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方案3篇 法治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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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文明素养,扎实推进全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村的文明程度,助力xx县创建第六届省级文明城市和推动乡村振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乡村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宗旨,积极倡导移风易俗,让基层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创建和储备一批全国、省级和市级文明村镇(社区)。
二、创建计划
即日起启动xx镇文明村镇(社区)创建工作,我镇及下辖xx个村(社区)全部参与文明村镇(社区)创建活动。各村(社区)和相关职能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对标短板,查漏补缺,确保将我镇成功创建为市文明镇,力争创建为省文明镇;将金坪村、小巫峡村和xx社区成功创建为市级文明村(社区),力争创建为省文明村(社区),其他村(社区)陆续创建为省、市文明村(社区)。市级文明村镇在xxxx年xx月底前完成评选,省级、全国文明村镇(社区)将在xxxx年底完成评选。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一是充分利用村院围栏、农贸市场、公共宣传栏等平台和阵地,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xx字内容,加深群众对核心价值观的理解认同;二是开展“身边好人”系列评比活动,用农民身边的先进典型,教育带动更多群众;三是建好用好农村道德讲堂,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礼仪知识;四是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农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改善人居环境,保持良好村容村貌。利用上级扶持、财政拨款、单位帮扶、社会力量等资金,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道路建设、安全饮水等工程进度,完善健身场所、器材等基础设施,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严格执行河长制,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等资源,抓好农村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村容村貌;开展农村环保教育,增强农民群众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
为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依法治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发的《进贤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xx-2025年)》(进字〔20xx〕13号)、中共进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法委发[2020]8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村,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民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 2025年,逐步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覆盖,切实做到提质增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
(三)到 2025 年,乡村(社区)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区)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三、建设名单
在全县各乡镇(含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选取一至两个美丽乡村建设样板村,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名单如下:
白圩乡白圩村、长山晏乡五桥村、李渡镇文丰村、文港镇周坊村、温圳镇罗家村、下埠集乡港东村、罗溪镇三房村、张公镇邵窝村、七里乡罗源村、前坊镇桂花村、三阳集乡三阳村、三里乡新强村、梅庄镇新瑶村、二塘乡新源村、钟陵乡三岸村、南台乡上塘村、池溪乡池溪村、民和镇凤岭村、山前村、城市社区管委会青岚社区、滨湖社区。
四、建设内容
(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建引领
1. 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二)加强自治建设,完善自治机制
2. 完善民主选举。严格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到位,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选风选纪良好,村(社区)组织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3. 推进民主决策。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坚持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完整、规范。
4. 强化民主管理。健全村(社区)各种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印章管理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民主管理相关制度。
5. 加强民主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明显,村(居)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6. 规范民主协商。实施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定期研究协商中的重要问题。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7.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村(社区)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8.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村(社区)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并发挥作用。
9.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法治讲堂、法律图书角、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栏“五个一”,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讲座、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阵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说事”、社区“法律之家”“幸福圆桌会”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的法治文化阵地。
10. 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框架内管理公共事务。
11.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红白理事会、评选星级文明户等,改善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
12. 推动基层志愿服务。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村(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培育壮大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开展公益活动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
(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群众安居乐业。
13.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民收入持续增加,无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14.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5.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与环境和谐友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建设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及时向村(社区)传达建设活动要求,并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中来。
(二)建设阶段。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指导所辖村(社区)制订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凝聚建设工作共识,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各建设村、社区要按照建设标准、命名办法扎实开展建设活动,在10月上旬前完成建设任务。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三)验收和复核。10月下旬,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按照建设指导标准对各乡镇建设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为合格的建设村(社区),作为示范建设点,带动其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将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同时,按全国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示范点按“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县司法局每年六、七月份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省市普法办对已获得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保留其称号,经复核为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并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按照建设工作指导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后要扎实推进,认真落实,按期按质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建成一个至两个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其它村、社区也要参照创建标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三)加强指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探索村(社区)特色,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指导验收,择优申报推荐参评全国、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动态管理。对经验收为合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已取得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学习观摩等形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纳入全县高质量目标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的严肃性。
xx县xx乡xx村委会,全村共有20个村民组,663户,人口2760人,耕地面积3840亩。有一个治保调解委员会,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有一支由5人组成的村组夜间巡逻队。xx村自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活动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讲政治、保稳定、求发展”为工作思路,全力打基础、用心抓落实,积极推进了全村“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9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村”,2009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2010年被xx市司法局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几年来,支村两委主要抓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强化措施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发展农村“三大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全力维护基层稳定的一项新举措和有效途径。支村两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制建设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村委会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20个活动小组,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村委对辖区内的2名刑释解教人员指定了帮教责任人,签订了帮教协议,按照帮教方案适时组织帮教,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多年来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例重新犯罪。
二、抓住“四民主两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我村借2008年4月村委换届这一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参与监督意识。
一是抓好民主选举环节,加强组织建设,通过民主选举优化了村委干部结构,加强了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建设;
二是抓好民主决策环节,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经村委研究,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三是抓好民主管理环节,依法规范村民自治。村内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并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
四是抓好民主监督环节,实行村务、财务两公开,实行村民自治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规范,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村内财务及村务,做到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还基层干部一个清白,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干群关系,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机制不断优化。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调动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奠定了基础,我村以创建“平安近德固”为契机,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重点,开展依法治村、以德治村、村民自治工作。为保障农民当家作主,有的放矢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村内治安热点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违法青少年得到帮教。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及广播、法制文艺、召开群众会等宣传活动,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和保障了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四、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为使村级社会治安得到综合治理,我村建立了两级治保调解网络。村级设立了村民调解委员会,各村民组设立了人民调解小组,并设立一个纠纷信息员。调解网络健全后,工作职责明确,并能积极开展工作,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纠纷。
一是出现的各类纠纷得到及时调处,调处成功率95%以上,没有因纠纷调解不善而导致刑事案件和非正常死亡;
二是能及时发现、整治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整治不了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
三是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处置。
总之,我村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进入法制化管理,村民邻里团结,和睦相处,村容村貌建设得到改善,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呈现出一幅新农村的繁荣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