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宣传引导总结3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总结3篇,以供参阅。
春节即将临近,鉴于目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且病毒传播方式趋于多样化,国内多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持续不断出现,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巩固我州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全州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无论是省外中高风险区还是境外来州返州人员都要提前与目的地社区或单位联系,告知返回或到达时间;回到目的地后要主动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或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管控境外来州返州人员。
所有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期满返州后,必须严格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管控中高风险区来州返州人员。
所有从国内高风险区来州返州人员要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所有从国内中风险区来州返州人员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绿码且核酸检测阴性,到达目的地后严格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第7-10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凡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需在临时留观点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落实目的地居家健康监测14天措施,并于第7—10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所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廊坊市来州返州人员按照中风险区管理。
四、严格落实网格化防控措施。
全州各村组、社区设立疫情防控检疫站点,成立疫情防控专班,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每个行政村(社区)只保留一个进出口,对进出人员实施严格管控。落实来州返州人员进村排查管控,查验“健康绿码”或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禁在农村公路设立检疫站点,在村口设立的检疫站点不得影响正常交通出行。
五、严格控制人员出行。
广大居民要减少出行活动,提倡在外人员就地过春节,非必要不返州,如确需来州返州,需提前48小时向所在村组、社区、单位报备,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州返州人员必须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来州返州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接受县市、乡镇(街道)和村组(社区)的健康管理,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提倡外地人员留在当地过春节,非必要不离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当地过春节,鼓励企业以岗留工、以薪留工,组织开展关心关爱员工活动,动员外地员工留州过年。
六、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全州各级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等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佛事、庙会、灯会、节日祈福等群众性活动,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活动须制定具体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
七、严格管理重点场所。
各类群众性生活消费公共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防控规定,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和接待量的75%,落实好测温、扫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所有酒店严格执行公筷公勺用餐制度,所有宾馆旅店接待入住人员时,须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史,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严格管理医药机构。
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发热病人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严防出现院内感染。严禁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未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的医疗机构收治发热患者。所有药品零售门店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
九、严格控制群众性活动。
提倡广大人民群众不组织、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聚集性活动,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并按规定逐级通过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备案。家庭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宴席。
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海鲜、肉类等冷链食品,接收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的货物包裹时,应做好自身防护,进行消毒处理。
十一、切实加强群防群控。
鼓励广大居民、社区工作者、村(社区)网格员、村(社区)防疫员、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人员与居民群众的协调配合,确保管控无遗漏、防控无死角。请广大居民积极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岁末将至,春节临近,人流、物流将呈现剧增趋势。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现就落实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居民朋友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周边亲友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一、离民外出防控措施
1.坚持非必须不外出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确需外出尽可能错峰出行,避开春运高峰期,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尤其患有慢性疾病、60岁以上老人、孕妇等人群,要保持警惕谨慎出行,出发前建议听取专业医生的健康状况评价,避免前往疫情发生地。
2.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请暂缓出行。密切关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动态变化和病例行动轨迹,提前了解前往地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了解近期是否有病例或疫情发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出现疫情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
二、来民返民防控措施
1.倡导外出务工和学习的居民朋友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当地过节。可通过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向亲朋好友表达您的心情和祝福。如确需返民过节的,提前3天将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是否从事冷链物流行业、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主动向返回地社区(村)报备,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从事冷链物流行业的要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提前准备好旅途所需的口罩(每日至少2只以上)、手消毒剂等,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旅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返回后严格遵守居住地疫情防控措施。
2.凡是境外来民返民人员,应当向目的地社区(村)提前报备个人有关情况,包括入境时间、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期满时间及返回航班、车次等具体行程信息。国外入境来民返民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已落实集中隔离14天且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集中隔离证明的,来民后须第一时间向辖区社区和村组报告,需继续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等措施。若无法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和解除集中隔离证明,请第一时间到辖区集中隔离场所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等措施,隔离期间食宿、医疗费用自理。
3.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民返民人员,应在抵民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严格落实就地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食宿、医疗费用自理。
4.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的来民返民人员,如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则落实14天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于7天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若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则第一时间在集中隔离点留观并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移交社区(村)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于7天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5.低风险地区来民返民人员请自觉执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尽量不要外出,如需外出请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好口罩。
6.所有外省来民返民人员在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月11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农村地区严控聚集性活动,实行三个不举办。不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红事新办、白事简办的新风尚。不举办聚集性宗教和民俗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切实加强茶馆、麻将室、游戏室、村民文化活动室等公共场所的严格管控。
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级网格包干体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对疫情防控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落实精准防控要求,做到“五有一网格”。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即: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1、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实行分类管理。
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和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返乡人员,应立即报告县级应急指挥部,由县级应急指挥部统一分类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返乡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立即在当地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才能自由流动;对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实行后续7天居家医学观察以及7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管理。
2、严格居家医学观察,做到三个落实。
落实健康监测,村(社区)干部和医务人员监督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不得外出,每日进行2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全闭环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落实生活保障,村(社区)干部保障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间生活物资采购需求。落实垃圾消毒措施,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生活垃圾专袋封装,做好消毒。
3、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做到三个规范。
规范服务行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等药品,不得收治发热、咳嗽、咳痰、气短等症状患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信息报送,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如有上述症状患者到村卫生室(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就诊,就诊机构应立即采取留观措施并做好登记,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规范患者转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就诊机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将患者就近转运至设有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
4、结合“五清”行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组织开展逐村逐户清生活垃圾、清厕屋便池、清水源水体、清畜禽粪污、清农业生产废弃物“五清”行动。加强超市(小卖部)、餐馆、农贸市场和宗教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每日清理消毒。对公共厕所、健身场地、集体活动室等公共场所配备专人进行管理,根据人流量动态调整消毒频次,每日至少消毒1次。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做到快速响应。县(市、区)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疫情防控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响应,最短时间控制疫情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