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奇人》读后感6篇 俗世奇人读后感_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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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最喜欢看漫画书了,它简单明了的图片给我无限轻松,无限愉悦的享受。最讨厌的就是看那满是文字的书了,不能一目十行,要逐字逐句地看,多累呀!可是今年暑假,只是因为在书店里,看了一本书的题目,我就被迷住了!它就是《俗世奇人》。
俗世里,会有什么样的奇人?我脑子里冒出各种问号。是会“水上漂”的武林高手,还是能生吃仙人球的怪人,还是像蜘蛛侠一样会飞沿走壁的超人?带着十二万分的好奇,我迫不及待地开始了阅读。
原来,这本书写的是天津许多知名手艺人的传奇故事。你看,刷子李,刷房时穿一身黑衣,刷完房子,身上绝对不会粘上一个白点,如有一个芝麻大的白点,那白刷,不要钱;泥人张,鞋底抠块泥,不用看就能变戏法似地捏出个活灵活现的人,就像把人的脑袋割了放在桌上一般;苏七块更绝,看病者,不论贫富亲梳,先得码七块银元在台上,逢到有人伤筋断骨,他手指一触,隔皮戳肉,用两只手,如燕子一样在病人身上上下翻飞,没等病人感到疼痛骨头就接上了。哎,苏七块要是能马上变出来就好了,让他赶紧治好奶奶扭伤的腰,让奶奶不再疼痛。
还有张大力,华大夫,蓝眼江……个个都身怀绝技,我越看越入迷!
慢慢地,我体会到了,这些人的绝活绝对不是一天两天就练成的,而是坚持了好几年,甚至好几十年才练成的。就如我的弹琴一样。从最简单的“哆”、“来”、“咪”到枯燥的“哈农”指法,从生硬的手指,到熟练的双手配合,每一次进步的背后,都是无数次的辛苦,汗水,甚至是泪水。记得当我第一次完整地弹出一首只有四个音组成的曲子——《大大马铃薯》时,我和妈妈都兴奋得不得了,奶奶甚至说这是她听过的最美妙的乐曲。
后来,为了弹得更好,我牺牲了很多玩乐的时间,因此我痛恨弹琴,甚至放弃过一段时间。可是,妈妈每天都要逼着我进步。每天晚上的7点到8点,我都得端坐在琴前,从中班到现在,整整练了6年了。每一个音符,每一种指法,每一首曲子,我都得认真地练。渐渐地,我在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里听到了命运之神在敲门;在柴可夫斯基的《四只小天鹅》里看到了四只可爱的小天鹅在湖中跳舞,在弹莫扎特的`《土尔其进行曲》时,我的心会随着强劲的节奏上下起伏,心潮澎湃;这些曲子就像是我的朋友一样,在我开心的时间与我一起分享喜悦,在我不高兴的时候,任我发泄……
现在,每周五晚我都会享受流行音乐节目《中国好声音》。选手的歌曲,听一遍,我就能判断出曲子的节奏是几分之几的拍子;听两遍,我就会哼主旋律了;听三遍,我就恨不得把它弹出来了!厉害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你看,我现在能不能算是一个会“奇事”的“俗人”呢?我正在向“弹琴余”进军!
《俗世奇人》这本书从小学开始就有了,一直到现在。这本书在初中好像还是必读书目,现在再次阅读了这本书,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书本的封面很朴实颜色很素,就像书中介绍的人物一样虽平凡,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技。封底有这么一行字“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现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书中的正骨医生苏七块对于来看病的人,无论贵贱亲疏,必须先拿七块银元放在桌上,不然他不给他们看病,连理都不理睬;粉刷匠刷子李刷浆时必定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没有一个白点,若有,则白刷不要钱;蓝眼关灯看画,也能够看出真假,看假画,双眼无神,看真画,一道蓝光等等。浓浓的乡土气息与文人气息扑面而来,这听起来神乎其神,可他们是真实存在过的。
平凡世界里面的人不平凡。故事发生在光绪年间,西方列强的入侵,天津被迫开为通商口岸,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典型城市。西方的文化习俗渐渐在天津和当地的民间习俗融合在一起。可能就是因为这种社会状况才会涌现了这么多奇人。冯骥才笔下的奇人们有些生活在天津的上流社会,也有些混迹于市井之中。他们为了生存,不断学习新的本领,强者生存,弱者淘汰,最后只剩下真正技艺高超的人适应了时代的发展成为生存的实力。他们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并且获得了他人的钦佩。但是不管命运怎样,终归也是平凡人。
“生活可以平凡,但是不可以平淡”得有真本事,才更够有资本把生活过的不平淡!没有本事,那不仅仅就是平凡,生活会越来越糟糕。现在的我们就是很平凡,学习生活困难也是特别特别的枯燥平淡,但是我们要做一个不甘于平凡的人要自己创造快乐,让生活变得不平淡,让自己变的不平凡。我们所需的才华就是不断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让自己足够强大足够有才华。有才华的人是不怕遇不上伯乐的,适者生存,弱者淘汰。这是大自然永恒的定律,人生就是这么残酷。
生活中的强者不是有生下来就很有本事,他们是在不断的探索、追求中,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会有如今的作为。若想成为生活的强者,必须拥有赖以生存的实力,而实力离不开勤奋刻苦和持之以恒,不但要勤奋、刻苦的学习,而且要相信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每一步都需要脚踏实地,任何妄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最终只会沦为俗世俗人被历史所淘汰。
作者冯骥才在书中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的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在学习成长过程中,学的一技之长。
在俗世中坚守着自己最初的信念,愿我们都能成为俗世中那个不俗的人!
每一个人,都在这硕大的世界里,焕发出自己微小却耀眼的光芒。我们都是那微小的一份子。
——题记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俗世奇人》,看着颇有趣味,细细品读起来也有不少道理。冯骥才的文章感觉着是真真实实的、贴近我们的生活的。看着他的书,就好似有着人在给你讲故事一般活灵活现、生动有趣。这个故事的舞台,就在那小小的、不起眼的天津码头上,一群看似普普通通的人,发生了那么些不普普通通的事。
就像立下规矩的苏七块、力大无穷的张大力、卖东西卖成精的蔡二少爷以及机智勇敢的泥人张等等,我们不知道他们的住处,不知道他们的习惯,也没真真实实地看见或听见他们,但我们似乎能看见他们的容貌,听见他们的声音,就仿佛是活在我们的周围一般,是平常打过招呼或擦肩而过的形形色色的人们。即使是那些再普通不过的人们,也过着不普通的生活。不怕官,不怕商,他们凭借着自己的手艺吃饭,他们什么也不怕。手艺人怀揣着自己的手艺,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有了一块护身符,不怕抢不怕夺,不像钱和权一般,有的多了便担惊受怕。他们,是用着自己的努力和才能闯出了一片天。他们用尽自己的全身力量,在这伟大磅礴的宇宙里,散发出一片一片微小却耀眼的光芒。
接下来不妨让我给你讲讲我遇见的那些俗世奇人们吧。
绍兴,安昌镇,河流旁的小路上。
来往匆匆的行人们,都路过老人们的身旁。河流潺潺的水声,乌篷船悠悠的划了过去,阳光温和的照在老人的身上。老人身旁熬着的一锅白糖散发出浓浓的香气,晶莹透亮的金黄色,像是吸收了阳光的温暖,香气十分吸引人。他终于决定站了起来,拿起大铁锅中滚烫的白糖,放到了木架子上,围成一个圈,拉长,又重新在绕回去。不一会儿,透亮的金黄色变成了雪一样的纯白色,散发出麦芽糖的浓浓气息,这一下子,许许多多的人都被吸引了过来,好多好多的小孩叽叽喳喳的想拿糖,原本寂寞的老人家一下子受欢迎了起来。塘栖,运河旁,一棵硕大的古枫树下。每每都会有一个捏泥人的,早就忘了他叫什么,他也早不来做泥人了。但就是他,陪伴我度过长长的童年岁月。在他那儿买来的泥人。也早已是数不过来,等到干裂了还是舍不得丢,所以至今我的桌子上还摆着一个唐僧,一个孙悟空,一只像会唱歌一般的鸟儿,还有一个小小的我。每一次,当我们没有事情做的时候,那许许多多的孩子们就涌上了他的摊位,用积攒了两天卖鸡蛋饼的钱去买一个小小的泥人。有一次,他说他要走了,回老家了,临走前,总要给我们些礼物,留个念想。他捏了每一个我们,活灵活现,栩栩如生。我到现在还是仍旧记着这段回忆。
更多更多的俗世奇人们,我想,我根本就讲不过来,买兔子的人,蘸糖画的人以及养花的爷爷,都是一个个的俗世奇人。
我想,每一个人抑或都是这样,用自己的力量,焕发光芒,感染着身边的我们。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更何全世界几十亿人呢?前几天拿到一本书,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也真是让我吃了一惊。
《俗世奇人》这本书,把一个一个神奇的人物故事集到了一起,能让我一睹这世界之奇,更是给了我许多的思考与感想。
自古以来,做生意之人,且生意做得好的,无一个不能说会道。小说里就有一个杨巴,口才极好,还因此得到了李鸿章的喜欢。杨七杨巴共开了一家茶汤店,杨七手艺好,杨巴口才好,主意也就一直红火。一次李中堂来这里,府县道合费尽心思。杨七杨巴做了一碗亲手送去,李中堂把汤里的芝麻当成了黄土,一把把汤拍翻了。多亏了杨巴的巧口,既让李中堂明白了那是芝麻,又给了李中堂面子,于是便得到了中堂的一百两赏银。
这说话的艺术还真不容小视,短短一句话,就使杨巴得到了李中堂的喜欢,并一炮成名,仅仅一句话,他就亮了。其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同样一个意思,从知识份子口中出来的就如此文艺。又如自我介绍,需要让别人尽可能地了解你,并记住你不是短短的一句“我叫XX”就可以的,就要用那语言的独特魅力了。
人们每时、每刻、每分都在说话,都在运用语言,它可以礼貌、也可以粗鲁,我们要像杨巴那样运用好语言,才能成为文明、有吸引力的人。
除了这杨七杨巴的故事,我还特别敬佩那蓝眼的奇招。
蓝眼有一双神奇的眼睛,看画一看一个准,一下便能分真假。有一天有人来他店里卖画,蓝眼一看是真,便买下了,后来人们传在针市街一个大家里有真画,蓝眼这里的是假画。蓝眼便去那人家看画,眼中闪出两道蓝光,的确,这才是真的。他为了保住名声花天价买了下来。眼到店里与本来那幅一比,傻了,原来本来那幅才是真的。从此,他便离开了他的店,有人说他得了一场大病,死了。
蓝眼先前二十年没看错过一幅画,并且看画都只看半尺,绝不多看一寸一分,这功夫我也实在是佩服。可最后却看错了一幅,使自己的人生一落千丈,我觉得自身的骄傲与不谨慎有关。
蓝眼因为名声大了,自然也就越来越相信自己,当他看到假画的时候,便十分断定这幅一定是真画,却不与先前那幅比一比,显然他是十分骄傲,不谨慎的,所以落得如此下场。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论我们之前有多么成功,多么受人尊敬,当我们迎接每一次新的挑战时,都要抱有谨慎的心态,绝不因骄傲、自大而放松。
《俗世奇人》这本书中,还有好多神奇人物的存在。他让我开阔了眼界,并且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同时,我也希望,他们的奇,你们能与我共同领略。
俗世奇人,指的是人世间里那些不寻常的人。我在寒假里读了冯骥才先生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后,觉得这些人真是不同凡响。
书中的每个章节都是一个写人的小故事,每个故事都写得十分生动有趣,比如“皮大嘴”用巧法卖黄金;知恩就报的卖药人“四十八样”;从没笑过的“冷脸”;愚蠢至极的“张果老”等等。这些人中最让我震惊和佩服的是“神医”王十二,“神医”王十二不但医术高明,而且还特别爱动脑筋,别人想不到的点子,他却能想到,并且法子还很多。
有一次,王十二在街上散步。忽然间听到有人大声呼叫,神医闻声赶了过去,发现大声呼喊的是一位铁匠,王十二一打听才知道,有一小块黑黑的小铁渣子掉进了铁匠的眼球里,铁匠的眼眶里又是泪又是血的,场面十分吓人。铁渣子如果不及时拿出来的话,铁匠的眼睛就要瞎了,当时情况非常紧急。“神医”王十二镇定得往街道两边张望,发现这条街全是经营各式洋货的店,他急中生智地想到了一个好法子(因为王十二平时比较喜欢洋人的一些新鲜玩意儿,所以他立刻想到了洋货店里有他需要的东西)。于是,“神医”严肃地对铁匠说:“两只手千万别去碰你的眼睛,我一会儿马上把铁渣子拿出来。”说完,“神医”扭头向一家洋货店奔去,一进店门,他伸手从柜台上拿了一块吸铁石,再把出诊用的绿绸包往柜台上一放,认真地说:“我拿这包做押,借你这玩意儿一用,等会儿马上就还你。”说话间,王十二已经夺门而出了。
“神医”王十二跑到铁医面前,对铁匠说:“把眼睛睁大!”铁匠使劲睁大眼,只听到“叮”的轻轻一声,王十二道:“铁渣子已经拿出来了,现在没事了。”铁匠眨吧着眼睛,眼睛果然跟往常的一样了,一点事儿都没有了,围观得人都竖大拇指道:“真神了!”等铁匠想要道谢时,王十二早已匆匆走了。
还有一次“神医”王十二遇见了一位大汉,这大汉被马撞了,肋条被叉进了墙缝,拨不出来了。大汉痛得呲牙咧嘴,围观的人都不知如何是好,只见王十二拿起毛巾捂住大汉的鼻子和嘴,大汉憋得大叫,使劲挣,王十二死死搂着捂住,就是不肯放手。只见大汉憋得红头涨脸,身子里边的气没法从鼻子和嘴巴出来,胸膛就鼓起来,愈鼓愈大,大得吓人,只听“砰”的一声,钉在墙缝里的肋叉子自已退了出来。在场的人全看得目瞪口呆,真乃神人也!
看完了王十二的精彩故事,我觉得王十二是一位聪明机智,品德高尚的人。他平时十分热爱学习,喜欢接受各种新鲜事物,并且能够把所学的知识融为贯通,活学活用;他还具有乐于助人的品质。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学习和做人处事的方法:
(一)、学习上勇于刻苦专研,要静下心来读书,静能生慧;
(二)、遇事要临危不惧,具体事情要学会具体去分析;
(三)、要乐于帮助别人。
以上就是我读了《俗世奇人》后的感受。
我读完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心中情不自禁的澎拜出一股敬佩之情。
《俗世奇人》这本书讲的是在平凡的世间生活着各式各样的、拥有着独一无二的的本领的人,起初我也有点疑惑:这些人的那些独一无二的本领都是天生的吗?
在《俗世奇人》这本书里的每个人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绝技,在天津,通常人们都喜欢给那种人取一个绰号,而这绰号,一般都是把那个人的绝活放在名字的前面,把那个人的姓放在名字的后面,就如:刷子李、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等等。人们叫的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就只知道这个绰号,一般很少有人会知道他们的名字了。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和《认牙》这两个故事。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他呀,在粉刷这一行里的名气可是响当当中的响当当呀!他干完活后,身上绝对不会留下任何一个白点,就是连芝麻大的粉点也不会留下。后来他还对他的徒弟说了几句有些人一辈子都未准能明白的话:“你认为人家的名气全是虚的?那你是在骗自己。好好学本事吧!”认牙华大夫,是个医术可谓顶天了的牙医,家家户户人人知晓,他呀,人善、正派、规矩,而且他向来都是只记牙,不记人的,把全部的心思都使在牙上了,你说医术能不高吗?
读完了这本《俗世奇人》,我才解开了之前的迷惑,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儿: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是天才,而这些绝活则都是靠后天的努力付出才换来的。这也正应了爱迪生曾说过的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这总是会使我想起曾经,我刚刚开始练钢琴的时候,总是半途而废,有时一首曲子合了几段,就不想合了,哭着闹着不想学了。有一次,老师给我布置了一首新曲子,让我在一个星期之内将它搞定。第一天,我刚开始合就给卡了:这里的旋律有这么多,竟然没有一条是有重复的,记起来十分难记。都弹了整整有三天了,都是合好了,又忘记,合好了,又忘记……始终记不住,到了第四天,我整个人都快要崩溃了,最终,我放弃了!这首曲子,我索性就直接扔在一旁不管了。又过了一天,妈妈来找我谈话了:“小朱,就这样半途而废了,是不是太可惜了?不付出努力怎么会有收获?难道人人都可以一出生就有一手绝活?所以说,你还不够努力,别人能弹好说明他们努力过了呀!”我很受启发,于是我就天天练、天天练,最后终于成功了!
只要我们坚持付出努力,把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全用上,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那“俗世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