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精选15篇】
【前言】签署前需要注意的事项签署承包经营合同前,我们需要注意一些重要的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下面是热心会员“jiuao”整理的承包经营合同(共15篇),供大家阅读。
发包方:
营业执照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有限公司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分公司的经理,从事地区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
另外,按工程项目的总额上缴2%的项目管理费,立项后付1%;竣工后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在承包方支付办公和业务费用后,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在年月底前,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负责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帐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如发包方在地区从事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的总额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承包方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如未按第七条终止合同,则应返还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年度承包费。如果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发包方还应向承包方赔偿损失。
承包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发包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开立银行帐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财务报表【含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与事实不符的;
未按期上缴承包费或工程管理费,逾期3个月以上。
承包方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经营中断或其它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发包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盖章)
年月日
承包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宾馆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教院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二条甲方将宾馆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
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
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宾馆财务管理: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
甲方不予干预,但要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室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优先安排来校进行外事、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宾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学校承接的各种会议服务,在接待校长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时其住宿标准按当时对外的最低价再优惠10%收取,在确保以上任务的情况下,寻找机遇,开拓市场,挖掘潜力,争取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甲方监督学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承包基数
第六条乙方年承包费为50万元人民币,五年总承包费为250万元人民币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费50万元人民币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月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承包数的构成为现金、银行转帐及学院签单方式。
关于学院内部签单结帐事宜:甲方内部各种签单结帐以院办签单为准。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装璜时间八十天,期间免交承包费,其余费用全部自理。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
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
一、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四、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宾馆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
二、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三、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当学院需宏观调整房屋使用用途时有权提前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宾馆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
一、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
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如乙方经营需要,对宾馆进行改造更新,及宾馆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对固定资产投入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甲方认可。
对零星购买,以不影响乙方经营、提高运营效率、减少审批程序的原则,可由甲方事后确认。
院审计室每年度对宾馆的装修改造和固定资产投入进行一次审计。
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乙方若以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义务
一、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负责宾馆的装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以审计结果为准,五年投入的改造资金少于110万元人民币需以现金方式补齐,如乙方超额完成上缴数,超额部分可以冲抵。
负责甲方移交资产的保管维护工作,杜绝资产流失。
除此之外乙方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备,合同期满,乙方有处置权。
三、严格按照省市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工作,兑现对职工培训费用的承诺,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四、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蒸汽等费用。
五、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物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在校园内进行经营宣传和广告设置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单方面或遇学校重大决策须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理赔责任。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有严重的违约行为的须交纳违约金50万元。
第十六条考虑到乙方初次投入装修改造费用较高,第一年缓交上缴费用,其50万元上缴费用在以后两年补齐即第二年上缴70万元,第三年上缴80万元,后两年每年上缴50万元。
按以上标准,如果乙方当年完不成上交学院承包金额的80%或连续两年不能按时完成应上缴的承包费用,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合肥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
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双方各执5份。
甲方: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1、承包地位置:
2、承包地面积:
二、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作用期间必须保持田块原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捌佰圆整,合同期间 年内承包价格不变。另外第一年先預付土地复耕押金 元一亩,此款共计 元,由经联社负责管理。
2、每年 月 日前期间一周内,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如乙方要求续续承包土地,可享受优先承包权,由甲乙双方协商合同事宜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随意破坏乙方的农作物等财产。乙方可以建设住宿房。
3、合同期满后乙方负责整理田园,甲方必须退加每亩300元复耕的押金费,恢复田园平整。
4、合同期间,严禁非法种拉严令禁止的药种等,如发现,甲方可按违约,收回土地土地经营权,及时上报公安机关严办。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合同有不足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和乙方如有中止,按照每年承包金偿还至期满。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村委会一份。
甲方:(签章)
甲方地址:
乙方:(签字)
乙方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为引进资金,加大科技投入,发展天台茶叶产业,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所属的的部分茶园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茶园:甲方所有的茶园亩,的茶园亩,的茶园亩,的茶园亩,共计茶园亩。(附平面图)
2.与茶园生产经营配套的厂房及生产设备、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生活办公用的设备、设施;相关的室外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附平面图及清单)
3.上述各项在承包期内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归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其改造、转租(除公共市政设施外)等方式处置。甲方如有需要,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协商解决。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年属承发包双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筹备期,不计承包金。
2.年至年期间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万元整。从年开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数上递增%。
3.乙方应在每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出具正式票据给乙方。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负责,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标的交与乙方经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维修改造设施、增加用电能力等与承包经营有关事项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职工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甲方得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如乙方出于多种经营需要而涉及林场,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甲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出意见。
7.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2.乙方必须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采取掠夺性方式进行生产。
3.乙方有权对茶园的设施进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权对茶树进行改种,包括修剪、台刈、品种改良等,并保证茶园种植面积的稳定。
5.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添置设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购;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处置。
6.乙方有权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内所有房屋的房产证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则甲方应按比例对乙方作出补偿。
7.乙方对水塘拥有管理权,并拥有优先取水权,其他单位和个人如需用水,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权在甲方管辖的范围内开渠引水。
8.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电力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如因电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9.乙方生产、生活中所需木材须在甲方指定地点砍伐,无偿使用。
10.乙方必须遵守《护林防火公约》及有关规定,严禁烟火进出,严禁放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对火警、火灾必须积极参与扑救。
11.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同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各项报表,并接受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贰万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承包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后,该保证金应退还给乙方。
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承包金。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金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如超过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已收取的保证金无需退还。
2.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赔偿,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甲方同意对承包金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2.凡涉及承包范围内的产权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
但当其与乙方的利益冲突时,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本合同未尽之处由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债务的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到损害(如种植面积和设施、房屋的减少)的,除按比例调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冲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对乙方赔偿。
5.为确保乙方完整的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随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权,在此,甲方同意将土地使用权证交与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终止。
6.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情形。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
4.甲、乙方破产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及XX县、XX县公证处各执壹份,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年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给乙方)对古蔺县葫芦山小区实行相对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约平方米;
建筑面积: 约平方米;
其中住宅: 约平方米;
物业类型: 低层商住楼。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水箱、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供气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化、道路等。
(三)公共环境卫生。
公共环境卫生是指公共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生活垃圾、灰尘、淤泥等的收集、清运。
(四)治安防范。
1、内容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小区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消防的监控等),对进入本小区的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和盘查。
2、责任
(1)制止本小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2)制止本小区内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的行为发生,制止无效的,应立即通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3)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本小区内火灾、盗案、和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
(五)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
1、对车辆的行驶和停放秩序实施有效有偿管理;
2、对本小区内乱停乱放的车辆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3、有权对不遵守本小区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认为有危险的车辆谢绝停放。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业主的房屋装修及小区内的各项与房屋结构和涉及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的大小施工或项目,应立即通报甲方,甲方认可后方能与第三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再开始施工。工程完毕后,需通知甲方共同检查认可后,第三方才能使用。
(七)每月抄水电表,计算、开票并代业主转交水电费。搞好物业管理、收集、保存好物业管理的相关档案、资料。
(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管好由乙方代收的房屋维修养护基金(简称维修金),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管理目标、年度费用概预算等。
2、合同签订起的前两月,由甲方派人指导物管抄电表、水表,并做好各项费收的核算,收缴工作。但需接受业主的监督。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诉权。
4、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通知、解释、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5、委托乙方按规定画出停车位,先满足业主停车,有剩车位方可考虑适当的外来停车,停车一律收取适当费用,用于补贴本小区物业管理费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物管房),由乙方在管理期间无偿使用(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9、协助处理、协调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与甲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或有劳动能力的个人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月定期向小区缴纳300元承包管理费,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必须开支积存;协助业主委员会及时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小区收支民主账以及需业主分担的大型维修民主账。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1、房屋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及时,不拖延。(尽量减少给业主带来的不便)
2、公共环境卫生、治安秩序良好,大部分业主满意。(楼道地面每天扫、拖;扶手每天擦;楼道的天然气表箱、窗台,地面顽固污渍等每周至少彻底清扫1次;楼梯每天早上7点后清扫,小区的车辆停放处待车辆开出后清扫,要确保车辆停放处及院子内的卫生彻底并保持好)
3、管理人员(保安)态度端正,与业主和谐相处。(对业主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采纳,对业主的有关疑问进行耐心的解释)
4、保安工作制度上墙, 24小时在岗值班。
5、适时组织对绿化带进行浇水、除草,确保花草长势良好。
6、适时组织对楼道进行粉刷、适时组织对化粪池进行清理。(墙壁粉刷和清理化粪池的费用由从小区维修基金内支出)
7、对易造成管道堵塞的店面,特别是餐馆的排污管道进行检查、指导,并落实责任。
8、对业主的客人、朋友来访做好及时登记,严禁业主及业主的客人、朋友以外的嫌疑人员随便进入小区。
9、小区的楼道、墙壁严禁粘贴广告,大型广告牌需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才能定制。
10、管理小区内车辆的停放,要求整齐、规范,不影响行走、应急通道,并关掉警报器。安全通道内严禁停车。
11、居民休息期间,严禁有人在小区内高声喧哗、吵闹、开警报声、放鞭炮、烟花等。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在政府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由甲乙双方协商,按住户元/平方米,业主摩托车20元/月费用收取。(小车和对外摩托车停放费由物管自定)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以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作参考,并由甲乙双方议定后调整。
3、乙方每月定期向小区缴纳300元承包管理费,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必须开支积存(以上第四条第7项)后;其余费收用于乙方的各项管理、购买小物品和五项保险费等。
4、业主私人室内的设备设施维修,如需要委托给乙方,乙方应做好服务,相关费用由业主私人承担。(没按月缴纳维修金的业主,因室外公用设备设施引发的室内室外所有维修费用,全部自己承担。)
5、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甲方保留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6、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或其他方式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乙双方有权利和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适当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后,从管理费用中支出)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惩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4、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用司法程解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加盖双方印章后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8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规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满,双方无异议可以延续,但须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楼。
工程地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内)。
工程内容:铝合金建筑门窗。
工程范围:加工、制作、安装及成品保护。
1、工程各项目单位一次性包死,不存在其它任何费用,工程总造价(暂定元整)。推拉窗为元/㎡(带不锈钢窗纱),推拉门及门连窗(门下方扣板)为元/㎡,地弹门为元/㎡(不包括地弹簧)。决算时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20年月日。
2、竣工日期:20年月日。
3、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工期应相应顺延:
a) 因甲方原因发生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b)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c) 不可抗拒之因素;
d) 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或未能按规定提供。
e)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作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确认。
第三条: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负责人:
乙方驻工地代表: 负责人:
第四条:甲方工作
1、 提供与门窗工程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2、 负责检查办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设计变更的签证和验收;
3、 负责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及脚手架使用。
第五条:乙方工作
1、 应按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切实与土建施工单位配合,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安全责任自负;
3、 工程在未办理移交前要切实做好成品保护;
4、 要做好门窗的防渗漏措施,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工程进度
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确保不影响土建工程进度。
第七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的等级和要求:确保优良,门窗综合验收确保叁级以上。
2、工程材料的使用:
推拉窗为系列,推拉门为系列,壁厚为mm,扣板厚度为mm,几何尺寸统一,色泽一致,配件选用信元牌。货至现场报甲方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3、工程材料的要求:
不锈钢铝合金型材采用铝材,铝材质量及相关技术指标确保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有关标准。玻璃为蚌埠mm厚浮法白色玻璃。
第八条:工程验收
1、 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验应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一周内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
3、 乙方应会同建设单位、质检部门在工程完工后即进行竣工验收。
第九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合同单价(材价调整除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
2、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参见原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条:设计变更
1、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2、 工程设计变更就变更内容、增减价款及支付方式、工期增减等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保修
承包方负责保修二年(注:非人为原因)。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按未付款额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 乙方延误工期的责任:按工程总造价的每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3、 由于一方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责任:按工程造价的%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约请合同签证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项解决。
1、 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如需担保,应另立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
甲、乙双方根据,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元。其中,年元,年元,年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
四、经济技术指标
1、
2、
3、
4、
五、技术改造任务: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
七、贷款归还办法:
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权;有权
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
(一);
(二)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
十、违约责任
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十四、本合同自时起生效。合同正本,副本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经营餐饮、茶点的场地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包括经营权)发包给乙方具体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发包的标的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经营场所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经营场所位于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金海国际1号楼1、2、3层。
2、经营场所的建筑面积约6600平方米。
3、经营场所的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经营管理和乙方承包经营期满交还该经营场所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营业执照(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乙方应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限、用途
1、承包经营期共伍年。自20年4月1日起至20年4月1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承包经营场所仅作为餐饮及茶点等营业场所及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经营范围使用。
3、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标的,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继续承包经营,则必须在承包经营期满陆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经营承包合同。
第五条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由应当交付天信公司的房屋租金和应当交付甲方的承包金组成,分别按下列方式计算及交纳。
1、20年4月至6月应当向天信公司交纳的房屋租金已由甲方向天信公司实际交纳,乙方从4月起至6月止(连续3个月),每月1日向甲方支付万元(大写:)。从20年7月1日起,乙方与甲方(甲方不付支付房租义务,实为监督乙方履行向天信公司实际交付房屋租金的义务)一道向天信公司每半年一次性交纳房租,具体房屋租金数额以与天信公司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直至承包期限届满时止。
2、乙方除向天信公司交纳房屋租金以外,还应当向乙方交纳承包金,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承包金为万元(大写:);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承包金为万元(大写:);第五年的年承包金是万元(大写:)。承包经营期起算之日为20年4月1日起,每月1日按年总承包金除以十二个月即每月的月承包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承包经营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乙方应按时交纳承包经营期间的水费、电费、气费等一切费用(包括因经营承包行为而产生的其他税费)。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甲方以本标的物交接之日形状交与付乙方,乙方应合理使用经营场所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及装修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承包经营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提前退出承包经营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承包经营标的。
2、天信公司出售房屋,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享有该权利。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经营标的;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包经营权转让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的。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1个月以上。
(8)无法预交房屋租金。
3、承包经营期满前,乙方要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在承包经营期满6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本次承包经营期届满后仍要对外承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4、承包经营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承包标的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经营的场所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交付给乙方时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维修义务属于乙方,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承包经营期满后,将承包经营的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如数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承包经营的场所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标的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承包金总额20%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承包金2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经营标的的,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承包经营标的,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包标的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和天信公司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承包经营范围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承包金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30%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中途擅自退出承包经营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承包金5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承包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5、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经营标的。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承包金的5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经营的场所,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交纳10万元(大写:)的定金。本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保证金万元(大写:),用于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若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无法足额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则本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乙方交纳的10万元定金甲方不退还。本合同生效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包括10万元定金)由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不支付利息。
2、甲方截止20年4月1日前经营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20年4月1日起之后因本合同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承担经营承包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工伤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火灾安全事故、电气安全事故、盗抢安全事故等等一切事故)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需要将食堂承包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将共同遵守、执行下列之条款: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具体内容:
1.甲方有职工人,其每人每天为餐,早餐为人民币元,午餐为人民币元(),晚餐为人民币元(),夜宵为人民币元,委托给乙方管理食堂事务。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
3.甲方管理部每天将次日用餐人数通知乙方食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数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进行盘点,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价接收,解除合约时甲方须按市场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等物品。
5.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之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
6.乙方预付甲方半个月伙食费,结算时由乙方开具半个月用餐明细表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以现金(支票)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费,不得拖欠。
四、甲方责任:
1.提供厨房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
2.甲方无偿提供厨房所用的燃料、水、电。
3.不得随意停止承包和增加收费项目。
4.甲方必须提前预报就餐人数,失误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等,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因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到甲方的正常工作(特殊情况除外),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4.承包方其他违约时,甲方须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5.因乙方(特殊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6.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上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六、乙方责任:
1.甲方消防、厂规、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3.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鼠灭蝇工作。
4.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5.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食品卫生达标。
6.乙方工作人员须穿着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
7.乙主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8.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及其它禁区域,如违反者,可依甲方之规定予以处罚。
9.对甲方厨房现有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10.经营业务只限于饮食服务方面。
11.乙方在运作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均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的权限: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
3.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并止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4.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造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适当增加伙食费。
八、其它:
1.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不发生磨擦,若有发生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3.乙方在承包期间属甲方的厨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购买,向甲方报销。
4.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5.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6.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7.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不足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上缴利润定额及期限
1.乙方每月上缴给甲方的利润定额为元;
2.甲、乙双方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将前半年的利润元先行支付
给甲方,并于年 月 日、年月日、年月日之前分三次将每次的利润元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发包的经营条件
1.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2.甲方提供约平方米的经营用房,由甲方安装水表、电表,表
后设施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承包的经营义务
1.乙方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
2.乙方每两个月一次向甲方缴纳水电费;
3.乙方按法律及政策的规定按时纳税并上缴工商管理费等有关行政
规费;
4.乙方的合法经营不受甲方非法干涉,在承包经营期间公章由甲方保管,乙方在经营中使用公章须经甲方审核;
5.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缴纳经营保证金元;
6.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终止与续约
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签定的承包经营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经营,需在经营期满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另行签定承包经营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七、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撤除已有的装修(包括乙方自行的装修),维持营业用房的现状,营业用房内的余货及流动设备归乙方所有,并在合同终止后两日内搬离,与甲方办妥营业用房及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的交接手续,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元保证金归还乙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上缴利润,每日按应缴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通知后按本合同第七条办理相关手续,并赔偿甲方元的经济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缴纳水电费,每日按应缴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供水,逾期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终止承包经营合同通知后按本合同第七条办理相关手续,并赔偿甲方元的经济损失;
3.乙方非法经营、不按时纳税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行政处罚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承包经营期间,任何一方单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与对方协商,经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双方按本合同第七条办理相关手续,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元;
5.合同终止后乙方擅自拆除已有装修,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经营期间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缴纳首期利润及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将“新大陆数码广场一楼A8a”商铺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XXX店面及内部设施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使用。
2.乙方承包“A15”店面后。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3.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4.乙方每月需向甲方缴纳XXXX元人民币(XXXXX元)承包管理费。
5.乙方需支付 XXX 元人民币(XXX元)保证金作为店面样机库存保证。保证金在乙
方承包合同生效后3天内缴清。在合同正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额保
证金。
6.甲乙双方承包核算周期为每月一号到每月最后一天截止。承包第一个月如没有满全
月时间按当月时间周期扣除相应百分比承包费用,同时第一个月不参与店面基础
任务量考核。
第二条承包形式及相关条款
1.乙方每月应完成厂家对于店面下达的各项任务。包括销售任务、店面MSP检查、店
面样机出样陈列等。无法完成DELL厂家规定的店面基础任务量时需向甲方缴纳差量 50元/台作为补贴金。店面MSP评分以100分为基准,每月MSP评分需在90
分以上,如评分在90分以下按每分10元人民币(拾元)扣罚,如连续第三个月
在90分以下按每分50元人民币(伍拾元)扣罚。
2.乙方每日销售的电脑需及时(24小时以内)将销售信息上报给甲方。并将销售成本汇入甲方账户。以便及时更新库存避免造成库存紊乱。当需要高开发票时需要
将商品销售全款汇入甲方账户,第二个工作日甲方需反还乙方所有销售利润。两
个工作日甲乙双方没有按时付款给对方按每日6%滞纳金计算。
3.乙方每月销售的所有商品的总销售额由甲方无条件提供所有销售额的50%发票。且
发票金额必须与实际销售额相同,不得高开或者虚开发票。其中当月销售额50%的发票有甲方无条件提供,超出当月销售额50%部分的发票乙方须支付甲方货品
成品高出部分10%发票税额金。
4.乙方每周需盘点所承包店面的库存并向甲方提供相关数据。以便甲方定制新购货品的数量和种类。5.甲方必须根据市场情况和乙方的需求及时与总代与厂家沟通订购货物。不得因甲方
库存问题导致乙方销售障碍。
6.甲方及时将产品价格变动及厂家政策及时告知乙方并且与乙方沟通相关的策略以
应对市场变化。
7.甲方必须积极向厂家争取店面资源。提高店面星级,丰富店面成列。为乙方创造更
好的经营环境。
8.甲方必须为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客户新购的电脑因故障导致的正常退、换机,以及为客户定制网络机型。
9.乙方需做好店面与客户的沟通服务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因服务问题导致的纠纷问
题。如发生此类问题。甲乙双方需尽量配合解决。
10.甲方必须根据乙方需求为乙方配送乙方需求的货品。每周提供两次配送货。如乙方
临时需向甲方调货,需电话通知甲方并自行到甲方库房提货。
11.甲方必须跟乙方及时沟通库存变化数据及相关进货的安排。以便乙方调整销售策
略。
第三条 债权债务承担
1.在乙方承包前商铺店面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2.承包经营期间,商铺实行独立核算,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后在经营中产
生网络通讯等费用,乙方在收到付费账单或者付费通知单后应及时缴纳清结各项款项。
3.承包经营后,甲方负责商铺的水电及商场商铺的房租、水电、厂家资源费、物业及
市场管理等费用。甲方在收到与此相关的付费账单或者付费通知单后应及时缴纳各种费用,不得因拖欠费用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在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企业营业
执照为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商铺经营方向监督权、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2.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4.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当有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何方权益
5.乙方对店面的水、电、装修及改造需符合安全规范符合厂家要求并在甲方的同
意后施工。不得破坏原有的主体结构。
6.甲 乙双方共同办理乙方承包营业中的相关后续,任何一方均应尽力协助对方。
7.甲方不能因乙方债务原因影响乙方承包后的正常营业和商铺使用,如因甲方单
方债务或相关必备手续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
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同意对现有经营场所进行重新装修,重新装修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全面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3.乙方负责商铺的经营、人员配置管理,并对经营中的消防、卫生、店面形象、销售人员业务素质等事项全权负责。
4.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需要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需
与甲方沟通,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重新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所立条款对第三
人依然有效。
第六条双方承诺
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参与和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
2.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利润、和债权债务与甲方
无涉。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
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为
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乙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商铺造成重大损失或拖欠缴纳约
定费用长达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
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
责任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5.在合同期满前10天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续约或终止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
续签本合同的优先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须在每月前10天向甲方缴纳承包管理费,如逾期未缴纳的,每天按未付
金额的6%向甲方缴纳滞纳金,2.乙方如不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按时支付其他各项款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
方自行负责。
3.甲方如不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没有及时将厂家、代理发布的产品信息价格变动
情况与乙方沟通,造成乙方销售失策时。则乙方有权按照产品新规定或者价
格要求甲方按照乙方提货量和实际差价的130%逐台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
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违约,同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XXX(人
民币)元。
第九条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商铺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在双方协商后做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体同样具有法律效
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开展洗浴休闲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座落在盐都区潘黄镇青年路何桥村的银光休闲中心承包给乙方经营,就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20年8月30日起至20年4月30日止。20年5月5日前移交甲方。
三、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的缴纳
承包金为伍万元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经营的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
1、现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2、违约保证金贰万元整(不计息)
四、经营证照及洗浴休闲中心的硬、软件设施,设备等一切相关用品。
1、甲方于本合同签字之日将洗浴休闲中心所需的全部经营证照手续交给乙方。
2、现有的洗浴休闲中心的硬件、软件设施及现有物品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信誉。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经营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3、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洗浴休闲中心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如无线路图,可来人指导维修、保养)。
4、甲方及时将洗浴移交乙方使用,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设施运用于经营,予以接受经营。
5、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洗浴休闲中心。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经营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如发生违反法律的经营活动以及一切不安全的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当爱护休闲中心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调整休闲中心装饰及设备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贰万元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1、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造成方负责全额赔偿。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法定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
(2)政府统一规划或拆迁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年的承包金,并给予经济补偿。
(3)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违约保证金。
八、其它
1、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交还洗浴。
2、合同期满后,原有设施设备及物品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及物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按国家的规定折价取得这部分设备设施。
3、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及担保人: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协议签订的背景:
乙方系甲方公司内部股东,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决定将公司目前正在开发的 房地产工程项目以公司内部承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经营。现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
乙方承包的标的物为公司正在开发的 房地产工程项目在约定的期限内的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房地产工程项目所涉的房地产全部完成销售止。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
1、乙方以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的方式介入公司的经营活动,即由乙方负责融资,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实际的运营活动,公司其他股东不再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营。
2、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当每年向乙方支付承包金 万元。该笔款项于每年之前付清。
3、乙方承诺从项目前期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中优先拨出资金作为承包金支付给公司。
第四条、承包方的经营收入: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乙方享有。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取得承包金后,不再参与乙方承包项目的盈余利润分配。
第五条、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可以委派的一名代理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六条、乙方在承包期间的权利如下:
1、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承包经营权,甲方无权干涉。
2、有权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
3、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4、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期间的义务如下:
1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账目清楚、财务资料完整。
3、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制度,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但甲方行使该权利以不损害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为限。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承包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以乙方对承包项目的投资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承包金的,应当立即支付并按照应付未付款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应提供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乙方内部承包经营以及不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将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由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甲方(发包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承包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将企业扭亏为盈,经公司全体股东协商,将原氨法生产工艺改造成酸法生产工艺,并向下游产品伸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投资对原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并由乙方承包生产经营,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一、承包生产经营期限:自20x年四月一日起至20x年四月一日止,时间为五年,第一年度免交生产经营承包费用,第二年度上交股东梁永福承包经营款肆拾万元,其余股东按此股份比例上交费类推,第三年度到第五年度共三个年度每个年度上交股东梁永福承包经营款叁拾万元,其余股东按此比例类推。
二、承包期满后的投资固定资产与设备处理。
三、承包期内,乙方生产经营需要银行贷款,以甲方名义申报贷款,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固定资产作为贷款抵押。甲方及股东必须及时配合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乙方必须按时归还贷款,并以易世峰所持股份作担保。乙方以公司名义向政府及相
四、乙方承包期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承担企业法人的全部权利与义务,注重安全生产,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六、乙方20x、20x年承包款按每年100万元计算,在此承包期内,乙方代公司偿还原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欠款、土地款,办理环保许可证所支付款项及应由公司承担的其它款项,在乙方应上交的承包款项中扣除后剩余部门再分配给各股东。杜冬云应得承包款交梁永福代收。
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与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的约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栀子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栀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栀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年一付,每年月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栀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栀子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等农户(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签字):
年月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