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建设工作计划模板6篇
为了迎来新的进步,我们除了要有认真的态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也很重要,那么相关的工作计划该如何写呢?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有关建设工作计划模板6篇,供大家阅读。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效能意识
要加强对我县供销单位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 切实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 任主体意识,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 成员结合分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 实施方案,细化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考核,做到统筹安排, 使效能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真正把我县供销单位机 关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效能监察,提高制度执行力
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 抓住 履职尽责的关键点,认真组织开展效能监察。
(一)加强对中心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人民满意”这一工作主 线,开展监督检查,采取绩效察访、问卷调查、考评检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下 属企业农资产品供求销售,量化分级管理、新网工程建设项目、加强新的基层组 织建设、供销资产整合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察,促进工作任务的完成。
同时,加强对领导批示件办理的跟踪督查,切实提高机关执行力。
(二)加强对机关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 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把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服务企业 发展”的情况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强化对机关工作秩序、办事效率以及工作 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的常态化督查,加强对窗口科室、办事岗位服务情况的督 查,着力整治机关庸懒散奢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有效治理办事拖拉、效 率低下、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不良现象。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按 照局《效能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
三、深化绩效管理,推进目标任务完成
(一)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坚持务实管用、简便可评、客观公正、连续稳定 的原则,结合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做到既与上级的工 作要求相对接,又与本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任务相适应,把供销年度工作任 务、绩效指标分解到岗、到人,充分发挥目标体系在绩效管理中的推动作用。
(二)抓好过程推动。加大效能监察力度,督促绩效指标的落实。改进评估 方式方法, 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自我评估与公众评议相结合的运作 方式,通过社会问卷、组织特邀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和评议等,加大公众评议的 力度, 使评估主体更多元, 反映绩效更全面。
同时要健全绩效档案, 将明察暗访、 平时掌握的情况记录在案,对评议中群众反映出来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回应, 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改进,推动绩效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结果运用。建立绩效管理奖惩机制,注重把考评结果与评先 评优、行政问责、奖励惩戒等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结果运用。凡被效能告诫的, 取消其本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相应扣发绩效管理奖,并取消所在单位的评先评 优资格。同时,要认真分析绩效评估结果反映出来的问题,总结推广绩效管理好 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结果反馈,推进绩效管理的改善和提升,从而,真正形成 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正确导向和推进绩效管理的有效动力机制。
四、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一)深化政务公开。要畅通政务公开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 开栏、咨询电话、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及时公开我局行政决策、人事任免、行 政审批、稽查办案、药品抽验等有关行政权力运行的事项,确保社会群众的知情 权和监督权,推进办事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简报、网络等宣传 载体, 做好宣传工作, 大力开展对机关效能建设政策制度、 重大部署、 工作成效、 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 全程监督,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在内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三 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案例和大额资金使用)严格 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强化财务内部审计,完善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 监控机制,坚决制止私设小金库。在监管执法方面,落实廉政承诺报告和案审委 员会制度,开展执法检查、案件回访、效能监察,以及网上监控等,推进执法人 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做到依法、高效、廉洁 行政。
五、加强作风建设,打造高效运行平台
(一)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 的工作来抓,继续深入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等活动,加强 与基层群众、企业的联系;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 出;改进会风文风,做到能不开的会不开,能集中的集中开或采取视频形式开; 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对各单位“八项规 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提高行政审批时速。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企业发展”工作要求,积 极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规范,进一 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建设制度, 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开展创建活动。将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科室评议”、 “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有机结合,细化方案、细化措施、细化要求,进一步转 变工作作风、创新监管方式,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服务质量,解决突出问题, 力求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业绩赢得社会群众的认可。
六、认真受理效能投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完善网上政务公开、设立局域网领导信箱、 投诉举报、公众留言、建言献策、便民查询平台等,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充分发挥行风效能监督员的作用,有效延伸监督触角,扩大社会监督的影响力。
(二)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件。加大对群众投诉件的直查快办力度,做到只 要有投诉,就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防止拖延耽搁和应付了事。对调查属实 的投诉问题,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实行行政 问责。
(三)加强对投诉件办理的跟踪回访。通过对投诉件办理的跟踪回访,及 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找准问题根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促进工作人 员认真履职,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
管理从来就不是说起生产谈生产,说到营销讲营销,而是一个有机整体,各个方面相互联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规矩化管理需要系统考虑,建设完整的管理体系。《组织系统》工具包在战略的高度看别人走过的路,打造适合您企业自身的发展方案,共同解决企业战略性难题。
一、生产管理规范化的特征
1、计划前瞻和准确性
生产管理规范化,计划是前提。不论你是订单式生产,还是预测式生产,事先都必须明确制订周密的计划、安排好均衡生产的进度。也不论你的企业是大是小,计划周密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这里要特别提醒做计划的人,市场瞬息万变、原材料价格波动不一,忽视了这一前提,计划就失去了前瞻性,当然也不会有准确性。做计划的人还有一个错误常犯。那就是加工件计划周密,可采标准件疏忽。总以为拿钱买的东西不用担心生产不出来,结果往往导致生产受阻于标准件。这样的计划就不会有准确性。
2、材料采购的及时性
这里的材料采购是包括原材料、辅料、易耗品、标准件等生产必备品在内的,只不过原材料采购是大头,前辈们习惯性称呼而已。年轻的生管员,千万不要望文生义哦。不少企业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形:产品要包装了,可就是缺几个标准螺丝。就因为标准螺丝太容易买到,导致计划考虑不到。当然也不排除,计划人员做了而采购人员忘了。但从做计划的角度来说,要盯住计划是否落实。
3、生产加工的专业性
现代工业的较大特征就是专业分工。分工增加了生产效率,分工使规模扩张成为可能。分工也使个人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要想做大(做强是下一步的事),也必须走专业化之路。能发给专业厂生产的部件,尽量发外加工。不要只想着别人赚了你的加工费。其实你的厂房、设备、人员工资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搞不好,你自己的生产成本可能还高过发外加工费。
4、产品组装的统一性
由于专业分工的缘故,往往出现同一产品不在同一场地生产。特别是品牌企业,已经做到了全球采购、全球生产、全球销售。国内稍具规模的企业也不例外,生产基地好几个。越是生产基地多的企业,其产品组装越统一。问题往往出现在小企业,虽然只是在一间厂房生产,却发现他们贴了不同的标签,或是用了不同的包装。由于企业经常更换协作商,每个协作商都要重新制版,每次印刷都不一样。这种现象离规范化生产实在差得太远。
5、品质控制的标准性
并非由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诞生,才有质量控制标准。恰恰相反,是由于有了质量控制标准,才产生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现在不少国内企业本末倒置。花笔钱搞一个质量论证书,就以为万事大吉了。证书只是印在包装上的广告词。这实在是可叹可悲!过去讲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确实讲过了头。但是现在靠不切实际的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是不是太过分?那些不重视产品质量、不注意品牌建设的企业在金融危机中受够了苦头吧?分工协作,质量控制必须标准统一,并且丝毫不能放松。
6、品牌维护的严肃性
请注意,不讲“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不是不重视质量,而是因为人们对质量的要求更进了一层。人们不仅要求你的产品有质量,而且还要求你的产品是品牌。因为品牌既包含了品质超群,又涵盖了服务超众。之所以说质量不是企业的生命,是因为产品质量再好,在这样一个商品经济极其丰富的年代,你的服务不好,也是不会有人买你产品的。那种“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年代早已成为过去。未来社会,没有品牌就意味着没有市场。
7、仓库管理的严密性
不管你实行的是订单式生产,还是预测式生产,产成品入库必须履行严格的检验检查手续。首先看有无生产计划,计划外产品不得入库。逼迫生产车间不得为增加产量、增加计件工资而生产。其次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品不得入库。
8、现场配置的精准性
规范化的生产管理一定是精准管理,生产现场摆放必须井井有条,原辅料、半成品必须适时到位,既不能提前也不要滞后。做好5S管理(另作专题论述),生产就能有条不紊。
二、生产管理如何才能做到规范化
知道了规范化生产管理的特征,按要求去做,基本上就行了。老师在此还是强调三点:
1、分工专业化、协作一体化
要做到分工专业化、协作一体化,较根本的一点就是与协作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判断合作好坏的标准就是协作商有无抱怨。分工协作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知道发包方(发外加工单位)通常占据主导地位,如果你以大欺小、强人所难,合作不会愉快,也不会长久。互利双赢、多赢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违背主旋律的都是不和谐的声音。让协作商无抱怨,这就是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2、流程规范化、生产标准化
流程技术的产生就是生产分工所导致的。现代企业不论是否自觉或是不自觉地使用流程概念,实际工作中是一定存在流程的。要不然,哈默就不会使用“流程再造”一词了。当然,老师不主张所有企业引进流程技术都用流程再造的概念,因为不少企业在实施流程管理技术之前,已经奠定了不错的流程运行基础。这类企业所需的就是优化和完善。生产标准化应该没有其它异议。没有标准化就没有规模化,就不可能无限复制的可能性,企业就只能停留在手工状态。流程规范化是从管理上提高效率,生产标准化是从技术上扩大产量、保证质量。二者缺一不可。
3、投入较小化、回报较大化
没有流程规范化和生产标准化作基础,企业的成本管理、投资回报就没有保证。人们往往一谈到投入较小化,就是少花钱。须知,如果没有相应的投入,又何来较大回报?企业投入必须在保证不低于盈亏平衡点的基础上,尽量扩大投入,争取规模效益。当然规模扩大又要与市场容量相吻合。也就是说投入不是越低越省钱,也不是越大越赚钱。把握其适度的唯一标准就是市场接受能力,或者说企业的市场营销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校务公开的操作流程,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群众的参与热情,提高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水平,突出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风廉政建设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集体决策,遵循校务公开“合法性、真实性、时效性、规范性、创新性”的原则,注重抓中心、抓重点、解难题、破难关,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二、公开重点
1.重大决策。各校(园)在出台长远规划、工作方案、人事调整、利益分配等重大决策文件时,坚持征求意见和集体酝酿的办法,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实施。
2.收支管理。严格按照“一费制”和“一支笔”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依规收费,节俭开支,凡涉及学生的校(园)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收费批准文号、项目、标准和范围;物品添置履行“申报—研究—审批—报购—核实—归位—清查”程序,做到票、物、钱、账相符,并在校(园)务会上公开说明。
3.工程建设。深入调查,联合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寻价、议价与定价,规范招投标程序,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实时公开,接受监督。将在xxx职工公寓、xxx开发区分别建设一所幼儿园,并对不符合抗震标准的英山小学进行校舍拆除建设,此项工程应作为公开的重点。
4.职务评聘。各校(园)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的指标要求和评聘条件,进行公开竞评(聘),体现公平、公正、有说服力。
5.学习培训。依据相关规定和个人材料进行逐层择优推荐,公示期间有异意的应重新选拔或作出明确解释。
6.师生奖惩。各级各类先进荣誉、教学成果、师生获奖等的奖励范围、对象、条件、名额、金额、程序以及对违法违纪师生的处理等都应全面公开。
7.其他与师生、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对群众来信来访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合理化建议要及时采纳,并将办理结果公开。
三、公开形式
1.校(园)内专门设立校(园)务公开栏、投诉箱和意见簿,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2.定期召开校(园)务公开的领导、监督小组会议,通过座谈等形式,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实效。
3.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问卷、入户家访、电话联系等渠道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4.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电子显示屏、雏鹰电视台及红领巾广播站等的宣传作用,使校务公开更加便捷。
5.每年召开一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的重大事项都要在教代会上公开,接受教代会的审议或表决。
四、公开程序
校(园)长结合阶段工作和本校(园)实际,每周召开行政例会,适时组织全体教师会议,对校(园)的主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进行商议讨论,最后形成公开的'项目和内容,对于上级的决策性文件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直接在校园网上转发或在校务公开栏上张贴公示,让广大师生、家长群众及时了解政策信息,掌握教育动态。
五、保障措施
1.重视领导,建立校务公开长效机制
把校务公开作为联系师生、密切群众、促进工作提升的重要窗口,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计划,成立校务公开领导、监督工作小组,不断修订完善制度,建立校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全员参与、接受监督、共同经营”的长效机制,确保校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巩固与发展。
2.细化过程,提高校务公开的运作规范
围绕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利益需求,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实行“常性公开、点题应答、热点追踪”的办法,做到校务公开的内容“每周有更新,每月有整档,每年有考评”,并与“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行议、师德师风承若”相结合,融于教育教学管理、融于体制机制创新、融于改革发展进程,对于师生、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分析与整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使校务公开工作真正成为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根本任务基础保障。
3.狠抓整改,提高校务公开的督查实效
对于校务公开工作中发现的“热点、难点、盲点”问题,要认真梳理、科学分析、狠抓整改。中心小学将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监督员到各校(园)进行随访督查,坚决杜绝一切“过期公开、跑题公开、隐性公开”的行为,对于该整改的内容与项目,要立即行动,马上整改,力求实效,不断把校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道路管理。充分发挥乡村道路功能,根据国务院《乡村道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乡村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管理。
指乡村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
第三条乡村道路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偏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所属的乡村道路管理机构负责乡村道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做好乡村道路管理工作。市、区城乡规划、建设、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通、园林、市容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乡村道路的义务。
对监督、制止和举报损坏、侵占乡村道路行为有功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惩办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村道路、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和供电、供水、通信、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
编制乡村道路年度建设计划,乡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乡村道路发展规划和乡村近期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提前告知相关管线单位。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应当制定年度计划。
第七条乡村道路的建设资金主要由政府投资。
第八条乡村道路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技术规范。
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担乡村道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
第九条乡村道路建设应当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有条件的应当同步建设公共管沟。
沿途原设置的架空线应当同步埋设入地。新建的乡村道路原则上不得设置架空线。乡村道路改建、扩建、大修时。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大修乡村道路。有关管线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管线敷设计划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实施。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有条件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并预留绿化用地和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乡村道路。
第十三条乡村道路工程竣工后。
乡村道路工程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十四条住宅小区内道路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衔接配套。
第十五条通过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收取通行费,用于归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章养护和维修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由业主负责养护、维修。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
第十七条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建设单位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料理工程移交手续,并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一并移交;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将投资建设的乡村道路自愿无偿移交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且符合移交条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依照规定顺序接管。
第十八条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定期对乡村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质量。
保证乡村道路完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对乡村道路养护、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围挡作业。有关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施工时,养护、维修乡村道路应当躲避交通高峰时间。应当采用低噪声、防扬尘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除围挡。作业期和养护期内。
第二十条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
应当先行采取警示性措施,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发现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时。并督促有关产权单位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躲避。
由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乡村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使用的统一标志。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乡村道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配合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设立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投诉。发现乡村道路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养护、维修单位进行修复。
第二十四条乡村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
(二)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坡道、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
(五)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六)向路面排水;
(七)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
(八)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露宿、通行机动车或者骑行电动车、自行车;
(九)其他损害、侵占乡村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严格限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乡村道路竣工后三年内。
以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期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十五日、后十日。不得开挖乡村主干道。
减少扰民。挖掘乡村道路应当集中施工。
第二十六条 因特殊情况。对临时占用乡村道路和挖掘乡村次干道的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挖掘乡村主干道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答复。临时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涉及乡村防洪工程的还应当征得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经批准临时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应当依照批准的时间、位置、面积和要求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占用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占用乡村道路期满后。恢复乡村道路原状;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占用期限的应当提前三日依照原审批顺序报经批准。
第二十八条 占用和挖掘乡村道路。
不得挪用和减免。乡村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用于乡村道路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应当停放在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内。
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设置。
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十条经批准挖掘乡村道路。
(一)施工现场应当围挡作业。夜间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灯或者反光围挡;
(二)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标示牌。
(三)能够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的应当采取非开挖技术施工。
(四)与地下其他设施发生抵触时。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五)施工资料应当在批准的范围内堆放。
(六)施工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并书面告知乡村道路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接到挖掘施工完毕的演讲后。主干道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其他道路应当在十五日内完成。
第三十二条 因管线发生事故需要紧急抢修的管线单位可以先行挖掘乡村道路抢修。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沿街单位需要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其建设以及维修经费由申请单位承担。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应当委托专业单位施工。
第三十四条因废弃或者交通管理等原因。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调整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专项列支。
第三十五条公共汽车、电车以及其他固定线路的客运车辆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乡村道路技术规范。新增、迁移客运车辆站点需要加固乡村道路的应当采取加固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乡村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封闭乡村道路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布通告。
第三十七条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应当经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并依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三十八条乡村道路出现塌陷、断裂等情形。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并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需要在桥梁上架设管线的应当先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影响交通平安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确保平安。管线单位应当对架设的管线进行定期检查。
第四十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桥梁、隧道的平安维护要求。
制定可行性演讲和平安维护方案,桥梁、隧道平安维护区域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基坑开挖等作业的应当向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与桥梁、隧道产权人签订维护协议,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可能危害桥梁、隧道平安的还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河道中从事上述作业行为的还应当报有管辖权的水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桥梁、隧道检测评估制度。
桥梁、隧道的平安检测评估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当。
第四十二条经检测评估为危险桥梁、隧道的负责桥梁、隧道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
第四十三条桥梁、隧道遭遇车船撞击事故或者其他损坏的有关责任人员应当立即演讲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予警告:
(一)未执行乡村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
(二)养护、维修乡村道路时未设置警示标志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的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乡村道路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恢复,费用由责任者承当,并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或者挖掘修复费二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逾越二万元。
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一)履带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行驶;
(二)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乡村道路上试刹车;
(三)擅自在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四)占用乡村道路期满或者挖掘乡村道路后。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清除或者撤除。
(一)擅自在乡村道路上设置台阶、门坡、站台、书报亭、电话亭、指路牌、井具、化粪池等的处以乡村道路占用费二倍的罚款。
(二)擅自利用桥梁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栏、吊装、牵拉等施工作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人行地下通道内摆摊设点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村道路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作业期和养护期内擅自撤除围挡的
(二)未及时处置缺损的乡村道路附属设施的
(三)施工完毕未依照乡村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回填密实的
(四)擅自开、改乡村道路道口、降坡或者改装人行道板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用途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于非经营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用于经营性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属于乡村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乡村道路主管部门及其乡村道路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奖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顺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组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负责乡村道路养护、维修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乡村道路进行监督检查。
(四)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使广大学生认清邪教的危害,增强抵御邪教的免疫力,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结合我校实际,集聚资源,整合优势,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积极开展反邪教教育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健全、完善学校反邪教教育网络
1、健全、完善学校反邪教的领导组织工作机构。研究本校反邪教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新对策,部署20xx年反邪教教育工作的新任务。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反邪教教育的教材和最新的相关信息资料。
2、高度重视中学生的预防教育工作,崇尚科学,把对中学生的反对邪教的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确定学校主要领导负责,政教处具体落实措施,班主任作为班级反邪教教育工作的第一线教师,组织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教育工作。
3、加强对学生的预防和监控。要把反邪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及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教育与预防相结合。
二、建立健全学校反邪教预防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学生监控报告制度。如发现学生有从事封建迷信、邪教活动,必须尽早制止、教育,或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反邪教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学生邪教活动隐瞒不报或有意迟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健全学校回访教育制度。学校在家长会上,要适时、适度地向学生家长开展反邪教宣传。
3、建立定期考核督查制度。要结合学校考核工作安排,将反邪教工作考核列入学校、班级考核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奖罚。
三、以多种形式开展反邪教预防教育工作
1、广泛开展“崇尚科学
反对邪教”进课堂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安排一到两课时的反邪教教育课或活动,通过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确保在校所有学生都能接受到比较系统的'崇尚科学教育,确保在校生充分认识邪教的危害,增强讲科学的能力。
2通过观看图片展、影视片等形式,结合主题班会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反邪教意识。开展“六个一”活动:①读一本好书籍;②观看一部专题教育片;③开辟一期内容丰富的反邪黑板报;④举办一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⑤开展一次反邪教宣誓签名活动;⑥每名学生在家里开展一次“不让邪教进我家”的宣传活动。
3、加强与村委、学生家庭反邪教育的合作,通过村委、家长学校开展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社区反邪教活动,形成学校为主、村委配合、家庭合作的教育社会化体系。
4、收齐、整理反邪教教育工作资料。
按照街道办事处综治委创建平安社区的统一布署,环城社区将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积极能动性,广泛动员居民群众,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推进依法治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创建和谐社会,把“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转化为提升环城社区形象的品牌优势,现将今年的创建平安社区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以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创建“平安社区”工作小组,广泛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与创建工作中。
二、充分发挥社区各职能机构的`作用,加强社区治保会、调解委员会、维护社区治安稳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信息员队伍的建设、调整,将这批骨干力量覆盖到整个社区。同时定期组织上述人员开会,学习有关创建“平安社区”的文件,及时通报社区治安状况,()形成合力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各种刑事犯罪,预防重大的和重大事件的发生。
三、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小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这项工作提高社区成员法律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创建“平安小区”的重要基础。为此,我们在平安创建活动中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以社区市民学校为主要阵地,对社区成员分层实施普法教育,特别是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平安创建活动中,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
(2)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做好普法及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做到目标明确,要求具体,效果明显,家喻户晓。
(3)为动员社区成员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社区居委会在社区人群较为集中的地方悬挂横幅,推动平安创建活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