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公司的制度范本3篇(企业管理公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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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及下属各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有效控制人工成本,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岗位编制管理的指导思想
岗位编制管理应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合理规划”的原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拓展的需要,合理安排编制、有效控制编制、适时调整编制,充分发挥岗位编制管理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方面的积极将作用。
第二章 岗位编制管理
第三条 岗位编制管理职责划分
(一)总部人力资源处
1、负责根据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各处室岗位编制;
2、协助各处室负责人编写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任职要求、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等;
3、初审集团下属各公司上报的岗位编制报告,并及时报送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4、监督下属各公司岗位编制落实情况,有效控制整体编制数量,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二)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1、负责根据所在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各部门、各业务单元岗位编制数量;
2、协助所在公司各部门、各业务单元负责人编写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任职要求、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考核内容等;
3、负责编写所在公司岗位编制报告,明确公司组织机构,部门或业务单元设置情况,部门或业务单元工作职责和编制情况,以及各岗位说明书等内容,并根据要求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
4、负责根据所在公司业务发展或项目拓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岗位编制,并将调整的原因、岗位编制增加情况等内容形成报告及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
5、负责在审定的岗位编制范围内,按照所在公司人事管理需要,自行调整和安排编制范围内人员,但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由集团人力资源处负责调整和安排。
第四条 岗位编制的审定机构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岗位编制的审定机构为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 岗位编制审定流程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和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于每年1月30日前将当年度
岗位编制报告呈报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后的岗位编制报告应在2月底前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经集团人力资源处初审后,最终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集团及下属各公司根据审定后的岗位编制报告对公司岗位编制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条 岗位编制调整流程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年度岗位编制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将调整的原因、岗位编制增减情况等内容形成报告,经所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及时上报集团人力资源处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集团人力资源处呈报集团总经理审定。
第三章 岗位编制管理考核
第七条 岗位编制管理考核
为保证岗位编制管理的及时、准确,以及岗位编制内容的完整、真实。岗位编制管理考核将列入集团对下属各公司年度管理考核内容中,每年年终安排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岗位编制报告报送的及时性(10分)
考核各公司岗位编制报告上报的及时性,每延迟一天扣减2分。
(二)岗位编制报告报送的完整性(15分)
考核各公司年度岗位编制报告上报的内容是否按照报
告模板内容编写,内容是否完整,每少一项扣减3分。岗位编制报告模板详见附件。
(三)岗位编制执行情况(45分)
岗位编制控制严格,安排合理,无超编、隐瞒编制情况发生的给予满分。如发现故意隐瞒编制,虚增编制情况的扣除全部分数;发现编制增减未及时上报,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5分。
(四)岗位说明书的完整性(30分)
岗位说明书内容完整,规范的,给予满分。如发现岗位说明书编写内容有遗漏的,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如发现岗位说明书未及时根据岗位变化情况进行调整的,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集团人力资源处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解释等工作。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通过有效的薪酬体系设计,激励员工提高工效,稳定员工队伍。
第二条本规定的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规范化,通过有效的晋升通道,使薪资真正成为激励员工成长,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关程序,使薪酬体系的各环节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权责
第一条各部门部长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权。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按此规定执行各岗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依此规定对特别调薪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根据社会和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第三章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第一条行政人员的薪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其它;
第二条行政办公人员(加工厂一线员工及驻外业务员除外)每月26天为全勤,全勤天数以外,加班工资以每天10元计算。
第三条基本工资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具体标准见(岗位工资级别表):
第四条绩效工资按基本工资的30%为基数,根据各系统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核算不同人员的月绩效工资。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季度组织一次晋升评定。晋升评定,每季度由人力资源部、企管部、统一组织。每季度绩效考核总成绩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资格填写晋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批复。
第五条通过评定者,即可按相应级别在下个月的工资中统一调整。成绩不合格者,根据成绩或不能晋升,或降级,若降级工资同样在个月的工资中调整。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