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协议书范本范文精选3篇
委托服务协议书范本该怎么写呢?在写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范文网会员投稿的关于委托服务协议书范本的最新文章,供大家参考。
甲方:
乙方:
山东xx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本着“竞争的一半是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xx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时,必须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xx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及执行国家新“三包”的有关规定。
2.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向乙方及时准确的提供新产品维修技术资料。
4.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必须设立xx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维修人员、设备。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内的xx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4.若出现产品重大故障或事故发生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
甲方进行调查和技术鉴定。
5.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每月的维修质量信息反馈单于某日前寄回或传真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6.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7.乙方维修点积极展开用户回访活动,回访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25%。
三、保修范围
1.凡属xx产品,自售出之日起,在产品保修期内属于质量问题的免费维修,个别地方需延长保修期的,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
2.对保修期内的因用户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产品故障和事故,乙方按甲方规定费用标准收取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费。
4.其它事宜,均按国家新“三包”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四、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市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下县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统一填写维修单,维修完毕后,由用户签字。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五、维修费用的标准
1.所有产品均按年销售实际结算金额的1%返回,作为维修费用。
2.经销商在退货时所需的费用,按售后服务收费标准从上述1%的结算额中扣除。
3、如果经销商所辖区域的用户因经销商的服务质量而造成投诉的视情节轻重将罚金从1%的结算额中扣除。
六、产品维修配件的铺底与发放
1.产品配件都必须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以旧换新。
2.产品配件按该经销商3个月销量的1%铺底,以后所需都必须以旧换新,无旧配件返回,由乙方按成本价购买。
七、维修费用的结算
1.每年年底按实际结算金额的1%结算。
2.产品维修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维修点凭当月原始维修记录单进行初次回访确认,并填写月维修费用结算单。
(2)每月的原始维修单连同填写好的月维修费用结算单,在每月15~某日内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3)甲方售后服务中心根据乙方提供的原始维修单进行第二次回访和抽查。
(4)由甲方售后服务中心调查确认无误后,由营销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
(5)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时间按实际收到乙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和月结算单某日内汇出。
(6)甲方财务部每月按实际维修费用电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3.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把原始维修单和月结算单返回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按放弃维修费用处理。
4.乙方如对维修费用有疑问的,须在3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维修费用作为专项费用,不现金支付、不冲抵货款。
八、质量信息反馈和新产品质量跟踪
1.乙方在每月某日前将所有产品的实际维修情况填写质量信息和维修状况统计表传真或邮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2.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将质量信息反馈表交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甲方则年底扣除总维修费用的10%作为处罚。
3.甲方新产品上市,由乙方负责质量跟踪,提供新产品用户的详细资料,报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有关调查活动。
九、甲方每年进行一次售后服务评选活动,优秀售后服务单位的评选条件:
1.用户投诉率低于1/1000(根据销量)。
2.甲方对乙方的用户回访和调查中,用户满意率为98%。
3.乙方的售后服务网络健全,设施和维修人员相对完备。
4.质量信息反馈每年不低于90%。
5.无媒体曝光和技术监督部门不良通报的情况发生。
十、违反协议的处罚
1.在结算维修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不详,视此单无效处理。
2.在结算维修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将作“假一罚十”处理。
3.乙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多次违反协议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设立其它维修点以替代该维修点,并将维修费用指标转给新的维修点。
4.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 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山东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本着“竞争的一半是服务”的经营理念,为共同开拓市场,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时,必须承担售后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就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及执行国家新“三包”的有关规定。
2.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向乙方及时准确的提供新产品维修技术资料。
4.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必须设立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维修人员、设备。
2.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专职维修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内的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4.若出现产品重大故障或事故发生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
甲方进行调查和技术鉴定。
5.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每月的维修质量信息反馈单于某日前寄回或传真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6.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7.乙方维修点积极展开用户回访活动,回访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25%。
三、保修范围
1.凡属产品,自售出之日起,在产品保修期内属于质量问题的免费维修,个别地方需延长保修期的,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
2.对保修期内的因用户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产品故障和事故,乙方按甲方规定费用标准收取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费。
4.其它事宜,均按国家新“三包”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四、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市区24小时内排除故障,下县48小时内排除故障。
2.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统一填写维修单,维修完毕后,由用户签字。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订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五、维修费用的标准
1.所有产品均按年销售实际结算金额的1%返回,作为维修费用。
2.经销商在退货时所需的费用,按售后服务收费标准从上述1%的结算额中扣除。
3、如果经销商所辖区域的用户因经销商的服务质量而造成投诉的视情节轻重将罚金从1%的结算额中扣除。
六、产品维修配件的铺底与发放
1.产品配件都必须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以旧换新。
2.产品配件按该经销商3个月销量的1%铺底,以后所需都必须以旧换新,无旧配件返回,由乙方按成本价购买。
七、维修费用的结算
1.每年年底按实际结算金额的1%结算。
2.产品维修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维修点凭当月原始维修记录单进行初次回访确认,并填写月维修费用结算单。
(2)每月的原始维修单连同填写好的月维修费用结算单,在每月15~某日内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3)甲方售后服务中心根据乙方提供的原始维修单进行第二次回访和抽查。
(4)由甲方售后服务中心调查确认无误后,由营销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
(5)维修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时间按实际收到乙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和月结算单某日内汇出。
(6)甲方财务部每月按实际维修费用电汇至乙方指定的帐号上。
3.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把原始维修单和月结算单返回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按放弃维修费用处理。
4.乙方如对维修费用有疑问的,须在3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维修费用作为专项费用,不现金支付、不冲抵货款。
八、质量信息反馈和新产品质量跟踪
1.乙方在每月某日前将所有产品的实际维修情况填写质量信息和维修状况统计表传真或邮寄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2.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将质量信息反馈表交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甲方则年底扣除总维修费用的10%作为处罚。
3.甲方新产品上市,由乙方负责质量跟踪,提供新产品用户的详细资料,报至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的有关调查活动。
九、甲方每年进行一次售后服务评选活动,优秀售后服务单位的评选条件:
1.用户投诉率低于1/1000(根据销量)。
2.甲方对乙方的用户回访和调查中,用户满意率为98%。
3.乙方的售后服务网络健全,设施和维修人员相对完备。
4.质量信息反馈每年不低于90%。
5.无媒体曝光和技术监督部门不良通报的情况发生。
十、违反协议的处罚
1.在结算维修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
2.在结算维修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将作“假一罚十”处理。
3.乙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多次违反协议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设立其它维修点以替代该维修点,并将维修费用指标转给新的维修点。
4.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十一、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 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另行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的饮食服务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坐落位置:具体以总平面图标明的位置为准。
3.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4.委托管理的建筑物详见图(附件一)。
5.厨房设备及配套工程图(附件二)。
6.现有设备:待工程完工后移交时另签设备清单,该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项目委托方--为甲方,服务提供方为乙方。
第三条 委托服务经营事项
饮食服务。
第四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服务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年月 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五条 房屋及设备折旧费及其支付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是指乙方根据本中招标项目要求所投报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中标价;
2.根据乙方此次投报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中标价,房屋及设备折旧费年合计人民币元。其中
3.支付方式为:每年按10个月计,每年某月和某月假期时间除外。乙方须在每月某日以前,按月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食堂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并根据合同实施奖惩。
4.承担食堂冷气使用费的50%和乙方一年内超出元(不含元)的部分费用。
5.甲方负责在食堂第四层免费提供建设面积平方米作为乙方的工作场地。
6.甲方的有关部门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年度考核。如该年度政府主管部门有同类考核的,甲方认可该项考核结果,不再进行重复考核。考核评分参照、师生满意度等基本内容,由双方协商制订。
7.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某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有责任积极指导和协助乙方做好饮食服务工作。
10.甲方有权核查饮食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为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
4.对本项目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完好。
7.乙方每月须向甲方提供月报表,每半年就财务开支情况向甲方作出说明,同时须按时交纳房屋设备折旧费。
8 .承担食堂全部的水电费和燃气费。
9.承担食堂冷气使用费的50%(一年内元,含元)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
10.乙方的员工应做到五证齐全(身份证、外来人员用工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健康证),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管理应符合广州市政府及甲方要求,乙方员工食宿自选安排。
11.乙方承担饭堂的一卡通收费终端使用费。
第八条 服务质量
除前述的标准外,乙方可根据甲方委托的服务事项制定出本项目管理分项标准,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根据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如乙方不能完成投标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属乙方责任的火灾、食品中毒等重大事故,履约保证金则被罚没并承担经济和法律全部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均有保质期,在保质期内,因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的,由乙方直接与保质单位联系,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积极配合。因质量问题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保质单位负责;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由乙方负责。保质期满后,房屋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和不履行投标书内的责任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在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律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事项,办理完相关交接验收手续;
2.甲、乙方对《招标文件》以外相关项目或《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学校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6.水电费、燃气费的收费标准按市政规定标准执行。
7.乙方员工的医疗保险及发生的各种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8.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学校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
年月日
附件
一、委托管理的建筑物图(略)
二、厨房设备及配套工程图(略)
三、甲方制发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略)
四、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服务质量标准及项目要求(略)
五、设备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