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读后感共4篇 一个人的朝圣的读后感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朝圣读后感共4篇 一个人的朝圣的读后感,以供借鉴。
读《各自的朝圣路》有感
最近,我读了周国平先生的《各自的朝圣路》一书,虽然这本书的篇幅不长,然而却处处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衬得上是浓缩的精华。书中的一些观点让我深受启发,获益匪浅。在此,我阐述一下我读书过后的一些心得。
孤独对提高自己的精神世界和丰富自己的内心具有巨大的意义。孤独给予我们一个保持和表达自己思想和个性的机会,当我们置身于喧闹的人群和繁忙的日常生活时,我们往往会发现我们会被他人的思想和生活的节奏牵着鼻子走,我们失去了个性,感到十分茫然和空虚。而孤独则会让我们与喧嚣的外界暂时隔离开来,使我们不受他人思想的干扰,留给我们广阔的思想空间,给予我们思想自由。这样,由于与现实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我们往往会拥有一个对全新的对世界和人生的看法,展现自己的思想和表达个性。同时,孤独会给予我们舒展内心的机会,由于人是活在社会中,必然会受各种秩序和规则的限制,违背这些秩序和规则,我们会受到惩罚和付出代价。为了减少付出代价,我们会约束自己的心灵,克制自我。而在独处时,我们暂时远离社会,可以解除我们加在心灵上的那枷锁,解放我们的心灵。此外,孤独给予我们一个对内心进行自我整合的机会。当我们独处时,我们会和自己的灵魂相遇,我们的思维会因此活跃起来,在不知不觉中进行自我思考和反思。人生的生与死,得与失,爱与恨等一切与自己人生有关的东西都在我们的思考和反思的范围中。在思考和反思中,我们会新建一些价值观念,坚定原来那些正确的价值观念,摒弃原来那些错误的价值观念。在这一整合自己内心的过程中,我们的内心会变得更加丰盈,精神境界会得到提高。
相信神圣,有所敬畏这种精神状态对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宁有着极大的意义。在一些有浓厚宗教信仰的地区,当地的银行并不采取安保措施,但几乎没有发生针对银行的抢劫和盗窃事件。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相信神圣,有所敬畏的人心中会有一定的行为界限和标准,当自己的行为逾越这种行为界限和标准,他会觉得亵渎了心中的神圣,丧失了基本的人格,失去了做人的自信和尊严,为此感到羞愧和惶恐,收到自己心灵上的莫大的谴责。因此,如果这些人干了坏事,即使没有受到外在的惩罚,他们也会在内心付出巨大的心理代价,而这种代价往往要比外在的惩罚更加巨大。所以,考虑到巨大的心理代价,他们不轻易或不干坏事,这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而不相信神圣,无所敬畏的人心中无所谓的
信仰,没有行为标准,歪曲是非,颠倒黑白,为所欲为。只要他们能逃过外在的惩罚,他们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干任何恶事,欺负和迫害无辜的弱者。这种不相信神圣,无所畏惧的精神状态外露的话则表现为抢劫,盗窃,奸淫和杀人。内敛的话则表现为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见死不救,无动于衷。这些都会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相信神圣,有所敬畏并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心理状态,更是约束自我和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心灵码尺。
当今时代是盛产新闻人物的时代,但未必是盛产名人的时代。名人何以能成为名人?因为名人写下不朽的著作或立下丰功伟绩。然而,在当下,要成为人所周知的新闻人物并不需这样做。由于现代的大众媒体迅速发展,它能吸引较为广泛的人群的注意力。此时,只要你能做一些标新立异,与常人所不同的事情,就可以成为新闻人物。这也是凤姐,犀利哥等人可成名以及一些专家学者在媒体上发表奇特言论的原因。而出名的效益又是巨大的,例如可获得经济和名誉上的效益,这会吸引更多的人通过奇特的言行来成为新闻人物。但这些行为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什么?恐怕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些小丑般的可笑的言行,供我们在茶余饭后娱乐和消遣。并不会像名人留下不朽著作和丰功伟绩,给世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让世人的精神境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因此,倘若我们的社会的新闻人物不断增加,无聊趣味不断增多,而名人却不断减少,我们的社会也必将成为高贵精神匮乏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即使经济发展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一些原本是荒无人烟的地区早已高楼拔起,城镇数量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增加。然而,令人可悲的是,一些地区的特色建筑和文化传统被一些城市规划者视为城市化的障碍,因而被抹去了。例如,北京四合院被拆,北京胡同被拆,林徽因故居被拆。渐渐地,中国的城市变得千篇1律,城市的个性不断丧失。当人们走进一个城市时,人们已很难分辨这里是哪里了,因为目之所及,都只不过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罢了,特色建筑和文化传统却全然不见了。城市个性的丧失,那么意味着一个城市的独特精神也丧失了,其身份标签也不复存在,那这样的城市即使再繁华,也只是徒有华丽外表的空壳。而这个城市的居民,再也找不到在这个城市居住时所拥有的家的感觉,渐渐地,他们会感觉到,他们成为了这个城市的外乡人,成为了这个城市无家可归的流浪儿。那么,城市化后,人们的幸福感会增加吗?
《各自的朝圣路》一书让我的视野得到开阔,心灵得到洗礼。我将在今后把读过该书后的一些心得应用于我的学习和工作中,从而使我的生活和人生更加精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利用上下班的零碎时间7小时48分,经历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历时87天步行了627英里的一个人的朝圣。
书本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新奇情节,只是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木讷、内向、孤僻、固执、善良的老人,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而几近疯狂的坚持完成了一个徒步的朝圣之路,从而演绎完成了内心和自我的救赎。
对哈德罗来说,一切都只为了一个承诺,无关信仰,最多也就是一个为了祈求故友活下去的一个信念,但就是这一个信念,让他在麻木到即将放弃的人生之末,用他一生中最为疯狂的行动完成了这一个灵魂之旅,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幡然醒悟还有很多事情可做。
一切都是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轰轰烈烈,连顿悟都是淡淡的。随着老人蹒跚而日渐稳健、迟疑而后又坚定的脚步,带领我们逐渐深入思考,关于人性、爱情、家庭,关于信念、坚持、放弃,关于孤独、伤害、失去,关于宽容、原谅、祝福,关于接受、改变、离开......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所有人事物都只是陪走一程,尤其是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才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青涩而甜蜜的怀念,那些遗憾又悔恨的羁绊;那些快乐又唯美的曾经,那些痛苦却压抑的过往……那些一点一滴的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所逃遁;那些曾经的纠结与悲欢,在困难的行走中渐次平淡。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一个人的朝圣,最初不知怎么接触到这本书的,或许是朝圣这样的词语吸引了我,在我看来,朝圣,是神圣的,是难以亲近的,它为什么会出现在一本书的名字中?直到看完整本书才明白。
这本书花了我两段时间,开始时已快临近期末,医学生的魔鬼考试月,一切都向考试看齐,所以我只是看了一部分,考试完又想玩,又要过年走亲戚,以至于这本书的战线拉的太长,新学期,熬了几个夜,终于看完了。
哈罗德的朝圣,在我脑海里就像放电影,他一路走,我跟着全程脑补。一边看,一边疑惑着,朝圣,真的是朝圣吗?我看不然吧,或许换成探望?拜访?…………更为贴切。但当我看到结尾,才知道,哈罗德去疗养院看奎妮可以用拜访、探望之类的词,而哈罗德发现自己的内心选择却足以用朝圣了,因为只有朝圣,才能找到最真的自己。
哈罗德不顾妻子的反对,选择步行去见奎妮,我觉得可能当初哈罗德也是脑子一热,因为我发现一开始哈罗德总爱想起一些事儿。走着走着,离成功越来越近时,哈罗德却想放弃了,真的很怪,坚持了那么久,就要放弃?!也许是太累了,也许是不知见到奎妮说些什么,也许是那群随行者们捣的鬼,真的,那群随行者就像社会上的多数人的一个缩影,在他们看来,朝圣只是一次愉快的交易,简单行走的背后是名与利。幸运的是,哈罗德对随行者的态度从最初的接受,到包容,再到最后的默默离开,也许,他内心的改变是他还能坚持下去的一大缘由吧。
这篇小说主人公是哈罗德,退休生活暗淡无味,索性说走就走,待得豁然开朗,才觉,原来当初最美好。转而一想,哈罗德的故事像是在说每个人,弯弯绕绕兜了大半圈,最后又回到了原点,只是这个原点已经变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看完几天才来写书评。
最高的完成并不是外在目标的完成,而是自我的完成。——在这里,最高的完成不是他们见到了彼此,更谈不上实现拯救了奎妮的愿望(因为她最终还是离开世界了),而是他实现了自我的完成、激发了爱的能力,并修复了爱的关系——与自己的关系、与爱的人的关系。
这段朝圣的旅途又在其中扮演何种角色呢?对于哈罗德这个人来说,完成“自我发现”仅仅依靠他个人力量的难度过大,这段旅途起到的作用是,提供有效的外在力量帮助甚至迫使他开始“自我完成”的生命工程,他所见到的事、接触的人、听到的理念,以及感受到的来自他人在“自我发现”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声音,都给他带来影响,这些都是一种煽动、干扰甚至侵犯。它们的作用是促使他回顾、反思他之前所有的自我认知及爱的表达方式。
当我们的内心有所感触,在情感的基础上反思,我们就获得了智慧。与生俱来的思维,经历了反思、内视并建立起思想和内心的交流及理想与现实的桥梁,我们逐步实现自我完成。——这就是这段朝圣的过程所具有的意义。当然,结果也是圆满的,就是重复上面提到的,哈罗德实现了自我完成,激发了爱的能力,修复了和妻子的关系,重拾爱意,共度美好余生。
标题取得好,“一个人的朝圣”,我认为,“一个人”代表ego,这正是一段通往自我的内心、实现自我(ego)与内在连接的朝圣,它耗时87天,跨越627英里(约1009公里),以徒步的方式——慢下来,静静回顾、思考、沉淀。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平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现在正是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被名字吸引了,所以拿来拜读学习一下。从现在的所处环境来看,前半部分的内容很精彩,都在描述哈罗德一个人在路上的回忆,也让他真正敢于面对过去生活的痛苦和得失,更让他明白了他爱莫琳爱戴维,还爱他的父亲和抛弃了他的母亲。哈罗德如果没有离开莫琳,他也不会知道这些年来他是多么爱莫琳,莫琳也不会知道她其实已经原谅了哈罗德和接受了儿子戴维的死亡。
每天生活在亲人朋友之间,过着重复的生活状态,难免会让人迷醉,让人“身在福中不知福”,现在物欲横流,嘈杂纷扰的世界更容易让我们迷失自我,我们需要独处的时光,需要一个人安静下来问问自己:我在做什么、我要做什么?
学会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勇敢面对自己的过去和得失成败,并且汲取它们的营养借着阳光努力向上生长。敢于面对过往,内心才会更强大。一个人平静下来才能更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该如何面对现实生活。一个人的朝圣其实是自我内心的一次洗涤和反省。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只要想做一件事情,我们就朝着目标去努力,不要受别人的影响。人的意志力是可以无限延伸的。世界这么大,转身离开后谁还会记得谁,只要我们做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就好,何必在乎别人怎么想你呢?哈罗德如果在刚刚开始旅程的时候听到有人说不可能走到奎妮身边的时候就放弃的话,他会继续过着和莫琳冷漠的生活,母亲抛弃他的噩梦也会一直困扰着他,他也会更因为他没有去和奎妮说声谢谢而抱憾终生吧。
不要害怕一个人的日子,因为只有你一个人来面对反省自己的内心的时候,才是你真正成长的时候。一个人的阳光也很温暖。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各自的朝圣路》读后感
摘抄与感想:
“每个人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我们应该顺应这个事实。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
人总是想尽力从别人的脸上发现些什么,并以为仔细观察别人就可以挖掘出别人内心的想法。这是不可能的。每个人的心灵都有一层外衣,别人休想脱掉 。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戴着面具生活,你永远不可能知道别人心底最真实的想法,所以也不要长时间盯着别人的脸看或是追根究底地去知道什么。
这是对他人的人格独立性的尊重。同样,我们也不必要一股脑儿地给别人掏心掏肺地说自己的想法,说了也不一定会被理解。所以,尊重别人的同时也尊重自己,给自己的心底留一片神秘纯洁的、不曾被别人践踏的圣地。
另外,通常我们所说的人生知己、爱人,他们也不是全部互相了解的。只是他们有共同的一部分思想与志向,所以走在一起罢了。两个不同的灵魂,永远相溶达到饱和。我们能找到一个愿意陪伴我们、鼓励我们、帮助我们的人,共同前进,相互支持但同时又在走向各自的朝圣路。这样就已足够。
“相信神圣的人有所敬畏。在他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做人的根本,是亵渎不得的。” 相信神与相信神圣是不一样的。相信神圣的人可以不相信神,但他相信有一股神圣的力量作用在万物之间,天地、世界均遵循这股力量,这个守则。它不可反抗,不容逆转。因此,相信神圣的人是心存敬畏的,他们敬畏这种力量,所以他们有一个做人处事的原则。
而不相信神圣的人没有什么畏惧,他们便从来不自我反思,他们的行为也更放纵猖狂,因为他们没有做人的原则,即失去了自尊与人格。这样的人的存在是卑微的,当然这种存在也是少数的。
相信神圣,有所敬畏,那么你便不失基本的人格。
而不相信神圣的人,必被世上一切神圣的事物所抛弃。
“名声永远是走样的,它总是不合身,非宽即窄,而且永远那么花哨,真正的好人永远比他的名声质朴。”
名声是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而且那些传播者中又有几个见过名人的真身?又有几个是不带感情色彩的客观评价?名声,一传十,十传百,难免有偏差走样,因此名声是不可靠的,它并不总准确代表你的性格或品质。它可以把你说坏,也可以把你说好。
因此,一.永远不要仅凭名声来对一个人下定论。不要轻易上了名声的当。“眼见为实”,要想客观地了解一个人的品性或是一个事物的好坏,千万要亲自调查,得出自己的结论。
二.名声不等于事实,所以切勿过于注重自己的名声,而使自己远离了自己的成长轨迹。“身正不怕影子斜”,努力做好自己,坚持自己的原则,美名自会远扬。
“己所欲,勿施于人。”
通常,我们怀着乐于分享、渴望被理解的心理把自己钟爱或是最爱的事物推荐给别人,却总遭到对方冷淡的回应或是截然不同的看法和嘲讽,最后结局往往是双方都不愉快。
每个人的审美观和价值观都不同,每个人对于“好”的理解也自然不同,所以一个人认为好的东西别人就一定也觉得好吗?当然不是。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充分尊重他人的独立人格与精神自由,也给自己留条退路,不要把自己觉得好的强加给别人。
“己所欲,勿施于人”是比“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高一层的精神境界和文明修养,
让自己按照自己的方式活,也让别人按照他们的方式活。
“无论我们怎样爱惜健康,也不可能永久保住它,而健康的全部价值便是使我们得以愉快地享受人生,其最主要的享受方式就是做我们真正喜欢做的事。”
如果明天我们就会死去,你会做什么?在这有限的一天中,你一定有许多事要做:早上去公园散步,晨练,享受阳光;中午给父母做一顿他们爱吃的饭菜,好好向他们表达自己的爱;黄昏拉着孩子的手,一起去看夕阳,给他们讲自己的故事;睡前,与爱人吻别,与孩子、父母道别,然后微笑着闭上眼睛,迎接死亡。
在这一天里,你有想到你的工作吗?有想到你一天到晚忙的事情吗?没有,你想到的应该是在平常被你忽略的最亲爱的人吧。
我们若以一个即将死去的人的眼光看世界,应该会看清生活真正的乐趣和自己的志业所在。那些忙碌的人们呀,有一天你终于忙完了工作,回到家,是冷漠的家人,疏远的感情,和疲劳过度落下的一身病,这样值得吗?
生命短暂,甚至来不及享受。为什么不抓紧手头上的每一分钟,愉快地去享受人生呢?多陪陪亲爱的人,多为自己做些有意义的事,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不要沦陷在工作里。
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灵魂的故乡在非常遥远的地方,只要生命不止,它就永远在思念,在渴望,永远走在回乡的途中。”
人的高贵在于灵魂。每一个灵魂栖身于肉体,指引着肉体前进的方向。而灵魂,是不断追求完美与高尚的,肉体可以低贱平凡,可灵魂永远向往美丽与高贵。
人的肉体是平等的,灵魂却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可以假想灵魂来自于一个真、善、美的地方,所以人的一生中,灵魂都在指引肉体朝理想与完美前进,只不过前进的速度不同罢了。如果灵魂滞留在原地,只有肉体简单地重复吃、喝、睡,没有精神信仰与追求,那么人与动物便无区别。
因此,为了提高灵魂的价值,我们需要追求精神的快乐,积累精神财富。使灵魂更快速地朝“真、善、美”前进。读一本好书,听一段美妙的音乐,在享受灵魂的愉悦时,我们便离动物最远而离神最近。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某一天你会因为某件事情,没有原因,也知道不太可能,但是就是想去做,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自己的理智都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自己就是想去做,更经常见到的就是年轻人的冲动。在《恋恋日记本》中的男主角在知道女主角已经喜欢上其他人的情况下,还是去修那个房子,那是一个梦想,有那么一个执着的念头,其实自己想想知道修房子和女主角能不能够回来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就是想去做,在这本书中,把整个路途中所有的心理路程也写下来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没有拯救得癌症的朋友的生命,但是让她安详的死去,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过程,男主找到了自我,了解了自我,在不断的徒步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去想自己的事情,还有他的妻子也在整个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之间的真爱,将因为儿子去世而留下的裂痕去掉了。两个人又重新找回了那份丢失的爱情。
人活着,有些事情必须去疯狂的去做一下,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没有白活。人就这一次,不管是好还是坏都需要我们去看,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