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综合 > 正文

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方案)

2022-03-28 08:24:22综合

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方案)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方案),供大家赏析。

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方案)

美盛教育港湾博学苑项目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 3

第四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6

第六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7

第七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9

第八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3

第九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27

第十章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29

第十一章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制度 31

第十二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35

第十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9

第十四章 危险源识别评价和重大风险源控制管理制度 43

第十五章 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47

第十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48

第十七章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50

第十八章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54

第十九章 劳务安全管理制度 55

第二十章 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制度 56

第二十一章 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 58

第二十二章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 60

第二十三章 生活区治安、防火、卫生管理制度...................................................................................61

第二十四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62

第一章 总 则

1、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为项目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3、项目各级领导、各部室、各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4、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优化质量,强化安全;

美化环境,永恒追求更好;

规范操作,控制危源;

规避风险,杜绝事故。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

1、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险性事件,杜绝各类伤亡事故。

2、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年度施工人员因公责任死亡率控制在%,以下,重伤率控制在%以下,轻伤率控制在1%以下。

3、取得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争创郑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第四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项目部特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鹏翃

副组长:陈强、岳军、

成 员:曹吉利、朱鹏博、刘君及各作业队队长、安全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安保部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专职安全员

施工队安全员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目标和规划,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现场安全生产能力。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管理与项目施工生产同计划、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

3、组织全员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4、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5、负责对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具体工作,并做好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6、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与实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安全保证体系

制度保证

组织保证

思想保证

经济保证

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领导小组

提高全员意识

包保责任制

安保部

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教育

责任到人

各工种安全生产制度

月季年安全检查制度

月季度评比制度

专职安全员

各施工队安全员

经济兑现

总目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职工重伤率控制

在‰以下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负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细化和分解安全管理责任,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责任体系的正常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本项目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职业健康负全面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4、明确项目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授权安全负责人行使安全管理中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职权,并保证其正确行使管理职能而不受干预;

5、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6、组织项目进行危险源的确认、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申报审批,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及抢险器材的配备;

7、组织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奖罚工作;

8、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9、对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上报,组织现场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10、负责生产过程中全面管理和全过程的安全控制。

二、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管理)责任。

2、把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委(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办公室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的汇报。

3、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或环保工作专题会议,协同行政研究和解决安全、环保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教育党员在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员工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5、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排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6、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并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7、配合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做好宣传鼓动工作,及时总结报道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

三、常务副经理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出差或进行其他外出洽谈工作时代理项目经理行使安全管理权力;

2、参与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策划、实施、保持和改进;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具体负责本单位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的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4、落实工程项目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5、协助项目经理做好生产过程中全面管理和全过程的安全控制工作;

6、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协调和安全评估;

7、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按一定比例提取和使用。

四、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根据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3、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4、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5、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6、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落实安全职责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并组织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控制事故隐患,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

7、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体系的审批及批准;

8、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9、负责对分包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

10、制定本项目的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本项目各类文件控制、组织、制定应急救援计划;

11、组织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选用,制定本工程的法律法规清单。

五、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2、在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有安全技术和环保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向操作层人员和分包单位实施交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监督;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环保问题,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4、积极协助单位行政领导做好职工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工作;

5、对技术质量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6、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7、协助项目常务副经理组织危险源的辩识和评价,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8、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六、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一)部长安全职责

1、在项目生产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保体系的贯彻实施,负监督管理的责任;

3、按照安全保证体系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4、对上级机构、安监部门以及指挥部有关安全文件、指示在本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并负责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新上岗和改换工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实施检查;

6、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日检”和特殊施工过程的“旁站”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责任班组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7、组织或负责收集、整理、修改完善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经行政领导批准后发布执行;

8、协同工程技术部,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并严格按施工工艺、规程实施施工过程安全监督,杜绝违章蛮干;

9、及时、如实地填写各种与安保体系和安全生产有关的内业台帐,如实反映本项目安全活动状况;

10、参加伤亡事故和有关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并如实统计上报,做好事故建档工作,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11、负责组织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技术的先进经验,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领导提出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12、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13、负责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习活动。

(二)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在单位行政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分工范围的工作负责;

2、负责协助主管领导具体的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环保的领导负责;

3、组织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环保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4、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上岗和改换工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实施检查;

6、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坚持“日检”制度和特殊施工过程的“旁站”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违章行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有权及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责成责任班组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7、组织或负责收集、整理、修改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经行政领导批准后发布执行;

8、会同施工技术部门,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并严格对施工工艺、规程的安全监督,杜绝违章蛮干;

9、及时、如实的填写安全生产内业台帐和地方政府要求的内业资料,如实反映本项目的安全活动状况;

10、参加伤亡事故和有关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并向上级如实统计报告,并做好事故建档工作;

11、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作业等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2、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指导作业队(班组)兼职安全人员的工作;

七、技术质量部安全职责

(一)技术质量部部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或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

2、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3、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组织内审,通过后组织实施;

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开工项目,要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现行施工的生产工艺、有毒、有害作业,经常进行研究、分析,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6、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过程中技术措施、防范措施、整改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大型机械安装拆除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等的编制。

(二)技术员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做到按图施工。

2、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合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认真安排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机、电、架和临边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

4、做好分部分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文明施工的生产指令。

6、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7、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8、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9、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八、物资部安全职责

1、采购供应的施工生产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物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不得随意降低等级。

2、保证并优先供应已批准的项目年度计划项目所需材料,并做到保质保量。

3、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物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等管理,严格手续,确保安全。

4、按劳动保护政策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申请、采购、保管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及时供应。

九、设备部安全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查等制度,使其保持安全状态,各种设备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2、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办理行车执照和发给机械操作证。

3、项目购置、租用的特种机械设备(如起重机械),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合格证的产品,设备出厂技术证件必须齐全。

4、负责制定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的防火措施,组织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因车辆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5、组织车辆、设备大检查时,安全技术性能要列入检查重要内容,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十、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

(一)计划合同部部长安全职责

1、对外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除考核承包队伍资质等级外,应考核承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资质,避免将工艺新、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承包给无“建筑安装安全资格证”的队伍施工;

2、在签订工程分包经济合同时,必须签订公司统一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3、实施工程成本核算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列入工程成本;

4、按照规定把劳动保护技术经费列人到预算费用中去;

5、对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要支付;

6、保证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由管理费用开支;

7、合理控制使用劳动保护技术经费;

8、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二)计划合同部成员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2、监督和检查作业队落实“安全生产协议书”情况;

3、收集整理安全处罚通知单,并及时核算罚款数额;

4、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5、协助合约部长落实合约部门的安全责任。

十一、财务部安全职责

(一)财务部长安全职责

1、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根据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使用,并按规定进入工程成本;

2、协助安保部搞好工程保险、人身保险的办理和索赔工作;

3、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安全奖励和违章人员罚款等项工作;

4、提供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开支;

5、负责现金和财务帐物的安全管理;

6、配合安全员做好安全物资经费的整理工作。

(二)财务部成员安全职责

1、协助财务部长做好现金和财务账务的安全管理;

2、协助财务部长做好安全物资经费的整理工作。

十二、试验室安全职责

负责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及施工控制的指导检查,防止因混凝土不合格导致安全质量事故。

十三、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生产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

2、起草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报告材料应将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

3、参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十四、施工队伍安全职责

(一) 施工队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及指示,合理组织施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特别是劳务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方案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工程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认真执行企业内部安全教育制度,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5、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二)施工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2、对所有机具和安全卫生装置负责设置和检查,保持施工作业现场整洁,材料摆放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3、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4、认真做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持每天安全点名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5、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6、在分散施工时,每个施工点要指定临时安全员,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7、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对违章指挥有权抵制;

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施工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落实班组的安全责任目标,做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人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组组长组织全班安全学习,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人安全教育;

3、协助班组长每天进行本班组安全生产的自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4、负责维修保养指定专人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具设施标志器材;

5、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对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和越级报告违章指挥行为;

7、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四)施工生产操作工人安全职责

1、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和电器设备,严禁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5、遇到有危及人身安全而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十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总体安全职责

1、特种作业人员包含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规范标准制度,熟练掌握本专业技能和安全常识;

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4、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5、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二)电工安全职责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用电的规范标准制度,熟练掌握电工知识,技能和用电常识,树立施工用电安全第一的思想;

3、参与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措施计划,负责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安全用电;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用电常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6、落实施工用电的安全责任目标;

7、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三)焊工安全职责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所焊(割)物件和所使用的器具安全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金属(气割)作业的规范、标准,熟练掌握焊工作业安全技术知识,树立焊接作业安全第一的思想。

3、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焊工作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4、认真执行焊接动火审批制度,确保施焊安全。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焊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7、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四)架子工安全职责

1、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所搭设的安全设施负责;

2、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架子工搭设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树立架设作业安全第一的思想;

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架设,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4、参与对所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经常对其检查、维修,确保安全;

5、参加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6、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五)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安全负责,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树立机械操作“安全第一”的思想;

2、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3、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定期保养、维修,严禁带病运转和在运转中维修保养调整作业;

4、不得使用安全装置不全(失效)的机械设备,严禁拆改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限制器、限位器、报警器、安全装置、信号装置,调整故障排除由专业人员负责;

5、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要求,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6、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众指挥,遵守安全规则;

7、执行机械交接班和自检验收制度,做好验收、交班、检修、维护、保养记录;

8、在有碍安全和健康场所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操作人员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9、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10、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第六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及企业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员工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创造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程序

1、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向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应会同项目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

3、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作业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队长、班组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1、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专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

3、特殊工种的作业、机电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安全技术措施;

4、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程项目:如起重吊装及安拆、基坑开挖作业,模板安装拆除,脚手架工程等,要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旁站监控,确保施工安全;

5、根据不同的施工条件和施工要求,对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预防措施等,在交底中应该详细加以说明;

6、现场作业环境要求的操作注意事项,个人防护措施等;

7、雨季、大风季节施工安全措施及特殊施工中的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危险作业岗位违章作业的危害性等;

8、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应急救援措施等。

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书面交底形式记录,并经复核签认,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双方各持一份;

2、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安全技术交底后,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队长(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5、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6、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

7、对安全技术交底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

8、对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不落实或交底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使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安全教育形式:项目部安全教育分为: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教育和特种工安全教育四种形式。

三、公司级安全教育:

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主要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和事故案例教育等,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要求;

2、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和要求;

3、业主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等;

4、本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等;

5、本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事故案例专项教育。

本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有文字性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记录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四、项目级安全教育

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主要对项目部本级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技术干部、领工员(工长、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员、技术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等,主要内容包括:

1、本项目部施工生产的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6、雨季、大风季、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运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有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

本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报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有文字性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记录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五、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现场负责人(领工员或工长)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主要内容包括: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遵章守纪教育;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运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有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

本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项目部现场负责人(领工员或工长)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培训教材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组织编制,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由现场安全员负责授课并考核,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有文字性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记录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六、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特种设备司机等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没有取得操作证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上岗前需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

1、学习掌握本工种作业的基本知识;

2、本岗位职责、特种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曾出现过的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3、特种作业安全操作技术和规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4、各种特种作业对环境条件、职工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的具体要求,安全防护设备的配置、维修和使用常识;

5、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等。

本级安全培训教育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报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设备部门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教材和培训人员名单。上述记录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两家保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附件:《安全教育记录卡》

日常安全教育记录

C3-4-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时间

地点

讲授人

参加对象

人数

教育内容:

参加人员(签名):

安全部门负责人: 记录人:

第八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和安全文明工地,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形式: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以及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季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或专业性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人组织,明确: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检查组成员及专业分工,并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检查完成后应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奖罚通报,检查资料归档备案。

2、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五查”即: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即: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和修订、演练情况;

(6)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等。

3、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对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等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分别进行检查。

(1)对施工用电、焊接、电气及电动机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对起重设备、制提运架梁设备、脚手架等使用进行安全检查。

(3)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检查。

三、经常性安全检查

1、现场安全员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由现场安全员填写,检查资料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归档。

2、项目部工程技术、设备、物资、财务、计划等部门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和其他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资料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归档。

四、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项目部在进行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时,应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内容;部门检查和现场安全员和值班人员日常巡回检查应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内容。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防大风措施落实情况。

2、冬季检查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

3、春秋季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4、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进行安全检查。

五、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做好事故隐患排查的跟踪检查工作。

2、要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作用,对显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员工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主管部门要认真查询,督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技术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4、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5、对重大事故隐患或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限期整改达标。

6、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检查人员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有关部门复查并书面确认整改合格后,在《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安全检查记录表

C5-3-2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美盛教育港湾博学苑项目

施工单位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陈强

施工部位

施工负责人

检查记录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检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整改要求及控制措施:

复查人: 日期: 年 月 日

复查意见:

项目安全部门复核人: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隐 患 整 改 通 知 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整改项目及措施

整改时间:

整改责任人:

签发人:

签收人:

复查情况:

复查人: 年 月 日

第九章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为提高项目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在做好施工技术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各工程师,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技术措施应当有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符合专家论证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四、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五、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季节变化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六、项目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

七、项目部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资设备、负责人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用日期。

八、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九、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班组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要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并履行签字手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十、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员工熟悉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懂得各自岗位职责、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十一、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督促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不断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保护技能。

十二、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及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留存相关检查整改记录。

第十章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为确保生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必须设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2、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

3、从事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建立动火审批制度。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6、施工现场,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吸烟。

7、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8、乙炔氧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

三、经常检查各项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建立消防安全和应急预案制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和职责分配;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设施、各类物资、炊食的保障;

7、医疗救护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练评审程序。定期检验人员、设施、措施的实施配合协调状况,并作出评审报告。

五、建立动火须知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责任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发生,确保“谁动火、谁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十一章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气设备安装、检查、维修制度、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电气防火制度、电工交接班制度等)。

二、基本原则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三项基本原则:①采用TN-S 接地、接零保护系统;②采用三级配电系统;③采用逐级漏电保护。

2、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并配备能满足临时停电时各种机械设备运转、现场照明用电需求等的临时发电设备。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严禁使用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其截面必须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所有开关箱须由专业电工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并做好每次检查维修的记录;对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业电工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和维修,并做好相关记录;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三、现场用电要求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2、配电系统需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室外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3、开关箱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并保证有足够两个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4、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米;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的垂直距离控制在~米。

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置在箱体下底面,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6、所有配电箱及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7、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编号配锁,标明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张贴安全警示标识牌,设专人负责管理。

8、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 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9、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10、搁置已久的漏电开关重新使用应检查确认合格,连续使用的漏电开关应每月检测其特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11、电缆接头应做好“三包”(黄蜡带、防水带、黑包带),保证绝缘可靠,并不得承受外力;架空电缆严禁用裸露金属线绑扎。

12、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

1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四、接地与防雷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3、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①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③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④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⑤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操作平台等;

⑥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6、防雷

①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

③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五、落实电气防火责任制,防止电气火灾事故

1、合理选择与用电设备匹配的导线和熔断器,不允许长期超载运行,配电线路和设备必须装设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

2、现场生活和办公场所严禁乱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和办公室内使用碘钨灯、电炉和电热器具。

3、现场明火作业要严格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防火措施和监护人。

4、乙炔瓶和氧气瓶仓库等场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和安全用具,建立防火制度,并加强日常巡查。

5、乙炔瓶和氧气瓶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的照明器具和配电设施等必须具有防火、防爆功能,配电线路要穿管敷设。

六、雨季施工用电

1.增加用电设备巡视次数,做好用电设施防雨措施。

2.下雨时关好配电箱箱门,防止进水、受潮,发生漏电事故。

3.雨后须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3、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4、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5、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6、定期检(复)查表;

7、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第十二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度

一、总则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项目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管理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机械、架子工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5、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6、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7、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8、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9、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设备启用验收范围划分:

①大型设备:各种起重机、运输车、挖掘机等。

②中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拌和机等

3、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项目设备部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4、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①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桥箱限位、冲顶限位。

②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丝紧固是否松动。

③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④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⑤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⑥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咀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⑦检查塔吊力距、限位器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⑧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⑨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低规》标准,严格执行。

⑩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生活区保护设备。

6、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部门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即基础施工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

7、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机械设备等级保护及修养规定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延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3、例行保养是由机械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

8、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①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只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呢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作好记录。

②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③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以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各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以损的线路。

④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9、通过定期保养,减少 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音、振动、强光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最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五、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命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1、设备检查方法:

各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2、设备检查内容:

①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合有关规定。

②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③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④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丝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⑤现场设备用电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机械设备的清洁工作是否做好。

3、对查处的问题各作业队应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项目部。

第十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是一个现代企业的整体形象的重要体现,同时也体现了企业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1、制定文明施工方案,成立“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创建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即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口畅通;施工中无管线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和管理人员佩卡上岗,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文明整洁,工地现场必须开展以创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2、道路畅通、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场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物,场地排水系统畅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处理。大门设立标志,有门卫室。

3、砂石分类堆放,集中成方,钢材按不同规格分类堆码整齐,并要求树立材料标牌。。

4、成品、半成品严格按现场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按品种、规格、分类摆放整齐,有收、发、存保管制度。砼预制构件堆放时,楞木垫头上下对齐、支牢、放稳,不超高。特殊构件要求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生活设施生活基地必须用标准活动房搭建,有围墙“五小设施”齐全。即:设置食堂、宿舍,男女简易浴室或清洗设备、男女厕所、茶水棚(亭)。

6、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若食堂直接供应饭菜,必须有防尘和保温措施;不准将再生塑料桶(盒)作食品盛器。食堂内外清洁整齐,有消毒、灭蝇、防尘等卫生措施,工作人员持有效证上岗。食堂位置与厕所、污水沟的距离应大于30m。

7、宿舍明亮通风,门窗齐全、牢固,室内整洁,无违章用电、用火及违反治安条例现象。

8、厕所内配冲水设施,化粪池、集粪坑加盖并喷药,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水道,厕所内无气味。

9、工地设置医务室,并配备急救医药箱。

10、生活卫生纳入现场管理总体规划,设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并落实卫生打扫制度和门前卫生责任制度,现场有卫生宣传牌。

11、落实消灭蚊蝇孽生地承包措施,与劳务队签订检查监督约定,以保证措施落实。

12、生活垃圾应集中归堆遮挡并及时处理,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13、现场配备合格的可供食用的水源(如自来水)。

14、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有效控制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5、施工道路与主干道交叉处或居民出入口,设置值守人员,维护交通保证交通安全,并进行便民服务。

16、现场有安全生产宣传牌,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牌,在主要通道口设立醒目的安全宣传标语或合适的安全警告牌。

五、大气环境保护

1、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型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2、在运输水泥、砂石料等易飞扬物料时用蓬布苫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3、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4、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5、在有粉尘的环境中作业,除洒水外,作业人员配备劳保防护用品。

六、降低噪声

1、对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

2、机械车辆途经施工生活营地或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3、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施工不得安排噪音很大的机械。

5、适当控制机械布置密度,条件允许时拉开一定距离,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形成噪音叠加。

6、对钢筋加工等场地选择时,尽量远离居住区。

7、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在高噪音区和低噪音区的作业时间,并配备劳保用品。

七、生活垃圾处置

1、生活垃圾用密闭容器集中收集,对可降解废弃物集中掩埋在指定地点,可在距食堂、宿舍较远处掩埋;对不可降解的废弃物如塑料袋等须集中收集,运往指定垃圾场统一妥善处理。每个房间有小型封闭垃圾桶,室外设有可封闭的垃圾箱,确保垃圾无人为随地抛洒的现象发生。

2、可降解生活垃圾弃置点必须掩埋可靠,;垃圾箱必须密封可靠,并适时对其消毒。

第十四章 危险源识别评价和重大风险源控制管理制度

为对项目施工、生活区域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进行识别,评价其危险程度,确定重大危险源,作为制定目标和指标的基础和依据,并有针对性地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项目经理部各相关部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项目总工组织下,对项目施工区、生活区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提出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

二、工作程序

(1)工作流程

危险源调查 危险源识别 危险源评价 重大危险源 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 制定控制方案 危险源评审修订

(2)风险因素识别评价的时机:

1、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或工艺有重大改进时;

2、作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3、对危险源有了新的认识;

4、适用的法律法规或业主、总监办及相关方要求发生变化时;

(3)危险源调查辨识范围

1、危险源辨识应满足下列要求:

a)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包括内部员工、外部分包单位、建设监理设计方人员及检查访问者的活动);

b)所有的施工设备、设施,包括相关方的设备;

c)所有的施工作业(常规和非常规)管理活动;

d)应考虑势能、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能、人机工程等因素;2、工作场所及周边环境

工程地质条件、地形、自然灾害、气候条件、交通运输、周边环境,可利用资源、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

3、工作场所平面布局

a)总平面布置图:功能分区(施工生产区域、辅助生产区域、行政管理区域和生活营房区域)布置;高温、有害物质、噪声、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设施布置;工艺流程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安全距离等。

b)运输线路:既有道路、施工便道、临时通道、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装卸区域。

4、建筑物

结构可靠性、消防设施、采光、通风、照明、用电设施、操作检修系统、生活卫生设施;

5、生产工艺、过程

有毒性、腐蚀性、燃爆性物料、温度、湿度、压力、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等。

6、生产设备、装置

a)机械设备:运转零部件和工件、物料传输带、检修作业、误操作和误运转;

b)电气设备:断电、触电、漏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和雷电;

c)高危险设备:高处作业设备、起重设备;

d)特殊单体设备、装置:氧气乙炔站、油料库和危险品(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等)仓库等。

7、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部位。

8、事故应急抢救设施、辅助生产、生活卫生和临时设施。

9、劳动组织、员工生理和心理因素、管理上的疏漏等;

(4)危险源辨识依据:

1、六类危险源:根据GB/T-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附后)的规定,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分为六类,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和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2、可能导致的事故和职业病,按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事故分为19类: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爆破、火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其他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职业病分为9类,如矽肺病、职业性眼病等。

(5)危险源辨识方法

采取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法。L值—表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E值—表示人体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值—表示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D值—表示危险等级划分。D=L·E·C

为简化评价过程,采用半定量计值法,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具体分值见下表:

表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表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极不可能

实际不可能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3

每周一次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地暴露

表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经 济 损 失(元) 或 人 数

100

大灾难

100万以上

10人以上死亡

40

灾难

30万—100万

3—9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

10—30万

1—2人死亡

7

严重

5万—10万

多人中毒或重伤3人

3

较重

万—5万

至少1人伤残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万以下

轻伤

表4:危险等级划分(D)

分数值

危险程度

风险级别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级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2级

9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3级

20—9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4级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5级

从表4中查出D值对应的分数值,当D≥90时,确定为重大危险源;当D∠90时,确定为非重大危险源。

(6)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1重大风险控制应遵循“消除、预防、减小、隔离、个体防护”的原则。

2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方法:

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制定管理程序、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事故易发点管理方案等;

培训与教育;

制定应急预案;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五章 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1、本项目的危险岗位有:电工、焊工、架子工等;

2、以上工种在作业前,由安全环保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危险性、安全隐患、注意事项、如何处理紧急情况等。

3、安全环保部、设备部制订有专门的操作规程,下发到作业人员手中,并作好记录,签字齐全,并存档。

4、对进入危险作业区域的人员,进场前进行书面告知;

5、在施工区域显要位置,树立安全警示标牌,以提醒进行施工区的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一、工程项目在重大危险源(风险)确定后,有发生下列事故或事件的风险时,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1、火灾及爆炸;

2、地震、洪水、大风等自然灾害;

3、施工中挖断水管、电缆等设施;

4、起重吊装作业、塔吊倒塌事故;

5、高空作业发生坠落伤亡事故;

6、坍塌、倒塌事故;

7、急性作业中毒、食物中毒、泄漏污染事故;

二、应急预案应覆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各阶段的计划,即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事后监测与处置等各阶段,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三、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组织和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实施,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等分等级地制订相应的预案。为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能迅速启动,一般要制订出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一个项目的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要形成统一整体,救援力量要统筹安排。

四、项目部应急预案要根据现场实际制订,使预案便于操作。

五、项目应急预案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演练,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和修正,保存相关记录。

六、应急救援队伍要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培训考核,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应急救援人员要通过考核证实确能胜任所担负的应急任务后,才能上岗。

七、各应急救援队伍要组建到位落实并配有相应器材。应急救援的器材由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也可纳入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保证设备性能完好。

八、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各级各类预案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

九、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十、涉及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抄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章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一、为保障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业主、总监办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项目应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来源于签订工程合同总价的2%,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五、安全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安全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鞋、手套、防护面罩、防雨服、工作服;防暑降温、保健食品等。

(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资格上岗培训取证费用;宣传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取证费用;JGJ59-2011 标准、安全法培训学习取证费用;开展安全月活动,召开现场会,应急预案的演练,组织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组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订阅报刊杂志、制作展板等费用。

(三)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以施工组织设计作为依据进行确定。包括:

(1)电器产品(开关箱、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熔断器、插座、配电线材、五芯电缆、瓷瓶等);

(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检测费用;

(3)现场围档(包括大门);

(4)工地地面硬化、排水设施、绿化;

(5)现场厨房、厕所、沐浴室;

(6)消防器材(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等);

(7)现场八牌三图、警示标识标牌;

(8)现场保健急救药品、器械;

(9)现场防噪音、粉尘、废弃物处理等费用。

(四)人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安全监督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安全劳保用品开支费用在工程成本费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在管理费中列支,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所用费用在工程直接费中列支。

七、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年度资金计划中对安全保障金单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额度计划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八、项目财务部负责安全保障金的落实工作,项目银行存款除能保证日常开支外,应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资金。

九、安全劳保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用品由物资部购买,由专职安保人员验收,物资部门按安全管理办法发放劳保用品,安全技术措施用品由相关工程人员按要求领用。

十、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使用由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根据项目安全培训计划,先编制预算,报项目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公司财务核算部申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十一、项目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十二、安全资金保障制度由项目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各项目包含内容说明

文明施工支出:①现场警示标志支出②现场围挡支出③八牌二图支出④企业标志支出⑤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清运支出⑥施工扬尘、噪声治理支出⑦其它与文明施工有关的支出

现场临时设施支出:①现场办公生活设施支出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支出③其它与现场临时设施有关的支出

安全施工支出:①临边防护设施支出②洞口防护设施支出③交叉作业防护设施支出④高处作业防护设施支出⑤其他与安全施工有关的支出

安全防护设备购置、改造支出:①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②用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检测仪器③用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控设备④其它与购置、改造安全防护设备有关的支出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类保险支出:①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更新、维护②购置安全防护服装③职业病防治、卫生保健急救用品支出④意外伤害保险、工程保险等⑤其它与劳动安全防护有关的支出

直接支付分包单位的安全费用支出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支出:①安全宣教设备、设施、资料、用具的购置和更新②相关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培训③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④其它与安全宣传教育有关的支出

安全保证体系认证、安全评价及检验检测支出:①安全保证体系认证支出②安全生产评价、专家评审支出③质量检验检测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支出④其它与认证、评价、检验检测有关的支出

安全隐患整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①安全隐患整改有关支出②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③其它与隐患整改等有关的支出

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与技术的研发支出:①安全技术研发②专项安全课题研究③安全软件、技术产品的购置④其他与研发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与技术有关的支出

购置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置、赔偿支出:①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维护、改造②应急救援物资储备③应急救援预案演练④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置、赔偿⑤其它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支出

安全管理机构工作经费支出:①安全管理人员工资、补贴等支出②安全检查工具、器材购置、更新、改造③安全检查交通、差旅费④其它与安全管理机构相关的经费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①安全奖励经费②特殊安全费用支出③其它

第十八章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一、意外伤害保险及保障项目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残疾或死亡时,按合同规定由保险人给付伤残保险金与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险金。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四项:

1、死亡给付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二、项目财务部为项目、施工人员购买团体伤害意外险,当需要理赔时,由项目安全环保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办理理赔手续,并及时向被保险人进行支付,办妥相关手续。

第十九章 劳务安全管理制度

1、外部劳务指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季节性农民工和分包工程的地方施工企业队伍。 企业录用的临时工、季节性农民工应视同内部职工一样进行安全管理,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企业如实统计上报,影响企业安全成绩,并按规定予以罚款。

2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部委关于对“专业技术高、施工复杂、难度大和直接关系行车安全的工程不得分包”的规定,做到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使用外部劳务。

第二十章 事故报告、调查及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建立有效的事故报告处理机制。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3、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8、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9、事故调查由政府部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0、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防范及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12、应按照法规有关要求完善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一章 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

劳动保护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的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项目部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

1、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劳动作业场所符合下列要求:

(1)在高温、粉尘和易发生职业性传染病的作业场所,应相应采取防暑降温、粉尘控制等措施;

(2)施工现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高处作业应有相应的安全设施;

(3)作业场所地面应保持平整,因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或池应当设置围档或者盖板,作业通道、安全消防通道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4)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作业场所的光线、设备、设施和项目部的布局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3、对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具有第三方检测合格证书,定期进行检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4、项目部按照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用发放现金来代替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不准使用。

5、项目部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和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后,项目部给予治疗和妥善安置。

6、项目部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制度。普及安全卫生知识,增强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调换工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8、禁止使用童工,项目部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项目部)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项目部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3、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4、项目部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5、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项目部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项目部为员工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7、项目部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8、项目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章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

一.目的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项目员工、劳务工

三、内容

1、劳动保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用品。

2、项目办公室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提出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的报告。

3、劳保用品的采购由项目物资部负责,提供一般劳保用品的供方必须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提供特殊劳保用品的供方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特殊劳保用品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认证)。

4、劳保用品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领用劳保用品时领用者必须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5、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在规定有限使用期间,发现有丢失、损坏现象,个人进行赔偿。

6、项目管理人员日常对现场员工、劳务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未按规定佩戴的,立即停止作业人员作业并进行罚款。

第二十三章 生活区治安、防火、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生活区的安全防范、防火、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共财产和民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1、所有民工住房一律服从施工班组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房,强行抢占。

2、民工直系亲属需要在工地临时居住的,必须事先向施工队负责人说明登记后,方可留宿,不得自行安排自己的亲友、熟人在工地留宿。

3、民工必须强化治安防范意识,确保财物安全,现金、票证和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4、集体宿舍内的公共财物,必须人人爱护,不得损坏、偷盗。

5、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烤炉、热得快、取暖器或烧明火,禁止私拉乱按照明电线。

6、禁止在生活区集体宿舍吸烟和乱丢烟头。

7、生活区内照明禁止使用超过60w灯泡、蜡烛及碘钨灯。

8、宿舍内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以及有毒化学物品。

9、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或私拿工地建筑材料搭隔宿舍。严厉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0、要自觉遵守“生活区宿舍管理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垃圾每天要及时清扫,床上被褥、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具每天要清理整齐。

第二十四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项目部安全会议是贯彻落实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在建工程规范性文件,集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各类防范预案。

2、安全会议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主持,根据工程进程,研订会议内容,会议内容贴近在建工程,真实有效,解决实际工程安全管理及落实防范措施问题。

3、安全会议参加对象,项目部经理、副经理、专兼职安全员、项目总工、技术员、试验员、施工员、各队队长、组长参加。参加人员必须书面交流近期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对在建工程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

4、安全会议记录需按在建交通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台帐要求,进行完善,对特殊安全会议可扩大参加对象,即邀请业主、监理、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及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解决重特大安全生产问题。

5、安全会议是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生产环节进行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内容,严格操作规程,杜绝“三违”,做到“三不伤害”的重要举措会议。

6、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对事故进行进一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做到举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育,进一步落实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能力。

7、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和近期施工安全工作指导、总结、评比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表彰好人好事,对安全管理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8、讨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的其他事项。

项目部规章制度(共20篇)

规章制度目录

各项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相关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