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工作报告 > 正文

呈请移送起诉报告书

2023-06-21 14:16:05工作报告

呈请移送起诉报告书

  【前言】以下是会员“z1837”收集的呈请移送起诉报告书(共5篇),供大家品鉴。

呈请移送起诉报告书

呈请破案报告书 篇1

  呈请破案报告书

  X公刑立字【年号】xx号

  20XX年12月28日下午1时35分,××市××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市××区××学校刘××的电话报案:“××学校学生宿舍楼南侧小树林内发现一麻袋上有血迹,疑为杀人案”。鉴于案情重大,市局领导批示××分局刑警队侦破案件。我队队长张××即率领刑侦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并迅速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访问工作。

  通过勘查,发现被害人为一具无头女尸,左手不见,右手被砍断,左脚穿一只黑色丝袜,右脚赤足穿有一只黑色胶底布鞋,尸体东侧有大量血迹,在尸体周围发现菜刀一把,上有血迹,在尸体底下发现足迹一枚。当日晚9时25分,刑警队在该校西食堂北侧污水井中发现一颗女性人头。

  经法医对尸体和人头以及菜刀上的血迹进行检查,结论为:1.人头与尸体为同一人;2.头顶颈部砍伤为致命伤;3.头颅是死后被人用刀切掉;4.死亡时间为当日上午9点至10点之间;5.血迹与死者血型相同; 6.经侦查,初步确认死者为王X。

  刑侦人员通过调查访问、查户口卡得知,王×,女,25岁,××市第六皮件厂工人,未婚,高中毕业。刑侦人员对王×所在单位领导锡××厂长(男,33岁)、车间主任刘××(男,28岁)访问,并让其对现场拍摄的王×照片进行辨认,他们确认死者是本单位工人王×。他们还反映王×交了一个叫“小伟”的男朋友,是××学校的老师,具体叫什么不清楚。

  侦查人员即对××学校领导朱××进行了访问,得知此人即是本校××教研室教员,名叫李×,28岁,身高米,住××学校教研楼103室,“小伟”是他的小名。为了获取更有力的痕迹物证,对其宿舍进行了密搜密取,在密取当中,提取了他的足迹,并在鞋底部发现了血迹,经法医鉴定,鞋底血迹与死者血迹一致。

  根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物证检验及现场访问材料分析,此案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有充分的预谋与准备,心狠手黑。并且认为其死者的男友李某犯罪嫌疑最大,故对其进行了侦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供认,自己亲手杀死王某。在证据面前,李某交代了他杀人的犯罪事实及经过:

  自去年5月与被害人王×建立恋爱关系不久,王×便几次提出分手,李×不同意,遂产生报复杀人念头。20××年12月28日上午8时,李×将在家中休息的王×约到学校并带到了本学校宿舍楼南侧的树林里谈话,当王×再次提出中止恋爱关系时,李×〔犯罪嫌疑人〕说:“我们之间的关系有没有再商量的余地?” 王×〔被害人〕说:“我不是已说过几次了吗?不用再提了,其实你今天约我到这儿都没有必要。”

  李×听后说:“既然你这么狠心,我也决不让你好活着。” 李×说着从后裤腰皮带上抽出事先别好的菜刀凶狠地朝王×头部砍去,王倒下后,李又砍了王的脖子,王当场死亡。李将王×头颅割下,扔在了学生食堂北侧的污水井中。又将王×的左手砍下扔在了学校阶梯教室旁的化粪池内,然后逃跑。

  李xx供述的作案过程,与现场勘查及获取的证据材料和物证基本吻合,具有一定的可信度。据此可以认定王某被杀案系李xx所为。

  对犯罪嫌疑人李xx做好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工作。

  综上所述,王某被杀案,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相关证据已经获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拟请批准破案。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Xx市公安局刑警队 20 xx年xx月xx日

(盖章)

呈请拘留报告书 篇2

  呈请对张庆等系列盗窃案破案报告书

  昆公刑立字【2012】179号

  2012年2月1日下午19时12分,昆明市新民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昆明市新民区张庆的报案:“本人车牌被盗,现发现有犯罪嫌疑人联系方式的纸条一张”。鉴于此案为连续作案,市局领导批示新民分局刑警队侦破案件。我队队长张全即率领刑侦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并迅速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访问工作。

  通过勘查,发现被害人车辆停于我区工人俱乐部后门停车场。停车场面积达600平方米,为无人看守停车场,只有一个出入口,失窃的车辆停靠在停车场最里端,现场有四个摄像头。

  刑侦人员通过调查访问得知,附近区域内,类似案件已高达20余起,初步侦查为集团作案。侦查人员经过报案人的配合,在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交易的过程中,一举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林供认,是自己多次盗取他人车牌,以达到敲诈勒索之目的。在证据面前,李某交代了他盗窃,敲诈的犯罪事实。

  朱林供述的作案过程,与现场勘查及获取的证据材料和物证基本吻合,具有一定的可信度。据此可以认定张庆等系列盗窃案为朱林所为。

  对犯罪嫌疑人朱林做好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工作。

  综上所述,张庆等系列盗窃案,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相关证据已经获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拟请批准破案。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昆明市公安局刑警队 20 12年3月25日

(盖章)

呈请立案报告书 篇3

  最新呈请立案报告书写作格式

  栏目:非诉讼法 【导读】: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书 并购法律意见书 债务人破产申请书范本

  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委托代理协议范本 委托代理协议

  最新呈请立案报告书写作格式

  精品源自语文科

  犯罪嫌疑人孙,男,岁,汉族,现住县镇村,呈请立案报告书写作格式,范文《呈请立案报告书写作格式》。该人自幼读书,18-19岁在家务农,19岁至今开车从事交通运输。

  主要违法事实:200年10月24日9时40分,在市乡村,孙驾驶号农用运输车,倒车时将村民苏撞倒致死,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孙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孙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此案符合一般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拟立为刑事案件。

  妥否,请批示!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月日

  办案人:公、王

呈请搜查报告书格式 篇4

  呈请立案报告书

  20XX年10月27日上午九点左右,位于XX市河北区建昌道的新开河水厂宿舍楼1号楼6栋501室发生一起盗窃案。犯罪分子踹开房门上亮进入室内,盗窃国库券700元。同日上午,该院2号楼2栋501号新开河水厂职工李X(女,26岁)在家被杀,韩XX中午下班回家发现厅内东西很乱,李X死在厨房内,身上多处伤痕,衣服不整,室内多出被翻动,财物损失不详。

  现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呈请对李X被杀一案立案侦查,理由如下:

  10月30日,得到北站个体出租汽车司机魏XX报告,10月27日下午5时40分,有一男青年租车。在车上,该青年向司机透露了杀人准备外逃,形迹可疑。经司机指认,青年家住连云里19栋303号,并认出照片上的李XX与那青年相像。又经传讯李XX之母王XX,证实李XX捅了人,并将其子李XX送往北京,后李逃往广州。因此确定李XX有作案的重大嫌疑。

  根据以上案情,以及《刑法》第232条和第264条之规定,李XX符合故意杀人和盗窃罪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此案符合立案条件拟立为重大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建昌道派出所

  20xx年10月30日

  呈请破案报告书

  发生于XX市河北区建昌道的盗窃杀人案,经专案组全力侦查,已查明主要案情,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达到破案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10月27日上午九点左右,位于XX市河北区建昌道的新开河水厂宿舍楼1号楼6栋501室发生一起盗窃案。犯罪分子踹开房门上亮进入室内,盗窃国库券700元。同日上午,该院2号楼2栋501号新开河水厂职工李X(女,26岁)在家被杀,韩XX中午下班回家发现厅内东西很乱,李X死在厨房内,身上多处伤痕,衣服不整,室内多出被翻动,财物损失不详。

  接报案后,河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勘查中,从李X被杀案现场多处提取血样,经化验为”O”型和”B”型血(死者为”o”型)。经过对两现场所留下足迹进行比对,确认为同一人所留。

  根据现场勘查所获情况,侦查工作以河北区为范围,以发案地与比邻地区为重点,立即展开排队摸底工作,同时对全市的医务部门、车站、公共交通及繁华场所进行了周密布置和控制。

  10月30日,得到北站个体出租汽车司机魏XX报告,10月27日下午5时40分,有一男青年租车。在车上,该青年向司机透露了杀人准备外逃,形迹可疑。经司机指认,青年家住连云里19栋303号,并认出照片上的李XX与那青年相像。又经传讯李XX之母王XX,证实李XX捅了人,并将其子李XX送往北京,后李逃往广州。因此确定李XX有作案的重大嫌疑。

  根据以上情况,发出了通缉李XX的协查通报,在广州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于11月6日将李XX抓获归案。经审讯,李XX对犯罪事实供认不韪。

  经审讯,李XX对犯罪事实供认不韪。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X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涉嫌故意伤害。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之规定,此案符合破案条件,拟破案。

  妥否,请批示。

  河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

  20XX年11月6日

呈请报告 篇5

  关于呈请XX同志嘉奖报告书

  XXX县公安局党委:

  XX,女,1990年X月X日出生,XX警察学院X大队行政管理X区队学生,现为XX县XX派出所实习学员。

  XX自2010年6月25日在派出所实习以来,认真学习,积极工作,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作出了成绩,一连几天的熬夜到晚上十一点钟;暑日当头,十天时间里,利用休息时间,完善了XX坪村的村居资料;在警卫工作中尽心尽力,尤其是在新县城交接仪式的警卫工作中,表现突出;“十一”国庆期间,主动放弃假期维护社会治安。在工作中,手被割破了,来不及包裹,待工作完成之后才去包扎伤口。

  在抗洪救灾中表现尤突出。

  9月20日夜11时左右开始下了好几个小时的大雨,次日凌晨四点钟,XX派出所接到消息,XX坪板房区已经涨水了,派出所全体男学员随周启均所长前去抢险,女学员则留在派出所待命。随着灾情的严重,民警余金、罗继玲带领女学员XX等六人,赶到XX坪板房,此时涨水已漫过膝盖,且又被调入排水沟的危险性。此时洪水已经涨到有一米五左右了。但是为了尽快救助百姓,大家不畏艰险向前。学员XX和民警罗继玲根据周启钧所长的命令到街道最中心的十字路口赶去支援。面对漩涡和不断上涨的洪水,学员XX不被困难所吓倒坚守自己的岗位,有效引导路人避开漩涡,同时XX抢捞漂浮在洪水中的物品,尽可能减少百姓财产损失.之后,XX等帮助被困群众撑伞、拿行李、抱小孩,带领他们安全到达到达相对安全地带。面对群众的感谢,XX只有一句简单而朴实的话语“只要你们安全就好了”。但是此时此时的XX已经显得体力不支了,嘴唇已经变成了紫色的,脸色很苍白。在上午十点多吃早饭时,XX才发现她的右手臂被划伤了,鲜血已经浸透了衣服,她抹去血迹,换上衣服。匆匆的早饭后,XX忍着未经处理的伤口,回到“战场”上,继续“奋战”。经过洪水的冲刷,一些地势较低的板房已经被大部分冲毁,其中有个超市损失严重,女老板失声痛哭,XX与同事上前去安慰女老板,直到声音都嘶哑了。XX又忍着身上的伤口,帮助老板从洪水退完之后的淤泥里,收拾、搬运剩下的货物,直至搬运完毕,刚换了的衣服,便全身已经是淤泥了。有妇女前来,说自己家中丢失了现金,XX等来到事发现场,细心寻找,这位妇女被他们的敬业精神与为民态度所感动。虽然无果但是一再向他们表示感谢。附近有群众说自己的钥匙和手机不小心掉进淤泥深沟里,学员XX毫不犹豫地踏进淤泥深沟里,忍着之前的伤痛,将手伸进淤泥里,细心寻找着,终于交给失主,并耐心告知注意事项,“这个电话要先将电池取出来,用吹风把电话吹干,试试看能不能用,不能用的话就只有拿到手机维修店去修理!”失主一个劲儿地感谢,满身都是淤泥的XX仍然只是笑笑,忍着痛,继续工作。她还主动将户籍室里被冲刷过还可以用的办公用具,从板房里搬出,并搬运到汽车上,减少国家财产之损失。在如此辛苦的白天工作之后之后,晚上主动要求在XX坪板房区巡逻。

  学员XX在“9·21”抗洪中表现出了她不畏艰险,不怕吃苦,艰苦耐劳,勇于奉献的精神,在抗洪抢险中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学员XX在这次曲山派出所的工作中不畏艰险,不怕吃苦,勇于奉献,勤奋好学,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扬了不骄不躁的作风,充分体现了“立警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也充分体现了“90后”的高尚爱国爱民情怀!所作出的成绩斐然,条件符合,特呈请给予学员XX嘉奖报告,妥否,请批示!

  XX县XX派出所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