
以退出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合作事业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合作事业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银行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各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合作事业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作人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第九条 合作人分工
一、 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开支;
二、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4、监督财务开支;
第十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作事业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六、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事业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作负责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作经营:
1、合作事业有赢余;
2、合作事业有转机;
3、合作人要求延续;
4、合作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事业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作事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经营。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订立合同各合作人签名:
签名日期:
合作方(甲方)姓名: 合作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店铺名称:
店铺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情况的审核,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店铺进行经营。
第二条 定力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所有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为一个经营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的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三条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签约日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 从签约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转让方(甲方):
顶让方(乙方):
甲、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与房东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5月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在三日内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商品欠款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四、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五、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未尽事宜经协议可进行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甲方:丙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年月日前将位于的店铺(面积为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式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董玉莲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受让方(乙方):严水林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房 东(丙方):雷明礼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店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店面
转让店面位于德兴广场精品走廊2-3号, 丙方为上述转让店面的所有权人。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店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店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本合同生效和店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店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乙方亨有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中承租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店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等由甲方全部承担,上述欠交款项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清。店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店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原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负有支付义务。
三、店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店面现有装修设施经甲、丙方确认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店面租赁期(含店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营业设备等装修设施动产归乙方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店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店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贰万元。甲方在年7月1日前正式向乙方交接转让店面,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含甲方已交给丙方的剩余房租)共计人民币壹拾叁万贰仟伍佰元,(小写:元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店面定于年7月1日前正式交接。 店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店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整体完好,以便于使用。 办理店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经丙方确认的不动产移交后,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店面钥匙。店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店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店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店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该按时交付店面,如逾期交付店面时,按超过15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店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店面转让费和定金,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贰万元整。并且,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责任,并且向甲方索取赔偿。(如因丙方原因造成的店面不能及时交付店面,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乙方应按时接收店面和支付店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店面超过7天时或不能及时支付店面转让费,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定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且向乙方索取赔偿。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店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违约金: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所付年租金×2。
八、不可抗力因素
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应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赔偿给乙方。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由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十、其他规定
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x身份证号码:x
乙方(承租方):x身份证号码:x
甲方x年x月x日将坐落在路x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年x月日起至年x月x日止,租期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x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x年租金总额人民币x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x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x
x年月x日x年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