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食堂创建方案4篇 食堂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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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局、州局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通过视频厨房方式展示给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力争通过20xx年一年的时间,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工作。
二、工作原则
“明厨亮灶”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学校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是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
三是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让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通过视频厨房方式展示给消费者和监管部门。让学生、家长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并使监管部门实现实时监管,以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视频厨房”。即是在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无线或有线)和显示屏,使学生、家长在就餐场所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监管部门通过网络远程传输监控厨房的展现形式。
四、工作要求
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是国家食药总局部署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创新内容,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严格时限,认真开展“明厨亮灶”改造工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真正将其作为20xx年加强和创新学校食堂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要对活动中广大师生、家长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县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一、活动目的:
为了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确保同学们的身体健康、不断丰富校园文化,我们的文明食堂评比活动又一次到来了,在我校迎接评估的这个关键时刻,它的举办不仅能促进同学们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加强学生同食堂的沟通与交流,提高食堂的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师生的需求,更重要的是,作为我们校园文明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他将展示我们特区大学规范化、制度化的食堂管理模式,展示我们海大学子的风采,为我校的迎评工作增添又一笔亮色。
二、指导单位:xx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主办单位:xx大学学生会
协办单位:各学院学生会
三、组织机构:
1、成立活动组委会
名誉主任:符成彦(校团委书记)
主任:樊燕(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
副主任:陈广锐(校团委老师)
郑传宽(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经理)
陈国强(旅游学院后勤管理中心主任)
黄炬(第五食堂主任)
何励(校学生会主席)
委员: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其他领导
骆林江(校学生会副主席兼自律委员会主任)
各学院学生会主席:
马明(理工)张博(信息)陈占彪(农学)
申鹏(人文)汪昭伟(经管)杨超男(法学)
孙丰振(外院)沈刚(艺术)李琳婧(海洋)
吴鹏(旅院)李辉(政管)石丽英(应技)
2、成立膳食督导队
队长:师立嘉(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生活服务部部长)
副队长:武晓峰(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生活服务部副部长)
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其它各部部长
各学院学生会生劳部部长
队员: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干部与各学院学生会生劳部干部。
3、采取队长负责制,把干部分成若干小分队,分别对学生食堂的工作和学生的就餐行为进行文明性引导和监督,并参与食堂的民主管理。
四、活动时间:10月20日~11月20日
1、10月20日至10月23日做前期筹备工作。
2、10月24日至10月30日以海报、板块、广播和悬挂横幅及食堂内餐桌上制作公益广告及温馨提示等形式向同学们宣传活动具体内容,并且下发调查问卷,统计调查结果。
3、10月31日至11月8日,利用中午时间对食堂进行监督评比和抽查,同时对同学的就餐行为进行文明性引导及监督。
4、11月4日,前期工作小结。
5、11月18日至11月20日,进行全面总结,召开总结大会。
五、活动内容:
1、长期在各食堂设置“学生就餐意见薄”,及时收集,与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和各食堂主管沟通、协调,并及时反馈学生就餐意见。
2、活动过程中规定时间段,每天中午由学生组成的膳食督导队联合校园文明工程中的“小红帽”文明督导队监督食堂服务并引导同学文明就餐。
3、监督食堂开水供应情况,查看供应水的水质及烧水过程。
4、在食堂内部,主要在餐桌上制作一些温馨提示,为同学们提供一些生活常识、饮食小常识及科学食谱等。
5、在活动结束时将评出“文明食堂”“十佳服务员”“活动积极分子”。
6、在活动结束后,继续组织膳食督导队参与食堂民主管理,膳食督导队将由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生活服务部干部及各学院推优人选组成,形成长效机制。
六、评比标准:
(一)“文明食堂”方面
1、饭菜品种齐全;
2、饭菜新鲜卫生;
3、物美价廉;
4、食堂环境卫生良好;
5、服务人员整体素质较高,无错打卡现象。
(二)“十佳”服务员评比方面
1、服务热情主动、用语文明。
2、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佩带工作证上岗。
3、工作认真负责,无打错卡现象。
4、服装整洁。
5、头发及指甲勤剪理,保持干净卫生。
(三)“活动积极分子”方面
1、不迟到、不早退、无缺勤情况。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3、能主动及时地解决活动中所遇问题,并提出合理、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七、奖励方法:
1、被评为“优秀文明食堂”和“十佳”服务员由后勤服务集团给予表彰。
2、“活动积极分子”由校学生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切实解决集体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广大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职工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市辖区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
二、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整顿,使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自律意识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广大职工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集体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为散装或周转桶装植物油。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炸熟煮透。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岗位卫生知识的熟知情况;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年4月至年7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5月15日)。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16日~6月1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各企事业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并将协查及日常监管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检查阶段(6月16日~7月16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开展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中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争创省(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卫生意识。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严查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为了贯彻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精神,尽快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经本小组研究,制订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时限:
20xx年11月11日前
二、整改目标:
1、规范食堂管理,制订完善食堂食品卫生系列管理制度,制订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
2、所有工作人员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食品分类存放,保证所有采购及出售的食物卫生安全。
3、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杜绝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
4、优化食堂环境,消除安全隐患。食堂各功能室完整并符合卫生要求。
三、整改措施:
1、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后勤校长为食堂第一责任人。
2、保证从原料(成品)的采购、签证、验收、保管、加工等各环节及饮用水、个人和公共卫生严格按章操作,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3、学校成立卫生检查监督站,学生用餐时间在食堂值班,参与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
4、对设备要安全使用,对冰柜要定期除霜。
5、消毒柜要与上级部门协调更换,争取使用。
6、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持证上岗。每天上岗前,做到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分发熟食时戴好口罩等,防止病菌传染。
7、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存及加工的管理监督。禁止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等对人体有害的食品,也不可食用变质蔬菜。
8、食品贮存做到分类、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保证存储区卫生干净。
9、规范学生集体卫生用餐,并保持在每周对餐具消毒一到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