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工作计划3篇(村委会矛盾纠纷工作计划)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好的一份工作计划是怎样的呢?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矛盾纠纷工作计划3篇(村委会矛盾纠纷工作计划),供大家赏析。
关于深入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区综治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省市党政领导同志重要批 示精神,深入开展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全 区社会政治稳定,现就市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经营性矛 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淮综治[2 011]9号)的贯 彻落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
目前,***同志对通化市如家快捷宾馆纵火案作出 了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三运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徐立全分别就贯彻***同志 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党政领导也就开展经蓄性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排查化解经营 性矛盾纠纷是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当前维 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加强 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举措,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以 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维护金市稳定大局,以坚决 防止发生恶性案件为总体目标,深入排查调处经营性矛盾 纠纷,切实把各类经营性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 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为庆祝建党9 0周年创造和谐稳 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和经营性组织、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经营 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 自过问。为加强领导,区综治委成立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 导任副组长,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区维稳办、区经信委、区教育局、八公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 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文广新局、区物价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工商联、八公山国税局、八 公山地税分局、八公山工商分局、各镇街道、新庄孜矿、李嘴孜矿、舜泰化工公司、舜岳水泥公司、皖淮机械厂负 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王涛任主任,区综治办副主任闫绍清任副主 任。各单位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或 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名单7月1 0日前报区综治委)。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维稳综治机构要发挥好牵头、协调、督导作用,充分运用大调解工作体系,发挥职能作用和工 作优势,组织和推动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明确重点
各单位各部门和经营性组织、单位要深入排查各类企 业、新经济组织、个体工商者和农村生活经营环节中的各
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调处冲突性较强、容易5』发“民转 刑”案件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和可能产生“个人极端行为”、具有现实危害性的经营性矛盾纠纷当事人。
四、落实责任
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和“谁 主管谁负责”,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镇(街道)、社区(村)为单位,把地区排查、系统排查和经济组织、单位内部排查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发动群众 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调差摸底。各镇(街道)、社区(村)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经营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各 部门负责涉及本系统业务工作范围的经营性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内及本单位工作业 务涉及范围的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各镇、街道要建立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工 作机制,把排查经营性矛盾纠纷纳入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 解工作,纳入大调解体系,定期排查化解,定期上报,定 期督查推动,以充分发挥其他各项渠道化解调解经营性矛 盾纠纷的作用。区综治委将把此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纳入 市对镇、街道和综治委成员单位2 011综治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内容。
要严格实行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排 查化解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解决问题的时 限要求,做到事事有人管、仁件有着落。对该排查出的问 题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化解而酿成极端事件或 恶性案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精心组织
按照上级部署,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共分三 个阶段:深入排查阶段(6月2 O日至7月2 0目)、集中化 解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总结上报阶段(9月1 日至1 5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动 员部署,充分发动各单位各部门、各类经济组织和广大人 民群众积极参与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各 种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清楚,把引发矛盾纠纷的原因查出 来。对排查掌握的经营性矛盾纠纷,要根据其产生的原因、特征,逐件制定化解方案,逐件确定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 人,制定工作措施就地及时化解,并逐一登记造册。对冲 突性较强、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重大经营性矛盾纠 纷,要由领导包案,限期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对于可能 铤而走险、产生“个人极端行为”、危害社会的经营性矛 盾纠纷当事人,要及时纳入管控视线,重点包保,落实稳 控措施。重大经营性矛盾纠纷要在落实调处和稳控措施的 同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区经营性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报区综治委。报
表见附件一)。排查化解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进 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当地镇、街道维稳综治工作 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区经营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排查化解工作总结请于9月1 0日前报 区综治办。
荷花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和社区职能转变的需要,根据建立平安街道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创新社区矛盾调解工作机制,提高整体调处社区矛盾的工作效率,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现制定以下矛盾纠纷调解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的方略,紧紧围绕发展、改革、稳定的大局,探索、创新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投机,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强化政治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投资环境,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格局,以调处促进社会的稳定,实现经济的大跨越。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平安雄州”为目标,事例各类调处资源,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力量,从而在全街道范围内形成以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调处中心具体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对各类社区矛盾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调解机制,努力实现无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调解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社区专门成立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调解工作,真 1
正把民事纠纷作为重点“工程”来抓。
四、机构设置
1、调处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
(1)、掌握社区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定期重大疑难纠纷,积极为街道、党工委充当稳定方面信息的耳目。
(2)、直接调处社区范围内的重大矛盾纠纷,协调解决政策性较强的行政纠纷。
(3)、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并结合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4)、接待群体性上访、指导分流上访矛盾。
2、社区调委会要经常聘请法院、检查院、公安、司法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政策法规咨询组,负责对调委会管理的涉法纠纷、重大疑难纠纷提供法律建议,对负责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五、程序机制
社区调解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为:
1、接访受理
2、分流处理
3、调查核实
4、调解处理
5、结案存档
6、跟踪回访
7、告知解决
荷花社区
2008年1月15日
农村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已成为解决“三农”的难点和重点。它事关农村和农业的稳定,关系到国民生产的全局。
一、农村矛盾纠纷和信访的几种类型:
(一)单纯内部矛盾纠纷
1、涉及农村建筑、改选,如建房、圈舍改建、挤占街道等邻里日常生活矛盾纠纷。集中在占地多少、挡光、阻碍水流,侵犯地权、物权、使用权争夺等问题上。
2、农村家族内部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的亲缘关系间的矛盾纠纷。如争夺遗产,分配房屋、生产资料不均,赡养争议等。
3、农村的债权债务纠纷。如三角债,合伙经营收益分配不均,债务分摊标准不一,讨债与偿债互不让步等。
4、土地、林业等资源经营、分配调整不公平、不公开,承包经营使用权争议矛盾。如对分配土地位置、地力不满,对竞标存不同意见,对土地承包租赁、荒山开发权、林地权属等争夺引发纠纷。
5、物质利益需求之外,因为个人的目的和动机,与他人或组织进行对立的斗争。如个人成见反对他人、名誉地位争夺、恩怨纠缠等,一般通过申诉、控告方式表达不满,有的寻求公正、公平处理,要求组织或个人改正错误,有的则动机不纯,无中生有,设计陷害,也有的纯属无理要求。
6、其他类型引发的矛盾。如夫妻矛盾、遗失物品、禽畜等猜疑争执,交往中情绪化的口舌之争、人身攻击,难以辨明是非曲直,却纠缠不清。
(二)农民与政府、干部矛盾纠纷
1、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矛盾。一是干部因为正常工作,因方式、方法不当或坚持原则无意间引起群众不满;二是群众对干部的作风、品质、不良行为不满,或反对或抨击,甚至针锋相对引发尖锐矛盾。
2、政策性的措施没有执行或未得到较好执行、政策连续性不强造成脱节,从而引发的群众与政府、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技术、定单销售、价格保证和配套工作落实不到位,国家的粮种补贴不到位,政府行为承诺的工作没有兑现,大型农业产业项目推广占用农田与农民自主选择生产、按传统生产习惯之间的矛盾。
3、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救济需求与政府可提供产品、服务承受能力的矛盾。如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普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农民医疗卫生和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等,因为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政府无力全部解决使群众满意。对象复杂,问题棘手,资金不足,标准难统一,救助难平衡。不能不管,又无力全管,群众意见大,政府有苦难言。
4、特殊群体的信访日益增加。如企业转制后的下岗、离退休职工工资、医疗保险等问题,事业单位定岗分流、竞聘上岗引发的群体上访等不稳定问题,军转干部和复员军人安置问题,残疾群众生活、就业及贫困农民子女入学等问题,已经不是个别现象,难以短期解决,群众的期待与政府的解决时效有差距。
(三)政府与企业、事业单位的矛盾纠纷。如管理体制、债权债务关系问题,利润分配;村镇规划建设与企业扩地经营,企业外招用工与政府主张使用当地劳力等矛盾;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土地出让等优惠不落实;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工作不到位等等,这些也形成矛盾。
(四)政府、组织与个体矛盾纠纷。项目建设、公用事业建设、产业化生产经营引发的政府、企业、大户与群众的矛盾纠纷。如企业生产的环境污染问题,某些虚假农业产业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城镇管理与群众需求,城镇建设拆迁、招商办企征占农民土地问题等,围绕赔偿金额、置换条件等引发矛盾纠纷。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城镇管理中的执法行为与群众产生的矛盾不在少数。
二、农村群众矛盾纠纷和信访的心态分析
(一)寻求公正、公平。一般要求待遇、地位、处理结果平等一致,利他则应利已,不利已即不利他。主张个体间权利对等,消除差异,达到心理平衡。
(二)寻求保护和保障。一般为保障权利、维护利益,通过信访上诉取得支持、同情和保护。以农村弱势群体为主,希望能置身于社会常理、舆论、道义规范、政策法规等保护下,不受侵犯和伤害。
(三)争取利益。
一是争取正当的等量、应得利益。如政策法规明确规定享有的,社会集体公认的合乎情理的,传统沿袭根深地固,劳动换取的利益等等。二是要求利益扩大化。超出所能评估的现状利益,增加过多长远利益和升值空间的考虑,主张超值获利,不实行等价交换。
(四)出于动机和目的的需要
通常把社会组织机构、集体、个人,或者无形的规定、决定等,作为信访对象,以更改、获取荣誉、地位、身份或有利结果为动机,不计时间、费用等的付出,主动出击,通过信访申诉的途径达到目的。
三、区分有理访和无理访,为信访定性是解决农村矛盾纠纷问题的关键。
(一)有理访的基本类型
1、正常的情况反映。一般提出问题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不以攻击为目的和手段,信访成为一种善意的传递信息的载体途径,目的为加强沟通,促使改进,有提示、参谋作用。
2、正当的权利主张。包括权力和利益,一般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材料,有政策法规作为依据,符合情理、道德、行业规范等社会潜规则,通过正当的举证要求权利。
3、出于纯正的动机和目的。信访者出于公理、公平、正义的要求,为利已或利他,依法有序进行呼吁、申诉、控告,寻求拨乱反正。
(二)无理访的成因及情况
1、心态不正,动机不纯,品质道德恶劣。一是因为嫉妒、不满,为发泄私愤,带头或在幕后煽动信访,挑拨离间,损人利已,损人不利己。二是小题大做,无理取闹,滋生信访。三是制造矛盾,恶意纠缠,借机获利。这类信访最牵扯精力,处理也最棘手,通常用情与理的手段很难奏效,也不太适用法律手段解决。
2、非理性思考问题,个性偏激,草率行事,无恶意动机和目的。遇事不冷静,不等政府、集体组织、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和对策,就急上心头,引发上访甚至是越级上访。对某些合理的政府行为、措施办法不经过研究比较,不去认真咨询,没有集体核计就冒然反对,不负责任上访
3、政治素质不高,接受错误信息误导,或理解偏差。某些政策和措施的出台因为前期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使群众对上级推行的产业项目、工作安排产生抵触情绪,引发矛盾。不注意学习掌握知识和信息,素质偏低,拒绝新的生产方式和致富思路,小农意识严重,部分群众有理说不清,难以作通工作。
4、过分强调个体利益、小集体利益,缺乏全局观念,无理要求,夸大损失,借机索要。对政府行为在农村进行的修路、办企、建校等公用事业建设中,涉及合法占地、拆迁等的补偿,部分群众高价索赔,不达目的动辄群体上访,甚至阻挠正常工程施工。有的群众只管自家建房、排水,妨碍村屯街道规划和邻里生活,造成矛盾纠纷。
四、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和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思路
(一)加强对党和国家农村和农业工作政策、措施的宣传、组织学习和教育引导。要通过媒体宣传、农业科技、法律等下乡服务、建设农村信息服务站(所)等多种载体形式,使群众在头脑中树立政策、法律观念,正确理解富民方针和政策,正确看待利益得失,把主要精力和心思用如何发家致富上,如基本农田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粮种补贴、退耕还林、社会救济、农村信贷等。要使他们能了解知道信息,能看到效果,能用到政策,能得到实惠。
(二)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对农村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要求。一要牢记“两个务必”,践行“三个代表”,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指导农村干部的言行,使他们成为遵守党纪国法的表率。二要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培养和造就忠诚执行党的农村和农业工作政策的队伍;三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尊重群众利益,切实为群众服务,排忧解难。
(三)在实践中总结积累、探索和创新信访的工作思路、方法。实践证明:尽量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信访,避免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多做交流沟通、调查研究去了解情况,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想想群众利益,多方协调,多想办法,工作做细,兑现承诺,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都能得到缓和、化解和息访。
(四)要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访。
一要高度重视群体访所提出的意见、主张以及反映出来的问题。大都是涉及面广,矛盾相对集中,关系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难点、焦点、热点问题。不能轻视、淡化处理,更不能简单粗暴甚至弹压解决,要慎重对待,调查了解,最好由主要领导牵头,实地办公,采取行政干预、政府抓总、部门合作、群策群力的办法共同解决。涉及到的违法、违纪问题应得到严肃处理,错误做法应得到及时纠正,以稳定群众情绪,平息矛盾纠纷。
二要注意把握和控制群体访的态势。正当的群体访是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群众选出代表依法有序、有组织向党政机关反映问题、主张权利。坚决反对和制止群体冲击党政机关上访、丢弃正常生产、工作上访,流动串联上访,挟持伤残、老弱群众上访,禁止党员干部参与上访,严惩破坏公共设施,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上访行为。要防止群体访被少数别有用心分子或地方黑恶势力所操纵,发生性质转变。对待群体访要果断决定,迅速出击,控制局面,耐心劝导、疏散,关键人物要出面交涉,避免矛盾尖锐直接对立。
五、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和信访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信访责任制,实行首办负责制。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责任到人、到部门,实行包案督办,责任追究。
(二)实行信访的属地化管理和职能部门归口受理相结合的办法,条块结合,适用的政策、原则和措施口径一致,步调统一。
(三)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信访工作体系。县、乡、村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信访机构,形成社会化的大信访格局,政府抓总,其他组织和单位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传递,有效利用信访工作资源。
(四)强化政府对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确保社会救济、低保、扶贫资金及城镇建设、公用事业等对群众补助、赔偿的政策性资金到位,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对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医疗和养老保险要及时、足额配套缴纳。要规范农村执法管理行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五)要切实做好农村乡、村务和财务公开工作。通过公开,杜绝暗箱操作,有得提高民主、科学化程度。大的建设和生产经营项目要公开竞标,要强化财务审计,进行全程监督,做到公开、公平。要保护集体和国家的利益,防止资产流失。
(六)对农村矛盾纠纷实行司法调解和诉诸法律途径依法解决相结合的办法。不能以集体决定、组织行为、以权代替法律执行。要重视普法工作,增强法农村群众的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七)发挥农村人大、政协代表的监督、指导作用,重视农村“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和“三长”(党小组长、大嫂队长、村民组长)的作用,积极调动群团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参与农村信访工作,宣传政策,研究办法,解决问题,稳定和凝聚民心。
(八)采用“一案一策”和信访归类集中相结合的办法,灵活处理矛盾纠纷,做到定性准确,案因清楚,时机、分寸和角度恰当,处置果断,结果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