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合集11篇)
【简介】在商业世界中,承包经营合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仅是一份合同,更是双方共同努力的见证,为我们带来了无限的商机与合作。下面是热心网友“mukuqiaojing”收集的承包经营合同(共11篇),以供借鉴。
发包方:
承包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年,由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但因乙方已于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万元,在每年月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南浔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南浔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万元订约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促进公司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分公司承包经营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公司的设立
1、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负责人,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西藏自治区设立分公司。
2、甲方负责提供设立分公司的相关证照和资料,由乙方具体负责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3、分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得随意干涉。但分公司的管理行为、经营行为、财务行为必须合法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干涉。
二、承包方式及期限
1、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即: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乙方第一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公司将市政水利水电增项后,年管理费将增加为25万元。如未能增项年管理费不变。风险保证金缴纳: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缴纳双方约定的风险保证金30万元。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3年,即20xx年从5月26日至20xx年5月25日止。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片区投标优先权。
3、甲方向乙方提供总公司全套有效证照、相关投标文件,如未及时提供导致乙方损失甲方负责。乙方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总公司章程,自觉维护好公司利益。
三、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双方互不承提债权债务。乙方若需在当地注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相关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四、税费的缴纳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及时申报和按期缴纳各项税金及规费,税金发票(包括代扣税发票)原件必须交回总公司并附说明。
五、工程款的管理和财务管理
1、乙在分公司所在地银行开设银行专用帐号,所有工程款直接划拔给乙方帐户,乙方需确保专款专用。
2、乙方应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做好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账目
六、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
1、乙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按施工图及业主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实行工程转包或分包。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终身负责。
3、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期间)严禁拖欠工程材料款、设备款及人工工资,如果因拖欠款等相关问题总造成的一切责任(经济和法律责任)及相关的直接损失及无形损失由乙方债权承担,直至起诉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七、资料的收集管理
如:单项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的收集管理,乙方竣工结算后必须按期交与甲方。乙方认真如实的做好每个项目的财务资料。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和履约行为进行监督、考核、管理;甲方依法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按乙方的业务要求,在甲方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为乙方及时提供有效的证照,认真为乙方做好质量安全意识的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和其他服务工作。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律、政策和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政干预行为,有权拒绝解除合同规定的管理费之外的任何经济摊派,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行执行行为规范。(乙方经营所得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为乙方刻制分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外发生的一切经营行为均加盖分公司公章。待双方承包关系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归还上诉印章。
4、乙方在承包期内只能在自己承包的行政区划范围内进行业务开展,如需要超出范围开展业务的需由甲方同意,双方另行协商有关事宜。
九、经济纠纷处理办法
1、由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无条件向乙方赔偿,由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无条件向甲方赔偿。
2、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涉及分公司需要对外进行仲裁或诉讼等事项的,如分公司以原告名义出现的,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分公司以被告名义出现的,乙方应立即报告总公司,并由总公司指定律师参与仲裁或诉讼,乙方也可指定人员共同参与,所发生的费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提。
3、甲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两年承包费。
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没收乙方风险保证金。
十、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1、甲方应乙方要求派驻1至2名工作人员参与分公司的管理和监督,所产生的工资由乙方承担。
2、甲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有权了解、查阅并复制分公司所有的财务资料、管理资料、业务经营状况和相关资料。同时,甲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
乙方改正营业过程中出现的不当、违约以及违法行为。
3、承包营业关系终止时,乙方应将承包经营期内所有的分公司资料原件交回甲方。
4、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并有权撤销乙方的负责人身份。
十一、权责划分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的一切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享有。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3、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公司所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外开展业务,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外实际承担经济或行政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需严格按约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出现的,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损失赔偿费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正。
2、如出现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解决合同。
十三、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争议交成都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四、若工程中标,甲、乙双方必须别行签订“施工项目承包、质量、安全责任合同书”,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分公司开展项目工程保证金转总公司帐目,由总公司代交代管。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以下是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宾馆承包经营合同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宾馆承包经营合同范本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二、承包期限:暂定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每年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承包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将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承包期内应交承包金总额的 %计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宾馆。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
11.乙方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宾馆声誉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宾馆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1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五、宾馆所有印章由甲方负责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与宾馆有关的印章,乙方对外联系业务原则上以个人名义开展工作,确因业务需要盖具与宾馆有关的印章,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50元计算。如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宾馆及其它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2.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宾馆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宾馆承包经营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 甲方将宾馆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宾馆财务管理: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但要接受财务处和审计室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 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优先安排来校进行外事、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宾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学校承接的各种会议服务,在接待时其住宿标准按当时对外的最低价再优惠%收取(实际收费标准与上述规定的差价由学院签单),在确保以上任务的情况下,寻找机遇,开拓市场,挖掘潜力,争取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 甲方监督学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六条 乙方年承包费为万元人民币,年总承包费为万元人民币整,在每年月底前付清承包费万元人民币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月欠交额的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 承包数的构成为现金、银行转帐及学院签单方式。关于学院内部签单结帐事宜:甲方内部各种签单结帐以院办签单为准。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装璜时间八十天,期间免交承包费,其余费用全部自理。
第九条 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
一、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四、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宾馆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二、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三、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当学院需宏观调整房屋使用用途时有权提前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宾馆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
一、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如乙方经营需要,对宾馆进行改造更新,及宾馆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甲方认可。对零星购买,以不影响乙方经营、提高运营效率、减少审批程序的原则,可由甲方事后确认。院审计室每年度对宾馆的装修改造和固定资产投入进行一次审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按实际造成损失的2倍给予处罚)。
四、乙方若以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负责宾馆的装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于万元人民币(以乙方所报甲方审批同意的维修改造方案为准,且乙方在五年内投入装修改造及购置设备费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以审计结果为准,五年投入的改造资金少于万元人民币需以现金方式补齐,如乙方超额完成上缴数,超额部分可以冲抵。负责甲方移交资产的保管维护工作,杜绝资产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备,合同期满,乙方有处置权。
三、严格按照省市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工作,兑现对职工培训费用的承诺,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四、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蒸汽(按甲方核定的成本价执行)等费用。
五、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物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在校园内进行经营宣传和广告设置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单方面或遇学校重大决策须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严重的违约行为的须交纳违约金万元。
第十六条 考虑到乙方初次投入装修改造费用较高,第一年缓交上缴费用,其万元上缴费用在以后两年补齐,即第二年上缴万元,第三年上缴万元,后两年每年上缴万元。按以上标准,如果乙方当年完不成上交学院承包金额的%或连续两年不能按时完成应上缴的承包费用,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合肥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宾馆承包经营合同范本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为明确甲方及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
一、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座落在------营业场所, 其中经营主楼面积 ----平方米及简易房屋---平方米。
二、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承包金为 ---- 万元每年,每年末交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甲方若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 意见,但应告知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财产所有权取 得方式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甲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甲方承 担的义务。
2、乙方若因经营需要将酒店的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必须事 先征求甲方的同意,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时,必须先与甲方办理终 止合同手续,然后再由新的承包方与甲方签订协议。
3、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 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 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 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 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否则责任自负,若由 此造成的甲方资产或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乙方应全部赔偿。
7、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 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 任。
8、承包期间所使用的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全部由乙方 负责,费用自理。
9、乙方每年应提取一定的资金用于添置易耗品,对于电器 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 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 用。 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级品 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 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10、甲方有权对房屋设备及电照、电器设施和其他备品的安 全及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乙方限 期整改。
四、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1、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但首先 提出终止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执行终止, 由此造成的损失,各自负担。
3、合同履行期间,除上述已明确合同终止条款外,双方不 得擅自终止,若违约擅自终止,另一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有关条款,向对方索赔。
4、乙方做出有损害甲方资产及权利行为者委托评估部门评 估损害程度,要求乙方赔偿,必要时向法院提出终止合同。
5、按本合同第二款第二条付款期限,乙方超 10 天不能及时 付清年度承包金, 即为甲方终止合同, 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索赔。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变更,可由双方友好协 商,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2、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时缴纳承包金义务,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法规,并造成 一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合同有效日期 合同有效日期:----至---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邮编: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 东(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经营餐饮、茶点的场地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包括经营权)发包给乙方具体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发包的标的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经营场所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经营场所位于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金海国际1号楼1、2、3层。
2、经营场所的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
3、经营场所的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经营管理和乙方承包经营期满交还该经营场所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乙方应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限、用途
1、承包经营期共伍年。自20年4月1日起至20年4月1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承包经营场所仅作为餐饮及茶点等营业场所及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经营范围使用。
3、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标的,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继续承包经营,则必须在承包经营期满陆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经营承包合同。
第五条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由应当交付天信公司的房屋租金和应当交付甲方的承包金组成,分别按下列方式计算及交纳。
1、20年4月至6月应当向天信公司交纳的房屋租金已由甲方向天信公司实际交纳,乙方从4月起至6月止(连续3个月),每月1日向甲方支付万元(大写:)。从20年7月1日起,乙方与甲方(甲方不付支付房租义务,实为监督乙方履行向天信公司实际交付房屋租金的义务)一道向天信公司每半年一次性交纳房租,具体房屋租金数额以与天信公司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直至承包期限届满时止。
2、乙方除向天信公司交纳房屋租金以外,还应当向乙方交纳承包金,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承包金为万元(大写:);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承包金为万元(大写:);第五年的年承包金是万元(大写:)。承包经营期起算之日为20年4月1日起,每月1日按年总承包金除以十二个月即每月的月承包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承包经营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乙方应按时交纳承包经营期间的水费、电费、气费等一切费用(包括因经营承包行为而产生的其他税费)。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甲方以本标的物交接之日形状交与付乙方,乙方应合理使用经营场所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及装修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承包经营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提前退出承包经营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承包经营标的。
2、天信公司出售房屋,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享有该权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经营标的;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包经营权转让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的。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1个月以上。
(8)无法预交房屋租金。
3、承包经营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在承包经营期满6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本次承包经营期届满后仍要对外承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4、承包经营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承包标的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经营的场所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交付给乙方时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维修义务属于乙方,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承包经营期满后,将承包经营的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如数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承包经营的场所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标的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承包金总额20%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承包金2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经营标的的,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承包经营标的,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包标的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和天信公司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承包经营范围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承包金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30%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中途擅自退出承包经营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承包金5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承包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5、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经营标的。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承包金的5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经营的场所,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交纳10万元(大写:)的定金。本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万元(大写:),用于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若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无法足额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则本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乙方交纳的10万元定金甲方不退还。本合同生效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包括10万元定金)由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不支付利息。
2、甲方截止20年4月1日前经营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20年4月1日起之后因本合同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承担经营承包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伤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火灾安全事故、电气安全事故、盗抢安全事故等等一切事故)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医院食堂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
试用期为个月,合同期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书面要求,则直接进入正式合同期。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二、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食堂场地及现有厨房设备。乙方承包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由于医院工作性质的要求,必须保证全年无间断地提供食堂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需供餐)。乙方要为住院患者提供配餐、送餐服务,同时为院内职工加夜班、手术时的送餐提供服务。
3、乙方按成本价为甲方提供职工工作餐服务,标准为:早餐2元,中、晚餐各4元,每月按职工实际就餐数量支付餐费。
4、早餐有:粉条,面条,包子馒头下稀饭等按天循环供应,中、晚餐各三菜一汤。具体以每星期报一次菜单到医院办公室为准。
5、乙方对患者及陪护家属提供的就餐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价。
6、甲方负责配置饭堂电子收费系统并给医院职工办理就餐卡,每人每月3元,饭堂实行刷卡消费方便管理。
7、甲方每月补贴乙方人工;水;电;煤;气费共计:五千元(5元)。
8、水电费每月按表实际用量在补贴款中扣除。
9、饭堂场地卫生及工作服口罩由乙方负责。
三、结算方式
甲方按双方核定用餐费,每一个月计算餐费,于次月的日前以现金或支票付给乙方。
四、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食用油、大米及其它食用材料,餐饮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定期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当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经督促仍未整改时,甲方有权终止经营合同。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自主对食堂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医院食堂不得改做其他非餐饮用途。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有毒的食物,如有发生食物中毒,乙方应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
(3)乙方必须根据医院作息时间,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力求做到新鲜美味可口、花色品种多、营养搭配佳。
(4)乙方对食堂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卫生体检健康合格证者方可上岗。
(5)乙方因故欲中止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以避免影响医院正常的服务次序。
五、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当执行本合同发生违约和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企业管理委员会(或村),以下简称甲方
县乡或村厂,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小工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振兴农村经济,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乡管委会(或村)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年零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承包产值、利润指标、上缴款项及超额提成办法
1.在承包期内第一年。乙方应完成产值元,实现利润元,向甲方上缴利润元,上缴固定资产折旧费元,行政管理费元,……。第二年,乙方应完成产值元,实现利润元,向甲方上缴利润元,上缴固定资产折旧费元,行政管理费元,……。第三年,……。乙方向甲方上缴款项的时间均为每年的月日以前,通过银行转账拨付。
2.乙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作为集体提留基金,用于;%用于职工的奖励和福利经费。乙方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生效之日,甲方应将下列生产资料交给乙方经营管理:生产用房间,生活用房间,机器设备等共台,生产场地处,以及如下工具。(一般应采取清单方式移交乙方)
&n bsp;2.在合同期内,甲方每月向乙方供应生产用煤吨,生产用电度,柴油,汽油,……,由乙方按国家牌价付款。其余国家扶持乡镇企业的物资及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地分配给乙方。
3.甲方对本合同以前企业的债权债务负责。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财务监督检查,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健全厂的领导班子,健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乙方应经常向甲方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2.乙方有责任对职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内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乙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责。乙方应实行民主理财,财务账目公开,接受职工与甲方的监督检查。
4.乙方有产、供、销的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和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生产技能、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有权自行决定车间、班组干部的任免。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用房、机器设备、生产场所和工具等,迟延一天,应按所欠交物件的价款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并可不交纳该段期间应向甲方上交的款项。如果由于甲方迟延提供物件造成乙方不能生产的,经乙方要求,合同期限得顺延。
2.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供应煤、电、柴油、汽油……等,应按所欠物资价款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果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完 成上交甲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逾期个月不付款,甲方除了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合同期满时,应将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管理的厂房和生活用房、生产场地、机器设备和工具等,按原清单如数点交甲方,除自然损耗外,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有违反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员作行政、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合同。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生产中断或其他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甲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乙方上交的款项。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生效(或于某年某月某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人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甲乙双方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县乡镇企业局、县经委、县银行、乡政府(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乙方:,身份证号:
就合作开展甲方装饰设计级资质业务范围以内的设计业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方内设设计业务部门(暂定名:),甲方确保设计部为甲方唯一从事设计业务的部门,甲方内部其他各部门不再开展此项业务。甲方原有设计人员共名,并入乙方承包经营的部门,归乙方管理。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设计部负责人,并由乙方对设计部实施内部承包经营。
二、承包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承包经营范围:
1、甲方为业务主体对外承接的装饰设计业务全部属于承包经营的范围。乙方以甲方名义、利用甲方办公条件拓展或者承接的设计业务,属于承包经营的范围。
2、甲方承接的装饰工程中,其中包括装饰设计业务的,应当在有关合同中单独约定合理的装饰设计业务费用(何为合理),如果设计费用没有约定或者明显过低的,按总费用的%核算设计费用。
四、承包经营权与义务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如下权利:
1、人事任免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门所需人员的聘用、解聘、管理、待遇审定等事宜,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保险关系由办理,费用由方预先支付,进入承包经营成本予以核算。
2、独立经营权。乙方自主决定对外业务的合作对象、决定合同签订及交易条件等内容。乙方对外参与投标或者进行其他业务拓展活动,需要甲方的有关资质或者其他证照文件的,甲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乙方决定签署的合同,甲方应予以盖章。乙方同时对承包经营期内的由其决定的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3、部门设置的决定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内部机构的设置,决定内部机构的职责。
4、规章制度决定权。乙方自主决定设计部内部的规章制度。
5、财务独立核算权利。乙方在不违背甲方财务制度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有权对部门内的业务开支独立签字审核,由甲方予以报销。对于乙方承接的业务,甲方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开具发票。
6、要求和使用甲方提供的办公场所。
7、查阅甲方与设计业务有关的合同、财务票据等资料的权利。甲方在承包经营期限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要求和督促乙方的所有工作符合国家的相关制度与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
2、有权制止乙方利用公司办公条件承接业务而不将该等业务收入作为承包经营的`收益。
3、就乙方使用的办公场所核算房租,列入承包经营成本。
4、要求乙方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报甲方存档。
5、督促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设计任务,督促乙方按已签订的合同履行。
6、查阅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有关设计业务的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公司留档备查。
五、承包经营核算及收益分配
1、凡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关于设计业务的收入全部列入承包经营的收入,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设计业务收入列入承包经营收益。承包经营期间的业务收入,由保管,另外一方收到业务收入的,应在收到之日起日内向方移交……
2、以下费用项目列入全部承包经营成本:
(1)甲方为设计业务所开具的发票所对应的实际缴纳的税金;
(2)乙方使用办公场地的房租元月;
(3)乙方认可的部门人员工资、社保等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4)日常办公用品、耗材及设备计费元月。上述成本,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即乙方将上述%直接在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费用,由甲方统一开支。
3、收益分配本条
第一款约定的设计收入减去
第二款约定的总成本,为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收益。其中,甲方收取前述收益的%作为管理费;如有亏损,甲方承担亏损的%;甲方应将前述收益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承包经营的利润。双方应于每年度的月日前核算承包经营收益,如有亏损需要弥补的,其中一方应该向垫付亏损的一方应该在次年日以前支付其应该承担的亏损部分。如有盈利,甲方应该在次年日以前向乙方支付其应得的盈利。
六、违约责任双方都应恪守自己的义务,如有违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拓展或者承接业务后,甲方拒不履行盖章、开票或者提供证照资质等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剩余期间每年可预期收益即万元人民币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利用甲方办公条件私自承接设计业务、隐瞒设计收入的,按隐瞒收入的%,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甲方隐瞒设计收入的,承担同等违约责任。
3、甲方拒不核算或者拒不向乙方支付核算后的利润的,应按2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经核算后,年亏损的,双方皆可解除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份,各具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承包经营合同篇10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215;,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215;。(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XX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215;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215;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15;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乙方:签字法人代表:
签字二0xx15;年月日
发包人:(下称甲方)
承包人:(下称乙方)
保证人:(下称丙方)
为了更好地开展洗浴休闲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休闲洗中心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
甲方将座落在?的洗中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甲方将经营休闲中心所需的证照提供给乙方保管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经营?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三、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四、承包金及缴纳
乙方承包经营的年承包金为元,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
;
;
。
五、经营证照
1、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休闲中心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证照清单详见附件。
3、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消费卡(券)
乙方同意甲方此前已发放的消费卡(券)可在乙方经营期间可继续使用,持卡(券)者在持甲方消费卡(券)至乙方消费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
七、担保或保证金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二年。
或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乙方违约的,乙方无权主张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休闲洗中心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予以接收(详见移交清单)。
3、甲方将休闲洗中心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3、乙方应当爱护休闲洗中心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休闲洗中心装饰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将调整后的装饰等无偿地移交甲方享有。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以甲方休闲洗中心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十、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担保方:
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年,由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但因乙方已于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 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万元,在每年月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南浔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南浔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万元订约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络地址:
联系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商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位于 市 路 弄 号的“”商铺及内部设施(以下简称商铺)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乙方承包商铺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包形式及利润分配、保证金的支付
承包形式:乙方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保证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润 元整,上述款项每 个月为壹期支付,即人民币元整,每一期到期日前五日内支付下期费用;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合同期满后,在乙方结清承包费用、水、电、电讯等各项费用,甲方商铺验收合格(房屋无重大损坏)后应如数返还乙方。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商铺交给乙方,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免费装修期。
原约定为甲方或现约定为乙方承包该商铺后需要支付给其他第三方的场地租赁费用(如有),由乙方向甲方交付并由甲方负责支付给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
在乙方承包前商铺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承包经营期间,商铺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后在经营中所产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付费通知单后应按时交纳清结各项款项。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有商铺经营方向监督权、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对商铺的水、电、装修及房屋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坏原有的主体结构。
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包营业的相关手续,任何一方均应尽力协助对方。
甲方不能因己方债务原因影响乙方承包后的正常营业和商铺使用,如因甲方单方债务或相关必备手续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同意对现有经营场所进行重新装修,重新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其它约定的费用。
乙方负责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水、电、煤气和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年检和保养及其它相关所有费用。
乙方负责商铺的经营、人员的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所有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税务等事项全权负责。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双方承诺
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与和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
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商铺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上交利润的,每天应按未付金额的%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如超过一个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乙方如不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按时支付清其他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 元。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