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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同室岗位职责共5篇 关于母婴同室的概念

2022-06-26 06:03:07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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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同室岗位职责共5篇 关于母婴同室的概念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母婴同室岗位职责共5篇 关于母婴同室的概念,供大家参阅。

母婴同室岗位职责共5篇 关于母婴同室的概念

母婴同室岗位职责共1

  母婴同室新生儿护理常规

1、新生儿入室后立即体表检查,查看全身有无损伤、残缺、畸形,核对腕带上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床号,测量腋温,完善婴儿病历和登记。

2、按时观察新生儿的面色、呼吸、反应性,肌张力、有无呕吐,脐部有无出血、渗液,了解其吸吮、进奶量及次数、大小便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新生儿卧位取头偏向一侧,右侧卧位为宜,防止呕吐物吸入呼吸道。

4、注意保暖,体温保持在腋温36~℃,室温保持在20~24℃,相对湿度在55%~65%。

5、每日测体温两次(腋温为宜)。

6、正常新生儿回室体温稳定后即可新生儿沐浴,沐浴时测量体重。

7、每日做好眼部、口腔、脐部、皮肤、臀部护理。

8、指导产妇掌握母乳喂养技巧、新生儿正确含接姿势,做到按需哺乳。

9、做好新生儿预防接种、疾病筛查工作。

母婴同室岗位职责共2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1.母婴同室医护人员必须经过36学时(我院)的系统母乳喂养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强化母乳喂养的新知识,每年复训3小时。

2.母婴同室要保持空气清新、安静、舒适、温度、适度适宜,为母婴创造一个良好的修养环境。

3.母婴同室病房要定时通风换气(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每季度做细菌培养一次。

4.医护人员要热情接待孕产妇,介绍爱婴医院基本知识,对孕产妇进行细致的心理护理,强化宣教,禁止产妇及家属使用代乳品及奶瓶、奶嘴。

5.产妇产后入母婴同室2小时内要协助并教会产妇哺乳的姿势、体位、方法及婴儿含接姿势,做到充分有效地吸吮,接需哺乳。

6.护理人员定时巡视母婴同室,密切观察母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处理。

7.对母婴同室的婴儿进行晨护及预防接种等工作时,母婴分离不能超过1小时。

8.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母婴同室,要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探视,每次不能超过1人。

9.母婴出院前,医护人员要向产妇及家属进行母乳喂养、计划生育、产褥期保健知识的宣教,安排产妇出院后的随诊工作并进行登记。 10.母婴出院时,主班护士应清点室内和床上用物是否丢失并将污物送往洗衣房,同时进行必要的室内清洁消毒。

母婴同室岗位职责共3

  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室内定时开窗通风换气,每日一次,备手提式紫外线消毒灯,作出院终末处理。

二、室内日常清洁消毒,湿式打扫,病房地面与走廊每天用含氯制剂拖扫一次。

三、工作人员注意手的清洁,治疗操作及接触产妇、新生儿前后洗手,必要时消毒液浸泡。喂哺前帮助母亲清洁手、乳头。

四、护士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多人次接触产妇及婴儿而引起交叉感染。

五、工作人员如患传染病及时调离。

六、隔离病房收住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如HbeAg阳性孕产妇)。

七、产妇与婴儿用物分开,直接接触新生儿的布类需经高压消毒后使用,换下的尿布要放在固定的容器内。

八、控制陪护探视人员,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传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母婴同室岗位职责共4

  璧山区中医院 母婴同室安全管理措施

1、产科医务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加强病房管理,定期巡视病房,严格执行陪护和探视制度。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并启动病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2、护士要向住院孕产妇及陪护人员进行入院宣教,宣教内容: (1)入院须知 (2)探视陪护制度

(3)母婴同室知情告知通知书 宣教后责任护士和孕产妇要签名

3、医护人员实行床头交接班制度,母婴情况床头交接

4、产妇及陪护人员不应将新生儿交给当班医护人员以外任何人员照顾

5、住院期间,产妇及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报新生儿离开母婴同室区

6、因医疗护理的等需要母婴分离时,必须由陪护人员抱婴儿进行跟随简单。必须做到: (1) 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

(2) 每一个新生儿离开母亲都必须由其指定的陪护人员全程跟随监督直至婴儿安全回到母婴同室,并由三方认真填写母婴分离情况记录簿,签字确认(医护人员、婴儿母亲、指定陪护人员)

7、认真核对产妇姓名、住院号、婴儿性别、出生时间、体重、体表情况,腕带与脚环是否一致

8、护士应按护理级别定时巡视病房,并做好记录

9、出院时,主管护士应在《新生儿护理记录单》上填写新生儿情况,当班护士,主管护士共同与新生儿母亲核对出院证、新生儿腕带,脚环信息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签名,撤除腕带、脚环,办理出院手续

母婴同室岗位职责共5

  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以“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宗旨,对产妇婴儿进行科学护理。

2、对产妇、婴儿进行责任护理,做好交接班工作。

3、严格宣教制度,进行产褥期保健及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知识等健康宣教,教会每位产妇掌握母乳喂养基础知识和操作技巧。

4、及时了解产妇的心理活动,进行心理咨询,实施恰当的心理护理,帮助其树立母乳喂养的信心。

5、每天给婴儿沐浴一次,隔天称体重,定时更换尿布,观察大小便情况并记录,定时测体温等。

6、每天有医生查房,及时发现和处理母婴异常情况。

7、认真做好出院宣教工作,将分娩后的产妇介绍给当地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并告知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随访时间和产妇与支持组织联系的方法。

8、母婴同室病区应安静、整齐、清洁、禁止吸烟。

9、产妇入室后一律不得擅自离开病区,更不准擅自将婴儿抱出病房。

10、为保证母乳喂养,严禁将奶瓶、橡皮奶头及代乳品带入室内。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妇产科有一位科主任负责产科门诊工作,科主任加强对产科门诊业务技术指导。

2、参加产科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及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3、门诊医护人员应由由一定经验的医生、护士担任,确保门 诊工作质量。

4、对难以确认的疑难病症及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的病例应及时转上级医师诊视。确保每天有一名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5、对孕妇进行认真检查和高危筛查,按要求书写病历,作出诊断及准确的治疗。

6、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来的孕妇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7、对准备转院的危重病人,应写清首诊记录及转院意见,并由医师亲自陪送转院。

8、门诊应经常保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有计划地安搀孕妇就诊。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10、与病房加强联系,有计划地收容孕妇住院治疗或分娩。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

2、《出生医学证明》由合法的助产单位按规定进入微机化管理,由妇幼保健所统一放号,规定输入内容,对号输入,在规定期限内直接签发,方便群众领取。

3、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收费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在使用过程中因打印或其他人为造成的损失由签发单位自理,不得转嫁他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私补、乱发《出生医学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因任何原因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到县妇幼保健机构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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