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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补偿协议书模板3篇(补偿协议有效吗)

2023-04-18 19:29:37综合

有关补偿协议书模板3篇(补偿协议有效吗)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有关补偿协议书模板3篇(补偿协议有效吗),以供参考。

有关补偿协议书模板3篇(补偿协议有效吗)

有关补偿协议书模板1

  甲方:吴 强 丙方:柯城区亭川村民委员会

  乙方:浙江开关厂有限公司 丁方:衢州市西区管委会

  坐落在衢州市西区浙江开关厂有限公司(乙方)厂区前的水塘,现亭川村村民吴强(甲方)在养鱼。20xx年元月初,水塘发生死鱼,为此,甲方认为是乙方排放的污水造成死鱼,而乙方认为公司废水是经环保处理达标排放的,死鱼是因水塘排水导致水位低,而鱼放养密度高造成鱼缺氧所致,双方发生争执引起纠纷,现经亭川村民委员会(丙方)和西区管委会(丁方)主持调解,双方在充分协商、互谅互解的基础上,为了维护社会邻里和谐的需要,达成如下协议,供遵照执行。

  1、乙方同意,一次性补偿甲方损失叁万元整人民币;

  2、乙方支付该叁万元一次性损失补偿后,在发生纠纷的水塘这一塘鱼未清塘捕捞前,若水塘再发生死鱼,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也不再给予补偿;甲方同意,若再发生死鱼,不再要求乙方再给予补偿;

  3、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具法律约束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和亭川村民委员会、西区管委会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丙方:亭川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代表: 代表:

  乙方:浙江开关厂有限公司(盖章) 丁方:衢州市西区管委会(盖章) 代表: 代表:

  20xx年1月 日

有关补偿协议书模板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甲方针对20xx年与乙方就苹果园交通枢纽H地块廉租房项目工程施工工地噪音、夜间施工、扬尘等情况造成的扰民事宜,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甲方一次补偿给乙方扰民费每户¥800.00(捌佰元整)

  二、付款时间及方式:

  付款时间:20xx年10月30日

  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三、乙方需保证不再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不再投诉甲方,或干扰甲方项目工程施工运行。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无异议。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信守承诺,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

  六、本协议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签字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电话:

  时间:

有关补偿协议书模板3

  1.新开发商品房不能满足采光要求

  新开发商品房不能满足当地规定的采光要求导致采光纠纷,此时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分别是开发商和消费者。此时采光权问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不是一个相邻权问题,双方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如果消费者的采光时间得不到保障,那么将构成合同违约,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基本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由开发商给消费者更换一套按照通常的标准能确保消费者获得充足光照时间的房屋。如行不通,消费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消费者也可以直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损失数额的计算可以包括在这段时间内,消费者为了弥补光照不得不增加户外活动和休闲的时间,其必要的交通费开支,以及由于缺少阳光消费者不得不支出的营养品的费用等。用这段时间的平均值乘以使用年限来计算出赔偿数额。

  但是现行法律规定违约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而缺少光照确实会对人们的身体和精神造成损害。这就牵涉到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竟合的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

  2.居民住宅被另一建筑小区遮挡导致原小区居民采光权受到侵害

  (1)居民住宅被合法建筑遮挡影响采光

  如果居民住宅被一幢合法建筑遮挡,导致采光时间减少,不能构成采光权侵权,自然也就无所谓赔偿问题。但是,考虑到居民采光确实减少的客观事实,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也是比较合理的。

  这里有一个判断遮挡建筑是否构成合法遮挡的问题。笔者认为合法遮挡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不违背法律的基本规定,遮挡后的采光时间不低于国家或当地规定的最低采光标准;建筑物的建造是根据当地的总体规划,经过严格的设计论证与

  采光分析,建筑间距符合规划规定;建造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建成物与原规划一致,没有出现违规建造事项。

  (2)居民住宅被非法建筑遮挡影响采光

  实践当中居民完全可以行使排除妨碍请求权,预先请求排除该楼房遮挡阳光的危险,请求停止施工。如果房主入住以后才发现有建筑遮挡阳光,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部分损失的计算可以通过计算相对市场价值的方法,即通过中介机构对房屋本应该具有的市场价值(有充足的光照)进行评估,然后再评估没有光照情况下的市场价值,这部分差价就是房主的直接损失。如果房主事先已经知道其要购买的房子在采光上得不到保证,那么根据民法意思自治的精神,他要自己承担没有光照的损失。当然这两种情况都构成采光侵权,受害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同时,笔者认为,这种非法建筑的所有人的主观恶性比较严重,建议立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