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让合同(优秀9篇)
【简介】以下是热心网友“vbmy2”分享的车辆转让合同(共9篇),供大家阅读。
甲方(转让方):有效证件:地址:电话:
乙方(受让方):有效证件:地址:电话:
甲方拥有车壹辆,使用性质,需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车辆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车号:,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年月,发动机号:,车架号:。
一、此车手续有(若有若无)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凭证()养路费()保险单()营运证()
二、车辆产权总转让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三、此车预交定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剩余款待办理齐车辆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违章、事故、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成交后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必须保证此车辆不是盗抢、拼装、车辆,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种权利纠纷等,甲方如有隐瞒造成无法过户时,甲方除退还乙方预付定金外,并做违约处理。
六、车辆过户的费用由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七、此车辆机械性能、外观、内饰、随车工具等,由乙方认可后,甲方不得更换。
八、甲乙双方必须执行以上条款,双方不得因价位或某种原因违反以上合同之约定条款,如违反承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资以共同信守执行。
十、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债务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对第三方拥有的部分或全部债权元(大写:)的到期债务,转让价格为元(大写:),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债务人丙主张债权,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质押物车辆
1、车辆品牌型号:
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颜色:
公里数:
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担保物权等状况说明
1、标的质押物是衡量该债务权价值的重要体现方式,甲方承诺标的质押物车辆的合法性,承诺标的质押物车辆不是盗抢、诈骗、套牌、改码、租赁及牵扯刑事案件非法车辆,并承诺标的质押物车辆今后不会变质以上非法车辆,否则甲方须退回乙方所有的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债权购买金额10%的违约金及利息补偿;若产生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的,均由甲方承担。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的一切诉讼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标的车辆为车辆所有人亲自质押,对丙方拥有的债权金额真实,实际债权合法真实有效,若并非车辆所有人亲自质押或虚构债权而违背事实进行债权转让的,而发生的一切法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的承诺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须24小时内就本债权转让事宜向该转让债权的债务人丙方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
2.本协议生效后2小时内配合乙方办理与移交标的相关的`手续及相关标的质押物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担保物的他项权利人等),迟延履行或拒不履行的,甲方承担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3.本协议生效后,也不会再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所拥有的对丙方的到期债务转让部分将归于消灭,乙方承受行使甲方对丙方原债务合同的一切权利;
4.本协议生效前,转让债权标的从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并对转让债权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5.本协议生效前,向乙方移交与转债权让标的有关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条收条、借款协议、担保协议、担保物的他项权利证书等),且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四条乙方的承诺
1.该债权转让后标的质押物车辆今后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所产生经济及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一次性支付债权购买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办理。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
底盘 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 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 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 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 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车主的轿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小写。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合同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联系电话: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签定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大四缸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将原本人所有的南骏大四缸车,车牌号为云m04739号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柒仟贰佰陆拾捌元正(¥元),在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从转让车辆之日,甲方将该车的`一切手续及车辆交归乙方管理使用。
四、在转让之日以前,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从交车之时起,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二手车过户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当事人及过户车辆情况
(一)甲方基本情况:
身份证
号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二)乙方基本情况:车辆情况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三)要过户的二手车的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颜色
初次登记日期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km使用年限至年月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年月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年月(证号)
车辆保险险种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年月日
配置
车辆状况说明:
第三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由承担(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第四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20%)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二)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三)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方(做好签收手续),由方负责办理手续;方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时,由方负责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四)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元(大写元),同时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五)如由甲方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乙方;如车辆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车辆交给乙方(交付地点)。
(六)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二)甲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三)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四)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五)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则乙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二)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元。
(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过户、转籍的有关证件或车辆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元。
(四)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五)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辆价款的%(人民币元)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六)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七)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八)
第七条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
(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附件
附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车辆信息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转让车辆
甲方将其所有的牌号为湘A 的黑色别克 君威 轿车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上述转让车辆的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大写 陆万伍仟元整(不含税,交易发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转让款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全部转让款。
三、过户手续和税费承担
1、办理转让车辆过户所有税费以及在签定本合同之前的所有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2、乙方负责办理转让车辆的'过户手续,甲方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办完车辆过户手续。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转让车辆拥有所有权,并有权转让,就转让车辆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2、甲方保证转让车辆未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权利机关查封。
3、甲方保证转让车辆未设定抵押。
4、甲方按现状转让车辆。乙方一经签订本合同,即视为对转让车 辆的所有问题(包括质量、瑕疵)均已了解并接受该车辆现状。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转让款。
6、乙方负责承担转让车辆在交付之前和之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 (包括转让之前产生的违章罚款、滞纳金等)。
7、乙方负责承担应由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过户税费。
五、违约责任
双方如违反合同约定,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宜
1、在车管部门办理完车辆过户登记手续的当日,甲方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之前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车管部门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质量要求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二)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第三条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 。
(二)乙方选择下述其中一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
余款计人民币,大写:,于年月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非由于乙方原因除外),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年%,计人民币写:;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月
(二)交车地点: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四)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上列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车辆转让协议,希望双方共同遵守不能违约。
一、甲方将自己实际所有的车,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车款价格为人民币元,计为元整,此车款在双方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三、该车乙方在办理过户时,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办理转户手续。
四、该车自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另甲方在签定此协议后把道路运输证交给乙方。
五、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和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七、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八、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