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值班岗位职责共4篇 安全维稳值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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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一中维稳值班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实施值班制度是学校加强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维护师生正常生活秩序的重要体现。
二、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带班领导职责:
1、带班领导要对教师值班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应的情况记载。发现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缺岗时,应第一时间调整、解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带班领导要填写好值班记录的相关内容,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3、在学生上学、放学时,带班领导要与值班教师共同做好上学、放学的检查、疏散工作,维持纪律。
4、带班领导要在学生放学后巡视各个楼教室、办公室及功能室,做到关灯、关门窗,室内无学生逗留。
5、值班领导时间为当日9:00至第二天9:00(24小时)。
6、如值班领导不履行职责则扣除维稳费100元。
四、大门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增强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性,按时到指定岗位进行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离岗,未经当班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找人顶替。
3、学生放学时,值班教师要到学校门口做好巡视以及维持秩序工作。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事或有课需提前调整好,不得耽误值班。值班期间须在指定位置。
5、值班教师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同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情况记录。
6、值班人员值班时间9:30—21:30
7、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脱岗超过1小时扣除维稳费50元、超过3小时扣除100元、超过3小时则按旷岗处理,扣除当月维稳费。
8、如领导查岗值班人员不在岗的一次扣除50元。依次累计。
五、教师楼道值班要求:
1、值班时间:每节课下课时间;特别时段:
1、早晨9点上岗至9:20。
2、中午14:10至14:30。
3、下午15:45至16:05。
4、晚上:20:10至20:30。
2、值班职责:值班老师在楼道来回巡视,维持楼道秩序,防止
学生楼道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准学生爬窗户,踩暖气包,组织学生有序上下楼,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3、督查方式:值班领导每天通过录像监控或实地查看督查,值班领导督查完必须如实填写记录。
4、处罚方式:如发现值班老师缺岗,一次扣50元维稳费。值班教师值班期间敷衍了事、一闪而过,在岗时间5分钟以内的按缺岗处理。当天缺岗三次(包涵三次)以上者按整天旷岗处理,扣发当月维稳费。值班领导周五向校委会通报督查情况,如没有督查扣值班领导维稳费100元。
4、值班老师如需调班,必须提前一天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调换,要出差的老师必须提前自行安排调换,不得空岗。
六、带班领导、值班教师要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如因值班工作不到位致使学校财产遭受损失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值班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
昌吉市一中
2015年12月24日
维稳值班制度
第一条 按照公司关于做好近期维稳工作要求,项目部为加强对乡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乡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实行有领导负责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有项目部具体负责职工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并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三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脱岗,必须坚持24小时驻守乡。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假的,由项目部负责人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替补。
第四条 值班人员须按零报告制度在每日16:00前向公司报告当日值班情况。
第五条 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警觉性和安全意识,认真做好乡内部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来电来访登记工作,确保联络畅通,突发事件、紧急公务、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送值班室领导,有值班室领导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 值班人员如遇群众来访,要认真细致听取群众意见,能够帮助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疏导工作,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超越政策权限胡乱答复。
第八条 值班人员须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值班情况在当日未处理完的,须向接班的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的同志必须按照交班人员的交待继续完成。
第九条 如因值班人员撤离值班岗位或因带班领导处置不力,造成维稳信息情况漏记、漏报,未及时处理而酿成重大影响、后果严重的维稳事件,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从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
寺坪镇中心小学
维 稳 带 值 班 制 度
一、各校带班由校长负责,每天按时上岗,全面检查,填好“一日三查”登记册。
二、值班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师轮流进行,值班实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
1、值班教师每天按时上岗,全面检查,填好“校务日志”登记册、值班记录。
2、做好双休日(周
六、日)安全值班。
3、法定节假日值班,成由学校另行安排,同时上报中心校。
三、值班人员职责: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务必保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与上级及有关部门联系,坚 持24小时在岗。
2、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必要时值班人员应赴现场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报告。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加强巡逻,对重点部位加强监视看管,保学校财产安全。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学校领导。
6、值班人员对值班期内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带班负直接管理责任。
四、值班人员完成值班任务后,要进行交接班。
五、中心校值班人员除履行好自己职责外,定期或不定期查岗,做好记录。同时对全镇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
六、对值班工作按《寺坪镇中心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二0一二年九月三日
播扬镇红山小学维稳值班制度
第一条 按照市委、市政府、中心学校关于做好近期维稳工作要求,播扬镇红山小学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我校各班的安全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第二条 学校实行有领导负责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做好值班协调,并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三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24小时坚守岗位,不准擅自脱岗,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假的,由校长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替补。
第四条 值班人员须按零报告制度在每日14:50前向校长(电话:
5、)报告当日值班情况,重大信访信息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
第五条 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警觉性和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来电来访登记工作,确保联络畅通,突发事件、紧急公务、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送值班室领导,有值班室领导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 值班人员如遇群众来访,要认真细致听取群众意见,能够帮助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疏导工作,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超越政策权限胡乱答复。
第八条 值班人员须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值班情况在当日未处理完的,须向接班的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的同志必须按照交班人员的交待继续完成。
第九条 如因值班人员撤离值班岗位或因带班领导处置不力,造成维稳信息情况漏记、漏报,未及时处理而酿成重大影响、后果严重的维稳事件,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从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