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导语】以下是网友“o05670”分享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共10篇),供大家阅读。
一、维护学校环境卫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倡导“讲究卫生,人人有责”。
二、学校组建由德育处负责,班主任及学生会成员参加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指导学校的卫生工作。
三、经常性地向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卫生知识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卫生理论知识,提高学生讲究卫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坚持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
1、教室一天三打扫。
2、清洁区一天一清理。
3、宿舍一天三打扫,每周擦两次玻璃(星期二和星期四)
4、部室每周星期二打扫一次。(说明:星期二打扫由班级负责,平时打扫由部室管理员负责)
5、学生会对卫生必须坚持一周一次检查评比,两次突击抽查。德育处一月一次大检查,确保学校各范围卫生状况良好。(学生自管委员会的各种卫生检查或评比应至少有德育处一人参与)
6、学生自管委会对教室、宿舍、清洁区每天检查三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说明:
(1)对每次的检查评比或抽查临时安排有关教师或领导参与。
(2)对每次检查评比或抽查的结果都要及时通报,并根据“班级量化考核细则”规定纳入班级量化。
(3)对每次检查或抽查卫生存在问题的班级责令限期改进,如果限期没有改进的则加倍扣分。
(4)清洁区卫生的保持由所管辖的班级负责。
五、学生个人卫生由班级负责,督促学生讲究卫生。
六、对于卫生先进的班级或宿舍给予奖励。
七、加强卫生宣传,提高卫生观念,增强卫生意识,全面推进学校卫生工作。
1、理发美容店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店内醒目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3、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4、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方可上岗。
5、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更换。
6、必须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及时消毒。专用具必须单独消毒。
7、应有齐全的、有明显标志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配备足够数量供消毒周转用的理发用具和毛巾。毛巾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8、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放柜内。
9、剃须应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次性剃须刀片。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行消毒。
10、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11、理发、烫发、染发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卫生间务必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当月负责班组要及时维修。
二、卫生间务必每日清理、清扫卫生间,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三、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持续干燥,无蛛网,地面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间地漏过滤网起到放至堵塞作用,请不要为方便下水而移除。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照明、洁具设施若损坏,负责班组应联系车间办公室进行及时回复。
七、员工应爱护好卫生间的设施,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
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第一条 为创造舒适、卫生、整洁的工作环境,加强公司卫生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卫生区域划分为办公区域、公共区域、职工宿舍、食堂和其它区域,具体分工为:
1、经理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打扫;
2、各部室的卫生由本部室人员负责打扫;
3、办公区公共区域卫生由各部室按照划分的卫生区域进行打扫;
4、职工宿舍、厕所卫生按照制定的值日表执行。
5、食堂卫生由厨师负责打扫。
6、其它区域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三条 办公区域、职工宿舍和食堂区域卫生工作要做到以下方面: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无灰尘;
2、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污水;
3、楼道、办公室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灰尘;
4、书橱上无灰尘、污渍、书橱档案橱内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
5、桌椅摆放端正;
6、办公桌上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
7、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干净,暖气管道、照明灯、电风扇、
空调等电器干净,无灰尘;
8、室内、楼道墙壁干净无涂抹痕迹;
9、办公楼前及院门周围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卫生,无纸屑、无垃圾等废弃物品;
10、厕所无异味、无蝇蛆、无尿碱,无积水,无污物。
第四条 各部室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认真搞好卫生工作。
第五条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因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宿舍或其他卫生区域在抽查或检查时连续两次得分倒数最后一名,宿舍卫生有问题者扣除该宿舍所有居住人员每人10元工资,其它卫生区域卫生有问题,扣除责任部室负责人20元工资。
第七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区域进行抽查、检查、评比。
第八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下发的有关卫生管理的制度同时废止。
1、公共场所下列项目相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主要有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成;采光; 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2、严格执行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等内容。
3、公共场所直接力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链 康检?耍?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 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公共场所应做好以下卫生工作
1) 务共场所环境复杂应避免滋生虫害,避免其成为 传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 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与顾客的健康状况是相互影响 的,所以应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3) 对供公众使用的器具,应严格执行消?惫芾恚?杜绝 因器具消?惫ぷ髅挥凶龅轿欢?传染某些疾病。
4) 公共场所室内人群集中,易使空气污池,并传播疾病,所以应严格做好消?焙涂掌?通风等工作。
5) 公共场所顾客逗留时阏短,存有依赖思想,对公共场所保洁的责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场所变脏、变乱。应随时做好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及时?[理卫生死角,杜绝滋生虫 害的可能。
6) 公共场所容易通过物件的存放或接触,产生相互污染,影响人们的健康.应严格傲好公共场所物件的分类存放、分类管理工作,避免交叉?A染。
5、经营场所严格执行以下禁烟制度:
1) 员工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规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2) 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3)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4) 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不放置吸烟器具,不得设置烟草广告。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在维护和保障卫生安全方面我单位必须履行如下法律义务:
1、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服务条件,接受审查与许可的义务;
2、保证顾客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的义务;
3、接受卫生部门监督的义务;
4、协助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众投诉的义务;
5、服从和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决定的义务。
据此,为保障消费者卫生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守法经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顾客消费的卫生安全负责;
2、建立并执行采购索证制度,严把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关:做好公共用品用具的进货验收与登记;不购买和使用无合法来源、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客用化妆品、公共用品用具和消杀药品;
3、落实消毒保洁制度:通风系统、二次供水设施以及公共用品用具及时清洗、彻底消毒、保持清洁;
4、把好卫生质量关: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5、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6、严格执行落实公共场所控烟措施。
7、积极配合、协助卫生部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众投诉案件。
承诺单位(盖章):
承 诺 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长 宁 县 卫 生 局 文 件长卫发?2008?49号
长 宁 县 卫 生 局 2008年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计划
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加大全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根据市卫生局《2008年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工作意见》精神,特制定2008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监督观,以对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突出“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清楚、造出声势、严格执法、狠抓落实、注重实效、使此项工作开展得扎扎实实。1
二、工作目标
通过艰苦的工作,使旅店业、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美容店、医院候诊室等场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重点对我县旅店业、理发美容店、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等单位是否经县疾控中心检验合格后,办理了卫生许可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二)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向县疾控中心提供应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名单,并根据健康检查的结果,对《条例》规定的患有传染性疾病者调离其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三)督促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落实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报告范围:①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②饮水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③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病、皮肤病;④意外事故所致的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中毒等。
(四)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在重大会议及接待期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布置,做好卫生监督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措施
1、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消费领域卫生的监
管,推进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技术培训,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2、搞好公共场所卫生卫生宣传,结合我县“创国卫”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3、凡经卫生审查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及标准的,要限期改正后方可经营。
4、经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许可证颁发条件或不符合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颁发要求的,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收回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
五、工作进度安排
2008年4月—10月专项整治、督查落实
2008年11月,阶段性验收总结。
二00八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 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计划
抄送:市卫生局、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小平部长、丽蓉副县长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12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大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工作重点
1、对所辖区域内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辖区域内所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所辖区域内营业面积在200 m2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4、督促所辖区域内已开业、面积未达到10 m2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督促所辖区域内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饭馆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所辖区域内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实施方案
1、1-2月份为准备计划阶段,为本年度工作做好准备;
2、3-10月份为工作实施阶段,按照街道、乡镇分布逐户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该阶段分为:
①3月份对古路、金大街、腾路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6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②5月份对大东路、大西路当中街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4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③7月份对桃路、滨路、东、河镇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40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④9月份对西、镇底、嘉泉、屯、马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30
余户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3、11-12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4、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大力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知识,使各经营单位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重要性,积极主动的做好自身卫生工作。
四、其它工作
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安排的任务和工作;
2、做好本年度夏季消夏、中秋、国庆、创建卫生城市及其它重大活动期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3、积极配合其它科室,认真完成卫生监督工作。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三科
2012年2月10日
合卫发[2012]11号
阳县卫生局
关于下发《合阳县公共场所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卫生监督所、各公共场所经营户:
现将《合阳县公共场所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阳县卫生局2012年3月5日
合 阳 县
公共场所2012卫生监督
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照省、市对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部署,以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卫生监督质量年建设为动力,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及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定2012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监测资料及制度完善健全;
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100%,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100%;
4、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100%。
二、工作重点
1、对全县各个游泳场馆、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2、督促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3、督促营业面积在200 m2以上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商场(店)、书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4、督促已开业、面积未达到10 m2以上的美容店、理发店进行整改,直至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督促有空调通风设施且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6、督促其它符合发证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图书馆、公共浴室、旅店、医院候诊室、文化娱乐场所、车站候车室等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工作阶段
(一)、筹备阶段:
县卫生监督所规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加大宣传力度,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实施阶段:
县卫生监督所要按照街道分布逐户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掌握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每户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疏导、督促符合发证条件的无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督促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按时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屡教不改的“钉子户”要坚决予以处罚。及时跟进后续管理,建立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整治效果反弹。具体步骤为:
1、3月份对住宿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4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2、5月份对美容美发业进行卫生监督检查,6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3、7月份对娱乐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8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4、9月份对其余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10月份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后续管理;
5、11-12月份为重点整治、总结阶段,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下一年度工作储备资料与经验;
(三)、普法宣传阶段: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搞好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让经营单位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使经营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认识到公共场所卫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做好宣教工作。
合阳县卫生局
2012年 3月15日
2010年古交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10年古交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61户,其中文化娱乐场所6家(舞厅),公共浴室12家,美容美发126家,旅店业9家,浴池12家,足浴8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其中已有证单位71家,今年应发证单位90家,实发85家,发证率达到95%,监督检查(644)户次,监督频率为4户次,体检人数856人,从业
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以上。培训率达到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进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达到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自9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底为止,己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市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六、存在问题:
1、一些单位负责人对硬件设施改造要求还存在“看、等、拖”的消极思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然存在,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继续对全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古交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