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管理制度12篇 公物管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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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宿舍公物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确认责任人及损坏(损失)赔偿,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楼内所有公共财物,由宿管科负责管理,向校产科负责,宿管科长是负责人。
二、学生宿舍楼内公物,一律实行责任制。楼内公共场所公物由各楼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宿舍内公物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负责。
三、学生宿舍内所有公物由全体成员共同保管、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拆损,不得在公物上刻画,涂写,张贴。
四、携带公物出门必须经宿管科管理人员同意方可。
五、毕业生离校前,由宿管科管理人员对公物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发现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由有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
六、学生违反公物管理制度,除按规定处罚外,从所在宿舍纪律考核分中按规定扣分。
七、每学期末,由校产科会同宿管科对宿舍公共财物检查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学生宿舍内的公物,遵循谁受益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使用者是具体责任人,如发生损坏不能确定损坏人的,由使用者承担赔偿。无意损坏的,赔偿的金额按被损公物修补材料费及工本费计,需全新更换的按该项目、类别整体价格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九、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公物发生损坏,不能确定损坏人的由相应管理人员承担赔偿。
十、宿舍楼内公共财物发生损坏,不能确定损坏人的,由宿管科负责人承担赔偿。
一、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
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核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
签字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务会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的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字,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正式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签字,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人员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经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5、学校的基建项目校长全权负责把关,预、结算签字后予以支出。
二、财物(校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核、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
6、各科室校产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
在本办公室内。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校的.公物、绿化得到有效的保护,特做规定如下:
l、班级课桌椅由班级包干负责,学校定期检查,根据保护情况进行奖励或赔偿。
2、教室中黑板、门窗玻璃、照明灯具、投影仪、电视机等均为易碎品。应小心使用并加以保护。课桌椅要轻拿轻放,不准在课桌椅上乱刻乱画,留下字迹。应保持教室、墙壁的整洁。不准在墙壁上涂抹。不准留下脚印。
3、爱护实验仪器,不随便使用,不浪费药品,不丢失仪器,爱护体育器材,借用后正确使用,并及时归还,不准用脚踢排球、篮球,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园。
4、爱护学校图书、报刊。不准在所借书刊上乱涂乱写,折面损坏,到期后应及时归还。
5、爱护学校绿化。班级包干的绿化园地应定期浇灌打扫卫生。不准随便进入花圃,不准践踏草坪,不准采摘花卉,攀折枝叶。也不准将瓜皮果壳、废纸等扔进花圃中。
6、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上水龙头和电灯。
学校公物一律不准带出校门。(除领导批准外)
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将作出赔偿或罚款处理,并将给予纪律处分。
为充分发挥宿舍楼的作用,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住宿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把综合楼作为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基地、真正做到宿舍是我家,我们共同爱护它,强化学校宿舍公物管理,坚持物尽其用,损坏赔偿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物管理措施
1、宿舍使用的桌椅、床铺、壁橱等统一编号,造册记卡一式三份,做到人号对应,登记完好程度。各宿舍、宿管室、总务处手持一份,以便平时和学期末时进行检查。
2、公共设施: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盥洗间、浴室、门厅、过道、热水房等处的墙壁、门、窗玻璃、灯、扇、指示灯、电器设备、消防设备、给排水设施、监控设施、音响设施等具体落实到宿舍或学生,责任明确,以便检查。
3、为确保学生的安全,任何同学不得开启走廊内的总控开关、空调插座,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器,不得随意修理灯扇,严禁任何同学私接乱扯电线。
4、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文明用电、用水,做到人走水停灯灭。
二、检查制度及赔偿规定
(一)、检查办法
1、各室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每天对所负责的各类公物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宿管老师汇报,协助宿管老师查找损坏的原因和责任人。若查找不到由负责人赔偿,由宿管老师及时报给总务处认定价格赔偿后及时维修。
2、宿管老师对所负责楼层的各类公物随时检查使用情况和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3、值班领导、总务处人员对宿舍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对宿管老师和学生进行处罚。
4、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总务处对各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对保管好的宿舍、楼层的'室长、公共设施的负责人、宿管老师进行适当的奖励。对损坏公物又未及时上报维修的,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二)、公物管理减分与赔偿标准
1、 打破一块铝合金窗玻璃,大块减10分,赔偿60元;小块减5分,赔偿20元;打破大门玻璃一扇减50分,赔偿200元;
2、损坏铁床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0元,一块床板减10分,赔偿50元;壁橱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0元,一扇壁橱门减5分,赔偿30元,壁橱门扣一个减2分,赔偿5元。桌子一个减5-20分、赔偿10-50元。
3、损坏各宿舍的门一扇减20分,赔偿20--150元,损坏房门的拉手插销减3分,赔偿5元。
4、故意损坏水龙头一个减5分、赔偿10元、地漏一个减10分、赔偿100元、其他水路设施视损坏情况给予50—500元的赔偿。
5、损坏小开关、插座一个减5分、赔偿20元,电灯一个减5分、赔偿40元、电扇一个减10分、赔偿150元,指示灯一个减5分、赔偿50元;总开关发现开启一次减20分、赔偿50元,若有损坏一次赔偿200元,
6、宿舍内私自更换大功率灯泡减20分,乱拉电线,乱接插座和多用灯减20分、罚50元。使用充电器除没收外,一次减10分、罚10元。
7、消防设施私自开启一次减5-20分、罚10-500元。
8、墙壁发现一处污迹一次减10-20分、罚50-500元。墙砖一块减5分、罚10元、地板砖一块减10分、罚20元;损坏楼梯扶手一处减5-20分、罚50-500元。
9、发现擅自攀爬六楼屋顶者一次减20分、罚100元。
10、晒衣铁丝、系蚊帐铁丝损坏一根减5分、赔偿10元。盆架一个减5-10分、赔偿10-50元。
为使学校财产、教学设备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体现为教育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制度。
1、校产登记保管制度
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帐、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
(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
(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
(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
2、定期检查及赔偿交接制度
(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
(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
(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
3、建立校产借用制度
(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不予出借。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
(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
(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1、所有学校公物,应分类编号造册,实行专人保管。教学仪器、教学资料、各种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等,由教导处保管;其他书刊、报纸、学生图书由图书管理员保管;体育器材及用品由体育组长保管 ;教职员工领(借)用物品,由领(借)用者保管。教室内公物,由各班主任保管;办公室内公物,由教研组长保管。其他公物由保管员保管,校舍及放在室外公物由总务全面管理。
2、可以借用的公物,教职工需借用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妥善保管,使用完毕或调离学校时,应如数归还,如因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者,应写明原因,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全部或部分赔偿损失。
3、学生非因公造成公物损失时,班主任应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现成其适当赔偿损失,确属有意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按价两倍以上赔偿,由班主任将事因及处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学校公物属集体财产,全体师生都有义务爱护公物。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公物的管理与使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定本制度如下:
1.学校的所有教学设施、教学器材、公共用品一律由学校公物管理员负责统一造册备案,并统一管理。按办公室、处室、班级分别建账,一式两份,班级(处室)及管理员各执一份。每学期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盘存一次。
2.各办公室、处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统一使用管理。各班的多媒体设备(高亮度投影仪、投影幕布、多功能讲台、计算机、扩音机)按教室(班级)固定,水桶、簸箕、笤帚等清扫工具,每学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办理好移交手续。
4.体育教学用品由教研组长统一管理使用。
5.实验室的教学仪器由有关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使用。
6.电教器材由电教中心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8.各专用教室器材由美术、音乐教师分别管理使用。
1、各班教室的门窗、墙壁、玻璃、桌椅、黑板、灯具、窗帘、锁头等必须有专人负责,要爱护公物,不准乱刻乱画,更不准损坏和丢失。
2、教室和公共分担区的门窗离校前要关好,遇有刮风天气时,开窗要挂好窗钩。
3、室内的设备不准随意搬出和调换。
4、实验室的一切设备、仪器及文体器材要精心保管,不准损坏。
5、上述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生活委员必须立即报告班主任并在三天内报告总务处。
6、物品损坏或丢失,必须追究责任,由损坏者负责赔偿或赔款,如找不到损坏者由班级负责经济赔偿。
7、如损失物品隐瞒不报告,一经查出,加倍赔偿。
8、班级损失物品严重者,不能评为先进班级,同时影响班主任的'评优条件。
9、对于爱护公物事迹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并列为评先进班级和个人的条件。
10、学期末检查,学年末评比奖励。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
3、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
4、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班集体。
5、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后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
6、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7、教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
8、办公室主任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9、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凭借据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
10、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11、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总务处开具证明然后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12、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通过校园网上报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每次罚款20元的处理。
学校财产是国家的公共财物,是学校为同学们创造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严格学生行为规范,加强学校公物的保管管理,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我校公物管理条例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全校学生树立爱护公物的思想,促使学生自觉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逐步树立“爱校如家”的观念,正确使用公物,制止破坏行为,维护和保管好学校的公共财产。
二、建立班级公物管理责任制,各班选派一名工作负责、公正无私的同学担任班级公物管理员,责任具体到个人。并在每学期初协助办公室做好本班同学公物登记,平时对班级公物进行管理和维护,班级损坏的'公物管理员要及时上报到学校办公室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学期末学校将对班级公物进行全面检查,并结合平时公物破坏和维修情况,评选出教室公物管理优秀奖,对于公物保管优秀的班级表彰班级和班主任。
三、对损坏公物的赔偿处理:
1、自然损坏,班主任及时向办公室汇报,核实无误者,由办公室负责维修。
2、无意损坏,能主动承认者,按被损坏的实物价格赔偿,不追究其它责任。
3、无意损坏,不能主动承认,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赔偿,并付维修费,该同学年度德育考核不能评优。
4、故意损坏,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赔偿,并付维修费,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记录在档。
5、对损坏公物,又不能配合学校查实,不能查清者责,由班级或宿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按原价赔偿,并付维修费,班级不得参与年度优秀班级评选。
6、各班应对本班保洁区内公物负有相应责任,各班级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公物损坏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处,并进行查处,处理办法同上。
7、凡因考试、做实验、上电脑课等活动用到学校实验室、教师楼、科艺楼、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班级,对所用场所也应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处理办法同上。
以上规定中赔偿款一律交学校财务室。
为了维护公物,节约能源,提高资源的利用价值;更为了培养学生爱惜公物的良好习惯和公德心,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特开展公物检查活动。
一、检查项目和要求
1.公物维护
(1)窗帘整洁,没有人为弄脏或损坏;
(2)枱凳摆放整齐,没有人为损坏;
(3)多媒体平台、电视、门、窗、柜、黑板、不锈钢栏河等没有人人为损坏;
(4)栏河花草护理好,没有人为破坏。
(5)卫生设施没有人为破坏,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2.节约资源能源
(1)教室无人时关风扇、关光管;
(2)开光管时不打开窗帘;
(3)白天不开走廊灯;
(4)公共责任区水龙头要关好,白天关掉电灯;
(5)建议白天课间休息时间关掉课室光管。
二、检查办法
1.课间由学生会卫生部组织检查
2.上课及放学后由总务处组织检查
3.宿舍由舍监检查,项目和要求与课室相同。
三、检查结果处理办法
1.公物检查纳入文明班评比:
(1)公物摆放不整齐分别扣1分;
(2)浪费资源能源一次扣1分;
(3)人为损坏公物按学生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实行公物班级责任制,损坏公物由个人赔偿,若没法查明则由公物负责班级从班会费中支付赔偿金额。
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把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处室考评的内容。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师,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总务处追查班级,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活动室的公物,由相关负责人管理。凡公物损坏或丢失的,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订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学期末要检查验收,对损坏、丢失的按规定赔偿。
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财会室收费。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财会室。
七、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要建立采购、入库、保管、使用、维修的一系列制度,完善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八、执行严格的公物维修程序,由班主任、生活老师、各处室负责人在总务处书面申报登记,总务处鉴定损坏原因、责任,确定是否赔偿后再维修、更换。维修人员须在两天内完成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上报、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