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位租赁合同【优秀5篇】
【前言】在签订铺位租赁合同之际,我们需要思考如何以得体的方式表达双方的合作意愿和信任,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下面是热心网友“ffrcn496”分享的铺位租赁合同(共5篇),供大家参阅。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合同标的)“号共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大写:),第三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第四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大写:),第五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xxx市场而待定。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铺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置、面积:
甲方将位于惠州市惠城区大湖溪、湖溪大道9街1号的铺位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零售业之用,房屋面积为平方米。甲方保证其享有合法房屋产权或转租权,房屋符合建筑质量要求,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合约期满,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押金、租金及交付时间: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 元(大写 )作为租赁押金。
(二)租金标准: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含税),乙方每月6日前缴交本月租金。
(三)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免租装修期,装修期内免收乙方租金。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约定期限为交付房屋给乙方使用,并协助乙方处理与政府有关部门关系,为乙方使用房屋、办理营业证件提供各项方便创造良好条件,如提供房产证明、身份证明,办理产管合同等。
2、或可归责于不可抗力之因素及自然老化之损耗、或非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合作使用物业需维修时,该项费用由甲方负责;并负责公共设施的检修和维护。
3、租赁期届满后,待双方对该房产进行验收,该房产无任何损坏,且租赁的相关费用及一切交接清理工作完成后,甲方在五日内无息向乙方发数退还租赁押金。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乙方因经营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营业费用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规章,做到合法、规章,做到合法经营,并做好防火及治安防范工作。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租赁用途。乙方经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可将房屋转租第三者。
4、乙方不得在房产内贮存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
5、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心拆除商标标牌及其他属于乙方的设备,但房屋内的固定装修设施(如阁楼、天花、地板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6、按时缴纳租金及相关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电话费等。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应当忠实履行合同义务,任何违反合同义务造成损失的,在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仍应向对方赔偿。
2、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将租金交付给甲方。乙方超过半年月不交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铺位,并追收乙方所欠租金及没收乙方的押金。
3、合同期内,甲方单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的,应双倍返还合同押金给乙方。若乙方损失超过押金金额的,甲方应就超过的部分损失予以赔偿。
4、如因地震、战争、水灾、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造成甲方房产的损毁或乙方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5、因政府行为须拆迁房产使本合同提前终止,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根据政府和甲方已确认的.赔偿标准对乙方做出补偿。
六、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内,甲方欲转让该房产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优先购买该房产的,本合同即因权利和义务归同一主体而终止;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可将该房产转让给第三者,甲方应保证第三者作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有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影响本合同效力,本合同对第三方继续生效。
2、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正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通讯方式:
通讯方式: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合同标的)“号共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大写:),第三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第四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大写:),第五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xxx市场而待定。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搞活商品流通,繁荣经济,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地点、期限、租金及费用:
1.甲方出租位于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25号益嘉园商场
2.租赁期限从月日至年日止。
3.本合同的铺位第一年免租,物业服务费为元/㎡;第二、第三年每月的租金为 元,物业服务费为 元/㎡。
4.本合同铺位按金为元。
二、交租办法:
1.乙方必须在每月的8日前(含8日)向甲方交纳当月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如乙方逾期甲方则按每日100元向乙方征收滞纳金。
2.铺位内的用电独立计算,按电力部门定价加3%电损后计收。每月用电量于下月日前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缴纳。
三、甲、乙方的义务:
1.甲方是铺位的所有权人,并拥有管理权。乙方为租赁方,在租赁期内对铺位有使用权、维护权。
2.该铺位只作如乙方对铺位原设施需拆改或对铺外门面装修等,须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铺位结构。乙方经甲方同意而搭建入墙的建筑物,在退出时不得拆除搬走。
3.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铺位转给他人。
4.在租赁合同期内,除乙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之外,甲方不得随意收回乙方租赁的铺位。
四、甲、乙方的义务:
1.铺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自然现象,包括地震、台风、暴雨等)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其中,铺位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货物损坏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都有确保安全用电的义务,甲方应对市场的电线、用电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严禁乙方私自修改、增加铺位内电线电路,违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都有确保安全防火的义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进入商场。乙方不得在租赁的铺位内使用电炒锅、电炉、电热水器、石油气炉、煤气炉等设备,只能在商场指定的专用厨房内煮食。不得在商场内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使用明火香烛。不得在商场内烧焊(如确需烧焊须申报并做好防范措施)。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的保安员只负责管理及维护商场秩序,乙方对自己存放的一切财物,要自行保管好,做到防火、防盗。甲方对乙方的财产因失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为其商铺内的财产投保,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严重损失。
5.商铺的经营时间为每日 至 ,非经营时间内由甲方统一断开所有商铺的内部电路,仅留商场公用部分照明电路。
6.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期内,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行为,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程度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铺位,原按金不退回给乙方:
(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停业五天的;
(二).乙方私自将铺位改变用途的;
(三).乙方擅自将铺位转租他人的;
(四).乙方逾期3天不缴交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五).乙方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
(六).在铺位内煮食的、违章停放车辆的、违章烧焊的,以及甲方警示但屡劝不改的其他违法、违约行为的;
(七).乙方违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催告后仍不改正违规行为的。
六、其他事项
乙方须领取江门市蓬江区工商局办理的营业执照方能在本市场铺位经营。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壹份。
八、甲方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九、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纠纷的,可通过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诸商铺所在的法院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十、本合同相关通知除直接送达外,按以下地址以EMS等特快专递方式向对方寄出一日后视为有效送达,乙方地址变更须提前五日有效通知对方,否则须承担送达不能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会所部分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的情况
1-1甲方出租座落于本县城子花园会所房(1-2层)给乙方。建筑面积平方米。
1-2甲方作为该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1-3该房屋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
设备状况维持现状。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会所作为使用。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清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自年月日止,租赁期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继续承租,则应于租期届满前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年租金元。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交清租金。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元。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补充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租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
5-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设备、工商、税务、市政、消防等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每层楼消防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允许占道经营。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火灾事故、失盗、人身意外伤(亡)等事件均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应返还承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月乙方应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占用使用费。
6-2乙方返还承租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七、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7-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一)会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会所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7-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个解除合同;
(一)甲方交付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承租房屋用途,致使损坏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承租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整体转租、转让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
八、违约责任
8-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付违约金。
8-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过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条款
9-1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定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具同等法律效力。
9-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规定索赔。
9-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中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9-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日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20年日 月日
商铺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