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共4篇(营改增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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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的思考
上海“营改增”试点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已逾百日,涉及交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万户,北京“营改增”亦已通过审批,将于7月1日起在全市万户纳税人中全面推开,据报道:江苏、浙江、广东等地已申请进行“营改增”的试点,一时间,“营改增”成为财税制度改革的热点话题。其实围绕增值税改革的讨论,从我国分税制确立以来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增值税制度也一直处于完善中,2004年东北三省开展的增值税转型试点到2009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我国的增值税实现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为企业节省税收负担1200亿元。“营改增”是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必然选择,对于完善增值税环节,避免重复征税,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增值税国家的通行做法。就现阶段而言,2011年,全国税收收入实际完成亿元(扣除出口退税,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为全面推进“营改增”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证,但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仍然面临着一定的压力:
一、地方主体税种的缺位是“营改增”的最大瓶颈。增值税、营业税作为国地税的主体税种,2011年分别占税收收入的27%和%,其中营业税入库.61亿元,占地税收入的%,“营改增”以后,除娱乐业以外的大部分营业税项目将改征增值税,带来的是地方主体税种的消失,而重庆等地试点的房产税改革,并未达到预期的目标,无力承担地方主体税种的责任,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小税种更难挑大梁。
二、事权大于财权的财政体制使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高。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在上面只给政策不给钱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用40%的财权承担着70%的事权,很多政府的财政尤其是基层政府的财政已成了”吃饭财政",“营改增”意味着结构性减税,意味着财政收入的减少,对地方政府而言无疑使雪上加霜。同时“营改增”使原本为地方税的营业税成了共享税,地方政府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即便使“营改增”所征税款仍归地方所有,但其总量和增幅肯定有所影响。
三、征管范围的变化引起国地税机构事务的失衡。94年分设国地税机构,各自按税种进行征管。但随后进行的一系列税制改革,国、地税之间的职能开始交叉,对同一税种,进行交叉征管,先是利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后取消),后来是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都划归了国税机关进行管理,“营改增”明确由国税机关进行征管,国税部门的工作压力陡增,而地税部门失去了主体税种,面临着职能重新定位。“营改增”在率先在上海试点,就是因为上海的国地税是合署办公,不会因为征管范围的变动使国地税事务失衡。
四、以减税为锲入口的宣传制约税制改革的进一步开展。“营改增”是以结构性减税为宣传点,用以提高纳税人参与的积极性。但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得到实惠,上海的“营改增”试点也说明了这一点。通过“营改增”部分纳税人的税负确实减低了,但作为“营改增”重头戏的物流业,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调查测算,税负却从改革前的行业平均税负%增加到%,增幅123%,其他行业同样喜忧参半。这种宣传造成的纳税人心理预期与实际的反差,容易使受众产生逆反心理。
凝聚精神 争创一流——施秉县国税局“营改增”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其重要性,也可以将其说是利改税、国地税分制之后的第三次税制改革。不论是从2013年4月30日起,“营改增”试点工作在素有“中国漂城”、“西南药城”“中国硅城”之美誉的施秉县的准备工作,还是到8月1日零点开出第一张“营改增”发票,施秉县国税局的税务干部们用青春和热血,在这片秀美而神奇的土地上书写下一页页关于“营改增”工作的美丽“诗篇”。回眸往昔,展望未来 ,施秉县国税局依然“挥戈税收辟坦途”,一路鏖战一路歌——
优质服务“营改增”
“金杯银杯不如纳税人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纳税人的夸奖”施秉县国税局一直把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不断着力于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这次“营改增”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施秉国税局领导班子极度重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在施秉县国税局“营改增”工作会议上,潘万明局长全局班干部不讲理由,不讲条件,服务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努力争取试点纳税人的支持,顺利完成这项重大任务。为更好地做好“营改增”试点纳税服务工作,施秉国税局在坚持执行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制等原有制度的同时,增加了领导值班制,有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在办税服务大厅值班,及时解答试点纳税人的“营改增”政策咨询和有效地处理各种应急事件。施秉国税局在办税服务大厅不仅在设置了“营改增”绿色服务通道,还成立了“营改增”纳税服务小组,只要纳税人遇到难题,便上门为纳税人服务,更方便更快捷地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服务。施秉国税局全心全意的服务精神,不仅得到了试点纳税人夸奖,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肯定,在“营改增”试点工作期间,施秉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被评为“先进红旗窗口”,窗口6名工作人员全部荣获“纳税服务之星”称号。
全力奉献“营改增”
施秉县国税局“营改增”户数在全州排名第二,而且情况复杂,但施秉局的干部们却没有在这样艰巨的任务下低下头,而是迎难而上,把事情一一解决。5月21日,施秉县国税局与施秉县地税局召开了“营改增”纳税人信息交接会,施秉县地税局将符合条件的482户纳税人信息交予施秉县国税局管理。次日,施秉局便组织干部深入482户纳税人进行实地核查,争取做到户户信息准确无误。经过全局干部一个月努力地核查,6月20日,施秉局成功采集到“营改增”纳税人144户。在这次实地核查过程中,我局干部克服时间短、任务重、个体货运纳税人分散,难以核查等种种困难,终于圆满地完成任务。7月4日,“营改增”工作进入基础信息录入阶段,录入工作包括税务登记、违法违章数据清理、证件发放、税种登记、纳税人信息补录、发票领购簿发放、发票审批发售、银行信息维护、个体定额信息维护等10多个步骤,要同时打开6个CTAIS窗口,由于全州所有的录入工作集中在州局电教室进行,导致网速缓慢,电脑多次死机,严重影响了工作进度,施秉国税局的录入人员为了不影响第二天的正常工作,争取用最快的时间完成录入工作。他们放弃休息,尽量少喝水减少少去厕所的次数,加班加点赶进度,直到录得腰酸背痛,眼花睛困,终于赶在晚上7点半前,全部完成144户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录入工作,而此时,其他很多县区都还没有录入完毕。在之后的州局、省局审核中,我县的录入工作出错率很低,圆满完成了上级交予的任务。
在这次“营改增”工作过程中,我局涌现了许多“雷锋”人物,如“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胡汉刚同志,他在这次“营改增”工作中被干部情切地叫成“老黄牛”。他从“营改增”工作中开始就没有停止过奔波,从办公室到办税大厅,再到“营改增”纳税户,哪里有需要,他就在哪里,而年过半百的他,却从来没有半句怨言。还有“最美妈妈”李碧菲同志,在这次“营改增”工作中她常常加班到深夜,而她却是一个七个月大的孩子的妈妈,在孩子和工作面前,她把所有的热情投入了工作,而把对孩子的爱埋在了心里。在这次“营改增”工作中,这样的人物还有太多太多,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心血,成就了集体的利益,为“营改增”工作的顺利开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团结一致“营改增”
施秉县国税局是一支载满荣誉的队伍,也是一支“敢打仗,打硬仗,打胜仗”的队伍。在多年的税收工作中,施秉县国税局曾荣获许多荣誉,自1999年以来连续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0年被省人事厅、省国税局评为“先进集体”,记三等功进行表彰等等。在“营改增”工作上,施秉县国税局更是迎难而上,团结奋进,认真落实营改增”试点工作。在 “营改增”工作过程中,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对“营改增”工作情况进行问卷调查,“营改增”工作支持率高达100%。
在这次“营改增”工作过程中,施秉县国税局及时地向施秉县县委、县政府汇报“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地支持,并主动与工商、地税、交警、运管等部门取得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开展工作。而后,施秉县政府发布了《施秉县“营改增”试点工作应急预案》,并指导施秉县国税局制定了《施秉县国家税务局“营改增”试点工作应急预案》,对“营改增”试点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
开拓创新“营改增”
在这次“营改增”工作过程中,施秉国税局结合施秉县实际,积极寻找新的路子和方法,来推进施秉“营改增”试点工作进程。
“算盘”传税就是施秉国税局干部结合施秉县实际想出的方法。由于施秉这次“营改增”试点中很多的个体工商户都是私人经营,经常在出门外面经营,对“营改增”政策并不了解,也存在了一些误解,认为“营改增”试点工作,只是改变了行政管理部门而已,对自身并不存在什么利害关系,并不怎么支持“营改增”试点工作。针对纳税人的这个心理,施秉县国税局组织“营改增”纳税宣传小组深入试点纳税户开展“算盘”传税活动,用计算器给纳税人一笔笔算账,给纳税人演示“营改增”试点工作是国家国家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与纳税人有着十分密切的利益关联。
经过施秉县国税局“营改增”纳税宣传小组的不懈努力,不仅得到了试点纳税人的支持,还提起了试点纳税人主动推动“营改增”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召集各试点纳税人自行开展“营改增”政策培训,为更进一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
舞阳河畔,留下了施秉国税人不懈奋斗的足迹;云山雾锁,记载了施秉国税人艰苦创业的历程。施秉国税的税干们用智慧和汗水推动了“营改增”工作的快速发展,用恒心和爱心赢得了广大“营改增”纳税人的支持和称赞。施秉国税在未来的憧憬里,将依然前进不止,凯歌不断。
“营改增”合同注意价款是否含增值税
增值税体系下,服务提供方收取的服务费,是含增值税的价款还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款需要明确。在以前的营业税体系下,双方约定的价款,不需要关注营业税的情况,因为营业税是服务提供方的成本。作为服务接受方,支付的所有价款作为合同价款和报酬。除了要明确价款或报酬是否包含增值税外,还有几个问题需要关注:
首先,如果原来的服务价款收取方式是按照服务提供方的人工服务费加上营业税的公式确定的,“营改增”后,服务接受方应主动和服务提供方重新协商合同的总标的。例如,某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咨询服务,按照人工小时费用率的服务费为100元,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为元,此处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且按照100/(1-5%)确认。“营改增”后,上述合同价款不含税价应为100元,而不能按照原有的价款元作为不含税价确认。当然,现实中还要根据合同双方的谈判结果确定,但准确关注合同条款对价款中代垫费用、税务成本的描述,或者准确了解供应商的实际税负变化,有利于在合同价款谈判时进行议价。其次,在向境外支付属于现代服务业的服务费时,通常双方会约定诸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所得税的承担方。此时,准确评估“营改增”后的价款就变得非常重要。上海和北京根据上述税费的承担方是境内服务接受方还是境外服务提供方,出台过实务中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同时是增值税的税基),因此,在合同签订时,除了合同价款是含税还是不含税需要约定外,其他税费的承担方式也应该进行约定,从而避免实务中出具非贸易项下付汇证明可能出现的困难。对于代扣代缴义务涉及税款的合同条款,也建议企业及时进行更新,以反映“营改增”之后境内服务接受方不同的代扣代缴义务。最后,中瀚石林建议服务接受方在合同中明确将服务提供方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一个义务条款进行明确。
今年5月1日,为避免重复征税,打通税收抵扣链,给企业减轻财政负担,国家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所谓营改增,即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业税是指按照营业额收取税额,增值税是指就增值的部分收取税额。但是近几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因资金周转不灵、融资难、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等问题,纷纷折戟。今天我方的判断标准是:营改增政策能否减轻企业的税赋负担,缓解资金问题,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首先,营改增政策推动企业降低成本,有利于降低物价,减轻通胀压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使企业更具竞争力。实行增值税,构建税收抵扣链,实行进项税抵扣,避免了企业重复上税,减轻企业的税赋负担。小规模企业相对利润较低,增值税税负变化对其利润影响最大。在这种税制下,月营业额为15万的蛋糕店,按照3%的征收率征税,一个月的税收就只有4500元。而按之前的税制则需上税7500。减税额高达3000,减幅高达40%。爱吃蛋糕的都知道,雀巢奶油比安佳奶油口感更好,但是价格每升高出5块钱,税额的降低可以让该店提升蛋糕口味。2012年上海市数据显示,试点行业设备采购金额同比增长136%,促进扩大生产规模。湖州“香飘飘”食品公司,据该公司介绍,国税部门试点“营改增”后,企业一年可获直接与间接减税共约2000万元,为开发新产品提供资金后盾,因而出现喜人局面。税负的下降,企业将有多于的资金用于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提升,促进供给侧机构改革。
其次,营改增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分工细化,延长了产业链,有利于个企业朝专业化发展。在营改增之前,中小企业为了避免多次重复交税降低成本,尽可能的缩短产业链,减少交易次序,造成一个企业同时支撑多道工序。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本已资金不足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而同时支撑多道工序也使得产品的质量不高,降低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营改增之后,避免了重复上税,中小企业便可以将本不属于经验范围内的生产外包给其他企业,分工更加细化。古言道“术业有专攻”,企业专注自己的生产,最大化的利用有限的资金,提高产品质量,创造核心竞争力。营改增使,产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生产体系将会更加网络化、弹性化和融合化。从而提升整个经济体系的生产效率,给中小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