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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工作计划3篇(建设局工作计划)

2022-07-26 10:02:00工作计划

住建局工作计划3篇(建设局工作计划)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通常都要为自己的工作写一份计划,以便于工作的开展,那么在写计划中有什么要点呢?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住建局工作计划3篇(建设局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住建局工作计划3篇(建设局工作计划)

住建局工作计划1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xx年继续围绕安全工作中心,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为核心,以强化安全执法、提高监管效能为主要手段,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一、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管责任。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监督和指导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完善住建领域防灾减灾、住宅消防安全、既有建筑安全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三)加大责任目标考核力度。继续实行住建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效力。加大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不力企业的约谈、督办、通报,督促各企业、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一)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依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规定,将安全监管重点逐步向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监管、重点环节监管、违规行为查处等方面转化,完善安全监督程序和安全监管内容,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安、电梯安全定期开展巡查、登记、报告的工作制度。

  (二)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设防监管。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安全设防、质量管理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安全设防专项审查,强化施工图审查,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设防工作。

  (三)严格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措施,对违法违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项目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和信用管理的综合惩处,监督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四)依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从安全管理、市场管理和信用管理等方面,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综合执法,依法对情节严重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上限处罚。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和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情况的'督办督查和重点监控,督促事故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检查,有效消除同类事故隐患。解剖分析较大事故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反面典型,遏制建筑施工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三、抓好治本攻坚,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全覆盖、全地域的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企业履责的监管,突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的落实,突出起重设备、模板支架、深基坑、高偏颇施工现场消防等重大隐患的限期整治和事故预防。对隐患严重、屡查屡犯、拒不整改、敷衍塞责的企业和项目,倒查安全生产条件和市场行为。

  (二)开展城市运营的安全隐患整治。扎实开展以城镇燃气管道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城市桥梁检测与养护维修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城市园林等旅游场所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测、维修、养护和消防隐患排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巡查。加大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改力度。

  (三)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理清和落实行业消防工作职责,加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改力度,做好住建系统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四、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全力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划工作,确保完成规划安全目标任务,做好效果评估

  (二)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条件。组织优秀项目观摩、先进技术推广,结合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活动,大力宣传企业先进管理理念和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三)提高督查信息的处置速度和运用效率。强制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加强远程实时监控等先进技术使用,进一步提升安全科技水平。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行业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教活动,不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继续组织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的原则,多措并举,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五级五覆盖安全培训制度,引导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

  (五)狠抓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强化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内部管理工作标准。

  五、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

  (一)完善应急预案和保障。进一步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加强有机衔接,加强行业应急救援资源储备、管理和合理共享。强化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筑施工、城市供气、既有桥梁和人流密集场所的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抢险队伍,配齐抢险救援物质。

  (二)强化救援现场指挥和演练。进一步加强行业应急指挥机构建设,简化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现场指挥运行规则,实行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针对性的演练,提高先期处置能力。

住建局工作计划2

  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新成就。

  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对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履约担保、质量保证和出省施工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严重的从业单位要加强监管,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加以限制。

  一、深化重点环节治理

  一)着力治理违反建设程序等问题。落实建设单位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明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施工许可法定条件,凡是未办理立项审批(核准)土地及规划手续,未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不满足建筑节能规范和要求,以及不具备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严格项目的资金审查,凡是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对一些建设单位历史欠帐不还又上新项目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二)着力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1提高招标信息发布透明度。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保证潜在投标人公平、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

  招标文件应采用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范本。要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2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纠正招标文件编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特别是招标公告中违规提高企业资质等级或附加专业资质条件,制定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或要求提供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资料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招标人合谋招标的行为。严厉打击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挂靠、借牌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动态监管,3加强招标代理行为监管。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管。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严厉查处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行为。认真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4依法查处围标串标行为。开展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费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要及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进行限制。

  三)着力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1加强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管理。要加大对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的监管。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严厉查处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肢解发包行为。对单位工程中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与总承包单位在合同明确约定,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

  并对工地现场管理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2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责任。要督促总承包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要严肃查处总承包单位以包代管行为。

  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管理,3严格合同备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对合同备案特别是重大变更备案的管理,防范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组织开展对工程承包合同履行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管理班子、劳动用工方式以及资金流向等内容,及时发现和查处转包、以包代管、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四)着力治理质量低劣等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以推行监督检查和差别化监管,1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5号令)以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为目标。强化市场与现场监管联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方法,促进监管效能不断提高。组织开展全省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在建扩大内需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突出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结构质量及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

  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2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对队伍选择、材料选用、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等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质量责任,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严格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督促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同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实施监理,并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位,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3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如果发现质量问题,无论其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都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要建立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对工程质量行为的约束作用,不断提高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

  二、抓好排查问题整改

  一)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对新开工项目要进行滚动排查,继续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滚动排查和整改。要把排查整改贯穿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对在建项目要进行动态监管、实时监管。要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有效纠正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二)督促各整改单位明确整改时间进度、整改措施和工作责任,切实落实整改责任。要建立整改台帐。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工作。要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整改,采用补办手续、依法纠正和依法进行处罚等方式进行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检查指导,对排查问题整改质量和效率不高的地方和责任单位,加强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整改进度推进迟缓的地区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并将整改工作质量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保证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建设

  一)要加强调研,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继续抓好关键环节相关制度和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完善。着重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治本之策。项目决策、规划管理、工程招投标、市场监管和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出台一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省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办法》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定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市场大检查,严肃查处不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转包、违法分包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资格、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清出建筑市场。

  四、积极推进有形市场建设

  积极拓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场服务功能、服务内容和领域,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作用。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提供全面、规范高效的服务。扩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内容的覆盖面,使之涵盖包括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施工、监理、专业和劳务分包等工程交易的全部领域。要在有形建筑市场现有信息网络平台基础上,健全和充实相关数据库,为建筑市场参与各方提供真实、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

  五、深入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一)全面深入开展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检查,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制定《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和任务。召开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

  二)实现信息的公开和共享。研究制定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定办法,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公开。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及时收集、整理、录入、更新公开和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人员)信用信息。有序开展信用评定工作。按照《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查处和记录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向社会披露建筑市场主体诚信情况,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必惩的氛围。

住建局工作计划3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计生工作责任

  我局充分认识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我局注重加强计划生育的领导,一是成立我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xx年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共同抓的责任体系,保证计生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计生工作部署早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必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计生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计生工作精神,安排部署本部门计生工作。

  二、加强教育,不断提高住建系统人员计生观念

  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我局一是抓好全区住建系统工作人员的计生教育工作。通过工作例会、学习会等形式,不断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计生知识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计生意识。二是将学习教育融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通过建立已婚育龄妇女花名册,开展避孕节育方法普及知识教育,让已生育干部职工至少掌握3种以上避孕节育方法,了解避孕原理,使用方法、适应症、禁忌症,使用药具对象懂得免费避孕药具途径。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职工家属的意见和建议,督促20xx年度有生育能力的干部、职工符合计生条件时向属地居委会申报人口出生,及时领取《独生子女证》,对已退休人员是否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已落实。

  三、开展宣传,不断提高全民计生法律意识

  作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员单位,我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区人民群众计划生育法制意识。

  (一)年初,在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时,将有关计生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之一,并作为今年"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继续积极参与"四下乡"活动,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计生、婚姻等法律法规制成宣传单分发到各乡镇群众手中,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计生法律意识。三是积极参与计生专项宣传活动,在法定节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回答群众咨询,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三)抓好计生法规政策的普及宣传。我局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宣传,到建筑工地、街道等,通过影像、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四、加强对施工工地流动人口的监督管理

  与今年的在建工地项目负责人签计划生育管理协议,对外务工人员进行共同管理,积极配合计生等有关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清理工作,未发现工地上有躲避生育的情况。

  五、落实计生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

  我局以"三结合"帮扶工程为主要内容,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

  落实了帮扶任务20户,其中新增户10户、联系户10户。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党政是关键,部门是主力,群众是基础。通过一年的努力,建立起政策主导、部门主力、落实优惠政策、开展优质法律服务的计生"三结合"帮扶机制,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局实情的工作路子。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有的干部职工还存在对计生工作的认识不足,工作热情不高,履行职责还不够认真,一些工作还流于形式。明年的计生工作要加强职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热情。

  (二)缺少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保障车辆。从我区住建系统看,经费、车辆本身不足。虽然克服困难出色地完成了计生工作,但是效率有待提高。

  总之,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在单位领导的重视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工作中力争使计划生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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