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技术服务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甲乙双方为达成共同目标,促进双方发展并实现利益最大化,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旨在共同恪守以下内容: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2.服务方式:
3.服务要求:
第三条:工作条件
第四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为:元,包含服务费用和培训费用。如服务方在解决技术问题过程中需要额外经费,由甲方负担。
2.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元,由甲方承担。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甲方支付。
3.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的报酬款项在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其他支付方式: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在合法存续期间内,是一家合法设立的企业,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合同。
2.甲方所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已合法办理并且有效。
3.甲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未受到与其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的法律判决、裁定、裁判或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
4.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必需的所有内部授权程序。本合同的签署人为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在合法存续期间内,是一家合法设立的企业,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所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已合法办理并且有效。
当签署本合同时,未经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做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已完成内部授权程序以签署本合同,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一旦生效,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 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2. 及时回复乙方有关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
3. 根据协议付费给乙方,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
4. 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第七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 在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 根据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3. 合同生效后及时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
4. 妥善保管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并在发现继续工作会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造成损坏时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在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承诺互相保密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对于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未经商业秘密原提供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任何新技术成果均归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未遵守合同,未及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从而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甲方应按合同支付相应报酬。如果甲方超过两个月未能履行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支付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 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报酬,应支付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超过两个月未支付报酬或违约金,则应交还所有工作成果、补交报酬,并支付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 如果甲方延迟接受工作成果,则应支付报酬总额%的违约金以及保管费。如果甲方超过两个月未领取工作成果,则乙方有权变卖或处理工作成果。在获得收益后,乙方应从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剩余部分返还甲方。如果所获得的收益不足以弥补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费用,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未经授权不履行合同,应免收报酬并支付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 如果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则应支付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 如果乙方未按照规定的质量和数量完成工作,则应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偿。如果甲方遭受损失,则应赔偿这些损失。
4. 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却没有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从而导致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应适当减少或免收报酬。
5. 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存在受损的危险,但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 如果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私自引用、发表或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给第三方,应支付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7. 如果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和技术资料保管不善,导致其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 验收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2. 验收地点: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3. 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执行;
4. 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相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撰写验收报告;
5. 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保证期为(年/月)。如乙方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除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外,乙方应负责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无法克服、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告知另一方事故情况,并在天内提交书面资料,说明事故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情况。一旦双方均认可,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者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1.在涉及本合同的所有通知、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以书面方式传达,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如果以上方式无法送达,则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更改通知或通讯地址,必须在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未通知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则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解释和理解应当基于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涵盖的事项应依据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果法律规定未予规定,则甲乙双方可以书面达成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份,送存留备用。
委托方(盖章):
服务方(盖章):
委托方负责人(签字):
服务方负责人(签字):
委托方开户银行:
服务方开户银行:
委托方账号:
服务方账号:
委托方担保人(盖章):
服务方担保人(盖章):
委托方地址:
服务方地址:
委托方负责人(签字):
服务方负责人(签字):
委托方开户银行:
服务方开户银行:
委托方账号:
服务方账号:
日期: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