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的制度18篇 休假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统一的工作考勤及休假制度。
第三条 公司考勤和休假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四条 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五天,即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时间为7个小时,作息时间为: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调整作息时间。
第五条 公司的考勤周期以自然月为一个周期,每月按21天计算出勤率。
第六条 公司实行“上班打卡,外出请假”的考勤管理方式。
公司员工因出差不能按时打卡的,由本人填写《外出考勤表》,经部门或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交综合管理部作考勤记录。
综合管理部根据月考勤统计表,生成当月工资表。
第三章 休假规定
第七条 公司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丧假、工伤假等假期。
第八条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二)新进入公司的员工享受休假天数按以下规定计算:新进公司员工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公司新录用的初次就业员工在达到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达到享受年休假条件后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5、员工请事假20天以上且未按照规定扣发工资的。
(四)凡安排疗养的员工,其疗养天数不足年休假时,可以补足。因公外派学习的视同出勤。
(五)员工年休假可抵扣病、事假;无抵扣的情况下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未休完假的,可按日工资的三倍给予补贴(最多不得超过本人的年休假天数)。
第十条 员工因病休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员工请病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三)员工病假(医疗期)时间按规定累计计算,并相应扣发一定工资:
1、员工年内病假累计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奖金全额计发;
2、员工年内病假累计21个工作日以上,除扣发各项补贴外,按实际休假月份数扣发奖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员工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的,除扣发各项补贴外,从第3个月起,按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90%;
4、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符合公司内退条件的,可劝其内退;不符合内退条件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员工请事假,按日扣发工资,即应扣事假的.工资数额=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辅助工资)÷21天×事假天数。员工因事请假,在扣发相应的工资基础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员工年内因事请假累计4个工作日以上扣发月奖金的40%;
(二)员工年内因事请假累计10个工作日以上扣发一个月奖金;
(三)员工年内因事请假累计15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发三个月奖金;
(四)员工年内因事请假累计3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发全年奖金,年内按基本工资计发。
第十二条 员工结婚,凭结婚证明给婚假3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增加晚婚假15天。到异地配偶方所在地结婚的(不包括旅行结婚)按往返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第十三条 员工产假按国家和云南省生育保险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假按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工作满一年且与配偶、父母不住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员工,探望配偶和父母可享受探亲假。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若两年休假一次,则可休假45天;已婚员工到外地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往返路费可按火车硬座、汽车标准报销。
第十六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员工丧假5天。在异地办理丧事的,按往返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第十七条 员工因工受伤,按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假。
第十八条 公司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休假。奖励休假的时间、方式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奖励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十九条 加班管理:
(一)各部门对工作应紧凑安排,提高效率,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所在部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并发放补休单,部门经理统筹安排补休;
(二)因公出差、培训、考察而占用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得补休,确需补休的,由所在部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并发放补休单,部门经理统筹安排补休;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和非法定节假日加班且没有安排补休的,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第四章 请假批准程序
第二十条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之后方可休假。若遇突发事件,事后应补交假条,并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一条 部门负责人请假须提交书面请假条,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作考勤记录。
第二十二条 一般员工请假须提交书面请假条,一个工作日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交综合管理部作考勤记录;二个工作日(含二个工作日)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作考勤记录。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病请假,必须及时、按级请假。特殊情况下可托人代请或电话请假,再于次日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四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合计三次按事假一天计算;上班后因公外出和因私外出必须按级报告和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 出现委托打卡等弄虚作假行为,委托者、被委托者、综合管理部有关工作人员及经理均要接受相应处罚:委托者、被委托者违规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罚。
第二十六条 员工旷工,扣发旷工时间内的全部工资,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
(二)旷工二天扣发半年奖金;
(三)年内旷工累计三天扣发全年奖金;
(四)年内旷工累计四天以上的,公司给予除名。
第二十七条 旷工一天、全月事假三个工作日或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者扣当月误餐费的50%;旷工二天、全月事假五个工作日或病假十个工作日以上者扣当月全部误餐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一条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缺席。
第二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公司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 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八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员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九条 员工与公司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员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公司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公司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员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公司当年已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公司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中的 “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以上规定自20xx年6月13日起执行。
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如下:
(一)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方面包括三类(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第二类,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二)带薪年假。
带薪年休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劳动法》第45条: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三)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五)陪产假。
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
(六)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七)丧假。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一、考勤:
1、严格执行各类职工休假制度,凡违背休假规定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2、每月旷工一天者(停职反省二天以上)),扣发当月的全部奖金及当日工资和当月院内各种补贴,科内检查。旷工二天的,院内通报批评,下岗学习,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补贴,在下岗学习期间,仍有旷工行为的给予下岗的处理。
3、对迟到、早退、脱岗、空岗、串岗,每发现一次扣100元,累计5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4、临时工旷工一天给予警告,扣发当日工资,连续旷工二天或者当月累计旷工四天,予以辞退。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休假制度:
1、病假:病假凭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办理请假手续。三天内科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主管院长批准。
2、事假:应在事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写请假条;三天以上由主管院长批准,原则是当年不超过十五天。临时事假外出,写请假条,回单位后消假,累计8小时按事件一天扣除。
3、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婚假10天。
4、丧假:一般为三天。主要指职工料理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由院长批准给假。
5、产假待遇:
产假期限: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的(指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奖励,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负担50%,或者增加产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7天护理假。
哺乳假:符合计划生育的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弱,上班路程远,抚育婴儿确实有困难的本人申请,院长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
符合计划生育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三、年休假规定::
凡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1、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五天。
2、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
3、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五天。
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休假待遇:
1、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休假一天扣每月奖金的25%,并扣除相应的津贴;休二天以上者,每一天扣15%,并扣除相应的津贴;奖金扣完为止,津贴按天扣除。并与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挂钩。
2、事假工资、工作津贴按天扣除;奖金休一天扣每月奖金的25%,休二天以上者每一天扣15%,扣完为止。并与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挂钩。
3、产假在规定日期内工资照发,奖金按天扣除。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的基本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升,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根据市人事局20xx年11月22日会议精神,休哺乳假满一个月人员,减发月工作津贴的20%。
4、婚、丧假、带薪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并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由于工作需要完成紧急任务,经领导安排加班加点的,目前不实行加班工资,单位可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二)年休假
1、休假天数:
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个工作日;
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个工作日;
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4个工作日。
2、休假原则:
(1)工作年限满5年、10年、20年的,分别从当年起开始按规定时间休假。年休假天数,以工作日计算,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初根据工作情况,应对本单位职工的年休假做好计划安排;对每位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都尽可能在当年内安排年休,个别确属工作原因当年不能安排年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将其假期移至下年使用;对未休假者,不得以经济和物质形式予以补偿。
(3)年休假原则上当年安排使用,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几次安排。
(4)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若在年休假后到年底的时间内,请并事假分别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5)凡组织安排疗养的人员,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如果疗养时间少于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可以补足年休假天数。
(6)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两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3、假期待遇: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间外出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五)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七)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xx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xx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xx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xx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连续工龄的认定
(一)办理时间:每月25日30日
(二)申报材料:人事档案、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请示。
(三)办理程序:
1、个人向单位提出书面请示。
2、单位向市人事局提出书面请示。
3、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科务会讨论复审。
5、报经市人事局领导审批。
6、市人事局发文。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抚恤、丧葬、遗属供养
(一)办理时间:每月15日25日
(二)申报材料:单位请示、死亡证明、工资档案。
(三)办理程序:
1、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领导复审。
3、报经市人事局领导审批。
4、人事局发文,单位在10个工作日后到工资科领取批复。
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第二、年休假天数的确定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员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第四、员工于当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年休假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第五、休假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所请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6、离职再入职员工按照新入职员工标准享受年休假。
第六、员工休年休假的审批程序
1、员工年休假必须有年休假条,员工年休假的必须提前所在部门主管提交申请,经行政部审核及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
2、超过2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假。员工请年休假需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附表)
3、在同一时间段每个部门请年休假不能超过1人(市场部以各店面为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应提前向行政部报备,经审核通过方可按照年休假计算。
第七、员工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标准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累计到次年前三个月内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第八、年休假考勤报告制度
1、各部门要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核制度。
2、各部门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部备案。
第九、其他规定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在下一年离职的,将按照员工离职当年事假处理。
第十、本制度不详尽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释和补充
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一、请休假制度
1、请假及休假核准权限为:一日以内(含),由部门经理审批,报人事部核准。两日以上(含),由部门经理审批,报人事部核准,最后由总经理审批。经理级请休假需由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备案。副总以上人员休假需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
2、员工请假除重大伤、病、事故可以事后补办申请手续外,均须事先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按核准权限核准后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3、请假经核准后,连同有关证明文件,送至人事部确认假别,做为考勤计薪之依据。
4、请假事由有虚构不实之处或提出的证明文件有涂改、伪造者,其请假日数撤销,改以旷工论处。
5、事假、病假之请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其他假别除工伤假外,请假最小单位为1天(8小时)。
6、请假应先指定职务代理人,若遇重大伤、病、事故,无法事先请假者,由所属部门经理安排工作代理人选。
7、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入请假期间内。
8、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及法定假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详见《员工手册》。
9、非特殊原因,原则上试用期内的新入职员工不予休假。
二、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按照规定详细填写《假期申请表》,务必先指定职务代理人,并按规定出具证明,除重大伤、病、事故外,其余各种假单必须于假期生效日前三天送交人事部备案。
2、当日请事假、病假者,依规定请假获准后,离开时将《假期申请表》交人事部,须在考勤地点进行考勤;如在当日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有突发性事件或突然患病,次日请事假或病假,则须在次日上午9:30以前电话通知直属领导或人事部,事后按照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3、若遇重大伤、病事故,无法事先请假者,应由本人、同事或家属于事(病)发生后2日内,以电话、口头或书面向直属领导报告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将以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手续不完整,包括未按规定填写《假期申请表》、未按时送达、未按审批权限核准者或未按照请假程序请假者,均视同请假手续不完整,均予以旷工处理。
三、员工考勤
1、刷卡规定:
(1)员工的考勤实行刷卡制,由人事部统一管理。
(2)全体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须自行刷卡,无故未刷卡则视为旷工;员工确实出勤但上下班未刷卡的,必须当天或次日填写《签到遗漏证明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送到人事部备案。每月超3次(含)扣当月基本工资的5%。
(3)员工因公事外出未能刷卡的,提前或当日填写《外出记录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到人事部。遇特殊情况,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认可可以补签,如未登记备案,按旷工处理。
(4)轮班制的员工,需要一天上两个班次的部门(如运作部、场地部等),每上一个班次都要刷卡。
(5)如特殊情况未按照规定时间刷卡,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或证明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月底与本部门月度考勤表一起交至人事部,否则按旷工处理。
(6)考勤机内数据每月由人事部导出,与各部门上报排班及考勤进行核对,以考勤机内数据为准,发现谎报、瞒报考勤的,扣除该天工资。
2、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1)迟到: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0分钟到公司刷卡者视为迟到。
(2)早退:于规定下班前10分钟以内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早退。
(3)旷工: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到岗或请假期满未上班者,视为旷工。迟到、早退3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120分钟视为旷工一日。
(4)缺岗:工作期间离岗,按照旷工一日处理。累计三次,劝退处理。
3、有关说明:
(1)调班应经部门领导核准,并于调班之前或调班当天及时通知人事部变更排班表,事后通知无效。
(2)迟到一次,扣罚当日基本工资的5%,迟到两次扣罚当日基本工资的10%,每月迟到、早退累计满3次者,以旷工半日计。
(3)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计算及处理,均依部门排班表所定时间为标准,并以刷卡记录为依据。
(4)旷工的工资计算方法:扣除当日日工资的3倍。
四、超时加班及补休申报程序: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若经过批准核实有效加班,由部门按照加班实际情况进行补休。
(1)加班由部门经理提出,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写明需加班的具体原因,部门经理审批,交人事部审核,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2)因临时性(未知)工作需要超时工作的,需在加班的第二天补写《加班申请表》,按以上程序审批后,至人事部备案,逾期视为无效加班(注:遇周六日或法定假日,营运部门可电话通知人事部报备,并事后补交。);
(3)加班人员应按时进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并填写《加班申请表》,最晚于加班的次日将审批过的《加班申请表》交人事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加班未打卡,需作特殊说明并由相关审批权限领导审批,交人事部备案;没有领导审批和未打卡的'一律不作为加班。所有未经审批程序批准自愿加班的均不享受加班待遇;
(4)超时加班核算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不计入加班,员工加班可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当月安排调休。若员工当月产生的加班当月未能补休完毕,可延期至年底,逾期作废。
(5)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职务津贴中已包含加班补助,所产生的加班不再另行调休或补助,但经总经理批准有效的加班可进行记载,必要时用于病事假补休。
2、补休
(1)员工加班调休应填写《调休申请表》,各部门主管、经理视情况核假,审批流程如下:
(2)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排班正常上班的,一天(含)以内的调休可由部门经理视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报人事部备案。一天以上调休需由总经理审批,按流程执行。
一、年休假
(一)干部职工累积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二)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积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积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积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请假审批程序
1.请假必须填写《申请休假呈报审批表》,经批准后方能休假。
2.科长请假由办分管领导批准,其余人员请假由各科科长批准;
3.《申请休假呈报审批表》交综合科备案。
二、考勤制度
建立考勤登记管理制度。由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本办人员考勤登记,考勤情况与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挂钩。未经请假批准,月累计迟到和早退达3次的进行通报批评;年迟到和早退5次以上的(含5次)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迟到和早退10次或无故不上班的,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能在限定期内改正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请事假累积达到两天的要从年度公休假中扣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员工每周六天工作制(上午09:00-12:00,下午02:30-06:00),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 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请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请休假,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第二章 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
第五条 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应本人先填写《请假条》,提前上报相应领导审核,审批后方能请假。根据部门不同决定提前几天上报。
(二)经审批的《请假条》应当交人事部备案。
(三)请休假一天者需上报本部门主管审批;请休假两天及以上需告知本部门主管,上报副总经理审批;请休假五天及以上者需告知本部门主管,上报总经理审批。
(四)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 员工请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事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50元罚款,以此类推。
第七条 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较强时间请假须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三章 法定节假日休假
第八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 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 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
第十一条 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月最多可申请事假3天。每年不超过15天,否则不享受公司同等福利和年终红包。
(二)请假扣当日全薪,对应月份无全勤。应提前1天申请,市场人员提前2天报上级主管审批。同意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病假
(一)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
指导思想:
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并严格履行。真挚的关怀为广大教职工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得以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活动中,把学校事当作自己事,积极地以主人翁的精神投入到学校管理和建设中,为学校发展作贡献。
具体实施办法:
一、 生病慰问
教师本人生病住院的给予一次性慰问200元-400元。(两周之内200元。若遇重大疾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均要有医院证明)。
二、 婚、丧假
(1) 本单位教师结婚给予400元的贺喜。
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若重新组合的家庭,初婚一方符合晚婚者也予休假15天。
(2)丧假
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可享受法定3天丧假。若四老中一老去世给予一次性丧抚费200元。配偶或子女去世给予一次性丧抚费400元。(若遇特殊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 产假
(1)教师生育子女的给予200元贺喜。(符合计划生育)
(2)晚婚公民(包括男教师满25周岁,女教师年满23周岁)除享受婚假15天,晚育的(女教师24周岁后第一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外,增加产假30天(必须及时领取独生子女证),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包括节假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这样算来,如果女教师全部具备晚育、难产条件的(需相关证明),她的产假总计应该有135天。若正常顺产的享受120天(含产前休假15天)。
备注:原国家教委《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1992年3月30日),同意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3)女教职工的哺乳时间为每天一小时。期限一年。(自生孩子之日算起)
(4)女教职工采取措施而意外怀孕作人流的,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相应的假期,假期内工资照发。
四、探亲假
(1)根据教师的'特殊身份(每年有寒暑假),因而教职工应按规定利用寒暑假时间探亲。
(2)探亲对象:教职工的配偶或未婚教职工的父母。(均在外地常驻)。
(3)教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凡在规定标准内的费用,可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教师探望父母的往返费用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每四年一次。享受探望配偶假和父母假的条件以市人事局宁人字(1998)166号文件为准。
五、强调说明
(1)在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期间,教职工的工资、奖金照发。
(2)在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期间,确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续假的,续假期间的待遇按事假有关规定处理。
1、员工每周带薪休假一天:
公司总部:每周六、周日串休
各销售部:依照实际工作情况每周安排串休一天(销售部门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
2、调整:
根据公司需要,有活动及相关变动时,员工有义务更改休息时间,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串休,串休于两个月之内(下个月月末之前)串休完毕,期限内未串休完的,不再顺延补串;不得连续两天或连续两天以上串休。
3、有薪节假日
员工可根据公司的公告享有有薪节假日。所有假日执行公司根据部门及现场实际情况各自安排的休假标准。
4、集体活动
公司举办各类集体活动,每位员工都应积极响应公司各项安排及号召,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不参加的按缺勤处理。
5、病事假:
(1)员工病事假,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中请请假程序,经逐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2)无极特殊情况,员工病事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上申请,特殊情况当天请假的`,须提前两小时以上。
(3)员工在病事假期间扣除相应的工资。无特殊情况公司另作安排以外,不得将工抵假(本月请病事假,不可以近期或远期的多出勤天数抵平休假天数)。
(4)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日扣发三日工资及相应的补助,累计三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发相应的工资。
(5)请假工资的计算(扣):(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驻外补助+车补+话补)÷30×病(事)假天数
(6)请假必须即时上交请假条,无假条者按旷工处理,后补无效。
6、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员工,结婚时方可申请婚假。
(2)申请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办理请假和交接手续后方可休假。
(3)婚假为三天,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婚假可增至七天。(含每周正常休息日,不含公司公布的本部门节假日休息天数)
7、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公司给予两天的带薪丧假。
8、产假:
在本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男员工带薪陪护产假为三天;女员工在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申请产假,公司根据其个人情况和公司的岗位情况确定具体休假时间。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举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订。
其次条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由各部门主管、经理负责监督。
第四条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光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头,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假如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按照病情打算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惟独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十分严峻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者,又的确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延续休假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需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实,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
上班满6个月可开头休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休带薪年休假必需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支配,休带薪年休假必需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公司希翼员工通过带薪年休假的机会使身收获到调节。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头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员工如情愿放弃休带薪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第六条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刻到现场调查受伤状况,并立刻作出处理,并举行报告至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公司按照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赋予工伤假。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举行检查。
第七条婚假。
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带薪婚假3天。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带薪婚假10天。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带薪婚假3天。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带薪婚假10天。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第八条产假。
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伸1个月带薪产假。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实增强有薪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强产假15天。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1天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实赋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所有按无薪病假计算。
第九条丧假。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休带薪假8天。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休带薪假4天。
第十条倒休假。
员工在歇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歇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
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支配,并应提前两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
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第十一条公共假日。
全体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元旦:放假1天。
春节:放假3天。
清明节:放假1天。
劳动节:放假1天。
端午节:放假1天。
中秋节:放假1天。
国庆节:放假3天。
如国家政策有调节,则遵从国家政策。
第十二条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按照工作支配打算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事假最长不超过两周。
第十三条请假批准权限见下表:
请假日期1~3天3~12天12天以上
批准人直属上级部门经理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根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更好的落实员工“年休假”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一、休假的范围和标准
1、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3、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4、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5、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6、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7、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休假待遇
1、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包括兑现奖、感工奖、年薪、车补伙补、夜班补助等。)。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实施细则
1、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及希望休息时间,部门主管协同综合办公室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报主管领导审核,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批准备案,并告知员工本人。
2、员工当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没有特殊情况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3、年休假必须在确保安全经营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员工在休假期间,公司如有紧急工作,可终止员工休假,员工拒不上岗工作,按旷工处理。
4、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在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正常发放,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5、符合享受年休假的.员工,确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或未能休完规定天数的,按少休假的天数给予补助。具体计算办法:年休假补助=个人工资总计(休假前6个月工资收入加权平均数)÷30×(应休假天数-已休假天数)×300%
6、安排了员工休假的,但由于本人原因不愿意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不也给予补助。
7、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8、年休假补助公司在下年度01月统一发放
一、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应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特制订了公司员工请假休假管理规定如下:
(1)例假日
1、元旦;
2、春节;
3、妇女节(限女性);
4、劳动节;
5、国庆节。
(2)每星期日。
(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4)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二、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1)事假:
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2)病假:
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3)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4)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个月,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5)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6)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7)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三、 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四、 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2)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五、 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六、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事假愈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2) 病假愈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 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七、 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八、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九、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十、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津。
十一、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十二、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三、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十四、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五、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十六、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1)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2)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3)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十七、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1)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2)旷工达3天以上者。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根据国内外企业绩效考核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公司实际需要与可能,特制订本绩效考核办法,以期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推行特定的考核标准与现实的量化指标,对员工过去的工作行为及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运用评估的结果对员工将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产生正面影响,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做好企业的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以实现公司宏伟的战略目标。
二、绩效考核的两大内容
(一)考勤考核
考勤考核执行企业的《考勤制度》,以员工考核打卡记载为依据,配套《考核工资操作平台》中的《考勤表》,综合员工月度中上班、加班、迟到早退、请假等记录,按绩效考核计算表要求填入相关栏目,参与考勤考核和绩效考核计算。
1、考勤工资
(1)考勤,即考查出勤。通过员工打卡和考勤记载及查询请销假手续等考核员工的出勤情况,包括员工的上下班、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公休、工作时间、加班情况等。考勤管理执行公司制订的《考勤制度》。
(2)绩效考核中的考勤考核,是为统一绩效考核中的工作日时间与考核标准,达到以软件快捷计算考核数据为目的,实现企业考核整体化,故将原本放在《考勤制度》中考核的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公休假等一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3)《考勤制度》涉及到的长期病假、产假,经领导批准的发放基本工资,不进入绩效考核。
(4)《考勤制度》涉及到的迟到、早退不进入绩效考核,直接按处罚额度从工资中扣除。
2、加班工资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其计算方法为:加班工资=日工资×加班报酬比率×加班天数。
3、将考勤考核纳入绩效考核的三点理由:
(1)一般企业考核和绩效考核软件直接将档案工资按比例划分为基础工资与考核部分,因而造成请假员工基数偏大的不合理现象。而将考勤考核纳入绩效考核,按员工实际工作日天数乘以日工资额作为参与考核工资总额的基数,再按比例划分为基础工资与考核部分,这样就可以克服请假员工基数偏大的弊端。
(2)将考勤考校的工作日天数直接进入绩效考核计算,彻底撕掉了考勤、考绩两张皮,使两项单独的考核形成一个整体,不仅减少了考勤考核的工作量,使考勤考核数据进入绩效考核一步到位,减少了绩效考核需重复计算工作日的程序。考核形成结果时,考核人员将包括考勤考核和绩效考核的数据汇总成一个直接的工资发放表,减轻了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人员计算的负担。
(3)不需再按《考勤制度》另行制订考核办法与计算软件。
4、考勤记载迟到早退的处理
《考勤制度》中所列迟到早退的处罚款,在考勤考核与绩效考核的计算中作为扣除部分的其他项填写,直接进入工资表中予以扣除。
(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配套《考核工资操作平台》中的《考核工资计算表》。
绩效考核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已经取得的成绩或成果进行测评。本公司的绩效考核,执行特定的考核标准与现实的量化指标,对量化指标进行个人、上级领导、考核组三级逐一评分,再以五级总评分与考核工资挂钩计算员工的绩效工资。
三、绩效考核的三个层级指标
(一)一层级:德、能、勤、绩四大关键指标
本公司特定的考核标准为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制订的KPI关键绩效指标,系将绩效的评估简化为德、能、勤、绩四个关键指标,再将四大关键指标细分为若干具体的考核指标,将关键指标当作评估标准,把员工的绩效与关键指标做出比较地评估。关键指标符合具体性、衡量性、可达性、相关性、时限性原则。
(二)二层级:将德能勤绩划分为若干类小指标
德:责任心、积极进取、忠诚敬业
能:专业知识与技能、改善创新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勤:服从与执行、服务态度、团队协作
绩:完成工作计划
(三)三层级:将小指标细分为若干个量化指标
量化指标(详见《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表》)由公司设置为员工与部门管理人员和管理干部三套模板,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对具体内容予以修改和量化。
四、绩效考核使用的1套3个表格
(一)《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表》(员工使用)
1、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表及指标设定
个人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表模板已设置德能勤绩4项和分设若干项定性指标,考绩类的指标项由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初与员工共同设定。所有细化指标,各部门可视实际需要修改并设定权重。
2、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表三级评分
《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表》中有个人自评分、领导评分、考核组评分,简称“三级评分”。
个人自评分就是由被考核人按照KPI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自己根据自己考核期的表现与工作业绩,给自己实事求是地评分。本项操作在电脑中进行。评分完成并自动汇总后,打印本表签字,送交直接上级。
直接上级对直接下级过去一个绩效周期内的表现应进行总结,并就绩效问题与下级当面沟通,按月初为其确定的KPI关键绩效指标及权重,慎重评分并汇总填写评分的总分数,签字后交考核组。
由负责考核的人力资源部组成二人以上的考核组,采取三听(听个人汇报、听同事反映、听部门领导评价)三看(看业绩资料、看相关数据、看实际效果)三评估(评估个人德能勤绩总分、评估部门的总体业绩、评估部门领导的工作方法与能力)的办法,为被考核人确定考核分。
考核组考核评分并录入电脑计算后分月归档备查。
(二)《绩效考核工资计算表》(考核人员使用)
《绩效考核工资计算表》已设置好公式与函数,全面规范了考勤考核与绩效考核的计算全过程。操作人员只需填写假期数与三级评分数。
考核组考核评分并录入电脑计算后分月归档备查。
本表自动生成工资发放表。
(三)《考勤表》与《请假条》(考勤人负责记载用表)
考勤表为3种表格:
1、从考勤打卡机中输出的数据表,主要是记载工作天数及迟到早退情况。迟到早退的罚款额由考勤负责人直接填写进入工资计算表中的“违规扣款”栏。
2、请假条。请假条分上下2联。员工请假填写上一联,自动生成下一联,请假人持《请假条》流转签字,销假时将流转联交付考勤负责人贴于上一联下沿,考勤负责人核定假期,与销假人签字认可。为免除月底重翻请假条统计数据,考勤人员应及时将销假人的核定假期录入当月考勤表。
3、考勤表。用于记载员工上班与请假情况。使用指纹打卡的单位与部门,可只记载请假情况。考勤表由负责考勤负责人每日填写员工上班、请假情况。上班1天记作1,半天记为0.5;加班1天记作2,加班半天记作1.5。各类请假均使用汉字记载,点击“每日考勤记载数据归档”按钮,数据即传入当日的日期栏中。
(四)《月度有效工作日计算表》(非考核用表)
本表非绩效考核用表,只是绩效考核计算月度有效工日的工具。
因本考核方案按国家规定,按每周上班五天计算工作日。故设计本表供考核人员按《周5工作日制月度有效工作日计算》工具,分别计算各月度的有效工作日。
五、绩效考核的规定与计算方法
(一)几个工资名词的定义与计算方法
1、档案工资:由劳资双方共同确定的工资额度,为员工含养老保险金在内的全部工资之和,俗称月薪或月工资、月工资基数。因一般工作人员特别是销售人员在绩效考核中并不是直接将月工资分解计算为基础工资与考核工资,员工在领取工资时已不再是月工资的标准额度,而是仅将其存档仅作晋级加薪依据,故将月工资准确定义为档案工资。
2、日工资——为档案工资与当月工作日天数之比,
即:日工资=档案工资÷工作日天数
3、参与考核工资——以日工资额×工作天数,作为参与考核的工资总额。因参与考核工资,是扣除了员工请假的日期,以实际在岗工作时间计算的结果,故有请假记录的员工,参与考核工资小于档案工资;没有请假记录的员工,参与考核工资等于档案工资。
4、基础工资——将参与考核工资按60%、40%比例分成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两大部分,基础工资部分为参与工资的60%,不参与考核。
5、考绩工资——参与考核工资的40%为考绩工资。
6、基本工资——档案工资的60%。凡经领导批准发基本工资者,包括长期病假、产假人员等,即指此标准的工资。
(二)考勤考核的假期工资标准与计算
事假——不计发日工资;
病假——按日工资的60%计发工资,即俗称发基本工资。
婚丧假——按国家规定计发日工资。假期以领导按请假程序批准的时间为限,超过批准日期者转作事假。
年休假——年休假时间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如本公司未执行年休假制度,可屏蔽此栏。
旷工——按双倍扣发工资。
加班——《劳动法》规定加班费标准:在标准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本公司规定法定休假日执行标准为100%。
(三)绩效考核指标评分及分值计算
绩效考核执行KPI关键绩效指标,KPI指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范本,每月初由各部门领导具体为员工确定。
每月末由员工按考核流程填写打印《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表》,考核实行员工个人、上级领导、考核组三级评分。
评分以百分制计算。三级评分汇总后自动计算出考核总均分,再将总均分自动归为110、100、95、90、85五级。
以考核部分工资×五级评分即为考绩工资。
(四)绩效考核工资计算
1、绩效考核工资计算使用《绩效考核工资计算表》。
2、计算用表栏目解说:
本表第5行:考核用信息分类
本表第6行:项目设置栏。栏中对每一个项目下的操作方式与计算方法作了专用的解释与提示。
本表第7行:后台数据。即为计算设置的公用数据。如旷工扣发2天工资、病假发60%工资等,以便于修改。设置完成后本行隐藏。
本表第8行:总计数,与最下一行数据相同。
本表第9行:从第9行起,为被考核人员数据。
3、计算用表区块解说。本表分为三大区块:
第1块:计算部分。该表已设置好公式与函数,全面规范了考勤考核与绩效考核的计算全过程。
第2块:验算部分。计算表后附有验算表,可对计算结果进行验算,并作为向员工解说考核计算过程的依据。
第3块:工资部分。为减轻考核人员和财务人员负担,延伸设计的考核工资计算发放表。本表取用了花名册和考勤考核、绩效考核及所有与工资相关的数据,综合计算完成。
(五)绩效考核系统数据库
本数据库数据源于“员工信息系统”。具体为2类表格:
1、员工信息表:本表系由员工个人在电脑中填写,由部门汇总而成的Excel工作簿。
2、员工花名册:由员工信息表生成基本数据,人力资源部将本表填写完善,作为企业“员工信息系统”,同时也作为本绩效考核的数据库。
六、绩效考核的流程与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一)绩效考核流程图
部门每月初修改确定员工KPI关键绩效指标内容
月末员工按《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表》自评分
每月1日员工打印《KPI考核表》交领导评分
每月8日前考核组收表并座谈了解即实地考核
考核周期总结上级领导与下属员工直接有效沟通
每月8日考核组评分填写《考核工资计算表》
每月9日前人力资源部制作工资表报批
每月10日前财务部发放员工工资
(二)考核周期总结是考核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对过去一个绩效周期内管理者与员工的`工作进行总结。这些总结内容包括:
1、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的时候,员工是否参与?
2、员工的意见是否得到了充分的表达?
3、双方在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上的分歧是否已经达成一致?
4、在绩效周期内,管理者是否主动与员工沟通绩效问题?
5、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辅导,影响绩效目标达成的障碍是否被明确识别,并被及时清除?
6、员工是否主动与管理者沟通绩效问题,管理者提出的建设性改进意见是否得到了执行?
7、管理者年终按规定参与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作为年末月考核分进入绩效考核。
(三)领导者与下属直接有效沟通是考核流程中的重中之重
领导者的界定:部门的负责人和分管部门的领导。
领导者的职责:布置、检查、指导、督促、总结、考核工作。
对过去一个绩效周期内员工的绩效指标达成情况进行总结,在进行考核的时候,管理者不是对员工打一个分数,把表格交给人力资源部就完成任务了。其实,管理者还有比打分更重要的工作要做,那就是与员工进行一对一的绩效面谈。绩效考核要想发挥作用,绩效面谈必须做。在绩效面谈中,管理者要将自己对员工的表现的打分情况告诉员工,并将每项内容员工的具体表现告诉员工,这当中,既有好的表现,也有差的表现,这两种表现都要反馈。
领导者每月须与下属员工进行一对一的绩效沟通,对员工进行具体的工作指导、督促与总结,本条列入上级负责人KPI关键指标。
七、在绩效考核套表基础上延伸编制工资表
为减轻考核人员和财务人员负担,方便考核工资计算,将绩效考核数据直接进入工资表,特以绩效考核的1套2个表格:《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表》和《绩效考核工资计算表》为基础,使用VBA程序,延伸制作了一款准软件《绩效考核系统》。
(一)此系统主要表格为三表一工具
(二)系统设置了五个辅助表
1、花名册
2、工资发放表
3、年度绩效考核工资档案
4、请假条
5、考勤表
(三)系统设置了五个辅助工具
1、月度有效工作日计算工具
2、保护考核工资计算表(锁定工具)
3、考核工资计算表解锁(解锁工具)
4、清除考核工资表数据带锁定工具
5、月考核计算数据与月工资备份工具
(四)辅助表和辅助工具构成了《绩效考核操作平台》
(五)操作说明与软件开发
使用此系统,必须首先编辑制作好人员《花名册》,将花名册作为数据库,与《考核工资计算表》相关数据链接。
点击《复制考核工资数据进入工资表》按钮,再点击《工资表后续编辑排版规范》按钮,标准的绩效考核工资发放表即编制完成。
操作人员可在此表基础上作3项修改:
1、删除下面多余的空格;
2、在表格最下栏对整列数据自动求和;
3、在自动求和栏下添加审查签字栏。
此款准软件通过讨论确定试用修改后,可用java或C语言直接翻译开发为正式企业考核与工资计算软件。
八、销售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另定
本绩效考核办法不含销售部门,销售部门的绩效考核将按销售部门的特点与实际需要另行制订。
在销售考核办法未出台之前,销售人员可暂按本考核办法执行。
九、绩效考核的执行部门
按照国内企业管理的经验与国际惯例,和本企业行政序列的管理职能划分,公司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年休假管理工作,确保员工能够正常有序的享受带薪休假待遇,根据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年休假适用范围及时间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本公司入职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以上的员工,实习生从转试用起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不含兼职人员),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一、员工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1年以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三条年休假时间:
一、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满1年———9年的,年休假为5天;
二、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满10年———19年的,年休假为10天;
三、在本公司累计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第三章年休假规定
第四条员工新入职本公司且连续工作满1年,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周期按员工入职时间的周期进行核算。
例如:员工甲20xx年5月1日入职本公司,该员工至20xx年4月30日工作满1年;
第一次年休假期:20xx年5月1日—20xx年4月30日,休假天数为5天;第二次年休假期:20xx年5月1日—20xx年4月30日,休假天数为5天;
第五条特殊情况如员工家庭或个人出现突发情况(奔丧、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或遇春节假期,可提前休年休假外,其它情况不可提前休年假,休假天数将根据员工实际应休的当年度年休假的季度差进行折算,离实际年休假越长,年休假天数越少,反之,离实际年休假越短,休假天数越多,标准如下:
例如:员工乙20xx年10月1日入职本公司,20xx年1月19日因春节申请提前休年假,该员工乙可提前休年假的天数为2天。
第六条员工依法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年休假不可累计,须当年度休完,每次休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
第八条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员工因自身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者,公司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于个人申请年休假但因公司原因无法安排休假的,公司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公司。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公司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市政公用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自然年限计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员工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4、当年享受年休假后,有第一项规定中不能享受年休假情况之一的,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半个月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六、本规定与今后国家、省、市制订的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省、市制订的实施细则规定调整执行。
七、本规定自公司职代会讨论后执行,由公司负责解释。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餐厅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奖励
第一条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2)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维护公司及餐厅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7)模范执行公司及餐厅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4)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
(5)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处罚
第八条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
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
(23)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
(6)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发现危害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