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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服务合同(汇总9篇)

2023-07-03 11:13:27合同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汇总9篇)

  【前言】每当我们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合同时,为了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仔细考虑如何书写合同,以保证其规范、合理和可执行性。那么,怎样才能写出一份完善的工程技术服务合同呢?本文是热心会员“zmyrw4”整理的工程技术服务合同(共9篇),以供借鉴。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负责人:

  地址:

  服务方(乙方):

  负责人:

  签定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局域网系统的技术维护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对甲方内部网络进行维护,使之能正常上网。维护终端数包括终端的系统台。

  2、乙方每月至少一次定期对甲方终端程序如: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进行维护并查杀清除病毒。

  3、因硬件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对损坏硬件的更换维修,但不负责硬件设备的采购及硬件设备采购发生的实际支出。

  4、突发故障的上门维护:在接到甲方的电话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当日内进行上门维护。

(如有特殊意外,双方调解处理)。

  二、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从签定合同当月开始计算,每季度(月、月、月、月)日前由甲方支付乙方当月维护费:元/季。

  2、乙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超出服务合同以外的技术工作费用双方另外协商。

  3、支付方式:甲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先行支付乙方维护费,乙方收到费用后开始维护。

  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有意刁难或要求乙方提供合同以外的服务,乙方可拒绝或终止履行合同。

  2、如甲方要求服务涉及添加、删除系统资源由本合同甲方签订人通知乙方。

  3、甲方不得私自将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资源转用于其他合同以外的公司和个人。

  四、违约责任

  1、双方所定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有权删除之前提供的资源。

  2、乙方按约向甲方提供技术维护服务,甲方需按约支付乙方维护费,否则将双倍赔偿乙方。

  五、合同终止

  1、双方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2、本合同由于不可抗拒因素,使一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完成本合同可以终止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共同恪守践行。

  一、工程服务职责

①帮助甲方组织指导规划、设计的整体构想与图纸的完成。

②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

③完善并督促施工管理中的相关事宜。

  二、工作岗位

  在工程建设期间,甲方要聘任乙方为,并签发相应的聘任证件,按聘任工作岗位纳入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行使该责任权利。

  三、甲乙方职责

  1、甲方要为乙方安排好相应的工作场所、创造工作环境。

  2、甲方要根据乙方所需选派相应的工程人员,协助工作。

  3、甲方要积极支持乙方工作,求大同存小异,及时解决出现的矛盾纠纷,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4、乙方要根据工作需要,全力协助配合甲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5、乙方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汇报,及时沟通尽快解决,不能让问题成堆。

  四、服务费用

  1、乙方工作期间的所有食宿、差旅、交通费(含配备工作车辆、司机)通讯费、办公费均由甲方负责,费用为实报实销,发票下账。

  2、乙方工资的相应补助。

①工资按月计,每月元

②工地补助计,每月元

③生活补助计,每月元

④上述三项不含税费。

  3、工作期间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由甲方根据需要发放。

  4、乙方每月视工作需要有相应的休息日。

  五、服务期限

①服务开工期限以甲乙方签订合同为时限。

②终止期限视工程具体建设完后另议确认。

  六、甲乙双方互助互利、认真落实,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双方均不得违约。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按补充文件签约并实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甲方财务、办公室)乙方各执一份,签约后合同可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技术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2.方式:

  .3.要求:

  .第三条 工作条件:

  .第四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2.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元,由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如下第种:

(1)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3)其它方式:.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第七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4.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5.验收费用由方负担。

  第十三条 保证期为(年/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委托方(盖章) 服务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委托方担保人(盖章) 服务方担保人(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责任winema

施工技术服务合同 篇4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修内容、交付期限

  品牌: 型号: 主机序列号: 附件:

  故障现象:

  外观情况:

  其 他:

  维修内容(初断):

  维修标准及要求:

  维修期限:

  第二条、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预计)元,包括,维修费用应以修理项目清单为准。

  乙方总维修费用超出 元后,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决定是否继续维修。

  第三条、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

□即时结清维修款:合同执行完毕,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

□分期支付维修款:合同订立时,预付维修款人民币 元,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余款 元,以□现金 □信用卡 支付。

  第四条、验收

  验收标准:对修复电脑进行试机,确认原故障修复或排除。

  其它验收约定:

  第五条、特别约定

  1.乙方维修费标准应予公示。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不得复制或泄漏甲方硬盘中的信息。

  3.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零件所有权应归甲方。

  4.维修服务前,甲方应对报修电脑内数据进行备份,乙方应将维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数据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告知甲方。

  5.乙方对修复机器硬件的相同故障保修 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或乙方逾期修复,每日应当按照维修费用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后的电脑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 责任。

  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对甲方电脑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擅自复制或泄漏甲方硬盘中的信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托修方(甲方): 承修方:(乙方)

  负责人:

  姓 名: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合同 篇5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甲方:晋城市巨能电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太原鼎向科技有限公司

  一、总则

  为了确保甲方沁水城东110kV变电站调度数据网系统稳定、可靠的运行,甲方选择乙方承担甲方的调度数据网系统的安调及维护服务。乙方保证以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快捷的响应向甲方提供优质可靠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系统软件和硬件调试服务和维护服务:协助甲方进行系统管理、软硬件升级并提供相应技术咨询。

  二、系统调试范围

  对调度数据网系统进行站端单机测试、单机调试,通道测试、电路倒接及系统联调

  1)站端设备检测运行调试;

  2)调试站端主要设备和外围设备;

  3)测试所有连接接口、E1通道;

  4)配置主站、站端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

  5)进行系统联调。

  三、系统维护的范围

  系统维护主要分为两部分:

  系统故障响应及培训技术咨询服务。

  针对甲方业务系统的维护,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系统硬件、软件系统、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技术咨询。

  A、系统硬件

  乙方维护服务对象为调度数据网络系统,需严格执行维护工作。乙方通过预防性检查对系统硬件进行检测和诊断,对系统中潜在的硬件故障采取预防措施。

  6)系统检测运行诊断;

  7)检查主要设备备件运行和外围设备运行情况;

  8)检查所有连接接口、Cable电源稳定性等可能容易导致设备出现问题的敏感备件;

  9)检查系统Error Log File,和清理Error Log File;

  10)协助用户机房技术人员,解决和分析设备运行中出现未解决问题。

  为了确保甲方的系统能在维护期内24小时正常运行,乙方将针对甲方系统成立维护小组,由一名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协调甲方的系统维护工作,这名工程师将保证在7×24小时内能全天候答复用户提问,对于甲方软件系统发生的一切问题,这名工程师都将负责安排有效的维护工作。

  B、系统培训和技术咨询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有关调度数据网系统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和技术咨询。

  C、技术力量

  雄厚的技术力量,为优质服务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证。我公司现拥有专职的工程师5名。

  D、热线电话

  乙方7日内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在甲方发现系统故障或遇到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时给予立即响应。

  乙方服务热线电话:

  在非工作时间可直接拔打服务工程师的移动电话。

  四、系统服务费用

  E、系统服务费用

  根据甲方调度数据网络系统要求的服务范围,技术服务费为,¥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F、结算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甲方付乙方全款。

  五、双方的义务

  G、甲方义务:

  1)在系统服务期限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系统维护和故障解决。当主系统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告与故障相关的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采取及时的应对策略。

  2)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系统软件设置。若确实要进行改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管理档案中记录。

  3)甲方的机房环境(包括供电和空调系统),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如果非乙方原因而发生系统崩溃且不能正常恢复,甲方应提供最新且有效的应用及系统数据备份。如果由于数据或系统备份损坏而导致系统无法恢复到最终状态,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师的工作态度、技术水平进行监督和评判并提出相应的要求,这有利于提高系统维护的水准和乙方的服务质量。

  5)甲方若未按合同时间付费,则需付乙方每天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违约金。

  F、乙方义务:

  1)确保甲方系统稳定、可靠的运行,乙方必须拥有一批素质较高、经验丰富并有独立工作能力的工程师。

  2)机器由于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人为损坏、或擅自打开,造成的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2、本合同生效后,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存争议,双方就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交由合同签署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合同双方不得将合同的内容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一方认为确有必要让有关方面了解合同的内容,必须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进行。

  甲方:晋城市巨能电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太原鼎向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日 期:日 期:

技术服务合同 篇6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合作联系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合作联系人:

  日期 :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技术服务内容及定义

  1.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独享50M国际互联网络接入带宽。

  2)乙方负责提供一台专用硬件防火墙设备给甲方使用。

  3)文件服务器1台,服务器存储空间≥20T,独享使用权限。4)5)6)7)交换机2台(H3C LS-5120-24P-EI-H3)标准机柜2个(独立使用带锁)

  应用服务器13台(服务器的硬件配臵情况以附件

  一、技术服务相关硬件配臵单)从甲方办公所在地到乙方IDC机房建立数字微波专用线路(微波设备要求使用以色列奥维通alvarion BreezeNET B100),并要求此线路可访问互联网,微波设备由乙方提供。

  2.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数据处理为主的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配臵和使用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数据库,可以安装甲方需要的软件。

  2)甲方不得将服务器用作代理服务器(Proxy),租用共享端口的用户不得从事下载、流媒体、在线音乐播放等占用大流量带宽的业务,否则乙方有权限制其速度到10兆。(独享用户不受限制)

  3)甲方承诺不进行利用服务器从事Internet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电子邮件广告(SPAM)、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URL、BANNER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乙方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合同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4)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但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出现问题也由甲方自行解决或者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

  5)甲方如果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6)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7)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

  8)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经离开甲方的甲方原雇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9)甲方应按时缴纳技术服务费用,否则欠费满一个月,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继续追收欠费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合同到期后若甲方不再续签,甲方须在合同到期前一周通知乙方;如超过协议截止日期,则根据原协议规定的资费标准按月补齐所有技术服务费用(包括欠费)后,方可办理拆机(拿回服务器)手续。拆机时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办理。

  11)甲方除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中海创意动漫游戏孵化器的有关规定。12)因甲方管理帐号及其密码泄露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甲方提供合同第一条技术服务内容及定义中所涉及的硬件,并协助甲方进行设备安装、联网调测,域名设定。

  2)乙方向甲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要求对服务器进行重启等日常维护。

  3)为甲方提供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等。

  4)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5)按照本合同收取相关费用。

  6)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臵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之情况,与乙方无关,但乙方应尽力配合解决故障。

  7)消除非甲方原因出现的故障。但因第2-2-6条情形的出现以及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8)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器的正常工作中断,按照电信条例规定,减免甲方在故障 期间的租用费,(有预先通知的除外)。

  9)除非由甲方书面授权,否则乙方无权对甲方运行在乙方提供的设备内的任何数据进行获取、修改、删除(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数据和程序等)。乙方可以在合同终止、解除一个月后,对甲方运行在乙方提供的设备内数据进行删除。10)乙方在对甲方提供服务期间,若在一个月出现内2次以上(含2次)硬件损坏情况,甲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

  11)乙方在对甲方提供服务期间,若在一个月内出现2次以上(含2次)网络或电力中断超过10分钟以上情况,甲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

  12)乙方在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期间,若出现乙方不配合或故意阻挠甲方的正常维护行为的,经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甲方可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

  第三条 费用、支付方法及计费方式

  1.本合同价款总计元。(大写:)2.甲方于合同签署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首月服务费,即RMB元。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补交应付金额外,其拖欠的天数每天按合同金额的3‰另付滞纳金。3.付款方式: [月付]。(年付/季付/月付)

  第四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起至有效。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如双方认为某些条款需要修改,届时双方另签合同。2.如发生下列之情形,本合同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期限;

? 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乙方提前终止合同; ? 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第五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1)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2.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一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除结 清当前账款外,还须赔付对方一个月额外月费作为赔偿金。

  3.本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双方认同本合同执行终止。合同终止后,甲方需在一个月内将托管在乙方的业务进行迁,超过一个月,乙方可以关闭服务器。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拖延付款超过一个月,本合同终止,乙方可以关闭服务器。5.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同时有权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应在各项费用结清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其所属服务器及附属设备搬离机房。因此造成对该服务器及附属设施的丢失或者损坏之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责任限制

  1.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臵、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的,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的,或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故,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但因第二条第2点第8目,第10目,第11目所造成之情况不在此列。

  2.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3.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九条 保密

  1.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1.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责任限制、补偿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3.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4.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并且应当将本合同各条款及有关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解释。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5.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重组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7.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9.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可转移、许可给第三方,但发生10-6情况除外。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有壹份,乙方执有壹份,连同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服务合同范本 篇7

  (以下简称“客户”)与(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委托函或中标函;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附录: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各执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0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a)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应在本协议书附录a中加以说明,或以书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询单位同意。(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客户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他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附录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渎职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保险的、或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保险:

(1)在允许条件下,对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少。

   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款已暂停服务超过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当根据条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款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0 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款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款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一致,应将争端事项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人由双方协商聘请,或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授权机构申请选派一名调解员。双方应在聘请调解员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联合与调解员共同商定交流有关资料的计划和将采取的协商步骤。协商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如双方接受调解员的最终建议,就解决争端达成一致意见,应写成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约束双方遵照执行。如双方在约定期间未达成一致协议,任一方可请调解员提供一份给双方的无约束力的书面意见。除经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员的上述意见不能作为随后任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调解中,各方作证等支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均摊,或按调解员决定分摊。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仲裁。

   如调解失败,经双方同意,调解员可将双方已协商一致的事项写出记录。争端的其余事项可提交给仲裁员。除调解员将双方一致事项的记录可交给仲裁员外,在聘请仲裁员后,调解员的任务将终止,不再作为仲裁中的证人,也不再提供调解中得出的其他证据。仲裁按照专用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双方同意仲裁为终局,同意裁决结果,放弃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权利。

  十、其他

   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1)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官员或其他人在选聘过程或履行协议过程中的行为或行动,而馈送、接受或索要财物;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第三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第一节 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项目是:

  。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万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二、服务开始日期及服务完成日期:

   服务开始日期,选用以下第种方案:

(1)在协议书生效后天内,或。

(2)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天内;或。

(3)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天内。

   服务完成日期:自服务开始日期起内完成。

  三、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四、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五、仲裁:

  应向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省(市、自治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

  主导语言:

  遵循的法律:

  七、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

  。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

  电子邮件:

  传真:

  工程咨询单位地址:

  电子邮件:

  传真:

  第二节 附加条款

  根据第(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一、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二、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三、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四、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五、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六、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七、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八、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九、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的依据。

  十、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十一、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十二、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十三、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客户(盖章):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篇8

  委托单位(甲方):

  承办人(乙方):

  身份证号: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委托项目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房建、厂区硬化、道路、土方、给排水、打井等。

  二、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

  上述工程范围内相关变更、新增工程结算编制

  三、甲方在委托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承担第三方提出的对工程结算产生影响的要求所涉及的费用;

  四、乙方在承办委托业务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项目的.结算编制。

  2、甲方提出的结算编制要求。

  3、与第三方审计单位(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预算核对。

  4、配合甲方及时完成相关咨询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变更、新增报审项目,神华国际结算审定总价的2%计取咨询服务费。(税后费用,若甲方需开具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2、结算方式:按收费标准,在完成结算文件编制并与神华国际完成预算核对,且与神华国际确定审定总价后,25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服务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单位(甲方):

  承办人(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

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篇9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及用途:

   规划咨询

  2.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研究对象的现状、特点、比较优势、外部环境变化和影响的调查分析;

(2)发展规划思路,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3)实现结构调查的方向和目标,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选择,以及应采取的步骤建议;

(4)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和生产要素的消耗等影响的分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

(5)投资筹措的方向和途径,以及可行的融资方案的设想;

(6)发展目标的设想和发展速度预测;

(7)综合咨询建议。

  .2 提出 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

  以上咨询报告,除由工程咨询单位派出项目组调查编写以外,还要求经工程咨询单位专家评审修改后提出。

   编制项目建议书

  2.为 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

(1)拟建项目必要性的论证;

(2)市场(或社会需求)的现状和前景的概括调查分析;

(3)产品方案、拟建项目规格的论证;

(4)厂址或建设地点的选择;

(5)对选定的资源及可利用性的分析;

(6)对可能发展的技术以及技术引进的选择分析;

(7)鉴别项目对当地环境及生态产生的影响;

(8)投资估算及投资资金构成、筹措的设想。投资估算采用根据历史经验统计方法;

(9)项目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0)项目的建设时间以及进度安排。

  .2编制项目建议书的附加服务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主要内容有:

(1)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调研,提出项目的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以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依据的政策原则和指导思想;

(2)产品市场(或社会需求)现状调查和预测分析,竞争对手现状和发展分析,产品的竞争能力分析和市场营销战略;

(3)产品(或建设)规模方案的选择;

(4)工艺技术方案(或建设标准)选择;

(5)资源、原材料、燃料来源和供应的可能性评价;

(6)公用设施建设方案;

(7)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地理位臵、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交通运输,以及水、电、气和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厂址比较和选择意见;

(8)生态环境影响和对策;

(9)节约能源、水和土地资源论证和措施;

(10)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论证及措施;

(11)生产组织、管理体制、机构定员、人员培训设想;

(12)编制投资估算,提出资金筹借办法。投资估算按重要部位设计方案估算工程量进行计算;

(13)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4)综合评价及结论。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加服务

  评估咨询

  .1对 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有:

(1)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项目必要性;

(2)市场调查和预测;

(3)建设规模;

(4)技术方案;

(5)厂址选择;

(6)环境影响;

(7)节约能源、水资源、土地措施;

(8)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措施;

(9)投资估算;

(10)资金筹措方案;

(11)经济和风险分析等作出全面分析评价,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优化建议,对项目的可行或不可行提出明确建议。

  .2对 项目进行后评估,提出后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与项目原预计的投资和进度发生的偏差及其原因;

(2)项目原预期市场(或社会需求)、生产(或运营)规模实现情况及分析;

(3)生产工艺(或建设方案)选择符合要求情况及分析;项目经营效果(财务效果或社会效果)与原预计的出入及其分析;

(4)原项目评估中的预测与实际发生的出入及其分析;

(5)项目决策和实施中的主要经验教训,以及项目获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果)需要采取的措施等。

  勘察设计咨询

  2.在甲方提供资料基础上,为编制 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需要,进行工程勘察,提出勘察报告。主要内容有:

(1)工程测量;

(2)工程地质与岩土勘察;

(3)水文地质勘察;

(4)绘制勘测图纸和资料。

  2.在甲方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完成 项目初步设计和(或)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

(1)总图运输设计;

(2)建筑物、构筑物设计;

(3)工艺设计;

(4)非标准设备设计、标准设备清单及规格;

(5)辅助工程设计;

(6)公用工程设计;

(7)总体设计;

(8)编制设计概算;

(9)材料用量、土地利用、“三废”治理方案。

  在工程实施阶段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向承包商进行设计交底、必要的设计修改或补充、监督贯彻设计意图。当承担设计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同时受聘承担项目工程监理任务时,对此类设计修改和补充,可根据合同自行决定授权给其驻地代表。

  工程招标咨询

  2.编制 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2..对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和投标人选择提出咨询建议。

  .3编制 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拟使用的合同条件;

(4)工程、设备、材料综合说明、技术规范;

(5)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6)工程量清单;

(7)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加资格清单。

  .4参加投标人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补遗。

  .5参与投标书评审,提出咨询建议。

  .6编制合同协议书。

  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

  2.为实施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1)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配备合格监理人员,监督承包商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对工程设计中发现的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

(4)监督工程质量,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立即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或安装。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工序、分项分部工程,以及不安全的施工企业,要通知承包商整改和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