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的优秀议论文3篇(法治中国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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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拥有美好的未来,然而我们的健康成长都必须建立在“安全”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警惕,防范危险事故。同学们在操场上玩耍,脚步是否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不要那么横冲直撞,追逐打闹;楼梯口,同学们动作是否轻一点,再轻一点,不要你拥我挤。因为你一个小小的过错,有时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令花朵过早地凋谢。
我们是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远不如成年人,但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在网络上,我看到这样一则事例:一天,天下着雨,街上行人很少,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放学回家,经过小区附近的一个仓库,远远看见有人正的在从仓库的窗户往外递东西,还有人接过去装进汽车。他们觉得奇怪:为什么搬东西不开门呢?这几个人鬼头鬼脑还不住地向四周张望。他们恍然大悟,这是小偷!小男孩说:“咱们大声喊吧!”小女孩说:“不能喊,得赶快告诉警察叔叔。”那个男孩说女孩子胆子小。小女孩却说:“我不是胆小,只是我们俩只是小孩,根本打不过小偷,搞不好小偷会打我们,东西还是会被偷走。”女孩让男孩赶紧去打电话,自己则牢牢记住了汽车牌号,并紧紧盯住汽车开走的方向。警察叔叔根据女孩提供的线索,很快抓住了小偷。
故事告诉我们,当我们小学生遇到坏人时,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并记住坏人的特征。小学生年龄太小,力气也小,打不过坏人,自己很容易受伤害,所以见到坏人坏事,要想办法告诉警察。
让我们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让法治伴我们成长,我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在法治的社会里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律是一个国家组成的基本,它虽然在一定的方面限制了我们的行为,但是也为我们的社会稳定做出了一些贡献。
我们固然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让所有的人都遵纪守法,不过我们要做的就是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用我们的行动去感染身边的人,让越来越多的人心中有法律。
遵守法律从小事做起。古语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我们捡到一块橡皮时,不要塞进自己的笔袋,而是要询问谁是它的主人;当我们看见有人随意地拿他人的东西时,不要因为事不关己就熟视无睹。每次在过马路的时候,我发现总有那么一些人为了一两秒的时间去闯红灯。这是在那自己的生命去赌博,运气好比别人先走那么一小会儿,运气差还会发生车祸,甚至要赔上小命。这个也太得不偿失了。我们不应该为了自己的一点点利益,使自己或者他人的权益受到侵犯。尊重法律,也是尊重生命。
遵守法律从我做起。爸爸妈妈经常教育我,自己没有做到之前,不要用那个标准去要求别人。我努力地照着这句话去做。在出去玩的时候,我经常拿着垃圾没处扔。一些上了年纪的老爷爷老奶奶看见了,就对我说,你随的便扔就好了,有没有谁看见,也没有人来管。我笑着摇了摇头,手里的垃圾依旧不松手。这不是一个有没有人来监督的问题,这是一个人的道德修养的体现。如果每个人心中都不为了集体来考虑,随手乱扔垃圾,那我们生活的地方不就变成了一个垃圾中心了。往小处讲,这是一个人的道德意识不好,但这也是一个人对环境保护法的蔑视。我们不能控制别人的思维,但是我们能让自己的行为体现出我们新一代的素质文化。
遵守法律拒绝邪恶。随着“我爸是李刚”“药家鑫事件”等的发生,让我们看见了社会上那些不良的风气影响了一代青年人。他们仗着自己家里的权势,藐视他人的生命,不尊重别人的人格。他们以为金钱和势力可以是他们不在法律的约束之内,可惜他们错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可以摆脱它。远离那些邪恶的东西,不要让自己被它污染,保持最纯洁的人格品质。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重的表现。”是啊,法律是一种严肃公平的东西。它是每个人心中善恶衡量的标准,它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机器,它更是人类文明的体现。
让法律永驻我心,尊重法律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
孟德斯鸠曾在《论法与精神》中写道:“必须要有一个社会准绳,去约束行为,从而和社会的某种精神理念所契合”,这里所说的社会准绳就是法律,精神理念就是承载法律的道德。
“法”之一脉,渊源流行。罗马从《十二铜表法》到《公民法》,虽说还有许多弊端,但它们为后代法律提供了种子,从而使它得以茁壮成长,能慢慢演变为如今体系比较完备的法律。无论是法国大革命、英国光荣革命、美国独立战争,还是中国商鞅立柱求法、韩非子法家学说,各代王朝的更迭,都伴随着法律的光辉,正如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说道:“国不可一日无君,更不可一日无法”。法律,融入了民族的血脉,锻造了社会的骨骼,在永不停歇的历史长河里流传,传承精神的火焰。
法,立国之根本。倘若国家无法,则终会沦为荒蛮社会,而我们也只能是野蛮人。而若国家动荡,社会不宁,假使没有强有力的手段贯彻法律精神,那它也只是一纸空文罢了。五代十国时期,堪称中国最黑暗时期,草莽,平民,乃至土匪都能够割据一地,成为皇帝。群朝并立,纷纷扰扰,人民的哭声似乎已窒息,而那法律也被深埋。难怪欧阳修在编五代史的时候,不禁把笔掷地,骂道:“乱贼匹夫尔”。经历了那个动荡的时期,人们才重视法律对自身的保护,统治者才会切实把法律看作根基。
而观现代,青少年因法律意识淡薄,做出的各种不法行为层出不穷。毕淑敏曾说“到底是孩子们的错,还是这个社会中毒已深?”青少年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或许他们是受社会污浊的染缸影响,丧失了本心。社会作为人类共同居住的环境,理应弘扬法律,让法律在人们心中扎根,严惩不法分子,给大家营造一个法治社会。
德以承法,法以传德,两者密不可分,又各司其职,只有有机结合,才可创建和谐社会。
狼火烽烟染丹心,何见江山一片晴?
待得重法出天日,悠悠清风伴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