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用于办理居住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其所在的房屋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为每季元整(大写数字/元整),乙方应在起租日前十天支付。 租金先付后用,一季一付。 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应向乙方提供收据。四、甲方提供以下设备给乙方:
全装修房一套,包括家用电器和桌椅。
五、乙方履约事项:
乙方应及时清付所使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 乙方不得转租房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 如乙方对甲方房屋和邻居造成损害,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甲方还可以采取其它法律措施进行索赔。六、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元。
七、租赁期满,甲方对协议书中第四条和第五条进行验收。如无损坏,乙方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退还押金。否则,甲方有权酌情扣除押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