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9篇)
【简介】领导干部在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项时,需要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报告,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网友“xiahuanghuang”整理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共9篇),以供借鉴。
各位代表,各位同事们:
大家好!
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学校党组织的关怀和指导下,经过自己的努力,我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教学任务和教育工作。在这半年里我体会着做老师的艰辛和快乐,继续把自己的热情与活力倾注于我所钟爱的教育事业上,倾注于每一个学生身上。俗语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回顾本学期的工作,我有着几分充实、几分感概,下面我对这一年来的工作做一下汇报:
一、思想上
通过这一系列的学习,我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更加坚定了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并且懂得了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政治上的清醒来源于稳固的理论基石。只有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永远保持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共产主义纯洁性和先进性。
二、工作上
一年以来,我始终努力在实际工作中锻炼自己,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产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我在大学中度过的半年,正是研究生三年中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里,同学们无不在为自己的前途着忙,我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外,力所能及的为同学做了一些事情。
参加工作后,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新参加工作的同志,怎样完成从学生到老师的这一角色转换是我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我也深知,要完成这一工作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除了完成教学任务以外,此外,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力所能及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作为一个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新同志,需要我学习的东西很多,以备好一门课、教好一门课为起点,学习专业知识,练就实践技能,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规律,提高教学水平,尽快成长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三、生活中
我认为:为人民服务不仅仅可以体现在大事上,更多的是体现在平常的一些细节上。作为教育战线上的一名新兵,我有大量的东西需要学习,不光要向书本学习,更重要的是向老教师们学习,因为他们的经验更直接,更有效,要学习他们的业务上的知识,更要学习他们甘为人梯、任劳任怨的精神。
我认识到,在学生们面前我是老师,但在老师们面前我还依然是学生,我所需要做的就是多学、多问、多做,多思考,虚心接受批评和帮助,在借鉴别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尽快找到一个适合自己和本课程的教学思路和手段。
良好的同事之间的关系,能够营造一个愉快和谐的工作环境,使自己能以一种轻松愉悦的心态投入到工作当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勤勤恳恳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积极的心态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要有很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尽快地融入到集体当中,并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年来,在党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个人综合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我深知还存在着一定的缺点,如:
1.理论联系实际做得还不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教学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本人将努力整改,不断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符合党员要求的教师。
总之,我时刻铭记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一个党员教师,应该走在前列,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不求索取,做好本职工作,起到模范先进作用。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仍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对工作加倍认真负责,积极思考,主动进取,使自己成为一名实事求是的优秀的共产党员。
尊敬的领导:
今年来,我能按照矿党委的要求,以和党的届会为指导,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支部班子,知难而进,认真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为矿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现将个人履行党建工作岗位职责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质
1、按照矿党委学习教育集中学习计划安排,支部安排6月份至12月份每周六为党员集中学习日,学习了在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矿党委发放的《中国共产党简史》、《问答》、《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学习资料,并对每个时期的学习进行了专题研讨;另外还重点学习了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组织观看了届会新闻发布会。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党员政治素质,强化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结合“党课开讲啦”活动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3次、支委会19次、为民服务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为党员过“政治生日”7次,组织过“政治生日”的党员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赠送“生日贺卡”、发表“政治生日”感言等;加强党课学习教育,年度共主讲党课4次,通过党课学习,教育引导党员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
3、按照矿党委工作部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一次,结合工作实际及自身思想,认真对照检查,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弥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促进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支部建设,夯实党建基础
1、抓好党员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台帐、申请入党台账、积极分子台账、发展党员台账、党费收缴台账等。
2、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把政治素质好、工作积极、组织纪律强的员工纳入到积极分子的队伍里,确定培养联系人,并按要求对其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做出考察结论。
3、严格按标准、按时足额上缴党费。支部在册党员7名,全年共上缴党费3177。4元。
(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以来,机电队支部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党建工作的突出位置,每月支委会开展一次意识形态研判分析,季度党员大会开展一次员工思想动态分析。另外,利用班前会时间与员工座谈,倾听员工的合理诉求,发现个别员工有情绪波动时,及时与其进行谈话,帮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其消除消极思想,增强支部凝聚力。
2、严格班前安全思想教育、身体确认、酒精测试工作,发现精神萎靡不振、身体不适的员工,及时劝其回家休养,不要带病坚持工作,确保自身安全;同时,每天对出勤上岗的员工进行酒精测试测,杜绝酒后入井。20年度,支部员工无带病工作和酒后入井现象,实现了安全生产。
3、严格疫情防控排查工作,每天班前对员工及家属进行一次排查,重点排查员工家属是否到过和经过疫区、是否与疫区返还人员有过密接,经排查后,将排查结果上报矿疫情防控群。另外,利用群转发疫情防控方面知识和新闻报道,引导员工在疫情应对上不麻痹、不侥幸、不焦虑,非必要不要外出,不参加任何形式聚餐聚会,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四)清正廉洁,干净履职
1、支部班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工资奖金、工分分配上,能够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按时公示员工工资、奖金、工分分配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年度内无克扣员工工资、奖金等违反廉洁情况,员工无上访情况,队伍和谐稳定。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和干部请销假制度。年度,支部党员干部无违规违纪现象。
3、按照矿党委下发的西马煤矿干部队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支部积极查摆本单位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进行自检自查,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专题座谈会,向员工征集意见建议,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汇总,制定了整改措施。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
(五)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组织党员群众深入开展党员安全哨、群监员、青安岗上岗检查活动,全年共上岗检查144次,发现处理隐患125个,制止违章行为19起。
2、持续开展无职党员“亮”、“展”、“创”活动,无职党员在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的同时,协助班长抓安全工作,带头处理现场存在的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3、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及时登记,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过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支部年度内实现了安全生产,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所在班组无事故。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支部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还存在不足,员工作业现场瞬间违章时有发生;二是现场管理,措施兑现还有落实不到位的地方;三是服务群众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切实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筑牢安全思想防线;二是严格落实公司和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定不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经常和党员群众交心谈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以上是我20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为了进一步对加强各协会开展活动的协调和服务,结合文联实际工作,特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定义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事项是由各协会组织开展的参加人数较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集会或群众性活动,比如:跨县市区、跨协会、有上级协会参加的活动;同市外、省外、国外的联办联展活动;有市级及以上领导出席的或参加人数100人以上的广场文艺、大型展览、展演活动等。
二、活动申报要求
1、各协会举办活动前,应向文联提交活动方案并提出申请,若有要求文联协助解决具体问题的,需提前两周申报。
2、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目的、方式、人数、时间、地点、负责人的姓名、职责和联系方式等,特邀参加的,应注明特邀人员的基本状况。
3、文联在接到举办活动的申请后,应尽快作出回复。
4、活动的主办协会取消活动的,应及时告知文联,并及时通知预定的参加者。
三、举办活动的组织原则
1、各协会组织重大活动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文联或他人的利益。
2、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凡重大活动各协会应制定活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活动的主办协会及其负责人对活动全过程及人员安全负全面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职责,保证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资料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状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状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状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状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
【篇1: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活动;
2、社区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重大问题;
3、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现有可能引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
4、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毒、邪教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宜;
5、司法所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6、涉及敏感保密工作内容的新闻宣传及外界参观等事项; 7、其他重大紧急情况。
二、请示、报告的方法 1、电话报告:
对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违法犯罪问题;工作人员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工作中发生的其它重大紧急情况,可先电话上报。
2、书面请示、报告:
除上条情况,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示。重要活动、新闻宣传、外界参观等事项,必须在拟办活动的五个工作日前报批。
三、责任追究
凡不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
对矫正对象中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违法犯罪等问题隐瞒不报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篇3: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讨论稿)
为规范学校管理,促进上下沟通,及时稳妥地处置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促进学校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须请示的事项
1.教职工评先选优、聘称评审、人事安排、党员纳新、优质课公开课人选确定、教辅材料征订等
2.中考招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大学生自主招生推荐、学生借读、插班、休学、转学、退学、毕业证发放、学生党员纳新、违纪学生处理等
3.各类收费、支出、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产处置、校舍租赁以及公章使用等
二、须汇报的事项
1.偶发突发事件,尤其是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如食物中毒、学生离校出走、学生群架群殴、校内意外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情况; 2.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学生严重违纪事件;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外发生的涉及刑事或治安调查处罚及违纪的事件;
3.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园稳定、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
4.教职工及学生的各种原因死亡事件。
三、请示汇报程序
1.请示汇报的事项要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报办公室统一转呈校长。 2.偶发突发的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必须在得知事件发生后立即电话上报,1个小时内写出材料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书面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3.其它报告事件,需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上报。
四、有关要求
1.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要对请示汇报信息负责,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使学校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影响对重大情况和事件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莱州一中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责任。
2.各部门要经常了解和分析存在影响稳定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 1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畅通全校党政决策渠道,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各项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
5、学校人事、机构设置,人员调整。
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学校教职工的调配。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及重大经济活动。
9、学校重大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预算、工程验收,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
10、教职工的奖惩。含各种奖励方案的制定以及各种先进的选举。
11、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
二、学校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决策程序:
1、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2、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3、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4、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5、校务民主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6、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7、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8、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发?2010?5号
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重大事项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屏单位: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坚持依法就县委、政府工作中的各类重大部署、决策事项向县人大常委会征求报告,对推进依法治县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切实加强我县党委、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水平,推进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真正做到“为人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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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对人民负责”,现就进一步完善县、乡党委、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制度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履行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职责,既是做好自身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也是各级各部门的法定义务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所在;既有利于自身更好地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也有利于密切党委、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争取更多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县、乡两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依法行政,忠诚履职,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和重大事项,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制政府。
(一)健全和完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制度,能使党委、政府工作更符合法律法规。作为地方党委、政府,一方面在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下行使发展县域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责,另一方面通过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不断提高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权益。因此,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能使党委、政府工作在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有序开展,这既有助于提高政府领导科学发展的决策和执行能力,也有助于全面推进我县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加快法治政府和法制社会建设步伐。
(二)健全和完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制度,是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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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政府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和内容。对各项重大决策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重大事项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既充分体现了我县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也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积极寻求人民支持的重要形式和内容。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党委、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县域经济社会发生的重大事项,既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和民主政治的体现,也是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鼓舞与鞭策,理解与信任。
(三)健全和完善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制度,有利于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当前,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这不能仅靠自身的努力,必须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才能使各项建设有序推进。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既能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依法行使监督的职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廉政建设,又对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的出台和处理重大事项的决策起到宣传解释作用,使工作全面有效推进。
二、落实责任
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是对人民负责、取得人民支持的重要渠道,县委、县政府组成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是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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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把任务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必要时积
极邀请县人大代表参与实施重大事项调研,并亲自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对党委、政府、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这一工作,认真准备重大事项的报告材料及有关附件和参阅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二)要正确把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特别是要
把一些关系重大的事项及时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或委室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
(三)要不断探索、完善、提升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的制度
和措施,认真研究办理重大事项工作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以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中共**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0年2月26日
主题词:人大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决定中共**县委办公室2010年2月26日印发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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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目的为加强对中电电力公司内重大事项的了解、协调和处置,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公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科室,下属各分公司。
第二章报告事项
第四条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要会议、文件、批示等
1.要求及时贯彻落实的公司及以上重要会议精神。
2.江西分公司的重要会议、文件、决策及有关工作部署。
3.江西分公司及公司领导关于本单位(本科室)、本行业(领域)工作的批示、指示。
(二)重要工作事项
4.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字汇总上报。
5.半年和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6.年度工作阶段目标完成情况。
(三)安全、质量、信访、稳定
7.已经发生的或潜在的维护检修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8.进京、到省、到市、到江西分公司、来公司本部上访和潜在的上访事件。
9.其他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四)外出学习考察、出国出境
10.公司本部各科室、下属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市外会议、讲座、外出考察、学习、参观等活动。
11.公司本部工作人员,下属各公司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出国出境。
(五)干部职工重大事项报告
12.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进行任免、交流、奖惩或提出任免、交流、奖惩建议。
13.干部职工涉及参与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参加非法组织或社团活动的。
14.科级以上干部个人廉洁勤政情况。
15.公司本部干部个人提出病休、辞职,下属各公司正式在编干部职工提出辞职。
16.干部职工因公致病、致残、因公死亡等事项。
(六)其他重大事项
17.公司本部物品(含房产)的购置、出售、出租或转让。以建委名义对外印发文件、签署合同等。
18.干部个人重大疾病、突发困难及工作、学习、生活、家庭等方面出现重大事件或变故的情况。
19.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报告程序和时限
第五条重大事项报告由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提出,首先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分管负责人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单位(科室)工作人员的个人重大事项应首先向本单位(科室)负责人报告,再由单位(科室)负责人逐级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公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
第七条重大事项报告一般采取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口头报告,事后再补书面报告。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报告重大事项的时间、地点、详细情况、事件原因、调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处理结果及后续事项。
第八条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等应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情况的,可直接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同时告知分管负责人。
第九条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涉及重大信访稳定问题或其他突发、紧急情况,应在1小时内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报告。其他重大事项需事前请示报告的,一般应于事前3个工作日按程序报告。
第十条涉及信访维稳等重大事项,一般应抄送公司总经部;涉及劳动人事等重大事项,一般应抄送公司人资部;涉及资产处置、资金流动等重大事项,一般应抄送公司财务部;涉及出台政策、法律文书等重大事项,应经公司总经部前置审查。上述科室接到抄送件后,应认真审核,并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对下属分公司申报的重大事项,公司总经部按照轻重缓急采取不同方式,报公司领导进行研究批复。一般的批复程序为:由公司总经部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转有关职能部门调查落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后,下发文件或口头进行批复。
第十二条委办公室要做好下属各分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资料的存档备案,各领导和职能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负责委属单位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本单位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责任人,职能
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职责分工为本部门所涉及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各自分管科室和下属各分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职责,应主动了解和监督所分管工作的重大事项的实施,各科室、单位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做好重大事项的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本部各科室、下属各分公司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或故意漏报、瞒报、虚报重大事项的,由公司本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除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外,同时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报告事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另有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中电电力公司总经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信用社(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及时反映、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全省信用社(银行)安全、高效、稳健运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信用社(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
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包括:各办事处、市联社,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及辖内信用社重大突发事件、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事项以及经营管理与其他突发性事项。
(一)重大突发事件。
1.辖内出现支付风险或挤提苗头;
2.辖内发生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金融诈骗案件;盗窃现金10万元以上案件;抢劫营业网点或运钞车案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爆炸案件;绑架信用社、合作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案件;丢失、被窃枪支、弹药和涉枪案件;贷款1000万元以上、出现重大风险、预计可能造成100万元以上损失的;辖内贷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施破产、改制等行为,可能危及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况;
3.因技术故障、网络攻击或遭人为破坏,造成1个县域范围内营业机构发生网络故障,在1个营业日内(8小时)难以恢复,涉及1个市范围内中断4小时,严重影响正常营业和工作开展的;
4.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人员、经济损失或账册、数据损害;
5.有可能到省、进京的信用社员工或客户群体上访事件; 6.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突发事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事项。
1.各办事处、市联社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及其变更;
2.辖内高级管理人员因叛逃、出走、非正常死亡或因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能,造成岗位空缺;
3.辖内高级管理人员在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岗位3个工作日以上;
4.辖内高级管理人员因意外伤害、疾病、学习等造成岗位空缺1个月以上;
5.辖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内部管理规定,受到纪律处分; 6.辖内因违规经营被有关部门限制营业、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事件;
7.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经营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
1.遗失重要空白凭证、账簿或印章,可能或已经造成资金风险; 2.发生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爆炸、绑架等各种刑事、治安案件;因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侵占等发生的经济案件和资金风险案件;
3.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涉诉和纠纷情况;
4.资产、负债或表外业务发生100万元以上大额经营损失;
5.新发生或新发现的100万元以上违规担保、违规贴现、违规拆借、违规吸储或放贷等违规经营行为;
6.辖内一个或多个营业网点中断营业1个营业日以上的;
7.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及财政、工商、税务等其他监管部门在全辖范围内进行检查的情况、监管意见及建议、处罚决定及结果;
8.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和内容
(一)报告对象及形式。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各办事处、市联社要以《重大突发事件专报件》(附件1)电传的形式,及时向省联社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监察保卫部;情况十分紧急的,也可先以电话形式报告,然后再补送书面正式报告。对特别重大的紧急情况要坚持边处置边报告,高级管理人员或经营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以《重大事项报告书》(附件2)的形式进行报告。
辖内出现挤提苗头或发生挤提突发事件,各办事处、市联社应在报告省联社的同时,按规定报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监局派出机构。
若发生的重大事项有可能危及社会稳定,各办事处、市联社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二)报告内容。
1.挤提事件要报告说明挤提的原因、时间、地点、参加挤提的人数、被挤提机构及其资产负债和头寸情况、风险蔓延情况;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局派出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和机构本身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事态发展的预测。
2.其他重大事项要报告说明发生的机构名称、起因、发生时间、地点、事态的发展情况、风险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下一步事态发展预测及对策等。
三、重大事项报告的工作要求
(一)确保及时、全面、准确。
重大事项发生后,各办事处、市联社要以最快的方式向省联社报告,具体报告方式根据事项紧急程度掌握。原则上,出现挤提苗头或发生挤提事件要立即进行报告;其他重大突发事项,要在接到报告2小时、事发4小时内向省联社报告;其他重大事项应在接到报告4小时、事发24小时内向省联社报告。首次向省联社报告后,办事处、市联社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的情况,处置情况与处置结果随时续报,直至处置完毕。报告要在基本弄清事件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报告内容要尽可能全面和准确。
(二)一事一报,要素齐全。
要严格按照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报告,一事一文,主题突出。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并做到文字简练、内容充实、数据真实可靠。
(三)严格遵循保密规定。
要坚持保密原则,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和重大紧急情况的保密规定报告各重大事项,严防因泄密而引起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四、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落实
各办事处、市联社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主任(理事长)是重大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要切实保证重大事项报告渠道的畅通,任何人不得干预和限制有关单位、人员及时如实地向省联社报告,更不能压住不报、虚报、假报。对不按本制度要求及时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影响问题妥善处置以及造成一定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有关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也要早分析、早预测、早发现,并及时启动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向省联社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