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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厂房租赁合同

2023-06-21 08:46:51合同

个人厂房租赁合同

  如何制定一份完善的个人厂房租赁合同?本文是网友“chixianyuan”收集的个人厂房租赁合同(共7篇),以供参考。

个人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 篇1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厂房租赁正规合同样本 篇2

  出租方: 地址:

  电话:(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地址:

  电话:(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 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 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提前 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

  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租赁费一年一次性交清,元/年,保证金 元。

  第四条 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 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臵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 它用途。

  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同意方可施工。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 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 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五条 安全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关于本仓库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提前终止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1. 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 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 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费支付

   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承租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

  帐号: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承租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合同范本《标准厂房租赁合同》。

  9、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

   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东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12、转租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

(2) 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 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出租方存档。

(5)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6) 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合同解除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 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4、免责条款

  14. 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1款执行。

  14. 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5、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承租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出租方。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出租方加倍支付租金,但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6、广告

  若承租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出租方备案。

厂房租赁合同完整版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3、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在得到对方确认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对方工作区域。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协议书》落实情况。

  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厂房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年大连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大连出租房管理条例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厂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2、厂房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厂房所有权证(详见附件),厂房所有权证书号为:。

  3、厂房(□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4、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厂房租赁情况

  风险提示:明确房屋用途

  订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

  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否则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

  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乙方租赁该厂房经营范围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厂房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

  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

  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1、租金标准: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年月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到期前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类推。

  4、甲方同意从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期间免收租金。

  5、甲方应当于 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

  6、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7、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整 (¥:)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厂房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厂房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厂房的交付与返还

  风险提示:明确财产交接事项

  承租人进行房屋设施的清点与交接时,做好财务清单,如果可以就是进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赁合同终止时或者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产生纠纷,房东也会因此扣留押金。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1、厂房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2、厂房返还

  乙方经甲方同意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甲乙双方应对厂房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对厂房装饰装修部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未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对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A、合同期满的,对上述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B、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C、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第七条 维修、装修

  风险提示:明确修缮责任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此外,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金额。

  因维修厂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装修厂房时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5、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厂房主体结构。

  第八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厂房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供水、供电。

(3)甲方保证乙方能够使用该厂房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且应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所需的房屋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行政手续。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厂房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取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经营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各类许可审批手续,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

  因乙方没有办理使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及证照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被罚款的,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2)乙方应保证遵守厂房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约。

  第九条 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厂房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不得改变厂房用途。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厂房达日的。

(2)交付的厂房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厂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厂房主体结构的。

(5)利用厂房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厂房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

  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用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厂房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实际交付厂房交付日期作为租金起算日。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厂房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延付租金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文件,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场所不适于租用时,甲方应减收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租金。

  如果租赁场所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厂房被拆迁或者被征收、征用,甲方应承担因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等所产生的费用,赔偿乙方停产停业损失。

  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乙方如有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厂房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1、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2、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4、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

  5、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6、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车间厂房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位于厂房,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全年租赁费为人民币元),每年的租赁费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

  二、乙方在使用期间,厂房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一切票据保留)均由乙方自行交纳。

  三、在租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厂房完好无损,不得改变厂房主体结构。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按价赔偿。乙方向甲方交纳厂房抵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时,如厂房没有任何损坏,则甲方将抵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注意厂房的安全防火、防盗,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五、厂房到期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应重新协商,乙方如不继续租用,应按时离开,并将厂房完好交给甲方,甲方将验收厂房的完好性。

  六、乙方不得利用此房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

  七、如因乙方原因院内水泥地面造成破损,乙方应立即停止生产,维修路面,否则立即终止本合同,抵押金不退。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手机:电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