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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工作总结7篇

2024-04-05 15:05:24工作总结

国有资产工作总结7篇

  为了让我们的社会实践工作不断发展、前进,总结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定期做好工作总结,会让我们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你知道怎么写吗?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国有资产工作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国有资产工作总结7篇

国有资产工作总结1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XX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XX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XX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

  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

  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

  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

  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乡资产清查主要分两个部分:

  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

  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

  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XX〕12号文件《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xx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

  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

  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

  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

  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

  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XX〕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

  3、财产清查。截止XX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元。固定资产账面数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元,固定基金元,结余,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元等于负债清查数元。

  (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

  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

  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XX〕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

  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元,银行存款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xxx元,资产类清查数为xx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元,事业基金为元,固定基金元,专用基金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国有资产工作总结2

  一年来,萍乡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落脚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坚持国有企业财务快报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们对未实施转制的国有企业要求其每月进行财务快报,使我们随时掌握企业的运行情况,为改制做好前期准备。

  二、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xx]39号)和《财政部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办[20xx]43号)的要求,我市全面实行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即资产清查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系统)建设,是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实施,对进一步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手段,改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的实施,是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对进一步创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手段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通过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采纳了初始信息,实施了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了信息支撑。

  三、抓紧改制企业的履约监管验收

  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认真审核改制企业履约监管验收要件,严格把关,客观详实地判断改制企业履约情况,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严谨地做好验收工作,使社会、企业及职工的利益都不受到侵害。对于改制后情况比较复杂的企业,积极地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征询意见和建议,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尽力为企业以及职工排忧解难,加快验收步伐,使企业得以持续良性发展,使职工利益充分得到保障。对待不积极配合的个别改制企业,通过座谈、走访等手段,耐心宣传政策法规,使其认识到监管验收是国企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若不接受验收,企业改制就是不完整的,并且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后果。

  四、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严格按照《萍乡市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的行为按程序进行审批。要求新购置及盘盈资产要及时入帐,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合法转让的国有资产,坚持申请、评估、审批、拍卖的程序,保证国有资产变价收入足额及时的上缴到财政专户;对于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坚持实地查看,核对实物与帐面是否一致,是否达到报废标准,将资产回收后按估算价值找对应机构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实现资产的剩余价值。

  对于个别单位违规对资产进行处置,例如:擅自拆扒房屋类固定资产、先处置资产再提交申请等情况,及时给予纠正,并且上报市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罚,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

  五、工作中的不足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管理工作还不够主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掌握的还不够细致。尤其是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比较混乱。某些单位对资产进行出租,没有完整的审批手续,这有可能使租金收入没有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处理,存在个别“坐支”现象。有些单位资产出租协议不过完善,租金及租期不合理,例如房屋类资产租期时间过长,租金却始终保持较低价格,这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收益部分流失。

国有资产工作总结3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学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半年来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学院部署和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要求,我处全体工作人员做了大量、扎实、有效而又具体的工作。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思想工作

  根据学院党政工作安排,组织全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学习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资产管理工作

  由于学院的发展与进步,办公设备、内部机构的调整和重组,使得各部门的资产在不断变动。因此我们的记录和管理工作也在随着机构的调整而不断调整变动。我们经常不定期的到各部门去清点核查。核对部门、核对设备名称、核对规格型号、核对配置数量,确保帐实相符。

  摸清家底,努力做到资产配置的最大化、最优化。除了做好新购入资产的合理配置外.努力提高旧设施设备的利用率。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利用节假日对教室的课桌椅进行了维修和配置,确保了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认真做好新增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由于进入新校区,各系部新购入设备较多,在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约定逐一检查对照,对不符合约定的坚决不予验收。

  三、基建工作

  1、己完工程的维保工作

  本学期我们最主要针对已完工程存在的部分屋面漏水、吊顶脱落等现象维护整改。目前己基本结束,部分扫尾工作正在进行。

  2、在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在建工程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加紧施工,景观大道已进入扫尾阶段。

  3、积极办理规划、用电增容,消防审图及消防验收事宜。规划已报到市规划局,等待高职园区五所院校统一办理。用电增容也将我院的申请报送呼和浩特市供电局,有望本学期完成工作。消防审图在规划批文未下来之前是不接受图纸的,我们通过做工作,同意先对图纸进行审核,待规划批复后再出审查报告。消防验收工作正在准备中。

  四、存在问题

  由于我处人员少、工作量大,再加之新校区刚投入使用,监督检查还不够及时,这些有待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今后,我们将在学院党委正确领导和坚定支持下,在各部门的理解和配台下,有信心、有能力继续做好节约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为学院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新的页献!

国有资产工作总结4

  一、年度基本情况

  一年来,紧紧围绕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生的大局,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的各项采购计划和预算外部分采购任务,全年共完成各类采购任务52项,为学校节余资金3745396元,采购节余率达21.93%,超过年初确定目标11个百分点,完成率98.4%以上;优化资产管理流程,确保了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生活及管理等各项工作所需设备物资的保障和仪器设备、学生生活必备条件的正常运转,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截止20xx年12月31日新增固定资产2972.62万元,其中教学科研设备743.48万元,图书50万元,学校固定资产总量达到47227.45万元;新增无形资产27.85万元,学校无形资产总量365.76万元。资产处置三批次共计623万元,完成各类报表10项。

  二、20xx年工作总结

  (一)采购工作

  1、按时完成了20xx年度2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共建项目的解剖实验室通风与净化系统和医学实验家学平台建设项目的设备和药学院通风改造设备和解剖通风电缆项目的招标采购、验收及结算工作,上述项目招标部门申报预算资金867.12万元,结算资金684.11万元,节余资金183.01万元,节余率达21.11%。

  2、保质保量完成了20xx年度省政府专项资金项目护理医养结合项目和专业认证项目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等采购验收结算工作。上述项目部门申报预算资金301.82万元,实际招标采购结算资金245.19元,结余资金56.63万元,结余率18.76%。

  3、完成了20xx年度计划内科研设备、教学设备及办公设备的采购工作,采购预算资金200.19万元,结算资金176.87万元,结余率11.65%。受理并完成了17项计划外项目的采购工作。

  4、配合后勤管理处、人事处等部门完成了校园室内外保洁、校园物业两个服务项目和寒假维修项目验收结算工作、20xx年绿化机械、花卉苗木、校园病媒消杀项目、电梯维保、后勤零星应急维修入围供应商、浴池维修改造、暑期维修项目、鸡西离退办维修项目及维修改造设计单位、食堂引进餐饮集团和人事处劳务派遣项目等10余项招标采购工作。加大应急维修项目的过程及验收管理,由于今年本科审核性评估和省委巡视后勤整改,全年参与295.9万元应急维修项目和135.38万元浴池改造、暑期维修的验收结算工作,送审后勤维修改造资金431.28万元,实际结算资金316.07万元,节余率达到26.72%,协助后勤管理处办结了校园室内外保洁、校园物业两个服务项目185.52万元验收结算工作。

  5、配合图书馆完成了20xx年50万纸质图书和30.5万元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的招标采购工作,中标折扣率为70.5%。完成了图书馆数字共享空间设备招标采购及验收结算工作。牵头组织了对图书馆装修改造后部分装饰及家具的采购工作及维修学生阅览椅验收结算工作。图书馆数字共享空间设备及电子图书和数据库采购预算82.5万元,实际结算71.89万元,节余率12.86%

  6、配合团委完成了学生教室文化建设宣传墙项目采购工作。本着节约的原则,将报告厅闲置投影和幕布安装到大学生活动中心满足学生活动需求;完成了学生公寓热水器合作项目的校内谈判及保卫处新生军训服等项目招标工作。

  7、配合教务处完成实验杂品及玻璃器皿等大宗物资准入供应商确定;完成了学生教室座椅和教务处投影仪及试卷印刷项目、教学实验用兔、蛙及大小白鼠的招标和阅卷机、录播教室设备招标、验收工作。

  8、配合基层单位完成数字校史馆、体育馆电子屏及幕布、校园网络中心站群管理平台、网络考试平台项目及空调和办公设备、中心实验室多功能成像仪、检验学院实验台项目、教学试剂药品柜和基础学院通风橱等招标工作。

  8、配合教务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完成了科研试剂耗材和后勤维修材料的审核结算工作,确定了教学耗材招标目录外110个品种的询价工作;教学科研耗材节余率达37%,办公耗材节余率达64%,后勤维修材料印刷品项目因学校后勤整改和举行大型活动及纸张价格上涨等因素超出预算20.5%。

  9、切实加强采购项目的论证工作,全年牵头组织对基础学院解剖通风设备项目及解剖通风电缆改造项目和药学院通风净化设备项目及检验学院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和多功能成像仪、流式细胞仪、后勤节能改造项目等重大投资及贵重仪器设备购置立项进行科学论证、对预算安排提供建议参考。

  10、切实加强了专项资金落实、预算采购执行的管理。通过电话或微信反复多次督促基层单位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落实,进一步加快专项资金采购执行的效率,保证专项资金按期合理使用到位,避免资金被收回的风险,同时我们还在年初对预算资金计划采购的项目跟踪推进,保证预算资金顺利执行到位,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能。

  通过规范程序、部门联动、有效内控,实现了风险点在阳光下运行,全年组织参与招标项目52项,为学校节余资金3745396元,节余率达21.93%。

  (二)资产清查、管理及其他工作

  1、继续对食堂资产进行全部清查,认真核对每一项资产,明晰资产的使用现状,确认资产的存放地及资产使用人,同时深入基础学院,信息学系,检验学院等部门对部分报废资产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核验,结合新的会计制度的实施再次组织各院系处室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对。明晰资产的使用现状,确认资产的存放地及资产使用人,为资产配置、规范管理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2、对各单位拟报废设备打印机、办公电脑及投影仪31多台件进行了维护、维修,并重新调配到相关使用部门,对今年新接收的毕业生的办公桌椅利用原来旧办公桌椅进行调配使用;对全校部分教工92把办公椅和6组沙发采取修补的办法继续使用;为财务处调配两台闲置空调用于机房服务器保护,加少浪费,节约资金约21万元。

  3、加强了对实验耗材、科研试剂、维修材料的出入库管理,强化出入库登记制度落实,严格审核各种大宗物质采购和领用手续,对控制大宗材料的使用起到监督制约作用。

  4、全年先后30余次组织对基层报废资产进行搬迁返库处理,并对各院系拟报废资产等设备如基础学院生物信号采集系统、护理模拟人、网络中心浪潮大容量存储器、临床医学系部分报废医疗设备聘请专家及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先后三次向省教育厅、财政厅上报处置报废资产623余万元,处置收入及时上缴财务处。

  5、完成高校基本数据、本科教学评估数据、公车改革基础数据、资产出租等各类报表10项,资产系统与财务系统月月对账,保证了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完成了财政系统新的资产折旧计提录入工作为年末资产数据编报做好准备。

  6、制定出台了《XX医科大学大庆校区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暂行)》,补充完善了分散询价采购和验收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再造工作流程,强化内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减少采购风险。

  7、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的要求,认真做好20xx年办公设备、家具和教科研设备及后勤维修项目的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完成省教育厅20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并获得高校资产决算先进单位,完成高校车辆情况调查表、闲置资产统计报表和大庆市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报表相关数据上报工作,完成了20xx年国资处档案归档立卷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学校基层部分单位员工节约意识不强,个别院系部门存在利用中央共建和政府专项资金购买更新设备,将部分不具备报废条件的资产,主观申请报废的问题。

  2、由于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数量增加,校内各类自主分散采购和询价工作量加大,资产搬迁返库处置、重大项目和贵重仪器采购立项论证等工作较多,使资产处工作量超负荷,现有人员严重不足,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缺少时间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致使个别工作业务还存在着现用现咨询,影响工作效率。建议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量并参照其他高校资产处人员配置,增加1-2人配备。

  3、部分单位对相关改造项目及设备购置项目需求缺乏全面了解,过度依赖供应商编制项目需求,导致出现量身定做的招标参数,增加学校采购成本及廉政风险。部分单位非预算的采购比重增加,增加资金安排使用难度。

  4、鉴于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专业性强,岗位任职要求越来越高,应加强国资人员专业化培训。建议学校应定期选送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以便更好掌握政策、规范开展工作。

  5、各院系的兼职资产管理员工作量不断增加,且无待遇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个别院系资产员频繁辞职更换,给所在院系资产管理工作带来困,建议学校给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固定管理津贴。

  四、20xx年工作计划

  1、保质保量完成20xx年预算采购计划,进一步加快落实中央共建及省专项资金项目采购执行进度,有效控制计划外采购,切实加强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效性,力争保持节余率15%以上。

  2、进一步强化资产领用人对资产的主动管理意识,加强对各院系资产定期核查机制,强化各院系处室行政负责人作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职责,强化落实资产管理的责任追究。

  3、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减少非预算的采购比重,减少校内分散询价采购资金安排,增加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比重。强化招标采购需求编制和招标采购各流程环节参与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严格规范项目需求参数审核,避免量身定做,强化内控监督,减少廉政风险。

  4、强化资产处置事前评估论证,加强资产报废过程管理,严格规范资产报废程序,加强对设备和家具的日常维护和维修,避免资产的闲置和浪费。20xx年力争做好公车拍卖处置及三批次600万元资产报废自行处置申报工作。

  5、提高现有资产的利用率,继续控制办公电脑等通用设备购置率及家具闲置率,合理调配资产,最大限度保证资产再利用;配合科研处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能的评价,做好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率的统计分析,及时做好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源信息发布,切实加大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避免重复购置。

  6、强化资产的动态管理,努力做到验收、建帐、维护、返库、报废五及时,严格执行立项论证、资产采购、招标采购、设备验收、资产管理、资产报废六个流程。

  7、积极与久其软件、北化软件公司沟通,切实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认真做好资产信息系统的网上调配功能和新会计制度下资产的折旧计提及资产与财务对账工作。

  8、继续协调指导督促归口管理部门做好以出入库管理为重点的大宗物资的使用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大宗物资及教学实验耗材和试剂的询价和结算审核工作。

  9、继续监督供应商做好质保期内的.设备维护,努力服务好基层,及时解决基层资产使用存在的问题。

  10、认真做好省教育厅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公车改革情况统计表和大庆市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报表等相关数据上报工作。完成20xx年资产处档案归档立卷和20xx年全校办公设备、家具和教科研设备及后勤维修项目的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国有资产工作总结5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作以下总结。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财政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x范围。

  xx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财政部组织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中央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中央部门单位和各省(区、市)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XX〕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XX年1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XX年2月—9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XX年8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XX年9月30日前,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对二级及以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中央部门(单位)根据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对于需要报送财政部审批的资产核实事项,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

  2、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各省(区、市)于XX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报表汇总报送财政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全省(区、市)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三)总结阶段(XX年10月)。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国务院报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中央部门(单位)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内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操作系统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使用财政部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地方和部门,开发商将主动联系,提供免费的系统升级服务。未使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系统的地方和中央部门,可以单独部署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或主动与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确保资产清查电子数据顺利上报,为下一步实现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国有资产工作总结6

  x月以来,**区按照关于深化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参照其他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先进经验,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由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由“各自为政”到“三层架构”管理模式,有效地堵塞了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漏洞。

  一、基本做法

  在管理制度上,**区出台了《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严肃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纪律的意见》、《**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区国有资产集中管理试行办法》、《**区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规范了国有资产从配置、调剂、产权登记、产权界定、清产核资、处置、报损、报废等一系列程序,明晰了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办法。同时,该区组织全区所有单位进行了资产清查,摸清了家底,在此基础上,该区把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统一划归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管理。明确规定全区国有资产必须登记造册,明晰产权。

  在管理权限上,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集中管理,授权经营,市场运作,收益上缴”的原则。并构建了国有资产管理的三层组织架构,规定区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为监管机构,**区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为经营机构,并明确了各自职责。原资产占有单位不得随意处置资产,配置资产也规定了审批权限,单位擅自购置、处置资产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在操作程序上,**区从资产配制、处置、运营建立了一整套阳光操作程序,并针对每一个环节制度了具体的操作规程,杜绝在国有资产管理环节发生腐败。与此同时,**区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来规范全区的国有资产管理,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的国有资产收入必须统一进财政专户。

  在资产购置上,明确规定全区国有资产必须登记造册,明晰产权;规定购置国有资产必须实行审批制,凡单位价值3000元或批量资产价值XX0元以上的,必须向国资局报告。同时规定,购置资产单位价值50000元或批量资产价值100000元以下,报国资局批准,购置资产单位价值50000元或批量资产价值100000元以上,由国资局审核后报国有资产领导小组审批,购置小车一律由区政府审批。

  在资产处置上,规定资产处置在实行审批制的同时必须按公开的方式进行,必须按照申报、核实、审批、评估、处置的程序进行,各单位处置国有资产不论大小都必须报批,100000元以下由国资局审批,100000元以上由国资局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与此同时,在资产处置时,国资、监察、资产单位共同到场并签字认可。

  在资产运营上,规定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实行集中管理、集中统一运营,其他单位不再进行资产的经营,运营公司采取公开拍租的方式实现国有资产经营,区国有资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运营公司的资产经营进行考核。

  二、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后的几点思考

  通过一年左右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我们认为国有资产管理大有文章可做,要切实杜绝国有资产管理的漏洞,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改变过去分散的管理制度。关键的是要由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和加强资产登记、购置、处置等环节的监管,要形成统一的资产登记、购置、处置办法。

  统一资产经营。由一个专门的单位来集中经营,变各自为政为统一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集中经营。达到有效整合资产,拓展财政增收渠道的目的。同时达到杜绝利用国有资产搞腐败的现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必须打破各种条条框框,要从政策上探讨如何建立新政,特别是如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产生。一方面要着手把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纳入国资经营预算管理;另一方面要对国有资产经营从制度上加以规范,要建立符合现代经营管理的公司对全部的国有资产进行专门的运营;再一个方面要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环节的监督,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国有资产工作总结7

  20XX年,铁东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落脚点,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制度,出台四项具体制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完善的制度是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以国家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针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变价收入收缴等管理混乱现象,结合我区20XX年颁布实施的《铁东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四项具体管理制度,为加强全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制度保证。四项新制度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更管理制度;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管理制度;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巡查、督查制度。

  二、摸清家底、完成三项清查

  要做好资产管理,首先要知道有多少资产,资产基数的统计是开展一切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1、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类资产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铁东区国资办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类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统计汇总,清晰准确地掌握了其存量及使用情况:

  ①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资产共有488处,占地面积376391平方米,资产价值22,014万元。其中帐内资产价值7744.44万元,帐外资产价值5653.58万元,未决资产价值1430.14万元。

  ②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占地共32处,总面积606931平方米。其中:建筑用地79451.15平方米;教学用地90065.92平方米;操场用地183236平方米;停车场用地2894平方米;绿化用地68646平方米;其他用地182637.9平方米。

  ③存在问题:部分房屋没有入固定资产账;部分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

  2、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等情况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要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为了给财政预算工作及“收支两条线”的实施提供准确数据支持,根据区政府【20XX】1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规范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保障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建立起适应我区经济发展需要和公共财政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区国资办牵头,区财政局、区监察局配合,组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巡查督察组,历时3个多月,对全区国有资产出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被检的街道办事处、教育、城建、卫生、文化等系统所属共65家单位中,有34户单位存在土地房屋类固定资产出租情况,共有379处房屋或车场(场地)对外出租,其中房屋173处,车场(场地)206处。20XX年应收租金318万余元,实收租金279万余元,77万元已上缴财政,202万余元未上缴。未上缴租金的原因包括:单位本身为自收自支单位、街道办事处三产收入、个别单位坐收坐支、用于所属企业支付各种费用等。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随即印发了《关于规范签订固定资产出租合同和及时上缴租金的通知》,对资产出租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统一由区国资办代表区政府签订资产出租合同,租金全部上缴区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至年末,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租赁非税收入240万元,国有资产占用费12万元。

  3、清查国有、集体企业资产情况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们对未实施转制的国有企业要求其按季度进行财务快报,使我们随时掌握企业的运行情况,为改制做好前期准备。

  三、恪守职责、把好两个关口

  1、把好转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履约监管验收关

  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加强改制企业履约监管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铁东区企业改制履约监管领导小组对改制企业抓紧进行验收工作。

  铁东区需要验收企业共有37户,已完成验收8户,正在验收15户,问题较大目前无法验收企业10户,拟解除改制合同企业3户,确认不属于验收范围1户。

  按照市国资委的要求,认真审核改制企业履约监管验收要件,严格把关,客观详实地判断改制企业履约情况,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严谨地做好验收工作,使社会、企业及职工的利益都不受到侵害。今年,我们按照企业改制履约监管验收操作程序,根据《鞍山市企业产权转让履约监管验收要件》的规定,对6户国有改制企业和2户集体改制企业进行了验收。其中:鞍山市园森林商场已符合验收条件,正在等待市国资委下发验收文件;鞍山市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鞍山市大光明洗染有限公司、鞍山市图济生产资料服务有限公司、鞍山市温馨宾馆有限公司、鞍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正在按照市国资委要求进行整改,验收材料即将上报接受审核;和平服装厂及和平物资购销站两户集体改制企业,经与市国资委沟通协调后,顺利完成了原企业房屋产权转移手续,保障了职工权益及社会稳定。

  对于改制后情况比较复杂的企业,积极地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征询意见和建议,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尽力为企业以及职工排忧解难,加快验收步伐,使企业得以持续良性发展,使职工利益充分得到保障。对待不积极配合的个别改制企业,通过座谈、走访等手段,耐心宣传政策法规,并且下发《限期履约验收通知单》,使其认识到监管验收是国企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若不接受验收,企业改制就是不完整的,并且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后果。

  2、把好国有(集体)非住宅房产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审批关

  市政府为加强国有(集体)房产管理,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我市国有(集体)非住宅房产转移登记实行新的审批程序。我们按照鞍山市房产局【20XX】1号会议纪要精神及《关于我市国有(集体)非住宅房产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对铁东区域内申请转移登记的国有(集体)房产严格审批,全面细致地进行调查走访,坚持每户房产都进行实地勘测,及时与区谈迁办和区拆迁办咨询沟通,不使改制企业非住宅房产的转移侵害到职工利益,不使国有(集体)非住宅房产的转移影响到我区及我市的城区整体规划。今年,已经对符合条件的10余户房产转移进行了审批。

  四、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培训

  按照市国资委的统一安排,组织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100余名资产保全稽查监督员参加业务培训,增强了占用使用国有资产单位的国资监管意识,提高了资产保全稽查员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软环境建设。

  五、理顺关系、接收四家医院资产管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各医院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我们对鞍山市粮食局职工医院鞍山市老年病防治康复医院、鞍山市血栓病专科医院和鞍山市商业医院进行了接收。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对四家医院进行了清产核资,并要求四家医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卡造册,委派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及时将《铁东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印发给四家医院,理顺并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六、按章办事、做好资产处置

  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铁东区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处置资产的行为按程序进行审批。对新购置或盘盈的资产,严格按照原始票据价值

  或评估价值入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合法转让的国有资产,坚持申请、评估、审批、拍卖的程序,保证国有资产变价收入足额及时的上缴到财政专户;对于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坚持实地查看,核对实物与帐面是否一致,是否达到报废标准,将资产回收后按估算价值找对应机构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实现资产的剩余价值。目前,已经处置资产原值100余万元,变价收入7万余元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七、工作中的不足

  1、工作中已核实的一些资产报废、盘亏及帐目混乱情况,目前相关部门尚未进行帐目调整,所以帐目中体现的数据与资产清查数据不完全一致,目前正在协调中。

  2、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管理工作还不够主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掌握的还不够细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出租出借情况比较混乱,收费标准仍存在不一致或不合理现象,租金收入没有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处理,存在个别“坐支”现象。房屋类资产租期时间过长,租金却始终保持较低价格,这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收益部分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