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合同书简明版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新南村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当前的脏、乱、差现象,提升村民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水平,经过村委会三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垃圾清运协议条款:
一、垃圾清运范围:包括路边、桥边、河边、渠边、垃圾箱内、垃圾箱外以及新增垃圾箱的全部垃圾,以及村内排水沟、渠道清理时产生的杂草。确保每日清运一次,记录并缴送垃圾中转站。村委会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未能做到日产日清、或未清运干净的情况,甲方将罚款100元/天。
二、加强清运责任管理:如区、街道发现抄告清运单,将罚款150元/处;如下次再出现同类问题,将加倍处罚,即罚款300元/处。
三、垃圾堆放地点:尽快将垃圾清运至街道垃圾中转站或六工段街道垃圾填埋场,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倒。如有违反,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应确保垃圾清运及运输的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事故责任。
五、垃圾清运承包时间:从4月20日至12月31日。
六、村委会每月对我村进行考核,必须得分98分以上。如未达到此分值,甲方将罚款乙方每月100元,如得分低于96分,罚款将增至每月200元。此罚款须与第二条分别计算,并取消该月考核奖金。
七、本期垃圾清运工资为每月1700元,根据垃圾中转站车数的补贴,每车补贴25元(含街道补贴的10元)。如每月考核得分98分以上,乙方将获得奖金300元。
八、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检查合格并记录考核得分后,将在次月底前付上季度款项。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组织和安排,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清运。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并不支付清运所得资金。
十、在遇到单户垃圾问题时,乙方应自行协商,甲方将协助协调问题处理。
十一、本协议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村庄垃圾清运的顺利推进。此协议为一式三份,分别存档于甲、乙双方。
甲方: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