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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协议范本范文集合4篇

2022-03-23 09:16:17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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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协议范本范文集合4篇

法律顾问协议范本该怎么写呢?在写的时候都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是范文网会员投稿的关于法律顾问协议范本的最新文章,供大家参考。

法律顾问协议范本范文集合4篇

第1篇:法律顾问协议范本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xx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某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第2篇:法律顾问协议范本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某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第3篇:法律顾问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为了甲方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律师为责任律师,负责处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务。甲方若遇到专业法律事务或甲方认为宜由责任律师以外的律师办理的事务,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或与责任律师共同办理。

二、乙方承诺所派责任律师为甲方提供以下优质法律服务

1.就甲方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和有关法律依据,使甲方依法办事,保证其决策的合法性;

2.草拟、审查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涉及合同、协议书、决定、章程等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3.协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供企业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

4.协助甲方开展对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活动;

5.指导甲方单位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6.对甲方重大经营项目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责任律师直接面对第三人的法律事务;

8.参与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机构的设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务;

9.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

10.处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如发生复杂的法律事务(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诉讼、仲裁等预计投入工作超过小时的专项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同时,甲方须另行支付乙方律师费,乙方则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四、服务方式

1.乙方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制度,根据甲方需要,乙方随时提供法律服务,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务,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顾问服务档案,记录服务情况,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章程、资产负债表等资料复印件。

五、根据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法律顾问费每年万元,第一年顾问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届满前日内支付;

2.办案费用(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资料、文字处理、工商查档等费用)应当事先向甲方提交预算清单,按“实报实销”原则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顾问费,反对甲方向责任律师支付合同以外的费用(办案费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顾问费的,经乙方催告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经双方有效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无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认为需刊登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启示的,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双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别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后如需续聘,双方协商后合同另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第4篇:法律顾问协议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拟已进行 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拟已进行的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参与同相关部门和当事方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当事方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3、起草、审查或者修改因本项目而需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如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税务、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5、对本项目涉及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的实施,提出法律意见;

  6、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

  7、根据本项目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代甲方草拟申请、呈批文件;

  8、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9、审核甲方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需要则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双方根据本项目实施情况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为有能力从事此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2、乙方委派巩宏律师作为甲方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上述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3、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4、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在工作计划列明的期限内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乙方律师在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7、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考虑或者未根据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后日内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 日内或完成 工作任务支付 元人民币;

  3、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完成后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

  4、项目法律事务完成之日 内支付 元人民币。

  (三)按实际工作小时计时收费。每工作小时收费元,每 日内结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项目未能实现或成立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第项收费,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款总顾问费的 %。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法律顾问费以到达上述账号为收讫,且乙方对所有收费均提供正式发票。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濮阳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6-9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职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证券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乙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偿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 月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项目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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