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的雇佣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委托方聘请受托方担任驾驶员岗位,合同期限为三个月,自20xx年11月25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终止。试用期内,如果受托方不胜任驾驶员岗位,委托方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三天口头通知受托方解除合同。如果受托方表现得符合委托方的要求,试用期应计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并续订合同。
二、受托方需要保证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资格证书(如驾驶证等)真实有效。
三、受托方必须遵守委托方规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否则委托方可以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罚。
四、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转交他人驾驶,违者可以受到批评教育和处罚。如果发生事故,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等责任由许可驾驶的驾驶员个人承担,如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受托方需要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
五、车辆应该晚上停放在指定的车库里,钥匙放在指定地点。如果特殊情况下无法停在车库里,车辆也应该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里。否则,驾驶员个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六、受托方试用期间的工资和待遇为:
委托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受托方工资报酬¥XXX元(大写为人民币陆佰元整)。
七、如果受托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委托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委托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给委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受托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试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否则,合同终止。
九、违约责任:
1、如果委托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受托方造成损失,应根据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受托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未经委托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离职,委托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的赔偿责任。
3、如果受托方因个人原因在工作中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该经济赔偿责任由受托方承担,委托方概不负责。
若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双方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合同终止。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需协商解决。若有必要,可签署补充合同,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两份,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